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还不起钱担保人还吗?

余世铖

这个要看担保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就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先要去找债务人追偿债务,只有当债务人不清偿或者无力清偿的时候才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承担偿还责任。

但是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债权人即可以先找债务人要求清偿,也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进行清偿,担保人和债务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担保人对外承担债务之后,可以再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北京任丽丽律师



按照法律规定,你是要承担责任的。根据《担保法》以及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债权人请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但对于你个人可以有以下抗辩。

 第三十八条规定: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   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十三条 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希望对你有帮助。



行者无疆73413566

要区分当初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就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要强制执行债务人自己的财产,之后才找你。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可以直接找你还钱。

还有你说的担保人,你签字了么,有和他一起去办理担保手续么?

如果以上的没有去办理,这个你就不用担心啦,如果你真的是担保人,你的借款人还不起钱,你是要连同他一起把债款付清的,有什么不懂可以问我。


遇见的某一天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所以对于此案例中的你作为担保人来说,既然你作为担保人,你就必须对你的担保行为负责,但是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担保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一般是六个月,即从约定起六个月。所以,仅在六个月内,你需要承担责任。



但是借款人还不起的话,那么应该首先考虑当时签订合同时还款期限为多长时间,如果超过六个月,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六个月,那么你就应该找到借款人妥善解决。可以通过抵押借款人的财产,包括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获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大大咧咧聊聊家常

那当然啦!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贷款中的担保人都是法律中提及的一般担保人。根据法律的要求,一旦借款人还不起贷款,那么银行就可以要求其中一个,或者所有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银行的不良资产催收的重点,也是有经济实力的担保人,而非借款人。所以大家一定要慎重担保,要不然,可能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你名下就会多出一笔债务。如果你不还,那么你同样会被银行起诉的。


看金库的老乔

看你的借款条怎么写的,如果借条上面写上借款人还不起钱担保人还,那就借款人还不起钱担保人绝对的还,如不写在借条上这句话,担保人只是做半年正明你借他钱的正明不还钱。


琪哥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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