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銀行一次性存5萬以上就要被查, 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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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反洗錢相關規定,5萬元以上的現金交易和20萬元以上的轉賬交易必須進行反洗錢調查,其中境外匯款業務也必須進行反洗錢調查!

1、存現金額在1萬(不含)以內無需出示證件。

2、本人櫃檯存現:單筆人民幣50000元(含)以上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證件。戶主本人存款金額在1萬(含)至5萬(不含)時,各網點在實際業務操作過程中出於風險把控原則,可能會請業務辦理人出示身份證件,因此建議您如需通過櫃檯進行存取款時最好帶上身份證件。

3、代辦櫃檯存現:人民幣10000元(含)以上需出示代辦人證件;人民幣50000元(含)以上需要出示雙人證件。

2016年年底,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決定從2017年7月1日起實施!主要是為針對洗錢而進行匯款管制。目前銀行風控嚴格,大額現金交易存在較高的不法收入的風險,大額現金出入會被要求提供來源證明。


紫色葑揚

是真的。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規定,一次性存、取、匯五萬以上現金都會被查。這裡有兩個地方需要注意:



首先是現金。並不是說銀行卡轉賬就不查,銀行卡轉賬匯款,你的錢從哪來,到哪去都一目瞭然,所以相對更好查。現金就不一樣了,錢從哪來,取現以後去哪裡了完全查不到,所以大額現金是重點關注點。

其次是你的錢怕不怕被查,如果是你正常收入所得而不是非法所得或用於洗錢,查就是了,有什麼可怕的?

再次,查你的不是銀行,而是央行。央行有專門的反洗錢機構,就像大多數大數據一樣,人家也有大數據,什麼樣是洗錢,什麼樣是正常支出都有相應規則。這也是很多人感覺不到央行在查你的原因。但如果你的錢真的來源不正,也很難逃得了被查。



針對五萬這樣的額度,查的力度還是小,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洗錢的人都弄幾百個銀行賬戶,每個都小額轉存操作,目的就是化整為零,規避被查。

不過如果你的錢不怕查,也真的不需要擔心,別說五萬,五十萬、五百萬也沒問題。銀行也不能因為我掙錢多就沒收我的錢吧?


坤鵬論

七月一號起,央行開始執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所有的現金異動和跨境大額資金流動都要跟央行上報。

樓主問的,應該是一次性存、取、匯五萬元以上現金,注意是現金哦,就會觸發監管規定,銀行需要上報給央行。

原理也很簡單,如果你是通過網銀、超級網銀、或者其他第三方支付、或者其他的網絡渠道的操作,錢從哪來到哪去,在系統裡都顯示得特別明白。你匯款二十萬或者五十萬給你的親戚朋友,都是很正常的資金操作,按說沒有人會關注。

就算是出現問題,在系統裡一追溯,來源去向也顯而易見。

但現金交易就無法追溯了。不管你像人民的名義一樣,在家裡藏一屋子的現金,還是通過地下渠道把人民幣背鍋國境線,都是電子系統無法監控到的資金流動,這也是反洗錢的重災區。

如何監控?先從額度上控制住唄,只要是金融機構接觸到5萬元級別現金的交易,就需要報告央行,這不意味著你有問題,只意味著央行的反洗錢的下限額度而已。

未來發現問題後,可以從現金操作的行為中提煉數據並開始追溯。

其實這個額度哪算高啊,跨境匯款超過一萬美元也要上報央行的。如果是電子體系的各種轉賬,那麼超過五十萬人民幣的境內匯款,也需要上報央行。

所以再強調一遍,這不算差,不算被查,只是正常的數據上報,而已。


程蟬

您是看了七月一號央行開始執行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以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得出的結論吧?

