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婉約:記我的祖母張一貫

我的祖母,姓張,名一貫,江蘇蘇州人,1901年出身在蘇州一箇中產階級的家庭,1929年春,與我祖父錢穆(賓四)先生結婚,當時也可算“大齡知識女性”了,婚後育有我父親他們三男二女五兄妹。因為祖父的原因,近年來,祖母張一貫的名字也頻頻在一些文章中被提及。祖母首先是一位賢妻良母,在與我祖父聚少離多的一生中,獨自教養了五個兒女及他們的家庭;祖母也曾有自己的職業,先後在蘇州的幾所小學任教,是一位好教師,好校長;解放後不久,她不幸中風,偏癱在家,又頂著“反動文人”家屬的身份,經歷了文化大革命,在我印象中,是一位樂觀堅強的老人。

钱婉约:记我的祖母张一贯

張一貫女士

女子獨立非求學不可

新發現的祖母佚文,共有散文三篇,詩三首。

發表最早的一篇文章,載上海《少年雜誌》第十卷第二號(1920年),文中寫道:

《說女子求學之要》1920年

“人無論男女,皆當自立。不能自立而徒借父母之庇廕,親族之周恤,雖豐衣美食,亦可恥也。然則如何始能自立?曰:非求學不可。或曰,女子但能盡其治理家務、教導子女之天賦,即為已足,何必更求學問?嗚呼!此大謬也。……今姑勿論其他。即以家庭之間治理家務、教導子女論之,女子苟非略明書算,何能區劃家政,使之井井有條?苟非讀書明理,何能改良家庭教育?

況今者世局日新,東西各國之女子,無不與男子受同等之教育。凡社會之間,若工場,若商店,若郵電各局,若教育界,若慈善界,若醫生、律師等業,無不有女子廁身其間。……我國女子倘仍守無才是德之謬說,以求學為不急之務,吾恐非特女子失其自立之能力,即家庭生計、國家經濟亦必受其影響。

我女界同胞,奈何不猛省哉?”

文章從傳統觀念要求女子“治理家務、教導子女”出發,到當今世局日新,東西各國女子廁身社會各業界兩個方面,縱觀古今、兼涉中外,說明了新時代女子讀書求學、接受教育的必要性。批評“無才是德”的錯誤老觀念,呼籲女同胞急需“猛省”而求學自強。文章宗旨正切合五四新文化運動後的時代新思潮。耐人尋味的是,近百年過去了,今天女子受教育的權利早已達成,而“女子當自立”的話題,仍然並不過時。

此文作者後署曰“江蘇吳縣私立明德女學校高等一年生”,民國初頒佈了壬子癸丑學制(1912-1913年),規定新式小學學制分初等小學4年,高等小學3年,原則上,兒童一般6歲起入小學。但是,由於當時正處於從舊的私塾家學,到新的近代學堂轉制的新舊過度時代,所以,從實際情況看,進入新式小學讀書的學生年齡,特別是女學生的年齡,會比較晚一點。祖母入新式學堂的時間,就比較晚,可能是四年初小後升入高小,也可能是先上私塾,後直接升入高小。根據我表妹在蘇州市教育檔案查到的資料核實,1918-1921年,即她17歲到20歲間,在明德小學就讀高小並畢業,可以說,讀高小是比較晚了,而發表此文的1920年,祖母十九歲,應該說又是比較早的。

值得一說的,這個明德女學校的創辦者是吳仲裔,就是著名物理學家、“中國居里夫人”吳健雄的父親,學校在吳的家鄉太倉瀏河鎮,吳健雄早年也就讀於此。瀏河鎮離上海只有50公里,雖屬於吳縣,地緣上卻是上海的衛星城。我推測,上面那篇發表在《少年雜誌》的文章,應該就是明德的老師甚或就是吳校長,拿到上海去發表的。

1921年,祖母從明德女學校畢業,考入江蘇省立第二女子師範學校繼續深造學習。

這個江蘇省立第二女子師範學校,我查了一下資料,也是有些值得一說的。

民國初年,蘇州地界上有影響的新式女校,一是江蘇都督程德全在盤門新橋巷創立的女二師,這是公立的,首任校長是蘇州女教育家楊達權,學校以“誠樸”為校訓;另一所私立的女子學校,是名流教育家王謝長達稍早於1905年創辦的振華女校,這一私一公兩個女校,一時開蘇州女子教育風氣之新。楊蔭榆女士從日本東京高等師範學校留學畢業回國後,第一個工作就是在此女二師任教,擔任教務主任,同時兼任生物解剖教師。後來,才去了北京的女子高等師範學校。另外,吳健雄女士,也是女二師的學生,晚祖母一級1922年入校的,她與祖母可說是明德、二師的雙料同學。女二師還有一位有名的女學生,就是張君勱的妹妹、徐志摩的髮妻張幼儀女士,她比祖母大一歲,卻是學校創立當年1912年就入校的首批學生,三年後,15歲的她奉“父母之言、媒妁之命”,停絀學業,嫁到杭州,當了徐志摩太太,經歷了七年不幸的婚姻,到1922年與徐離婚。

