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原民辦辭退教師有什麼新的政策?

道常寬


我記得有一年好多的之前的民辦老師在問我的父親準備簽字資料。好像是因為這樣的補償政策出來了。具體的政策是,只要滿足你從辭退的年份到一定規定的年齡,規定是,女的是55週歲,難的是60週歲,每年會補償10塊,到一定的年齡就會領到補償。

說起民辦教師,我們知道早在80年代90年代的時候,在鄉村有很多的民辦教師,他們可能沒有上過什麼大學,一般是高中畢業之後就會在當地的小學或者初中從事教學,主要是當時的老師資源也比較匱乏,所以有好多人受當時的鄉政府或者自己去,進入學校從事教學工作,後來有的是自己辭職專業,有的是因為政策的改變,國家正式錄用的就是具有編制正式的老師,所以辭退了民辦教師。

其實這也是為國家奉獻過青春的,所以國家開始正式重視這個問題,開始給這些民辦教師進行養老的一些補償,這也是人文關懷,國家進步的一點。


老家呂梁


上世紀中葉以後,我國因為一些社會等原因將當時的一些民辦組織的教學機構中的老師辭退。這些舉措對當今的教師行業的發展產生了一系列的影響。現在由於我國越來越重視教育事業的發展,隨之而來山西也出臺了一些針對辭退民辦教師的新政策。



一:工齡計算

若民辦教師在任職期間或期後轉為公辦教師,其工齡是以民辦教師為基點,計算最後一次經組織批准任教的時間算起的。若在任教期間或期後在多個學校工作,可通過教育部門的手續調整,將此教師的任教時間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二:補償待遇

民辦教師未進入教育編制且被辭退後,需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依法處理其補償待遇,將教師的實際上課時間及工作時間予以考慮並給其一次性的經濟補償。同時經濟補償的標準也將參照山西地區的人均生活水平及最低工資的發放額度,不得低於其水平。



由此看來,以上舉措反映了山西地區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有利於促進教育系統的優化及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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