2016前三季度商用車行業發展政策一覽

2016前三季度商用车行业发展政策一览

卡車部分

1、國五2016年4月1日起分區域實施

2016年1月14日,環保部與工信部聯合發佈公告: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嚴格控制機動車汙染,全面實施《輕型汽車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五階段)》(GB18352.5-2013)和《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Ⅴ階段)》(GB17691-2005)中第五階段排放標準要求。根據油品升級進程,分區域實施機動車國五標準。①東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廣東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客車、重型柴油車(僅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②全國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重型柴油車(客車和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③全國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④全國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輕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2、《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及《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實施步驟具體安排》

《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1號),於2016年3月1日起實施。《規定》改變了原有的車輛分類原則,將“兩客一危”(“兩客”指單次運營里程超過800公里的客運車輛和高速公路客運車輛;“一危”指危險品運輸車輛。)列為管理重點,加嚴了車輛綜合性能檢驗週期和頻次。同時,為了促進甩掛運輸的發展,明確規定用於甩掛的半掛車不再要求進行綜合性能檢測。

相關部門發佈了《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實施步驟具體安排》,文件中規定到2017年底全部淘汰或更新不合規車輛運輸車。具體步驟如下:1)2016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雙排車通行,暫時循序上下單排裝載、尾部未伸出貨廂的單排車過渡運行。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運輸部門將嚴格把控高速公路入口,對雙排車進行勸返或卸載。設定各省的不合規車輛運輸車的更新改造目標,相關部門也將督促當地典型的運輸企業加快更新改造工作。至2016年底,各省要完成20%不合規的轎運車的更新改造。2)2017年1月1日起,各級交通運輸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督促當地典型的運輸企業加快更新改造工作。至2017年6月30日,各省累計要完成60%不合規的轎運車的更新改造。至2017年底,完成全部交通運輸車的更新改造。3)2018年1月1日起禁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運行。

3、《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

國家標準委在今年1月發佈新修訂的《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了輕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新的評價參數,嚴控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規定N1類(輕型貨車)汽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最低為5.5L/100km、柴油車型燃料消耗量限值最低為5.0L/100km。新標準將於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

4、《商用車背車裝載技術要求》

《要求》對背載技術做了詳細說明,包括裝載時的背車臺或吊裝作業、上車與下車的相對位置、墊板防護、捆綁固定、鐵絲粗細以及U型卡的選擇等。《要求》對背車列為兩種情況,下車為有貨箱的完整車輛時,上車不用卸輪胎,直接捆綁固定在下車貨箱中即可;下車為二類汽車時,上車吊裝前,要將前車輪拆卸之後再固定。

5、2017年停止銷售低於國Ⅴ汽柴油

2016年1月1日起,東部地區11省市全面供應國Ⅴ標準車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車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時停止區域內加油站(點)銷售低於國Ⅴ標準車用汽、柴油。2017年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符合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車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時停止國內銷售低於國Ⅴ標準車用汽、柴油。

6、“十三五”將著力推動物流業創新發展

從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瞭解到“十三五”期間中國將進一步把物流業降本增效和服務國家重大戰略,作為降成本、補短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任務,著力推動物流業創新發展。一方面,通過創新物流業體制機制,完善相關政策,加強物流重要節點建設,支持第三方物流、多式聯運等物流新模式發展,減輕稅費負擔等,促進物流業降本增效,助力強實體、穩增長。另一方面,通過謀劃構建國際物流大通道、推進京津冀農產品流通體系創新、加快以長江黃金水道為核心的多式聯運發展等,服務於“三大戰略”。同時,繼續組織實施好現代物流重大工程、物流領域試點示範和行業標準制定修訂等基礎性工作,促進物流業持續健康發展。

7、《關於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促進皮卡車消費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決定在河北省、遼寧省、河南省、雲南省等省份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工作,從而破除不利於擴大消費的各種障礙,發展新型消費模式,推動消費結構升級,帶動城鄉皮卡消費。試點方案應於2016年3月底前完成編制,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備案。其中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河南省發展改革委、河南省公安廳制定了《河南省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促進皮卡車消費實施方案》。其中,明文規定:洛陽、安陽、鶴壁、新鄉、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南陽、商丘、周口、駐馬店等十二市仍按原皮卡車進城不限行的規定執行;開封、平頂山、焦作、信陽、濟源等五市自2016年6月1日起,對達到國家排放標準、符合上述技術特徵的皮卡車型全面取消進城限制;鄭州市自2016年6月1日起,大幅放寬進城限制。

