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并举:扬州砸下两计重锤!

为了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打造商品房交易和租赁市场并列的多元化住房体系,让“房住不炒”落到实处,昨天,扬州市针对“租”与“售”砸下两计重锤!

租 政府两头补贴

24日下午,扬州市召开“双创”租房补贴政策发布会暨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会。据了解,今年扬州市要发放人才住房租赁补贴4800万元,用户数超过3000人。为了实现这一工作目标,市双创办、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近日联合出台《“双创”人员住房租赁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租售并举:扬州砸下两计重锤!

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对象1.扬州市区(不含江都区、高邮、仪征、宝应,下同)入驻双创示范点的企业员工(以下简称为申请人)。

申请人申报补贴应提供的资料:

(1)“双创”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一份(须经申请人所在企业、企业所在双创示范点、双创示范点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一份;

(4)开通网银或手机银行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份;

(5)全业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人员聘用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在本市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和个人所得税证明(加盖公章原件一份);

(7)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对象2.提供租赁业务的租赁机构以及将已建未售(2年以上)房源转为对外租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为租赁企业)。

租赁企业申报补贴应提供的材料: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2)租赁期间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一份(需在租赁平台上成功备案);

(3)租赁机构提供租赁房屋的房产证明,其中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一份,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4)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房产证明或增量房屋确权证明复印件一份;

(5)企业银行账号和开户行。

二、补贴申请

1.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线下审核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通过所在企业、企业所在双创示范点、双创示范点所在地主管部门线下审核后,登录扬州市“双创”人员住房租赁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登录网址:http://yzlczl.yzfdc.cn/)

2.申请人申报补贴应提供的材料:

3.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即按月补助。

4.申请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过原申报系统变更相关信息:

(1)申请人创业、就业单位发生变化的,由市房管部门重新审核认定;

(2)申请人收入发生变化的,按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3)新签住房租赁合同的;

(4)住房租赁合同或租金支付期满,续签租赁合同的。

5.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补贴:

(1)申请人与“双创”企业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2)租房合同终止,不再租赁房屋的;

(3)在社保或税务部门查无缴费或纳税记录的。

三、补贴标准与发放

补贴标准

1.申请人:年收入7万(含)至12万元的人员,补贴200元/月;年收入12万元以上(含)的人员,补贴400元/月。

2.租赁企业:按其实际租赁给“双创”人员的房屋套数给予每套1200元/年的资金补贴。

补贴发放

1.申请人在每月15日之前将当月所需自付租金(月租金扣除补贴部分)存入绑定的银行卡账户内(银行卡需开通网银或手机银行)。

2.平台将申请人自付租金划拨至平台账户,待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后将申请人当月全部房租和对租赁企业的补贴一次性支付给租赁企业。

3.申请人应及时将当月所需自付租金存入绑定的银行卡账户内。若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平台划扣失败,则当月补贴不再享受,且当月租金和对租赁企业补贴都由申请人承担。

售 同一平台整治乱象

“到售楼处买房被告知无房可售,中介却说可以支付‘渠道费’任意选房。”市民投诉引起了房管局的高度重视。

据了解,此前市房管局已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市场稳定,如认购信息不得随意更改,一个家庭在一次项目认购中只能报名一次等。昨天上午,市房管局市场处约谈多家近期关注度较高和即将开盘的开发商企业,针对目前接到投诉较多的销售环节提出进一步销售管理要求。

开发商、中介乱象

5月22日,市民投诉称,在多处楼盘看房时,销售人员表示并无多余房源可售,可是当该市民前往数家房产中介咨询时,工作人员均表示有内部渠道可以购房,“渠道费”4万元至15万元不等。

当天的约谈会上,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还通告了近期接到的其他类型的销售环节问题,如认购报名不规范,楼盘销售人员通过各种方式拒绝、规避购房人报名认购;选房过程中,选房现场信息不透明、未及时公布选房结果、夹带排号靠后的购房人提前选房等暗箱操作现象;以及认筹金退还手续繁琐、时间长等不合理行为。

统一购房平台将上线

针对近期接到的问题投诉,会上,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自觉遵守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不得采取各种手段规避调控政策、制造市场恐慌。市房管局也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市场巡查监管。

为了为进一步落实住建部“房住不炒”的房地产调控及部署要求,市房管局正在抓紧开发市区统一的新建商品住房认购报名系统,预计6月上旬投入使用,“平台将提供一个更加公平、阳光的购房环境。购房人在这个平台上报名认购,平台数据库关联至各相关开发商企业,如果开发商企业认为某个购房人不符合认购要求,必须注明拒购原因,不得无理由规避、拒绝购房人的正当购房需求。”

届时,市区所有销售项目须使用该系统登记认购报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管局对认购资格进行审核,并及时公示审核结果以及未通过人员的具体原因。凡无理由拒绝购房人报名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停止项目的销售和网签备案。而针对系统上线前已领取预售证认购的投诉较为集中的楼盘,由房管局市场处及房地产监察支队指派工作人员到售楼现场督查。

不规范行为与信用挂钩

另据市房管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透露,近期查实的有关扰乱房地产市场的相关问题,将向相关信用部门反馈信息,“如果某开发商企业信用有了污点,对其企业发展会有较大影响,此举也将进一步约束开发商企业的市场行为。”该负责人也提醒广大市民,目前扬州市区潜在土地供应充足,购房仍需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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