在女二師時期,祖母留下了兩篇文章和一幀圖畫,分別載於《江蘇省立第二女子師範學校校友彙刊》第14、15、16期上。它們分別是:

1,《梅竹》圖畫,1922年,如圖二,署為“預科生”;

2、《與人論文書》文,1922年,署為“本科一年生”;

3、《聽演講日本震災感言》文,1923年,作者姓名下則標為“後師一年生”。

钱婉约:记我的祖母张一贯

圖一:《江蘇省立第二女子師範學校校友彙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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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預科生張一貫水彩畫”

當時的師範學校,設預科一年,本科四年。所以,有預科生與本科一年生之說。而1923年,似乎應該是升入本科二年級,怎麼出現一個“後師一年生”?原來,正是在這一年之前,民國學制又有改變,即1922年11月,北洋政府廢止壬子癸丑學制,頒佈新的壬戌學制,把原來預科一年、本科四年的師範,改為六年制,稱為前期師範三年,後期師範三年。所以,祖母的本科二年級就變成了後期師範第一年,故有“後師一年生”之名。根據查得的蘇州市教育檔案資料可核實,1921-1926年,祖母確實是在省立二女師就讀並畢業。

《與人論文書》以書信的形式論說為文之道。有意思的是,在提出“夫文為語言之代表,以能說理敘事描情寫景為上,而說理敘事描情寫景尤以真切為主”之後,作者接著說“如因形式之束縛,而致精神不能自由發展,若駢文、律詩之類,皆非真正之文學也”,認為駢文、律詩,“皆非真正之文學也”。論說可謂之一反傳統,大破大立,奇崛新穎。從這裡,我們似乎隱約看到五四新文學運動反對傳統文學、倡導白話詩的時代影子。

《聽演講日本震災感言》一文,可說者有二。一、演講者是趙紫宸,即日後甚為知名的燕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宗教學院院長,也即翻譯家趙蘿蕤先生的父親,趙先生時為蘇州東吳大學文學院院長;二、作者的議論,文中寫到,聽聞遭此大震災後,日本教育、實業、商業、交通等一切均照常辦事,且超前籌劃著新的、更先進的城市建築,讚譽日本人“勇毅強悍……且將執東亞牛耳”,提醒國人不可不以此警醒,急起直追云云。

總結來看,一個高小女學生、一個初級師範的女學生,寫了三篇文章,從小處說,堪稱邏輯清晰、筆調洗練,是標準的晚清民初論說類散文。從大處說,三文依次表述了“女子自立”“自由求真”“富強御外”等那個時代的思想主題,堪稱真知灼見。

“大好河山仍還吾”

三首詩作,同載《知新》雜誌第6卷第1期(1923年),分別是:《賦得山中一夜雨》《竹》《雜詩》三首,也是在女二師的作品。

《賦得山中一夜雨》

一夜蕭蕭意,泉聲入遠灣。

如何千點雨,不隔萬重山。

毓秀蒼松色,含滋翠柏顏。

紅塵從此淨,白水自相環。

處處煙雲密,瀯瀯壑谷間。

四圍成畫本,撫景老僧閒。

《竹》

幽人樂與竹盤桓,暑日閒來我亦歡。

暫借古人詩一句,森森竹裡復生寒。

前者寫雨後山水的毓秀蔥翠,兼寫心境的悠遠閒淨;後者寫幽篁生寒的夏日竹林,均透出傳統的詩情畫意。而作者創作格律詩的修養,於此亦可見一斑。

第三首《雜詩》,尤為值得一說。全詩如下:

滬上甫來黎黃陂,大盜竊國入京畿。

人民元首竟堪逐,共和政治自此非。

愧有電文報章載,裁兵憲制天下欺。

項城走卒無良者,阿瞞後裔已可知。

爪牙滿布防人討,更謀結黨多樹私。

世有軍人不識丁,總統不識實所稀。

中國總統卻如此,故爾友邦莫不奇。

軍人素稱愛國者,耶徒玉祥洛陽吳。

今忽大變所懷志,低首下心把曹扶。

軍人扶曹豈足責,沽身議員實可誅。

僅為區區五千元,不惜豬仔被人呼。

一己名譽固喪盡,中華國體焉有餘。

且看孫文定粵局,北連奉張浙合盧。

義旗共舉來征伐,大好山河仍還吾。

這首詩一一列舉了民國以來軍政當局的重要人物與事件,對之進行分析評說,有的嚴辭批判,抨擊諷刺,有的寄以同情和厚望,最後結以“大好河山仍還吾”,表明了自己的立場身份和感情。詩歌發表於1923年,它所涉及的這些民初史實,關涉袁世凱、黎元洪、曹錕、馮玉祥、孫中山、張作霖、盧永祥等等人物,可以說,都是鮮活的當代史,是還沒有來得及進入教科書或課堂講述的當代歷史,這就讓人不由得不為作者的政治睿智、洞察力,以及大氣磅礴的詩情而讚歎。如此佳構,竟出自一位22歲師範女學生之手!