8、未來10-15年我國將堅持和依靠收費公路

未來10至15年,我國公路基礎設施仍處於集中建設、加快成網的關鍵階段,公路建設任務依然繁重,資金需求規模十分龐大。交通運輸部表示,未來仍將堅持和依靠收費公路政策。交通運輸部表示,未來10至15年,我國公路基礎設施仍處於集中建設、加快成網的關鍵階段,公路建設任務依然繁重,資金需求規模十分龐大,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拉動社會資本投資有著重要影響。在國家專項稅收和一般公共財政無力承擔所有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和償債的資金需求的情況下,堅持和依靠收費公路政策,仍然是確保公路交通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

9、GB1589-2016版

5月24日,新版國標GB1589-2016通報會在京召開。歷時四年修訂歷程於4月28日起正式進行WTO通報的1589之2016版終於即將塵埃落定,有望近期正式實施。2016版的GB1589的變化之一就是更名為《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具體車型變化如下:半掛車長度限值由2004版的13米增加到了目前的13.75米,運送45英尺集裝箱的半掛車長度最大限值為13.95米;取消整體封閉式廂式半掛車、低平板半掛車、集裝箱半掛車的長度限值特例;半掛車前回轉半徑不應大於2040mm。為了治理規範國內轎運車市場,在標準中新增中置軸車輛運輸車掛車,規定長度限值為12米,中置軸車輛運輸列車的長度限值為22米,能夠裝載8(大中型)~10(中小型)乘用車,在法規標準允許範圍內相比原有的半掛車輛運輸車運輸效率高。中置軸、牽引車掛車長度為12米,車廂長度限值為8米(不包含中置軸車輛運輸掛車),規定有牽引杆掛車組成的列車屬於貨車,貨車列車長度限值為20米。在新修訂的GB1589中對於汽車列車進行較大的變化,鉸接列車長度限值為17.1米,比16.5米的標準增加了0.6米;此外規定長頭鉸接列車(長頭牽引車+半掛車)長度限值為18.1米,對於國內長頭市場發展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在車輛的寬度方面,標準中寬度限值也由2004版的2.5米放寬到2.55米,這樣修改主要是為了滿足車輛裝載兩排托盤的寬度需求;考慮到冷藏車增加了保溫層厚度,所以冷藏車寬度限值2.6米。最大總重限值也是GB1589重點規定的內容,在標準中對於不同軸數的車輛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二軸貨車及半掛牽引車總重限值18噸,三軸貨車及半掛牽引車總重限值25噸,雙轉向軸四軸貨車總重限值31噸,四軸汽車列車總重限值36噸,五軸車限重43噸,六軸車限重49噸。

10、《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

本規定所稱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1)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2)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3)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4)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5)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6)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7)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8)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11、《關於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

日前,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要健全完善“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加強對貨車生產、改裝、銷售和道路貨物運輸的全過程監管,通過深入持續的綜合治理,基本杜絕貨車非法改裝現象,基本消除高速公路和國省幹線公路超限超載,使農村公路超限超載得到有效遏制,公路網整體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為此,《意見》還從加強車輛生產和改裝監管、加強貨物裝載源頭和路面執法監督、健全完善道路運輸市場發展機制、健全完善治超工作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舉措。下一步,全國範圍內將重點開展三個“專項行動”:為期一年的整治貨車非法改裝專項行動和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為期兩年的車輛運輸車聯合執法行動。

12、國務院將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

從國務院獲悉,國務院發佈關於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明確,要儘快修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科學合理確定公路收費標準,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

