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傳染病防治法》:限制 就是最好的保護

您當前的位置 :新聞中心>荊州政務正文 來源: 荊州電視臺 時間:2020-02-12 20:20 -糾錯

解读《传染病防治法》:限制 就是最好的保护

荊州新聞網消息(記者周建平)應對疫情,一定要用好法律“工具箱”,瞭解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下面我們就帶大家瞭解關於傳染病的類別和防治,我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在防疫過程中,單位和個人都要注意些什麼?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主要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其它的法律所針對的調整事項是指平常狀態,而《傳染病防治法》要處理傳播公共衛生事項,需要採取隔離狀態、宣佈(某地)為疫區等緊急措施。是一部非常特殊的法律,也是一部非常嚴厲的法律。

《傳染病防治法》會根據傳染病疫情的嚴重程度,對老百姓的權利會有所限制。《傳染病防治法》第一款就是規定對病人、病源的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間根據醫學檢查效果確定,同時會根據傳染病疫情的嚴重程度對老百姓的權利進行一定限制,比如限制交通出行,暫時限制返程,暫時限制公共場所出入等。

針對一些確診或疑似病例,不接受治療或者隔離管理、惡意或放任疾病傳播的行為,在《傳染病防治法》中也有明確的規定:病患或疑似患者如果採取逃逸的方式,甚至有故意傳播的行為,直接違背了《傳染病防治法》,違背了《治安處罰法》 ,是最嚴重的違反《刑法》的犯罪行為。相關個人不要去觸碰法律,因為觸碰了法律會造成嚴重的後果。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編造與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有關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此類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定罪處罰。

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在突發事件中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構採取醫學措施時應當予以配合;拒絕配合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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