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岁离了婚的女人|戏剧时刻

四十岁离了婚的女人|戏剧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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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为大家推荐「中年风暴」组参赛作者胡芳艳的小说《离婚女人李双莹》——

离婚,到什么时候都不可能双赢。四十岁的李双莹因为离婚突然在单位变得「炙手可热」起来——她成了同事眼中的失败者,上司对她举止轻浮。「不凑合」的选择算不算「作」?这场风暴之后,她的生活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

四十岁离了婚的女人|戏剧时刻

离婚女人李双莹

胡芳艳

对,我是李双莹,今年四十岁,属猪。

今天一早,我和王建国去了民政局,协议离婚。临出门前,王建国还问了一句:要不,甭离了,凑合着过呗。我说:还是去吧,协议都写好了。仿佛去离婚只是为了不糟蹋那张纸。

办完手续出来,我望望天,吁了口气,既没有劳雁单飞的哀痛也没有樊鸟出笼的喜悦。我眯着眼在太阳底下又仔细地看了一遍离婚证上的条款,然后随手把它塞进了包里。

从今以后,我就是个离了婚的女人了。

我是请了一天假的,我怕我会情绪失控,可现在看来,我完全可以装作若无其事的去上班。离婚的事儿,除了叶梅我谁也没告诉,因为我觉得这不算丢人,可也不露脸。十五年的婚姻说散就散了,怎么的也是个失败。其实,告诉叶梅也是个意外,纯属一时冲动。和她同事十多年,我相当了解她是那种心里放不住话的人,在单位她的职能就相当于娱记。可那天我特脆弱,弱到让她轻而易举的就撬开了嘴巴,历数了王建国的一大堆不是,然后告诉她,周一我就去协议离婚。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我用友谊作砝码嘱咐她替我保密,她向我保证,绝不会说出去。

刚一进办公室,我就觉得四面八方的目光都射向了我。我用眼睛去碰叶梅,她有几丝慌乱的垂下眼皮:果然,全单位的人都知道国王长了双驴耳朵了。

我想蹿过去给她一个嘴巴,或者把放在她肘边的那杯开水搂头泼到她脸上,可我的身子晃了晃,脚还是稳扎在办公室门口。我劝自己,如果说,男人的友谊是酒席宴上的那杯二锅头,那么女人的友谊就是放在嘴巴里嚼来嚼去的那块口香糖。看过电视剧吧,不管是正面人物还是匪徒,把人绑住后,封口用的都是胶带、毛巾、臭袜子一类的,而绝不是一块口香糖。是我主动把离婚这块口香糖剥开送进人家嘴里的,能强制人家含着不嚼吗?

于是,我摘下捂在我驴耳朵上的帽子:我,离婚了。

就这样,我收获了一上午的安慰。

无论是谁,只要是认识我的都会认为我是这场婚姻变故中的受害者。如果我不是李双莹本人,我也会这么想。

你是没见过我,个儿不高,不胖但说不上苗条,没腰没胯没屁股,女性的曲线在我身上只是象征性的弯了一道弧。寡淡的一张脸,年轻的时候一双大眼睛还算蛮水灵,可年龄一大,皮肤松弛,大眼双眼皮就变成了双眼大眼皮,一到生理周期,眼皮还时不时浮肿,要多败兴有多败兴。况且,年近四十,别说我平时还算本分,就算我招摇成一株红杏,也不见得墙外会有人心甘情愿的接应我。再看王建国,虽然个子也不高,长相也算一般,可年龄给了他稳重,钞票给了他自信,再加上他天生一副即使是怒火中烧脸上也是一团和气的五官,吸引个把的女人还是有实力的。所以,我被踢出局是很顺理成章的事情。

平时我在单位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这几天竟然炙手可热起来。就连其他科室的女同事也抽时间来串个门儿,跟我唠上几句,她们不无关心的问这问那儿,话语的缝隙里丝丝缕缕的优越感渗透出来。我装着一副凡事无所谓的样子,心里却厌烦到了极点,我不是个心胸宽阔的人,不仅不宽,还很窄,好多事都介意。真没想到,给我带来痛苦的不是离婚这件事而是离婚后的被同情。不过,这次我吸取了教训,唠什么都行,就是咬紧牙关,只字不提离婚的原因。