通知要求,合理確定公路運輸收費標準,規範公路收費管理和監督執法。儘快修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科學合理確定公路收費標準,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堅決查處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中的各種亂收費行為,規範車輛超限處罰標準,減少各類執法中的自由裁量權,堅決杜絕亂罰款、“以罰代管”等行為。通知還要求,改善物流業發展環境,大力發展運輸新業態。健全現代物流標準體系,強化物流標準實施,推動物流業與製造業等產業聯動發展。完善城市物流配送體系,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物流效率。推廣多式聯運,加快構建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臺,推進跨部門、跨區域、跨國界、跨運輸方式物流相關信息互聯共享,鼓勵企業間運力資源共享,提高運輸車輛實載率。大力發展多式聯運甩掛、企業聯盟甩掛、幹線運輸和城市配送銜接甩掛等運輸模式。推動無車承運人業務加快發展。通知提到,規範機場鐵路港口收費項目,清理不合理服務收費。全面清理機場、鐵路、港口碼頭經營性收費項目,除法規規章規定的項目外,禁止指定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行為,清理強制對進出港(場)企業收取的不合理費用和地方政府設立的不合理涉及鐵路收費。

客車部分

1、《關於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核查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的有關精神,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環境,四部委將於近期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情況及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核查。自查時間,即日起至2月5日;現場督查時間,待定。對2013、2014年度獲得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以及申請2015年度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有關情況開展核查,核查範圍將覆蓋全部車輛生產企業以及新能源汽車運營企業(含公交、客運、專用車等)、租賃企業、企事業單位等新能源汽車用戶。

2、《關於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發展的指導意見》

2月29日,《關於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發展的指導意見》正式發佈。這一《指導意見》被業界譽為能源互聯網的頂層設計,似乎也預示著2016年將成為能源互聯網的元年。“互聯網+”智慧能源(以下簡稱能源互聯網)是一種互聯網與能源生產、傳輸、存儲、消費以及能源市場深度融合的能源產業發展新形態,具有設備智能、多能協同、信息對稱、供需分散、系統扁平、交易開放等主要特徵。在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中,互聯網理念、先進信息技術與能源產業深度融合,正在推動能源互聯網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態的興起。能源互聯網是推動我國能源革命的重要戰略支撐,對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進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提升能源綜合效率,推動能源市場開放和產業升級,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提升能源國際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3、《關於促進綠色消費的指導意見》新能源汽車部分

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商務部、環保部等十部門聯合制定了《關於促進綠色消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鼓勵綠色產品消費、擴大綠色消費市場、加強金融扶持等17條具體舉措,力促綠色消費發展。新能源汽車部分:1)鼓勵綠色產品消費。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以舊換再”試點,推廣再製造發動機、變速箱,建立健全對消費者的激勵機制。2)完善綠色採購制度。嚴格執行政府對節能環保產品的優先採購和強制採購制度,擴大政府綠色採購範圍,健全標準體系和執行機制,提高政府綠色採購規模。具備條件的公共機構要利用內部停車場資源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比例不低於10%,引進社會資本利用既有停車位參與充電樁建設和提供新能源汽車應用服務。2016年,公共機構配備更新公務用車總量中新能源汽車的比例達到30%以上,到2020年實現新能源汽車廣泛應用。3)完善經濟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節能、節水、環保、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或產品,可以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把高耗能、高汙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落實好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獎補政策和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全面實行保基本、促節約,更好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的資源階梯價格政策,完善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4)加強金融扶持。銀行金融業機構要認真落實綠色信貸指引,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開展綠色消費信貸業務。研究出臺支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綠色建築、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產品、設施等綠色消費信貸的激勵政策,促進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開發新能源汽車保險產品,鼓勵保險公司為綠色建築提供保險保障。研究建立綠色消費積分制。

4、《能源技術革命創新行動計劃(2016-2030年)》

該《計劃》列舉了包括“氫能與燃料電池技術創新”等15項重點任務,其中燃料電池和氫能的戰略規劃目標是,2020年建立健全氫能及燃料電池規模化應用的設計、工藝、檢測平臺。基本掌握高效氫氣製備、純化、儲運和加氫站等關鍵技術,以及低成本長壽命電催化劑技術、聚合物電解質膜技術、低鉑載量多孔電極與膜電極技術、高一致性電堆及系統集成技術,突破關鍵材料、核心部件、系統集成、過程控制等關鍵技術,實現氫能及燃料電池技術在動力電源、增程電源、移動電源、分佈式電站、加氫站等領域的示範運行或規模化推廣應用。其中,PEMFC電源系統額定輸出功率50-100kW、系統比功率≥300Wh/kg、電堆比功率3000W/L以上、使用壽命5000hr以上;MFC電源系統實現額定輸出功率5-10kW、系統比能量≥345Wh/kg、使用壽命3000hr以上;開發出接近質子膜燃料電池操作溫度、儲氫容量高於5wt%的儲氫材料或技術,及長距離、大規模氫的儲存及運輸技術。2030年實現大規模氫的製取、存儲、運輸、應用一體化,實現加氫站現場儲氫、制氫模式的標準化和推廣應用;完全掌握燃料電池核心關鍵技術,建立完備的燃料電池材料、部件、系統的製備與生產產業鏈,實現燃料電池和氫能的大規模推廣應用。其中,PEMFC分佈式發電系統使用壽命達到10000hr以上、SOFC分佈式發電系統使用壽命達到40000hr以上、MeAFC分佈式發電系統使用壽命達到10000hr以上。2050年實現氫能和燃料電池的普及應用,實現氫能製取利用新探索的突破性進展。

