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翻新“蘋果手機”被指控假冒註冊商標一案辯護詞

2015年1月,被告人李某某夥同張某某在未經蘋果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從市場收購舊iphone手機以及帶有蘋果註冊商標的假冒蘋果iphone手機後蓋、觸摸屏、包裝盒等零配件,僱傭他人在其租用的出租房內,對收購的舊蘋果iphone手機更換後蓋、觸摸屏等零部件,維修、翻新、包裝後對外銷售,從中牟利。深圳公安民警依法檢查時,發現其犯罪地點,現場抓獲了數名工人,且扣押了蘋果6、蘋果5s、蘋果5、等手機數十臺。經鑑定,查獲的手機及手機配件均為假冒蘋果公司蘋果註冊商標的產品,其中手機的價值共計人民幣11萬元。公安機關指控李某某無視國家法律,未經蘋果公司許可,使用其註冊商標,其行為已構成

李某翻新“蘋果手機”被指控假冒註冊商標一案辯護詞

其後,李某某的家屬來到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尋求委託王平聚律師團代為辯護。接受委託後,王平聚律師團積極會見當事人並在研究案卷的前提下查閱相關法律法規,為當事人努力尋找罪輕的證據。王平聚律師代表團出庭為李某某作出了以下幾點辯護:

一、 本案涉案手機的價值只有11萬,金額較小。

二、 涉案手機尚未流入市場造成實際的社會危害,應該從輕處罰。

三、被告人非法獲利較少,其妹翻新一臺只得不到50元,還要從中支付小工的工資和吃住,所以真正算得上獲利的部分是很少的。

四、被告人當庭自願認罪,認罪態度良好,應酌情從輕處罰。

綜合以上情節,懇請法庭對被告人李某某判處八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適用緩刑。以上意見,懇請法庭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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