小月打来电话,邀我去她家喝茶。我不爱去她家,乱糟糟的,还养着一只猫。

我从小就不喜欢猫,原因很简单,我极怕老鼠,而猫抓老鼠,所以,我总觉得猫的身上有老鼠的味道。还有,我讨厌猫的眼睛,很媚很诡异,让人看了不舒服。我第一次去小月家,小月献宝一样向我介绍她的小心肝儿(她就是这么称呼那只猫的)聪聪,聪聪很扭捏的一屁股坐进我的怀里,我被针扎了似地弹了起来,毫不客气的把聪聪扒拉到地上。小月和聪聪都很吃惊的看着我,「我一沾猫就起鸡皮疙瘩」,我解释。小月弯腰抱起猫,亲了一下,「你没发现猫是很阴柔,很女性化的一种动物?时间久了你就会喜欢她的,是吧,聪聪。」我把目光投向窗外,心想,只有空虚无聊的女人才会把个畜生当儿女来疼。

小月是我两年前和几个朋友聚会时认识的,之前也有耳闻,她离婚多年,朋友这样介绍她:小月,一烦了就喝酒,一喝酒脸蛋儿就红了,脸蛋儿一红男人们就围上来了。当时我一口茶差点喷到桌上。小月隔了我去捶我朋友,整个上半身几乎都扑到我身上,一股浓郁的香味儿呛得我不由得往后一仰:果然是个尤物,身材波澜起伏,笑起来花枝乱颤。我觉得我和小月根本不搭界,所以席间不冷不热的,可小月见了我竟然如见知己,撂下向她献殷勤的男士和我聊个不停。事后她对我说,女人分两种,一种是表面上能「作」(读平音),如她;一种是骨子里能「作」。她一眼就看出来我就是那个骨子里「作」的女人。

小月笑吟吟的在门口迎接我,她穿一套家居服,头发随意的绾着,慵懒中透着那么一股妩媚。聪聪见是我,犹豫了一下,用脑袋顶了顶我裤脚,就远远的躲开了。

待我坐定,小月递给我一杯茶:怎么你也离了?

我白了她一眼:什么叫也离了?

她吐了下舌头,我的意思是说,王建国那样的五好男人,你怎么也舍得离?

还不是你咒的。

小月嗤的一笑,看,还怨我了,我那是好心提醒你。

我可不觉得她那提醒来自好心,当初她看见王建国对我呵护有加的样子,眼都直了,在她的经历里,男人只有对漂亮女人或者情人才能这般细致入微。一个姿色平平十多年的糟糠是完全不必老捧在手心里的。于是,她认为这很不正常,提醒我:别看你家老王现在这么在乎你,你可小心点,哪天一翻脸,六亲不认。她的这句话像在我和王建国的婚姻中下了一个蛊,一个居心叵测的蛊。

哎,喝茶呀,尝尝,是我从云南普洱带来的。小月冲我举举杯。我注意到她腕上多了副翠绿的玉镯。

和老华去的?

小月笑笑,满脸的得意。老华是她的现任男友,据说是个庭长。小月给我讲过他们的相识过程。小月和一个客户发生了经济纠纷,闹上了法庭,是老华给调节的。事后,小月设宴感谢老华的帮助,不知怎么的,喝完了酒相约去了一片桃树林赏桃花。赏花归来后,小月竟然夜不能寐,满眼都是老华的影子。凌晨,老华的电话打来,劈头就一句:你不会就是桃花妖吧,施了什么魔法,一宿我的眼前都是你的影子在晃。小月问我,你说神不神,这是不是缘分?这在我这个旁观者看来就是很简单很庸俗的一对男女勾搭成奸,却被小月演绎成了一个富有神奇色彩的浪漫的爱情故事,可见女人的智商在感情面前是多么的值得推敲。

