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的一种罪行,只要犯了必死,谁都无法赦免,连皇帝都不行!

在中国古代,为了缓解社会矛盾,在皇帝的授意下,往往会对大多数已发现、未发现的犯罪行为都给予赦免,即大赦。由于赦免范围广大,表现了皇帝的恩德,又称之为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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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赦全国的膏泽分为两个,一个是恩赦,一个是恩旨。恩赦即是历代皇帝登基,先皇灵位进入太庙,册立皇后以及皇帝们五十岁之后的生日,皇太后六十岁之后的生日和戎行凯旋之日,举办的赦宥罪犯的举动;而恩旨则是经常会公布的,由于但凡皇帝寿辰,以及其他国家喜庆之事都可以由皇帝照例发布中旨,宣告赦宥监犯。恩赦一旦公布,不管案件是不是已结或是人犯是不是在审问,都可以被释放。不过乾隆一直有“一命必有一抵”的判例,而且我国一直以来都建议杀人就得偿命,所以但凡是故意杀人都不能被赦宥。并且清代规定,但凡谋反、大逆、谋杀爸爸妈妈、祖爸爸妈妈,以及妻妾杀夫、采生折割人、触犯军法等罪名都不在开赦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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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发生采生折割,通常是因为两个原因。一个是出于宗教性质的,类似于祭祀。如《宋会要辑稿》中记载的故事,淳化元年(公元990年)八月二十七日,峡州长杨县民向祚与兄收取了当地富人十贯钱,从 事“采生”活动,其目的是杀人祭鬼。两人合谋杀死了县民李祈的女儿,“割截耳鼻,断支节以与富人”。这种行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科学观念的提高,在当今社会已经很难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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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就是就是现在非常流行的“拐卖儿童妇女罪”,在中国古代时期对人口的进行了严厉的控制,特别是对人口的变迁方面,这是基于以下两种原因,首先是中国地大物博、人口稀少,所以人是最宝贵的资源,一方水土需要一方人去耕作,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税粮征收,第二个原因是因为中国古代史君主集权的专制国家,国家户籍人口登记极为严苛,很害怕强烈的人口流动造成了聚众造反,就跟梁山起义一样。因此古代对于人口买卖的案件判罚极为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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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有些事情是没办法赦免的,也许这些罪犯可以用上罪大恶极这个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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