5、《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徵求意見稿)

為加強電動客車行業管理,提高產品安全要求,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裝備工業司組織行業機構、重點企業等單位研究編制了《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徵求意見稿)。該標準對電動客車主要分為三大類:大於等於6m的單層電動客車,包括純電動客車、混合動力客車(含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燃料電池電動客車。主要內容是4.2防水防塵性能、4.3防火性能、4.4可充電儲能系統、4.5線束、4.6控制系統、4.7車載終端和遠程監控、4.8充電安全、4.9車輛碰撞防護要求、4.10整車。對整車廠而言,沒有太高的要求。但是對零部件廠家,尤其是對動力電池廠家的要求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6、《住建部關於加強城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建設工作通知》

通知指出,當前我國電動汽車已經進入快速推廣應用時期,到2020年,全國電動汽車保有量將超過500萬輛,充電設施嚴重不足與電動汽車快速增長的矛盾將進一步加劇,加快充電設施規劃建設已成為十分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因此,通知指出,要大力推進充電設施建設,推動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基本充電設施為主體,以城市公共建築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路內臨時停車位附建的公共充電設施為輔助,以集中式充、換電站為補充,佈局合理、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設施體系。原則上,每輛電動汽車要有一個基本充電車位,每個公共建築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具有充電設施的停車位不少於總車位的10%,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快速充換電站,滿足不同領域、不同層次電動汽車充電需求,支持和促進電動汽車推廣應用。

7、《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

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於2015年10月印發《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根據各應用領域電動汽車對充電基礎設施的配置要求,經分類測算,2015年到2020年需要新建公交車充換電站3848座,出租車充換電站2462座,環衛、物流等專用車充電站2438座,公務車與私家車用戶專用充電樁430萬個,城市公共充電站2397座,分散式公共充電樁50萬個,城際快充站842座。

8、《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為規範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保障運營安全,提高服務質量,維護運營市場秩序,促進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事業健康有序發展,保護乘客、城市公共汽電車運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交通運輸部起草了《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2日。

9、《關於進一步加強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體系,強化事中事後監管,保護消費者利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進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10、《關於汽車業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

3月23日,國家發改委官網發佈了《關於汽車業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並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指南》在橫向壟斷協議中明確提出,新能源汽車研發與生產過程中的橫向合作協議,可以使競爭者分擔投資風險、提高效率、促進社會公共利益。同時,在《指南》縱向壟斷協議個案豁免的常見情形中包括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期的固定轉售價和限定最低轉售價”,並明確指出:為節約能源、保護環境、避免“服務搭便車”,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期,短期(如:9個月以內,從汽車供應商就具體車型發出第一張批售發票之日起算)的固定轉售價和限定最低轉售價對於激勵經銷商努力推廣新能源產品,加大銷售力度,擴大市場對新產品的需求是必要的,進而能夠促進新產品成功上市,給予消費者更多選擇。不同於傳統汽車,新能源汽車售出後,將有配套的充電樁建設等售後問題需要廠家持續跟進,而推廣該產品對於資源的節約和環境的保護將起到不小的裨益,因此,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期內,廠商或者汽車供應商對經銷商進行短時間的一定限制,是為了給經銷商最大程度的激勵,進而促進新能源汽車的銷售,或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提供更好的售前售後的服務。

11、《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則》(修訂版-徵求意見稿)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則(修訂版-徵求意見稿)發佈,新能源汽車除應當符合有關常規汽車產品的檢驗標準外,還應當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專項檢驗標準要求。

