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順風車、兩人喪命,滴滴有“罪”

今天(5月12日)上午,“滴滴司機殺害空姐”案已基本告破,犯罪司機作案後棄車跳河已經死亡,而這個受害女孩正處在大好年華,她的逝去不免讓人惋惜。

針對此次事件,網上的聲討聲不絕於耳,滴滴作為平臺方雖無刑事責任,但滴滴公司仍要為此次事件“贖罪”。

一次順風車、兩人喪命,滴滴有“罪”

一宗罪:滴滴並非無能

在打車行業,的確誰也無法保證完全杜絕危險司機,但若因為平臺的管控不足導致危險係數增加,就不是平臺無能的問題,而是管理不到位。

此次的殺人司機使用的就是其父親的順風車賬號,而滴滴卻未能及時發現,增加了釀成慘案的幾率。

眾所周知,成為滴滴順風車的司機並沒有太多門檻,只需在平臺上進行認證,按要求填寫信息就可以,但實際上對人的審核並沒有十分嚴格,留存的信息真實度也尚待驗證。

而且滴滴平臺跟司機並無僱傭關係,即使違規,司機所需要付出的代價也不高,說明平臺的規則制度對司機的威懾力不足。

所以滴滴需要反思下一步如何加強把控監管,比如:用技術手段增加用戶信息維度、提高用戶的信息真實度,找有關部門協商出臺網約車犯罪制裁措施,提高違法違規的成本等。

一次順風車、兩人喪命,滴滴有“罪”

二宗罪:未能設身處地為乘客著想

根據滴滴公司的自查信息表明,嫌疑人之前曾有一起言語性騷擾投訴記錄。這樣的司機為何還能接單?滴滴接到此類投訴後是如何處理的?

以作者個人瞭解到信息的是,平臺面對投訴無非是進行一定的罰款、扣減信用分等,並不會完全解除與司機的合作,甚至禁止接單。

而問題是此類信息乘客卻無法得知,面對一個有過“言語性騷擾”記錄的陌生司機,如果乘客知情還會上車嗎?

所以滴滴平臺如果不能完全做到設身處地為乘客著想,那就需要提高信息的透明頭,讓司機和乘客之間的信息對等。

一次順風車、兩人喪命,滴滴有“罪”

“滴滴一下 美好出行”

三宗罪:只注重數量,不注重質量

為何這段時間三番兩次有司機敢去違法違規?為何滴滴平臺對司機沒有威懾力?

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滴滴是乙方,而司機是甲方。我們都知道,網約車在爭搶市場份額時,其實爭搶的就是司機,所以司機作為平臺的顧客,平臺自然也不敢怎麼樣。

當美團推出打車業務和滴滴爭奪市場時,傳出不到一天就拿下了30%的份額,這說明平臺都在爭奪司機數量,而不是考慮如何提高司機質量。

人們以後對網約車的要求不會僅僅是“快速打到車”,而是“安全、快速打到車”。

燒錢補貼開拓市場的階段早已結束,希望滴滴能夠不要為了司機的數量而降低了質量。

一次順風車、兩人喪命,滴滴有“罪”

滴滴司機殺人案被害人

結束語:慘案已經釀成,任何事情也不會比生命更寶貴,我們除了悲痛之餘,能做的只是希望滴滴打車等網約車平臺能夠以此為鑑,不要讓悲劇重演。

這段時間接連發生危險事件後,你還會用滴滴打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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