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媽賣掉一歲多閨女後吃火鍋買化妝品 隔天早上報警稱孩子丟了

拐賣婦女兒童一直是警方打擊的重點,5月21日早晨,鄭州市公安局火車站分局民警就接到了一起這樣的案件。但隨著民警深入偵查,才發現拐賣孩子的竟是自己的親媽。讓人寒心的是,嫌疑人以5萬元賣掉自己的1歲7個月的女兒後,還去吃了火鍋,在賓館開房睡覺,第二天在家人的逼問下,才謊稱孩子丟失並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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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現場

接警

母親報案稱孩子在火車站西廣場走丟

5月21日6時32分,火車站分局指揮中心接雲南籍餘女士求助稱其1歲7個月的女兒花花(化名)於5月20日晚上8時在火車站西廣場附近丟失,要求民警幫助尋找。

“火車站地區交通發達,客流密集,孩子有可能會被行人抱走或不法之徒拐賣,破案時機稍縱即逝,必須快速反應,找到丟失孩子。”火車站分局案件偵辦大隊副大隊長宋文中說,“餘某稱當時去火車站東廣場與朋友見面後帶花花返回西廣場一煎餅攤附近,隨後孩子丟失。”但通過調取視頻監控及民警排查沒有發現報警人和孩子的任何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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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某與失而復得的女兒

質疑

為何10小時候後才來報案?

“你為何事隔10個小時後才來報警?”“你家人知不知道孩子丟失?”“你昨晚都去了哪裡?”面對民警的種種質疑,求助人餘某目光躲閃,語無倫次,這一切反常行為都被偵查民警看在眼裡。

辦案民警調查餘某手機信息發現,餘某20日晚8時17分還在經三路一家火鍋店吃飯,時間、地點均與所報案情相互矛盾。

“孩子丟失了正常情況下父母應該是心急如焚,而餘某在孩子丟失後,還去吃了火鍋。隨後又在賓館開房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才報案。”

此案一定另有蹊蹺。通過擴大偵查範圍,民警很快發現,5月20日中午,餘某的銀行卡還收到一筆49900多元的轉帳匯款。

面對重重疑點,偵辦民警立即對餘某展開審訊,並於當晚7時,將收賣兒童的魏某海、李某軍抓獲,孩子被成功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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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錢款

真相

賣掉孩子後她花6000元買化妝品

“我們在審問時,餘某辯稱為生活所迫,才決定將女兒賣掉。”宋文中說,據涉案嫌犯交代,其雙方在打工時認識,並在4月份就約定在鄭州進行交易。5月20日,買賣雙方在京廣路客運總站進行了交易,隨後餘某到經三路一家火鍋店吃飯。

據餘某交待,其於5月20日以帶孩子來鄭州遊玩為由,將孩子以5萬元的價格賣給他人,並於當天下午就將賣孩子所得揮霍掉6000元,用於購買化妝品等物品。

警方的消息稱,買方已有兩個兒子,想收養一個女兒,從而與餘某一拍即合。目前,犯罪嫌疑人餘某、魏某海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事拘留。

提醒

暑假將至,六招教你防孩子被拐騙技能

一是掌握兒童的動向,不要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

二是教孩子點本領,讓孩子記住家庭住址、家長工作單位及電話號碼,教會孩子遇事打110電話求助,教會孩子辨認警察、軍人、保安等穿制服的人員,教會孩子如果在商場、超市、公園等公共場所與父母丟失,馬上找穿制服的工作人員。

 三是常提醒兒童防備陌生人。欲留孩子一人在家,要有意識地在門口放幾雙大人的鞋子,使歹徒難以看出只有孩子一人在家,並告訴孩子不要為陌生人開門。

 四是與幼兒園、學校講定通常接孩子回家的人,並把接送人的電話號碼告訴教師。

五是建份檔案,父母要用文字記述有關子女的體貌特徵(如身上某部位胎記、斑點等),一般每季或半年帶孩子拍照片,以備急用。

六是及時報案,一旦孩子失蹤,父母應立即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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