小月兴致勃勃的跟我说起他们的云南之行,完全的沉入到她的爱情漩涡里去了,根本没意识到,她面前的听众是个刚刚受过离婚创伤的女人。

四十岁离了婚的女人|戏剧时刻

临下班,叶梅来通知我,说,高总让我到他办公室去一趟。话间她的眉宇一挑,很意味深长的样子。高总年近六十,很严肃,很报纸的一个人,虽然只是个正科,架子却搭的比正厅还要高。前不久死了老婆,对待我们这种小职员的态度更是严肃中带了些沉痛,让人敬而远之。我回忆了一下我近期的表现,还算说得过去,虽说是到我办公室闲聊的人多了一些,可那也不是我的错,我属于被闲聊。于是,我很坦然地敲开了高总的门。我进门的时候,高总正端坐在老板桌前,在一张纸上写着什么,见我进来,脸上竟然绽开一丝微笑。他请我在沙发上坐下,并没有马上说话,而是注视了我几分钟。我没有应对这种情况的准备,不由得垂下了头。高总好像很满意他制造的这种效果,他咳了一下,起身为我倒了一杯茶,顺势也坐在沙发上,开始用平易近人的语气和我聊起了生活上的一些情况。我一边回答一边揣测着,是上级对一个离异下级的关心,还是,还是这老东西有什么企图?就在我走神的当口,忽然觉得头顶上有温热的气息压来,我「嚯」的站起,头撞在他倾下来的下巴上,我看到了他尴尬的目光,还有很僵硬的围成半拥抱状态的手臂。

我并没有跟小说中写的那样,眼含羞辱的泪水给他一巴掌,或者满脸通红心惊肉跳的冲出办公室,我只是觉得可笑,一个女人离婚了难道她就不是良家妇女了吗?难怪有人说,如果谁都敢在你面前抖毛乍刺,那就是你平时装孙子惯出来的。真的到了需要我脱下淑女的长裙,乍起浑身的毛刺来保护我自己的时候了,我冲高总那孙子一笑,没别的事,我走了,再见。

门「啪」的一声被我带上了,门外的叶梅被我撞了一个趔趄。

我决定给自己做一顿像样的晚餐了。不到半个小时,桌上就摆上了四道菜:糖醋小排骨,木耳拌洋葱,皮蛋豆腐,肉丝苦瓜,外加一碗西红柿蛋花儿汤。我的厨艺很好,只是从不在自己身上下功夫,以前只有王建国在,或者周六日女儿回家的时候我才肯费事。每次看着他们狼吞虎咽,我都忘了自己动筷子,一个劲儿的唠叨「慢点吃,没人跟你们抢」,「说了多少回了,别吧嗒嘴」。惹得女儿向她爸诉苦,爸,你管管我妈,吃她点儿饭就死盯着人家看,还让不让人吃了。王建国头也不抬,吃你的,厨子都这样。

送女儿去贵族私立学校,王建国刚开始坚决不同意。小小的孩子让别人去管教,他舍不得。我说王建国身上全是老苞谷茬子味儿,讲究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端起的粥碗比脑袋瓜子还大,

我本想把女儿培养成千金小姐的,再这样下去就让他影响成粗使丫头了。拗了一个月,王建国才妥协,他点指着我的脑门儿说:你就虚荣吧,什么贵族学校,还不是你去省城那次让培根刺激了,你以为知道五花肉叫培根就是贵族了?

去省城那次是业务学习,燕姐招待了我。燕姐是我的大学师姐,当年我学理工,她学的是俄文。在大学,理工科的女生和外语系的女生是有差别的,如果说都是国画,那么外语系的女生是工笔理工科的女生是大写意;如果说都是诗,那么外语系的女生是婉约派理工科的女生是豪放派;在男生眼里,理工科的女生是哥们儿外语系的女生才是女孩儿家。

我第一次走进燕姐她们宿舍的时候,就被镇住了——这才是女孩子的宿舍。每个床铺都拉着一道花样别致的帘儿,墙壁上,床头柜上点缀着小巧精致的摆设,让我眼前一亮的还有一大把芦花斜插在上下铺的脚踏上,摇曳生姿。更让我感慨的是,师姐们对待自己形象的态度,她们根本不像我们那样,在洗漱间三把两把就结束战斗,五分钟之内就能走到大街上去。她们出门之前对着镜子描呀画呀,还要互相指点,脸过关之后再琢磨衣服的搭配,没有一个小时绝对不会迈出宿舍半步。那是二十年前,我们还留蘑菇头,穿蝙蝠衫,脚蹬裤,旅游鞋的时候,燕姐她们就已经长发披肩,脚蹬高跟鞋,裙裾张扬的袅娜来去了。可以这么说,我对女性之美的启蒙就是从燕姐她们宿舍开始的。

毕业后,我分到了地方一个事业单位,燕姐留在省城一个国企做翻译,我们之间的联系只限于电话了。电话中的燕姐仍然是引领我的旗帜,成家了,正科了,出国了,疗养了……一件一件,每件都能让我自叹不如。

