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臨汾市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將被限制乘坐民航、火車

近期,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和《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兩個《意見》在限制範圍中均明確包括了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此類人員將在一年內限制民用航空器和火車高級別席位,包括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座以上座位,自2018年5月1日起實施。

5月1日起,臨汾市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將被限制乘坐民航、火車

民航局和各鐵路運輸企業將於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在指定的民航網站、中國鐵路客戶服務中心(12306)和“信用中國”網站發佈限制乘機和購買車票人員名單信息。7個工作日為公示期,在公示期內,被公示人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公示期滿,被公示人未提出異議或者提出異議經審查未予支持的,開始按照公示名單執行懲戒措施。同時,《意見》還明確,被限制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如能積極履行其法定義務,相關部門將在7個工作日內移除被限制人員名單。

臨汾市地稅局稽查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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