12、《關於開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

4月6日,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開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國家能源局將在4月-6月開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專項檢查,重點對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及相關充換電設施進行檢查,包括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設備設施及監控系統安全運行、建設標準執行等情況。

13、工信部[2014]453號文件《關於加強小微型麵包車、摩托車生產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453法規)

工信部453法規關於提高小微型麵包車安全技術性能的要求如下:小微型麵包車是指平頭或短頭車身結構、單層地板、發動機中置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一)提高小微型麵包車側傾穩定性要求,滿載狀態下其側傾穩定角向左側和右側傾斜最大側傾穩定角應不小於28°。(二)提高小微型麵包車安全裝置配置要求,小微型麵包車應配裝防抱制動系統(ABS)。(三)提高小微型麵包車比功率要求,比功率應不小於21kW/t(比功率是指發動機淨功率與車輛最大總質量之比)。(四)禁止小微型麵包車使用輪胎名義寬度為155及以下規格的輪胎,鼓勵使用寬斷面規格輪胎,提高車輛行駛穩定性和制動安全性。(五)嚴格限制小微型麵包車尺寸,避免小微型麵包車大型化趨勢,小微型麵包整車長度應≤4500mm,寬度應≤1680mm,鼓勵提高小微型麵包車寬高比,準乘人數(含駕駛員)應為7人及以下。(六)提高小微型麵包車車身強度要求,強化車身頂部抗壓試驗考核指標,按照GB26134-2010《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標準試驗時,施加載荷應提高至車輛整備質量的3倍,評價指標不變。自2015年1月1日起,新申報《公告》的小微型麵包車產品應符合上述要求;自2015年7月1日起,新生產的小微型麵包車應符合除第(六)款車身強度要求外的上述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公告》內的小微型麵包車應符合上述全部要求。

此外,根據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關於完善基礎車型為M2類客車的小微型麵包車技術要求的通知》,對準M2類麵包車產品特提出了諸多要求。首先,停止受理“準M2類麵包車”新產品申報。未來453法規中所涉及的車輛將面臨無牌可上的局面。其次,現有《公告》中產品按照“基礎車型為M2類客車的小微型麵包車產品技術要求”進行整改,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將開展專項清理整頓技術審查工作。

14、《關於進一步規範導遊專座等有關事宜的通知》

旅遊客運企業在旅遊服務過程中,應配備印有“導遊專座”字樣的座套;旅行社制定團隊旅遊計劃時,應根據車輛座位數和團隊人數,統籌考慮,遊客與導遊總人數不得超過車輛核定乘員數。自2016年8月1日起,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營運客車不得在車廂內任何位置設置摺疊座椅,在用營運客車的摺疊座椅不得使用。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在開展客車等級評定時,不再對客車摺疊座椅進行核定。各地旅遊主管及交通運輸部門應立即督促旅行社及旅遊客運企業開展自查自糾,並加強對旅遊客運車輛“導遊專座”設置及安全運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於未落實通知要求的旅行社和旅遊客運企業,要限期整改;逾期未予整改的旅行社,旅遊客運企業可以拒絕為其提供服務;逾期未予整改的旅遊客運企業,旅行社不得租用其旅遊客運車輛。

15、關於加強物流短板建設促進有效投資和居民消費的若干意見

通過加強物流短板建設,健全重要節點物流基礎設施,改善城鄉末端配送設施條件,完善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大幅提升農村物流水平,基本形成佈局合理、覆蓋廣泛、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城鄉物流基礎設施網絡體系。各種運輸方式之間銜接更加順暢,多式聯運效率大幅提升,運載工具、裝載單元等關鍵標準有效銜接並逐步推廣應用,物流信息化水平明顯提升,物流業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意見》提出,加強物流短板建設重點任務是加強村鎮末端配送設施建設,健全農村物流網絡體系;加強農產品物流設施建設,提升農產品現代物流水平;加強城市配送設施建設,完善城市配送體系;加強多式聯運轉運設施建設,提升貨物中轉效率;加強信息技術應用,促進物流新模式發展和加強物流標準銜接和制修訂,提高物流服務效率。《意見》還要求,各有關部門、各省(區、市)要進一步加大對物流薄弱環節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對符合規劃要求的物流設施建設項目,加快用地審查報批,保障項目依法依規用地;拓寬物流短板建設的投融資渠道;建立重點項目建設的綠色通道和調度機制。