燕姐的女儿霏霏更是出色,白皙文静,修长苗条的身材,走起路来轻盈灵动,她很有礼貌的向我问好,在燕姐的示意下为我弹了一曲古筝。

晚上,燕姐为我接风,霏霏趁机吵着要去吃烤肉,燕姐说,霏霏在学校模特队,平常是很少吃肉的,所以只要有机会,她就得去解解馋。于是,我们去了烤肉店。那是一家很正宗的韩国烤肉店,我怕露怯,决定学那初进贾府的林黛玉,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要多说一句话,不可多行一步路。吃到一半的时候,霏霏举手示意招待:再上一盘培根。培根?我看了一下餐桌,除了几盘肉,就是几样蔬菜,蔬菜我也认识,没见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忍不住问:什么是培根?燕姐笑着说,一种腌制好的肉。霏霏则惊讶的看了看我,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巴,又咽了回去。等招待把那盘五花肉端上桌,我的脸也像被烧烤了一样,通红。

第二天一早,燕姐准备好早餐,一杯牛奶,一个白水煮蛋,一小片糙面包,还有一小碟素什锦。燕姐说,这营养已经足够一天的了。于是,我吃了最富营养的一顿早餐,可惜,还是有点饿,我在校门口又吃了一个驴肉火烧。

仅仅一天,燕姐家那种精致的生活就已经嵌进了我的脑子里了。

回家来,我跟王建国说起这件事,感叹道,那才叫过日子,哪像我们家,菜啊饭的都一盆盆的,还有咱闺女,吃饭淅沥呼噜的,走路噼里啪啦的。我们过粗糙的日子也就算了,孩子可不能再输在起跑线上了。谁知道王建国听了不以为然,呵呵笑着把我搂在怀里,行了行了,多大的事儿呀,不就是一盘五花肉么。

自从孩子去了贵族学校,家里冷清了很多,王建国也开始频频和朋友聚会凑热闹去了,餐桌旁经常剩我一人一碗泡面了事。我本想过一种精致的生活的,谁知道变成了一种精简了的生活。

我用筷子扒拉着那几盘菜,并没有什么胃口,忽然记起酒柜里还有一瓶红酒。酒,是个好东西,它能让人吃掉咽不下的菜,还能让人糊涂。有一句诗说的好,日长似岁闲方觉,事大如天醉亦休。

好,吃完这顿丰盛的晚餐,我该美美睡上一觉了。

一条短信提示音把我惊醒了。竟然是高总发来的:睡了吗?

红酒的后劲儿让我有些兴奋,我回到:被你吵醒了。

几乎是立刻,电话铃响起,电话中高总的声音很柔和:我睡不着,想找个人聊聊。

本来,我是应该把这个电话挂掉的。可是,一个喝过酒的、不久前离过婚的、此刻正落落寡欢的一个中年女人的心中竟然泛起了一股甜蜜,那是一种心理平衡,简单一句话,我不漂亮,也不年轻,但也有男人惦记。索性,我翻身坐起,认认真真和高总聊了起来。我们的话题从天文到地理,从民俗到时事新闻,要不是他说那句话,我可以和他聊到天亮。

他说:以前看你沉默寡言的,今天才知道你知识面很广,也很善谈,真是相见恨晚。

相见恨晚?我心「别」的一跳,他,一个死了老婆的人,有什么资格说相见恨晚?没结婚的可以说,离了婚的可以说,婚外恋的也可以说,单单是死了老婆的不能说,这句话对死者不公平,会让她含恨九泉。我的语气冷了下来:晚,是呀,太晚了,该睡了,再见。

第二天一早,我的头有些发蒙,于是请了一天假,准备好好歇歇。天空中有些薄云,太阳光时明时暗。我泡了一杯山楂红枣茶,坐在阳台上的藤椅上望着外面发呆。几片废纸和塑料袋随着一阵风旋起老高,又迅速落下,我放下杯,踱到窗前,只见管物业的老徐拖了把扫帚从屋里跑出来,仰了脸,等着那几片废纸和塑料袋落定,再把它们扫到垃圾箱里去。

小月几次来电话,让我下班后去看看她,我听她鼻音很重,就问她是不是感冒了,她说来了就知道了。

在去小月家的路上,我买了些小食品和水果,以备不想说话的时候可以用这些东西占住嘴。一见小月,我吓了一跳,蓬头散发,脸儿黄黄的,眼睛红肿。

怎么了?我放下手中的东西,看到聪聪仄仄的蜷在沙发上,与它的主人在情绪上保持着高度的一致。

老华,躲着我。

我还当天塌下来了呢。

他的手机让他老婆拿着,一打就挂。去单位找他,他让他同事说不在。他怎么能这样呢,前几天还带我去看楼房呢,我都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散,也得有个交待呀。小月很响的醒着鼻涕,哀哀的哭。

醒醒吧你,什么叫交待?给你买下那所楼?我削了个苹果递给她,饿了吧?先吃个苹果,我再去给你下碗面。

小月吃完面,情绪明显好转,你说,我怎么就碰不到个好男人呢?

