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花高价买的出租车为什么要登记在出租车公司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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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运营资质不颁发给个人,只能颁发给符合条件的企业。所以你买了出租车却没有运营资格,上路载客就是非法运营,会被罚款。

原则上讲,出租车公司的车辆,都属于出租车公司所有,司机都是出租车公司的员工。但实践中,出租车公司却往往采取跟个人合作的模式,出租车公司出运营资格,司机买车拉活,对内是挂靠关系,对外是单位和员工关系,交通事故也是告出租车公司(挂靠的还连带)。然后司机给出租车公司返利,算是使用出租车公司资质的使用费。这对司机来说,叫“挂靠”,甚至连社保费都是司机自己全额出的钱。虽然政府禁止挂靠,但却没怎么管。律师行业也有大量的律所是类似的管理模式。

由于政策或其他不好说的原因,出租车运营资质并不容易获得,客观上构成行政垄断。有资质的出租车公司就靠这获利。当网约车出现时,整个出租车行业都受到看打击。为什么会受到打击?就是因为网约车司机不用给其他什么人返利,不用交“份子钱”。然后政府整顿网约车,出规定要求网约车也要有营运资质,一下子就把网约车干掉了。现在网约车中合法经营的不多。

说到底,还是行政资源的问题。最能体现政府权力的是什么?是行政审批啊,就是资质颁发。说什么个人承担风险能力弱都是借口,个人承担能力其实可以通过保险来解决。律师也是一样,律师也必须挂靠单位。搞得咱也不爽,又能怎么着呢?医生也是一样。貌似就不让个人对外经营执业,必须搞个“单位”。其实根本原因,是单位容易管理,最重的处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资质,如果个人可以对外经营或执业,怎么管?难道吊销你的球籍不成?另外就是,资质这种额外赋予的东西,我可以给你,也可以不给你,就看你懂不懂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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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从头说起,改革开放初期,应该是三十年前吧,那时候还没有出租车,出租车这东西是泊来品,当时也没有营运证,国家及百姓并不富裕,当时做客运的大巴都是国营企业,而做市内客运的是些小三轮,小面包,秩序混乱,宰客,敲诈,械斗几乎天天上演,为了规范经营,理顺秩序,才有了后来的出租车和营运证。当时由于混乱,客运市场体量小没什么生意,申办营运证的费用大概五仟元,不申办的政府直接打击,由此,出租客运市场开始规范。但由于生意少,不赚钱,出租车都是路口,宾馆门口趴活,百姓对这新事物也在适应中,当时的起步价8元/公里,在当时出租车也属于高消费,一般百姓只能偶尔消费下,到了97年,随着收入的提高,客运市场的成熟,出租车生意开始变好,新投放的出租车营运证政府开启了牌照投标拍卖,我们这拍到17万元的营运证牌照费,在此前营运证,车辆行驶证全都在所有人名下,不存在挂靠一说,因为不赚钱,看不见利益,此次拍卖后让官和商看见了营运牌照的巨大利益,于是有关系背景的开始组建公司,而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强制个体出租车挂靠公司,而出租公司成了利益链中的吸血鬼,虽名为挂靠,但在政府行政干预下,车辆行驶证与营运证所属都变更成了出租公司,由此个体车主受制于公司,那怕处理个违章,公司不开证明也处理不了,年审,保险也必须公司指定,而公司以此挟持从中收管理费,保险回扣(基本回扣三十个点,这也是出租车保费每年高达15000元的原因),而政府则拍卖牌照赚钱,公司吸血司机赚钱(也帮各地政府制约司机,名为管理,避免司机闹事)。

这就是原因,因为是个利益链,不帮你们挂靠到公司就没法制约个体司机,不摁住怎么从底层攫取利润?只有攫取了还不让你们有反抗的能力,利益既得者才能安心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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