16、《2016-2020年全國電子商務物流發展規劃》

全文分為現狀與形勢,指導思想、規劃原則與發展目標,主要任務,重大工程,組織實施和保障措施五部分。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佈局完善、結構優化、功能強大、運作高效、服務優質”的電商物流體系。明確了建設支撐電子商務發展的物流網絡體系,提高電子商務物流標準化水平,提高電子商務物流信息化水平,推動電子商務物流企業集約綠色發展,加快中小城市和農村電商物流發展,加快民生領域的電商物流發展,構建開放共享的跨境電商物流體系等七項任務。同時提出了與之相對應的電商物流標準化工程、公共信息平臺工程、農村服務工程、社區服務工程、冷鏈物流工程、綠色循環工程、跨境工程和創新工程等八項重大工程。在組織實施和保障方面,《規劃》提出了五項要求包括加強規劃落實和組織實施,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加強和完善政策支持,完善信用和監管體系,健全電商物流統計監測制度等。

17、《關於城市公交企業購置公共汽電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的通知》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宣佈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對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此舉一方面能減輕公交企業購車方面的資金壓力,另外一方面對公交車輛的新能源化起了進一步的推進作用。

18、《關於進一步規範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環保部、公安部及國家認監委聯合出臺,明確環保部門不再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將排放檢驗合格報告拍照後,通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監管系統上傳公安交管部門。要求各地環保部門要提請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出臺鼓勵、引導黃標車和老舊車提前報廢更新政策措施,加大對國家鼓勵淘汰和要求淘汰的黃標車和老舊車汙染排放的監督管理力度,確保完成國家確定的年度淘汰工作任務,實現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黃標車。同時,研究制定便民服務措施,方便車主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新生產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依法通過資質認定(計量認證),使用經依法檢定合格的機動車排放檢驗設備,按照國家標準和規範進行排放檢驗,與環境保護部機動車排汙監控中心聯網。2016年底前,各排放檢驗機構應與環保部門實現數據聯網,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要率先實現國家、省、市三級聯網。2017年底前,建成國家、省、市三級聯網的機動車排汙監控平臺。

19、《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

進一步明確了新能源汽車定義,主要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純電動和燃料電池汽車,刪除了2009年版准入規則中的混合動力汽車等類別,以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等文件保持一致。提高了准入條件,申請准入的企業需具備必需的設計開發能力、生產能力、產品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後服務及產品安全保障能力,對企業技術研發、試驗測試等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並提出現有企業應根據規定進行改造,並於2年內完成審查,現有產品改造緩衝期為半年。名稱由“規則”升級為“規定”,政策效力明顯加大,並有望改善新能源汽車行業“小而散”的亂象,一些不具備核心技術能力的企業和產品將逐步退出。對騙補等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瞭解決方案,一是對車載能源系統等關鍵部件建立可追溯的信息數據庫;二是要求企業建立新能源汽車產品運行監控平臺,並與地方和國家監管平臺對接;三是在產品全生命週期內為每一輛新能源汽車產品建立檔案,以跟蹤記錄產品使用、維護和維修情況,將從根源上規範行業發展亂象,推動產業良好有序發展,併為有針對性地調整國家和地方補貼政策奠定基礎。提出企業應建立新能源汽車產品售後服務承諾制度(包括電池回收等),將有利於打消消費者疑慮,加快新能源汽車(尤其是新能源乘用車)產品的推廣。

20、《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預計將於2017年開始試行,2018年正式實施。“新能源汽車碳配額”是指汽車企業生產和進口的新能源汽車在使用過程中相對於燃油汽車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根據該《辦法》,企業可通過生產、進口新能源汽車生成新能源汽車碳配額或從碳排放市場交易獲取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目前,這一新政的相關細則尚處於討論階段,其中碳配額價格成為關鍵。在補貼逐步退坡的大背景下,生產電動車越多的企業,可以通過賣碳額度來彌補一些成本;同時達不到標準的也就即將為碳配額付出高額代價,倒逼企業技術革新。

2016前三季度商用车行业发展政策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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