我哪知道,我伸手摸摸聪聪的头,聪聪试探着把一只爪子按在我腿上。

男人,在说我要你时生猛有劲,说我爱你时就有气无力了。

敢说就不简单了。

男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

我笑笑,没吭气。忽然发现她的脸有些红肿。哎,你脸上怎么有块红斑?

我去看了,医生说,是桃花癣。

我也不是个心中没影子的人,几年前,因业务关系,我认识了他。当时我在大厅等,他从楼上下来,一时,我感觉有些恍惚。就好比我早就在心中造好了神龛,而他就是那尊严丝合缝的神像。随着他一步步走下楼,佛乐轰然奏起,香火也被点燃,烟雾开始缭绕,我的神龛找到了它的主人。

他不帅,也并不年轻。据他的下属向我介绍,他自负、傲慢、喜怒无常、很不好相处。在见他之前,我浑身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可现在,他的每一条优点和缺点都变成了一圈圈的光环,密密匝匝的,烁烁放光,我开始憧憬接下来的合作,这对我来说充满了乐趣。

从我开始懂得关注我的容貌那天起,我就开始了自卑。幸运的是,骨子里的自卑反射出来的竟是冷漠、傲岸、卓尔不群的光。久而久之,这成了我的一个标志,对审美口味儿偏重的人来说,倒不乏吸引力。

几次交道打下来,我们开始熟悉了。每当我能很到位的领会到他表述的意图的时候,他都会很满意的拍拍我的头,笑着说,这丫头,脑瓜儿蛮灵的。完全一副长者姿态。而每当他说这丫头的时候,我的心都会软软的荡一下,真想变成一只小猫,或者小狗,偎过去。

这是一种见不得阳光的快乐,只有在夜晚,我才敢抖开鐁缰让这匹充满罪恶感的野马狂奔,我几乎感觉的到它的四蹄踩踏在心上的那种战栗,疼,不过,真的很快乐。

记得小时候我去大姨家,发现大姨家的墙壁上总挂着一条粉色的帘儿,我几次想掀开看,大姨都不让,还吓唬我说,里面住着神仙,如果掀开帘儿,神仙恼了,就会搬走了。有一天,我终于趁大姨不注意,掀开了那道帘儿,果然,里面只有一个泥娃娃似的东西,没有什么神仙。我一直坚信,神仙是被我偷偷掀起布帘气走的。这件事让我懂得,什么该掀什么不该掀,比如他,我把他藏在帘儿后,不管心里是怎样的风起云涌,表面上也不动声色。

连碰了两个不软不硬的钉子,高总的脸对我也不阴不阳起来。以他的想法,虽然比我大将近二十,但以我的这点姿色,他肯青睐,我也该受宠若惊了,怎么能门说关就关,电话说挂就挂呢。于是,在周一例会上,除了千篇一律的讲话外,还特意加了一句,提醒个别同志不要把生活情绪带到工作中来,一边说一边把手中的笔在桌上顿的「得、得」响。叶梅的头朝我偏了偏,仿佛给大家示意这个某些同志是谁。我一动不动的直视着高总那张严肃的脸,这老东西,当官当久了,他已经完全分不清什么是工作,什么是生活了。

中午,小月来找我,她是来告辞的,顺便托孤。

她郑重其事的对我说,她又恋爱了,对方是单身,在青岛工作。她这次去,也许会结婚。她唯一放不下的是聪聪,想来想去,还是想托我代养。

我送给她祝福,留下了聪聪。

小月在临出门时对我说,其实她也不是多么相信爱情,她只相信一句话:花堪折时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今天,他打来电话,邀我去吃饭。

见面之前我就想好了,只是吃饭,离婚的事不能让他知道。

谁知,还没等我坐稳,他就问:怎么离了?