首先一定得是現金交易,如果通過工資卡來提取5萬元工資存款或者工資肯定不會受到排查,其次如果您轉賬給朋友親戚作為急用也不會被查。

但是您突然有一大筆現金要存進銀行就容易被查了,原則上五萬以上的不明財產都有權查處。洗黑錢往往就是這樣慢慢滲透然後操作的。

當然還有關於外幣的兌換規則,是這樣的: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超過人民幣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存取款、回款、結售匯、票據解付以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金融機構要送交大額交易報告,否則會被納入關注名單。

也就是說這麼做可以限制金融機構的洗錢行為,這麼做也是為了加強反洗錢工作,如果高頻次操作肯定會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不過對於我們來說沒有什麼需要擔心的。

當然每人每年的換匯額度還是沒有變化依舊是5萬元美金。

用途還是旅遊、留學、探親、就醫、商務出國、貨物貿易非投資類保險等。

不過每人每日的兌換額度有所下降,從5萬美元變成了一萬美元,也就是說從七月一號開始每人從5萬美元的每日的兌換額度下調到了一萬美元,超過5萬人民幣、一萬美元的兌換都要申報。


變革家

大家好!

近期各大媒體紛紛報道有關“7月1日起存款5萬以上就要被查”的消息,個別自媒體“標題黨”更是為博取關注點擊,誇大其詞,顧弄玄虛。客觀地說,給部分不明真相的人帶來很多困惑。瞬間覺得公民隱私保護就像一件“皇帝的新裝”,個人隱私將一覽無餘。其實並沒有想象的那麼嚴重,為什麼這樣說呢?今天就和大家一起聊聊關於“五萬以上就要被查”的真相,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存款5萬以上,金融機構有義務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告,確有其事。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二章大額交易報告第五條金融機構應當報告下列大額交易:(一)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二)非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三)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四)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二、大額存款交易報告制度不是新鮮事,而是早已有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實際是2006《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3.0版。自2006年起至今,央行共分別發佈3個命令,2006年11月14日發佈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和2007年6月11日發佈的《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1號),2016年12月9發佈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說也就是說大額存款交易報告制度從2006年就已經開始了,只不過那時的金額標準較高(20萬),涉及的人群不多,範圍小,或者因為即使金額達標但屬於正常交易,銀行也不會詢問你,所以很多人並不知道有這事,社會關注度很小。

三、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制度具有很重要的意義,事關廣大百姓利益。新版《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出臺是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法律規定而誕生。眾所周知,當前國際反恐形勢嚴峻,國內反恐也

不容樂觀,特別“疆獨”分子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時有發生,危及國家政權安危,沒有穩定的政治局面,哪有百姓的安居樂業?包括打擊毒品、走私、貪汙腐敗等黑色資金等。所以堅決執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不僅是金融機構的義務,也是每個公民的應盡義務。

四、新版《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實施不會對居民帶來生產生活任何影響。

1.報告金額由20萬降到5萬標準,納入報告事項內容增多,只能說增大了各大金融機構反洗錢業務工作量,與儲戶沒有太大關係。在臨櫃業務中實名制、5萬存取出示身份證仍然是規定動作,並未因此增加居民負擔。

2.大額交易只是常規備案報告,只有可疑交易才有可能接受訊問調查。如果你的資金來源合法,貿易背景真實,是經得起調查的,根本不用驚訝。只有那些來路不明,心懷不軌的資金才懼怕報告和審查,你說是嗎?


