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大決策部署和中央紀委關於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要求,省紀委監委開展扶貧領域專項執紀行動,篩選了15件扶貧領域重點問題線索直查直辦或提級領辦,強化對基層腐敗問題整治的高壓態勢,傳導全面從嚴治黨的壓力,切實維護貧困群眾利益。截至目前,15件問題線索已查結10件,處理黨員幹部510人。為切實發揮典型案件警示震懾作用,現將4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海北州剛察縣人大原副主任謝軍截留套取侵佔扶貧資金等問題。2011年1月至2014年2月,謝軍在擔任剛察縣吉爾孟鄉黨委書記期間,違反“五個不直接分管”的規定,在負責鄉黨委全盤工作的同時,直接分管鄉政府財務工作和項目建設工作,將吉爾孟鄉扶貧及涉農領域專項資金2354.87萬元私存私放在部分鄉幹部個人賬戶中,從中截留、套取940餘萬元,又將其中33萬餘元違規用於公款吃喝、送禮、變相發放津補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吞扶貧專項資金80.4萬元,涉嫌貪汙犯罪;此外,經其同意,吉爾孟鄉3名工作人員冒用該鄉11戶村民的名義,將11套不應由公職人員享受的易地搬遷扶貧項目房以出資購買的方式據為己有,涉嫌濫用職權犯罪。相關違紀人員均受到黨紀政務處分。2018年1月,謝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海東市樂都區達拉鄉春灑村、馬圈溝村村幹部違規平分低保金問題。2013年至2014年,達拉鄉春灑村三社將兩年低保金共計8.06萬元平分給35戶農戶。2015年至2016年,達拉鄉馬圈溝村將兩年低保金和“兩節”補助款共計31.86萬元,分兩次平分給63戶農戶。春灑村、馬圈溝村村幹部有的帶頭平分低保,有的知情不報,均受到黨紀處分。時任達拉鄉副鄉長王洪生、副鄉長高傑、鄉綜合服務中心主任賀家祥,對春灑村平分低保的問題監管不到位;時任達拉鄉民政幹事王德福、副鄉長郝永寧、副鄉長許小銘對馬圈溝鄉平分低保金和“兩節”補助款的問題監管不力,但事後都能及時進行調查和整改,6人分別被誡勉談話。時任達拉鄉副鄉長徐尚珍、李麗萍對春灑村和馬圈溝村低保資金髮放監管不力,致使兩村連續發生平分低保的違紀問題。2018年3月,徐尚珍、李麗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黃南州河南縣寧木特鎮周龍村黨支部原書記多合旦尖措套取國家扶貧專項資金問題。2015年8月至12月,周龍村在實施整村推進魯沙糧油銷售市場建設項目時,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多合旦尖措利用職務便利夥同項目施工方,擅自變更項目建設內容,製作虛假合同套取國家扶貧專項資金,並先後與村委會主任樓智尖措違規大額提取扶貧專項資金150萬元,將其中75.43萬元用於工程建設,其餘資金由兩人購買麵粉、清油等支出14.98萬元,涉嫌貪汙、挪用16.67萬元,私存私放42.92萬元。兩人還夥同縣扶貧開發局副局長完瑪扎西製作虛假分紅協議和虛假工程移交手續等應付檢查驗收。2017年11月,多合旦尖措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違紀違法資金予以追繳。縣扶貧開發局局長唐建珍、原副局長完瑪扎西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寧木特鎮原鎮長索南昂加、原副鎮長才讓索南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18年1月,河南縣原副縣長萬馬乃、寧木特鎮黨委原書記索南才讓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西寧市大通縣良教鄉松林村黨支部原書記馬世良、村委會原主任趙有福違規收費、虛報私分補償款、優親厚友等問題。

2007年、2010年至2015年,松林村在實施“兩房”建設、防洪及流域管理利用世行貸款、整村推進和鄉村道路硬化項目時,違規向“兩房”戶、項目戶收取資金共計10.08萬元,用於村務開支。2009年至2016年,村委會給15戶未建房戶違規享受獎勵性住房補助7.5萬元,將16戶“兩房”補助戶補助資金13.29萬元違規調整給其他農戶。2008年至2013年期間,馬世良、趙有福違規領取低保金4.407萬元;違規以兩人妻子名義享受“兩房”建設補助資金4.84萬元;兩人違規個人開支集體土地補償款3.894萬元,虛報冒領並平分土地補償款1.6萬元。馬世良、趙有福還存在其它違紀問題。2018年4月,馬世良、趙有福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良教鄉黨委原副書記馬明曦、鄉農村低保負責人李偉、鄉農村住房保障負責人馬素萍、縣城鄉規劃建設局農村住房保障負責人孫勇和縣民政局農村低保負責人包慧麗分別受到誡勉談話。

上述四起案件的發生,都是鄉鎮黨委和職能部門履職不力、監管缺失造成的。謝軍身為鄉鎮黨委書記,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紀律規矩意識淡薄,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將黑手伸向扶貧資金,私存私放扶貧專項資金高達2354萬餘元。其任職期間,吉爾孟鄉數十名工作人員以權謀私,破壞了當地政治生態,嚴重損害了群眾利益。河南縣政府職能部門和寧木特鎮黨委、政府對扶貧專項資金的審核、發放、使用、驗收環節監管不力,縣扶貧開發局副局長完瑪扎西身為領導幹部,竟然夥同村幹部弄虛作假,致使大額扶貧項目資金被挪作他用、私存私放。樂都區達拉鄉春灑村、馬圈溝村村幹部在明知有關政策的情況下,帶頭將國家給予低保戶雪中送炭的資金平分給全村,達拉鄉相關領導、駐村幹部、包片幹部監管不力,致使達拉鄉扶貧工作中連續出現違紀問題。大通縣良教鄉松林村黨支部書記馬世良和村主任趙有福在村幹部崗位上長期違紀,“雁過拔毛”、優親厚友、以權謀私,與鄉黨委履責不力、監管缺失有直接責任。

省紀委監委直查直辦、提級辦理重點案件,嚴肅處理當事人,嚴肅問責相關責任領導和職能部門,釋放了堅決斬斷伸向扶貧資金“黑手”的強烈信號。打贏脫貧攻堅戰,是黨中央向全國人民的莊嚴承諾,是一項必須完成的政治任務。各級黨委(黨組)及脫貧攻堅相關責任部門,要充分認識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易發多發的嚴峻複雜形勢,全面擔負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突出重點,加大力度,認真糾正對扶貧資金使用及項目審核、實施、驗收環節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切實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實到扶貧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各級紀委監委要深化扶貧領域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排查工作,認真開展省市縣三級紀委監委直查直辦、領辦督辦重點線索工作。要加大懲處力度,對膽敢向扶貧款物“動奶酪”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要強化責任追究,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缺失,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問責,確保黨的扶貧政策落地落實,確保扶貧資金項目惠及貧困群眾,確保脫貧攻堅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果。

中共青海省紀委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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