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看大,小孩子一定要懂“規矩”,父母如何給孩子立規矩……

 5歲的明明坐在餐桌前,慢吞吞地吃著早點。媽媽在著急: “明明,快點,我要遲到了。再不快,媽媽被開除怎麼辦?”


  明明好象真的不關心媽媽似的,仍在慢慢地 “品嚐”那點粥。

  “你從生下來就給我找麻煩……” 明明媽媽在嘆氣。

  晚上,明明的媽媽生氣地把明明的事告訴爸爸。爸爸更加生氣對明明說:“早知這樣,不如不生你。”

  我當然知道,您不會像明明的父母這樣對待孩子。 舉這個例子只是想探討一下明明父母犯的錯誤。

從小看大,小孩子一定要懂“規矩”,父母如何給孩子立規矩……

【立規矩的6條原則】

  1.給孩子立規矩時,信號要明確。

  比如,街上的黃燈亮了,那意味著你可以停步,也可以不停。有誰主動停過? 明明媽媽只是告訴明明,“我要遲到了,你要快點?”怎麼快法?什麼是快?她並沒有傳達出來。

  2. 立規矩時,需要明確地告訴孩子,這樣做的後果。最好,這個後果跟孩子的切身利益有關。

  明明媽媽告訴明明,“我要被開除了。”可是,事實是,也許她每天都這麼說,開除這件事並沒有發生。如果這樣,就等於說了謊。孩子更不把她的話當真。甚至,也許孩子還巴不得她呆在家裡呢!我兒子小時候最盼的幾乎就是我不上班,被開除在家帶他。所以,明明的媽媽如果估計出一個合理的時間,比如30分鐘,讓明明吃飯,否則端走。吃飯中途,可以提醒他一次,告訴還有多長時間。還可以添加一些額外的條件,比如按時吃完,給點獎勵。不按時吃完,取消某個優惠。這些原則應該是適應於各個年齡段的孩子的。這可能比說“我被開除”要好。

  3.要就事論事,別輕易給孩子貼標籤。

  “你從生下來就給我找麻煩”這話會使明明把自己和壞孩子連同起來,從而喪失信心。“既然我生下來就這樣,那我也就只能這樣了,那還有什麼要改的?”所以不要把一件事擴大化。

  4.自己能解決的事就別再告訴配偶。

  明明早上吃飯慢這件事,明明的媽媽作為一個成半人,應該能夠自己解決。她把這件事告訴明明的爸爸,會降低自己在孩子心中的威信。孩子會想,我媽媽也就這麼回事,能把我怎麼樣?她什麼都得靠爸爸。

  5.孩子的長期記憶比較差。

  早上吃飯慢這件事到晚上,他很可能早就忘了。媽媽實際上也沒必要再說。懲罰一定要及時。

  6.對孩子的懲罰要切實可行。

  明明爸爸的話對明明是個 不切實際的“威脅”,這個威脅對孩子不起什麼警告作用。如果明明的爸爸說:“今晚你別吃肉”(假如明明愛吃肉),那效果會比這麼說好得多。

從小看大,小孩子一定要懂“規矩”,父母如何給孩子立規矩……

【年齡不同,規矩不同】

  1歲大的孩子

  特點:好奇、好動,而且精力充沛。此時他們所面對的挑戰和重大任務是探索周圍的世界。

  父母怎麼辦:

  . 合理地調整自己對孩子的期望和要求。

  .管理的重點要放在預防工作上。

  .可以用安慰和轉移孩子注意力的辦法使他停止哭鬧。

  2歲大的孩子

  特點:他們的生活被自己情緒的巨大波動和起伏所佔據。他們所面對的挑戰和重大任務是瞭解自己的各種感覺和情緒。

  父母怎麼辦:

  . 將與孩子抗爭的激烈程度降到最低點。

  . 幫助孩子控制他的情緒。

  .謹慎對待孩子的大發脾氣。

  3歲大的孩子

  特點:這個年齡的孩子的自立形式是通過任性來表現的。他們所面對的挑戰和重大任務是學會更好地控制他們的情緒。

  父母怎麼辦:

