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碰見幾件很無奈的事情。
某個不知名的公號公開張揚一字不漏的抄我文章,並署名自己的名字。
當我和她理論,人家雲淡風輕的表示,哪篇文章呢?
當我把原文鏈接發過去後,不了了之。
不管網絡上還是生活中,還真是碰見過幾個這樣的無賴之徒。她們甩脫所有的責任,歸咎於別人,“誰叫你不會抄啊?”“誰讓她幫我還出了錯,活該她倒黴。”
特麼抄別人的東西,還成了一件至高無上的光榮?
特麼好心幫助別人,還要承擔100%責任和後果?
見過無恥的,沒有見過這麼無恥的人。
見過耍賴的,沒有見過這麼無賴之徒。
如果道德標準是每個人心裡的一杆秤,那些沒有良心的人,就是人至賤則無敵啊。
既然與他人爭辯,不可能真贏,那爭辯又是為了什麼。
1、爭辯為了自尊
如果你的女朋友遭到調戲,你會怎麼辦?
跟他爭辯,還是拉著女朋友趕緊躲到一邊?
有這麼一個故事:
一個女生和男朋友路經一個暗角的衚衕。
突然碰到一群流氓,有一個帶頭的吹著口哨調戲姑娘。
姑娘當然很生氣。
可是,男朋友卻安慰她,何必跟這種垃圾人計較嗎?
這個女生頓時忍無可忍,“你還是個男人嗎?女朋友被人調戲,居然還能視若無睹?”
結果,這個男生衝出去為女友出氣,被混混捅死了。
臨死問了女友一句話:我現在算男人了麼?
如果是為了自尊和別人爭辯,就放棄吧。
因為這麼一兩個人不尊重自己,就大動干戈,真的很傻。
比如藝人劉潔,她跟醉漢發生口角紛爭,被醉漢砍死,因為爭辯還失去了生命,這種代價就太大了。
如果你沒那麼健忘,就會記得16年發生的一起麥當勞砍人事件。
一言不合就動粗,結果喪失了生命。
當碰到垃圾人時,就當他是條瘋狗。
如果被瘋狗咬了一口,難道你還會咬回去嗎?
當然是忍忍就過去了,還不用花錢打疫苗。
有一句大俗話叫,寧與聰明人打架,不與傻逼說話。
林肯這麼說:“一個成大事的人,不能處處計較別人,消耗自己的時閒去和人家爭論。無謂的爭論,對自己性情上不但有所損害,且會失去自己的自制力。在儘可能的情形下,不妨對人謙讓一點。與其跟一隻狗子路走,不如讓狗先走一步。如果給狗咬了一口,你即使把這隻狗打死,也不能治好你的傷口。”
2、爭辯為了獲勝
上次和朋友去西安玩,不知道怎麼扯到阿房宮的事情,朋友跟我說,“項羽就是個粗漢,一把火燒燬了阿房宮。”我聽了一愣。
當時回去特意查了一下,經各種資料顯示,這是一種野史。
當我們去大明宮時,大明宮被譽為“千宮之宮”,我說,“這個宮殿很大,比故宮還大。”她聽了挑著眉,“明明就是故宮比大明宮大,好不好?”
我跟她解釋了半天,她還是覺得故宮是最大的宮殿。
一路上她眉飛色舞的講解自己的“常識”,剛開始我都試圖與她爭辯。
後來發現,她還是認死理,臉上明顯寫著,“我說的才對。”
甚至說到氣憤的地方,她會鋒芒逼人,“特麼那麼做就是傻逼。”
突然我想起,傑明·富蘭克林說過的一句話, “如果你總是爭辯、反駁,也許偶爾能獲勝;但那是空洞的勝利,因為你永遠得不到對方的好感。”
為了避免更多的爭鋒,我就保持沉默了。
和你三觀不同的人很多很多,能噁心到你的人也很多很多。能做的事大概就是,使勁所有力氣,飛向高枝,逃離這些人。因為你越生氣,越耗盡力氣爭辯,別人越得意越安之若素,成熟的第一個標誌大概就是沉默,然後積攢力量努力。
想到那個抄襲我文章的人,也就更淡然了。
她能盜走我的文章,可是,盜不走我的才華呀。
如果我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和她糾纏不休,最後的結果可能只得到了一句道歉。
但我消耗掉了幾天的時間啊。還破壞掉了好心情。
有一句話是,夏蟲不可語於冰,井蛙不可語於海。
很多時候爭辯的對象完全不在同一個層次,就算你說的再有道理,也無濟於事。
井底之蛙長期居於井水之下,怎麼見過大海的浩瀚呢?