龍門山財經
從7月1號起,
在銀行一次性存5萬以上就要被查了,
這是真的嗎?
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決定從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具體規定:
1、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3、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4、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根據國家反洗錢相關規定,5萬元以上的現金交易和20萬元以上的轉賬交易必須進行反洗錢調查,其中境外匯款業務也必須進行反洗錢調查!
所以從影響範圍來說,對普通儲戶的正常資金進出不會造成影響。
不過,對於一些特殊群體,比如留學生、境外旅行,甚至海外置業的人群多少會有些影響。
★ 每人每年的換匯額度:不變,依然是每人每年5萬美金。
允許購匯的用途有:因私旅遊、出國留學、探親、境外就醫、公務及商務出國、貨物貿易、非投資類保險、諮詢服務。
★ 每人每日的換匯額度:從5萬美元降為1萬美元。
從7月1日開始,每人每天只能兌換5萬人民幣等值外匯或1萬美元,超過5萬人民幣的換匯都要申報。
★ 跨境匯款額度:沒有變化。
★ 今年1月1日起,無論是櫃檯還是網銀購匯,都要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
申請書裡要提供完整的資料證明,比如是留學用的,就要提供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如果無法提供有效證明,可能會被列入「關注名單」。如果真進入大名單了,除了會被取消每年5萬美金換匯額度之外,還有可能會被罰款。
★ 從2017年9月1日開始,境內信用卡在境外的消費也會受到監控。
規定要求境內的髮卡機構對於境內卡在境外的消費單筆超過1000元人民幣的部分進行報告。
★ 要嚴管分拆匯款,即“湊人頭”螞蟻搬家的行為,具體內容是:
禁止5個以上不同人,同日、隔日或者連續多日向同一個人或者機構匯款;
禁止同一個人在7天之內從同一個賬戶5次以上提取金額接近1萬美元外幣現鈔;
禁止同一個人將賬戶裡的外幣存款轉給5個以上直系親屬。
新政策實施後,具體影響如下:
1、海外留學生:提前準備儘量全面的證明資料。
留學生的學費和生活費一般來說肯定是超過5萬人民幣的,所以7月1日之後如果要一次性購匯,就要儘量把資料證明準備好,證明這筆錢就是用作留學的。
2、境外旅行的遊客:影響不大。
雖說9月1號之後對境外刷卡也要嚴加管理,但是未必就要挨個兒查你的賬戶,正常的旅遊消費問題不大。
3、打算在海外購房置業的人:影響較大。

看上面提到的“購匯用途”,也沒有“海外置業”這項,說明去海外買房置業並不是一個匯款的合法理由,新政前不是,新政後當然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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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登街

幾乎沒人查!不是想的那樣!

這個問題源於《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事實並沒有表述的那麼可怕,報告和被查,意思離得遠呢。我們這麼多人,每筆都查,哪有那麼多時間浪費在你身上。

請平靜的看看規定到底說了些什麼:

存款5萬以上現金,金融機構有義務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告。請注意,首先必須是現金,其次是金融機構需要上報,個人其實並沒有需要做的要求。

其實,這是2006《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修訂版。只不過當時規定的是20萬。這條規定其實並不會妨礙普通人的生活,卻是打擊非法活動好辦法。只有那些見不得光的錢,才會害怕這樣的規定。

第一,我們並沒有太多涉及5萬現金的存取匯業務。

第二,即使有,光明正大也不需要有什麼擔心的,報告是銀行要做的工作,我們沒有任何感覺。

第三,並不是每筆5萬現金都會被查,只有涉嫌違法的嫌疑人或者涉嫌賬戶才會被審查。

這也不是我國特有的,因為錢在電子賬戶間的轉移,系統都有記錄,而現金就成為了非法活動必然選擇。世界各國對現金都有嚴苛的管理。看看下面的例子。

英達在美國因存款被控洗錢

英達在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間的11個月之內分別50次將46.4萬美元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聯名賬戶,被美國聯邦法官控洗錢。

因為美國銀行秘密法案規定,銀行等金融機構如果24小時內收到同一個人的累計1萬美元或以上的現金存款,就需要上報8300表給金融犯罪執法部門。

而且,還有更厲害的一條,如果30天內,銀行懷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過1萬美元,有可能牽涉洗錢、逃稅或其他犯罪活動,銀行也必須向IRS申報可疑活動報告。

所以,上報就上報,只要不違法,別自己瞎折騰。


老爸的修行

不存在的,2013年我一次性存了現金74萬到自己卡里,沒有一個人問我。

當時情況是這樣的,某小樓盤開發商開盤收定金,每套房子2萬,搖號制的。

當天人手不夠問我們銀行借調幾個人刷卡收款。

我負責刷卡的,當天收到現金74萬,收款結束以後財務負責人有事,讓我們把現金帶行裡存一下。

結果對公櫃檯沒有看到公司財務的人員,不給存款!