  .交給孩子一些“工作”去做。

  . 讓孩子用做遊戲的方式來表演一下好的行為舉止。

  . 懲罰孩子的時間要短。

  4歲大的孩子

  特點:這個年齡的孩子的社交能力不斷髮展。他們所面對的挑戰和重大任務是學會合作,使自己的需求與其他人的達到均衡。

  從4歲起對孩子嚴格一點,按照孩子的發展規律,他們在4歲以前還不瞭解規則和行為後果之間的聯繫。從4歲起,我們就可以加強紀律。

父母怎麼辦:

  .制定規則。

  .確定違規的後果。

  .規則要公平合理。

  5歲大的孩子

  特點:他們能夠領會父母具體的要求和規則了。他們所面對的挑戰和重大任務是依據自己懵懂的道德意識去做事。

  父母怎麼辦:

  . 拓寬孩子的視角。

  . 制定並嘗試一種行為管理體系。

  . 設一些限制使孩子明白自我控制的重要性。

從小看大,小孩子一定要懂“規矩”,父母如何給孩子立規矩……

【6歲前必須立下的6條規矩】

  規矩一:粗野、粗俗的行為不能有

  孩子有怎樣的行為才算粗野、粗俗呢?比如樂樂在幼兒園裡跟小朋友搶東西,小朋友不給他他就開始打他,還罵他說:“你要是不給我,我就讓我哥哥把你變成殘疾!”……樂樂這樣的做法,就是粗野、粗俗的行為。這一類的孩子喜歡採用暴力的手段,強制別人服從自己的意志;用語言對他人進行攻擊、脅迫,來實 現自己的願望。但是,這樣的做法是絕對不可取的!

  規矩二: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自己的東西由自己支配

  6歲前的孩子的自我意識才剛剛萌芽,往往很難分清自己和他人,更不懂得分辨什麼東西是自己的,什麼東西是別人的。所以只要是孩子喜歡的東西,他就會毫不猶豫地伸手去拿,覺得“拿到我手上就是我的了!”就想樂樂一樣,總是說:“媽媽是我的,爸爸也是我的,玩具都是我的!”只要看到爸爸媽媽牽著其他 小朋友或者玩具被別人拿走了,樂樂就會大哭起來……

  規矩三:從哪裡拿的東西放回哪裡

  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還不好,自己玩耍的時候總喜歡亂扔玩具,玩厭了就屁顛屁顛地拋開,等著媽媽幫他收拾殘局。很多媽媽們都不會說什麼,覺得“孩子還小,也不懂收拾,幫他收反而更省事”。

  規矩四:誰先拿到誰先使用,後來者必須等待

  在家裡,爸爸媽媽總是“孩子第一”,什麼事情都讓著孩子,飯先給孩子吃,水果先讓孩子挑等等,但是,家長這樣的一味謙讓,只會讓孩子越來越以自 我為中心,覺得“爸爸媽媽都要讓著我,我是最大的!”,這樣環境下成長的孩子,容易覺得自己高人一等,長大後可是不容易交到朋友的喲!

  規矩五:不可以打擾別人

  當孩子遇到好的事情,比如受到老師表揚了、交到一位新朋友等等,總會很興奮地想要把它告訴爸爸媽媽,無論爸爸媽媽在做什麼事情他們總會毫不猶豫地打斷。而且現在許多父母都是“孩子第一”,所以常常允許孩子在任何時候打斷自己講話,而且還會高興地回應孩子,這樣的態度容易讓孩子讓成不顧一切打擾別 人的習慣,長大以後可能會以自我為中心,很難在集體中生活。

  規矩六:做錯事要道歉,並且有權利要求他人道歉

  家長們疼愛孩子,總覺得“孩子還小”處處讓著他,就算孩子犯錯不道歉爸爸媽媽也會一心軟就原諒他了。這樣的處理方法,會讓孩子覺得“做錯事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反正爸爸媽媽都會原諒我”,孩子沒有了約束,難免會為所欲為,犯更多更嚴重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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