我聽過這麼一個“三季人”的故事:
某天早上有人求訪孔子,問到學生子貢:“一年有幾季?”
“四季。”子貢笑答。
“不對,一年只有三季!”
“四季!”
“三季!”
……
接著爭論不止,一直到中午也沒消停。
孔子聽到聲音,從院內出來,觀察後才說:“一年的確只有三季。“
來人聽此,欣然離去。
子貢不解。孔子繼而解釋:“方才那人一身綠衣。他分明是田間的蚱蜢。蚱蜢者,春生秋亡,一生只經歷過三季,哪裡見過冬天?所以他的思維裡,根本就沒有經歷‘冬季’。你跟這樣的人爭執三天三夜都不會有結果。如果不順著他的意思說話,他能這麼爽快就走嗎?”
2009年,臺灣大學曾仕強教授在百家講壇節目中說:“以前我看到那些不講理的人我會生氣,現在我不會了,我心裡這樣想,(他是)三季人,我就沒事了。任何事情當你要發脾氣,當你情緒很不穩定的時候,(想到他是)三季人,你就心平氣和了。”
這不是逃避,更不是懦弱,這是明智。
也叫惜時惜力。
當你遇見流氓,還跟別人理論,簡直就是找死啊。
3、爭執為了“真相”
心理學說,我們每個人都很自戀。總是渴望能改造對方。甚至不惜精力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別人身上。在爭論中,人們總是隱藏不利於自己的信息和觀點。
曾經看過這麼一個故事:某次去閨蜜家住宿,閨蜜家的婆婆有點絮絮叨叨。當天她們吃完夜宵回家,婆婆忽然說道,“趕緊吃東西,不能空腹喝牛奶!”
閨蜜二話不說,就撕了小片面包吃。
當我正遲疑,為什麼不和婆婆爭辯時,閨蜜說,“如果她能在這件小事上獲得成就感,我們又何必告訴她真相呢?真相對她不重要,對我們也沒意義,不過是半口麵包的事。”
或者你已經知道了,我們經常做一些愚蠢的事情。
和別人面紅耳赤的爭論不休,讓關係變得越來越糟。
到頭來,
別人記住的,不是朋友的讚美,而是我們的批評。不是朋友的幫助,而是陌生人的援助。不是聊天的內容,而是談話的語氣。如果大家都能退讓一步,既無傷大雅,還能讓大家舒心愉悅,何樂不為?
與人爭辯,結局無非兩種。如果爭辯贏了,別人口服心不服;如果爭辯輸了,自己面紅耳赤。不管哪種結果,對自己都沒有什麼好處。
傷害了別人的自尊心,說不定還會引發更激烈的搏鬥。
貶低了自己的自尊心,又讓自己尷尬難堪,無地自容。
蔡康永說,當聊天中出現爭議時,我們大可把無謂的勝利讓給對方。
如果爭辯只是為了所謂的自尊、勝利、真相的話,那就停止這種無意義的爭辯。
我們既改變不了別人的立場,也改變不了別人的看法。
何必消耗精力讓人際關係越來越糟糕呢?
一個人的三觀不是一時半會就能改變的,而是經過長期的環境塑造的。
如果我們常常憑著直覺去辯解,那麼我們也會變得一個沒有教養的人,說不定遇見“垃圾人”還會有性命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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