遙望遠天,夜空澄澈,那時明月,猶在眼前。以上這三文三詩,讓我瞭解到,讀書時代的祖母,實在是一位有情懷、有抱負的才女學生呢!而那個時代一位女學生的散佚詩文,也給我們傳遞了民國初年學制改革以及學生思想風貌等等時代信息。

獨力操持一家老小

與此同時,感謝蘇州博物館李軍先生,代為查到兩件祖母的遺物。這是蘇博建立之初的上世紀六十年代,祖母捐贈給該館的。文物賬上記錄為張一貫女士捐贈 “中華民國會證”(張一貫、錢賓四各一通)、“中華民國會折”(錢賓四一通)。李先生特地傳來了文物原件的高清照片。這“會證”與“會折”是什麼呢?先看這會證上的文字(“會折”內容相近,意義相同,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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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中華民國會證

“第二期張一貫女士收執;第十期錢賓四先生收執。會證。

蓋聞管鮑分金,千古傳為美談;患難相濟,朋友有通財之誼。刻因正用,爰效蟠桃之舉,敬集十位,計會本洋叄佰元整,一年二期,每逢陽曆二、八月廿八、三十一日舉行,以認定期坐收,毋許變更。預日具東相邀,至期風雨無阻。會外一切,不得糾葛。感荷諸公推愛,玉成是舉。請以義始,誓以信終。會證俟期滿作廢,謹將臺銜並認定次序及數目,按列於後。

第一期民國二十年二月廿八日收

沈仲清太太 應解會洋 四十三元五角

第二期民國二十年八月三十一日收

張一貫女士 應解會洋 四十元五角

……

第十期 民國三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收

錢賓四先生 應解會洋 十六元五角

民國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會首順芬(鈐印)訂”

會證和會折,其實都是一種經濟憑證,一種民間(一般是親友間)集資、周急的經濟方式的憑證。某家遇事,一時有急用,需要賙濟救急,而所需款項或比較大,不便向一人一家借取,此人便在親友間,通過協商,發起組織一個類似分散支出、整筆獲取的互助會。發起者作為首會,可以先期拿到第一期救急的款項。如圖三所記,由沈仲清太太發起親友十人組成,首會沈太太可以先期收取三百元,此後每半年為期,逢二、八月月末,每人出資,輪流收取;先收取者應付利息,故每期所付較多;依收取順序的先後,各人出資多少不一;直到十人輪全一遍,最後一人收齊,會證期滿作廢。

如圖三所示,1930年8月31日會首發起,在1931年2月28日、8月31日……每半年一例會,到1935年8月31日最後一次,十人例出輪收,前後五年內,沈太太第一、祖母張一貫女士第二……到祖父錢賓四先生第十為止,各人先後收取三百元,本次會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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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1938年攝於北平東安市場明明照相館。祖母與子女們。

祖母從師範畢業後,即在蘇州各小學任教,與祖父結婚時,28歲,是文山小學校長,在當時,可以說是超齡、事業型女子。結婚次年,大伯出生,同年秋天,祖父停止蘇州中學教職,北上燕京大學。一年後的1931年8月,輪到祖母收取300元本金時,正是她自己辭去教職,攜家眷北上,到北京與祖父會合的時間。在這樣兒子出生、工作變遷、家室變動之時,家有急用,獲得賙濟救急,想來是一樁好事。而同時,即1931年秋後起,祖父得聘北京大學歷史系副教授職,同時在清華大學、燕京大學、北平師範大學兼課,收入應該是漸次增多了。祖母和祖父出資還款或捵足上述例會,也應該是沒有問題的。1932年5月、1933年1月,父親與我三叔相繼在北京出生。此間,祖父母寄居西城北京大學附近,住過西城潘佑蓀宅、後門二道橋、馬大人衚衕等處,曾先後與湯用彤、向達、劉盼遂、張爾田張東蓀兄弟等人相鄰。可以想象,作為教授太太的祖母,相夫育子的忙碌和充實生活。

值得一說的是,祖父一介書生,埋頭教讀,一向不問家務、不事生產。之所以列名會證與會折,如圖三清一色女士、太太的會員中,祖父列名最後一期,想來是出於祖母代為行事的結果,也可見祖母在家庭生活中獨立主事的事實。正是因為這種獨立作主的能力,“七七事變”以後,祖父一人先行離開北京隨北大南遷,祖母能夠一人帶著家人,仍然暫住於京城達兩年之久。直到1939年暑假,祖母才又率家人離開北平,回到家鄉蘇州。整個抗戰時期,她獨力操持一家老小,度過艱難時期。這也正是文章開頭一節所說“抗戰家書”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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