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刺激素亟待告別“裸奔”

作為一類新型的農資產品,生物刺激素近年來在市場上的應用日趨活躍,呈現出快速增長的發展勢頭,成為業內關注的一大熱點。

生物刺激素長期以來被冠以各種不同的稱謂,如植物生長促進劑、土壤改良劑、生長調節劑等,但這些都無法準確地定義生物刺激素。在國際上,對此類新興產品的定義、分類、安全性及有效性評估等各方面也均尚未達成共識,急需相關法規及標準來規範該類產品的生產及市場活動,促進其更好地發展。

近日,由全國肥料和土壤調理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辦的“生物刺激素國際法規及標準論壇”舉行。會上,中外專家共同分享了國際生物刺激素行業標準制定的經驗及進展,共同推進生物刺激素國際法規及標準的建立。

市場快速增長亟待建立標準和法規

與會專家充分肯定了生物刺激素的作用,認為其有著廣闊的應用前景,可以有效提高肥料利用率、激發植物潛能、增強作物抗逆能力、提升作物產量和品質。但是相比於產品的發展速度,相關標準和法規還沒有及時跟上,分類、定義、檢測方法和統一標籤標識還需要加以明確,促進相關國際法規和標準儘快出臺刻不容緩。

據歐盟標準化委員會生物刺激素技術委員會介紹,2014年全球生物刺激素市場的銷售額為13億美元,並以每年超過12%的速度增長。目前,全球生物刺激素的市場規模約14億美元,到2020年將達到20~30億美元,年增長率10%以上。

“生物刺激素產品發展比標準和法規更快,可能會影響行業健康,加快國際化標準制定的進程尤為重要。”國際標準化組織“肥料、土壤調理劑和有益物質”技術委員會主席WilliamLaceyHallJr.直言。

據介紹,歐洲標準化委員會已於2017年成立“植物生物刺激素”技術委員會,並開始研究制定該類產品的相關標準。“肥料、土壤調理劑和有益物質”技術委員會於2018年3月決定成立生物刺激素的特別小組,相關領域國際標準的制定也正在被提上日程。

多以新型肥料定義功效越來越受認可

目前,國內生物刺激素大多數是以新型肥料的名義登記;大多數微生物產品是以微生物菌劑和微生物肥料的形式登記;個別產品,如氨基寡糖素、蛋白(多肽)產品以農藥的名義登記。2012~2015年,我國生物刺激素類肥料登記個數增加了近3倍,含生物刺激素類肥料登記個數也增加了1.8倍,市場上的各類產品可謂是魚龍混雜。

“生物刺激素在國內的應用十分活躍,在山東壽光,幾乎可以找到所有類別的生物刺激素產品。”史丹利農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高進華表示,生物刺激素以其獨特的功效得到了越來越多農民的認可,目前檢測方法跟不上產品發展,很多產品的作用機理不夠明確,但這並不能阻擋生物刺激素在全球發展的步伐。

種類劃分須以功能和效果為主並與傳統肥料區分

“生物刺激素目前技術研究差距大,生產應用精度低,檢測管理粗放,需要更深入的研究,更精細的生產,更精準的應用和更科學的管理。”全國農技中心首席專家高祥照建議,將產品名稱統一定義為“生物刺激劑”,以免公眾對“生物刺激素”與“激素”產生概念混淆。

“要加強生物刺激素中活性物質對作物生理生化的研究,完善生物刺激素中活性物質的檢測方法,形成國家或行業標準。要區別於化肥和農藥標準,建立以天然植物生理主要活性物質為主的標準。”全國肥料和土壤調理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劉剛建議,將生物刺激素歸屬於肥料管理,以功能和效果來劃分種類,並且產品定位和宣傳必須與傳統肥料相區別。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投身生物刺激素領域。以史丹利為例,從2002年至今,該公司已經生產銷售了650萬噸含腐植酸產品,其腐植酸活化工藝、海藻中間提取工藝一直處於領先水平。該公司技術中心總經理卞會濤說:“單一使用生物刺激素的效果其實是有限的,應該因地制宜,根據不同土壤、作物和施肥方式進行復配應用,以提高施肥效果和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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