於是我們負責對接的經理就讓把現金存到我的卡里,然後再轉過去。

10分鐘辦完,啥事都沒有,我就得到一條短信通知,櫃檯存入多少錢,櫃檯轉出多少錢,餘額104.5元。事後也從來沒有人提起過。

其實現在轟轟烈烈的各種什麼盤查各種報備各種規定,跟我們這些平頭老百姓一點關係都沒有的。

管控只是管控的非法收入,只要你存的錢有正常合法的來源,那麼你存多少錢到銀行都沒有問題。

那些被調查的本身就沒有那麼幹淨,不要小看人行的監管系統,更不要高估自己的身份。

所以:有錢就去存起來吧,放家裡和藏起來都不如存在銀行安全。


王龍

2017年7月1日國家實施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報告辦法》,對個人業務如何上報大額和可疑交易進行了規範。


根據國家反洗錢相關規定,5萬元以上的現金交易和20萬元以上的轉賬腳印必須進行反洗錢調查,為了保證用戶信息和資金安全,借貸寶遵循國家關於互聯網金融交易的監管規則,切實落實實名制原則,要求用戶進入借貸寶前必須進行實名註冊和登記,防止匿名頂替和洗錢行為。

角度對洗錢進行了描述:犯罪分子及其同夥利用金融系統將資金從一個帳戶向另一個帳戶作支付或轉移,以掩蓋款項的真實來源和受益所有權關係;或者利用金融系統提供的資金保管服務存放款項,掩蓋金錢的真實來源,使其合法化,即常言之“洗錢”。

洗錢是嚴重的行為,不僅破壞經濟活動的公平公正原則,破壞市場經濟有序競爭,損害金融機構的聲譽和正常運行,威脅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定,而且洗錢活動與

、走私、、貪汙腐敗和等嚴重刑事犯罪相聯繫,已對一個國家的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經濟安全以及國際政治經濟體系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這是現代中國特有的現代化悲劇。普通的騙子,我們會押送司法機關,依照法律,嚴懲不貸。然而,面對政治、經濟、文化的巨大“龐氏集團”,我們只能憤怒和顫抖。知道嗎?


在當代中國,超級騙子是合法的,他們是“文明”而“高貴”的,他們正氣凌然,他們義正辭嚴。他們身居顯赫地位,挾持強大的輿論工具,控制了立法、司法、行政資源。他們絕對有能力玩一把賊喊捉賊的遊戲。

並且,他們真的具備讓終極受害者發抖、恐懼、甚至崩潰的能力。重慶興哥說,終極受害者99%都是神經病。任何終極受害者的反抗,都會被定義為非理性的行為,甚至是不法行為。



借貸寶該還錢了

自2017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規定: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超過人民幣5

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存取、匯款、結售匯、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金融機構要送交大額交易報告,否則會被納入關注名單。

其實,是為了加強反洗錢工作,只是對高頻次的可疑交易監察。

對普通儲戶不會造成影響。對留學生、境外旅行、海外置業等會有些影響。

每人每日的換匯額度為1萬美元,每人每年的換匯額度每人每年5萬美金。

2018年

11日起,無論是櫃檯還是網銀購匯,都要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

申請書裡要提供完整的資料證明,如果無法提供有效證明,可能會被列入關注名單。如果真進入關注名單,除了會被取消每年5萬美金換匯額度之外,還有可能會被罰款。

201791日開始,境內信用卡在境外的消費也會受到監控。

允許購匯的用途有:因私旅遊、出國留學、探親、境外就醫、公務及商務出國、貨物貿易、非投資類保險、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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