谁那么多嘴?我简直愤怒了,我离婚我惹谁了?我既没当第三者,也没把谁家孩子扔丼里去,我就想过一下我想要的日子,犯法吗?有罪吗?干嘛老盯着我不放?

他一时楞了,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激动。

我也不明白忍了这么多天,我为什么会向他发作。只是觉得累得不行,把头埋在臂弯里,脑子一片空白。

这丫头,他拍拍我的头,然后把手按在我的肩上。

泪,终于流下来了,流的很安静,缓缓的,怕扰了谁一样。

吃完饭,我一个人慢慢的踱回家。这些天发生的事让我理不清头绪。平日里,我总爱学鸵鸟,在我看来那是一种十分聪明的动物,当风险来袭,它不能应对,不想应对的时候,就把眼睛闭上,头钻进沙子里,权当什么也没发生。可现在的我,被放逐在旷野中,虽然闭上了眼,却找不到那堆沙子。

我把手放在肩上,那里还保留着另一只手的余温。

切过手吧,刚切到时一点也不疼,只是感觉凉丝丝的。流血的时候也不疼,只是有些害怕。只有包扎好了,才开始钻心的疼。现在,我的心开始疼了。我已经忘了离婚的初衷,也忘了我和王建国之间究竟谁对谁错,失败感紧紧的抓攫着我,即使走在熙攘的人群中,即使我两手都提满了东西,即使我的胃口塞满了食物,我还是觉得空,从里往外的空。

我开始失眠,经常辗转反侧几个小时,依然有倦意没睡意。失眠象一层薄雾,上下漫裹着,湿漉漉的,找不到头绪。茫然寂寞象盘旋在头顶上的一只苍蝇,嗡嗡嗡的,知道它不咬人,可还是烦心。还不如是一只蚊子,叮住一点吃饱了离去,留我自己专心挠痒。忽然觉得自己象一只无笔可洗的笔洗,不甘于蒙尘,也不屑于插花,就这么每天擦拭,幽幽的闪着清冷的光。

我想给燕姐打电话,以前,她是我最好的倾诉对象。可拿起电话来,我又不知道从何说起。我觉得再这么下去,真的快疯了。

忽然有一天,燕姐打电话来了,声音很疲惫,她说,双莹,你知道吗,不光是我,原先我们整个宿舍的人都羡慕你,羡慕你的单纯、直接。一直到现在,我仍然羡慕你,你总是能直截了当的表达出你想要的,那么真实,不需要任何伪装。

这番没头没脑的话让我震惊。自从相识,她就是我心目中一个女人成功的典范,可以说,我追赶了她二十年,却被她羡慕了二十年。这真是笔糊涂账。我不知道她那里发生了什么,她没说,我也没问,好多事,真的不用搞那么明白。

周六,女儿回家,她特兴奋的在网上搜出一段视频,是光着上身的两个男人在一间简陋的屋子里弹着吉他唱歌。她告诉我,这是近期网上最热的一对组合,叫旭日阳刚,他们唱的歌叫《春天里》。

我不以为然的笑笑,现在人们的审美观越来越怪,以前是喜欢打扮的油光水滑的绅士,现在又追起了光着膀子的阳刚。

女儿不再理我,把音响放大,歌声一下充满了整个房间: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有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没有她

没有 24 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我是那么快乐

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

唱着无人问津的歌谣

……

我像被电流击中了,好多的感慨被歌声携裹着冲出了胸膛,那不是我吗?二十年前的我,那个快乐的我?

我让女儿把歌收藏下来,我听了一遍又一遍。

电话铃响,是他,几天前,他说要带我去海边。我在心中供奉了多年的神终于要走下神坛,向我伸出他的手,他的光芒马上就要照耀到我,他沾满雨露的枝条马上就要轻拂到我的面颊,可我却犹豫了,这么多年,我好像只是习惯了朝拜和祈祷,习惯了透过缭绕的烟火来仰视,而他一旦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让我来接受,我发觉我并没有做好准备,我没有勇气掀开那条粉色的布帘儿。左边是接听,按下,迎接我的将是大海和不可知的生活;右边是拒绝,按下,骄傲的他不会再打第二遍。我就这么看着闪动的手机屏幕,占卜,再响五下我就接,可铃声又响了三下,消失了……

我虚脱一般的缩回到沙发里,继续听歌:

如果有一天

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

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四十岁离了婚的女人|戏剧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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