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長期不使用,如果想退出,能拿到多少錢?

大連新視點

目前,農村人口正在向著城鎮大量的轉移,這也導致了,農村很多宅基地,尤其是老宅子空了起來。

可能很多有閒置宅基地的農民會問了,農村的宅基地長期不使用的話,可不可以賣掉或者是按規定退出?

首先,我們要說得是,農村的宅基地賣掉是不合法的。通過集體轉讓給同村的人,可能從某些規定上還勉強能說得過去。但如果是賣給城裡人,也就是非農村戶口或者非本村人,那是完全不合法的。

今天,又特別強調了,城裡人是不能進農村買賣宅基地的。

那麼,如果你想要退出宅基地該如何呢?

當下,在這一方面,應該還沒有一個明確完善的制度。每個地方也不一樣。

有些地方鼓勵農民退出宅基地,是把宅基地重新收歸集體所有,以集體的名義來使用宅基地。

舉個例子,村裡要投資建一個養豬場,正好用到你家的一塊老宅子,這是你也正好不用。你就給村裡用,村裡會對你進行一定的獎勵。

這個獎勵到底有多少錢?完全取決於你們雙方的商談和當地的“習慣價格”。這種情況下,還真沒有什麼條文規定必須多少錢。

當然了,談不好價錢,不出讓的權利還是完全在農民手裡。

還有一種情況,不是僅僅一塊宅基地的事兒。是你完全放棄獲得宅基地的權利。從法規條文方面來講,農村宅基地是國家給農民的一項福利,也算是農民擁有的一項權益。

你若是主動放棄這一權益,保證以後村裡再分宅基地的時候,你也不去摻和了。那村集體會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常見的就是前一段時間,農民放棄農村宅基地進城買房的政策。放棄宅基地後,進城買房有補貼。

具體補貼還得看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

主動退出的話,耕地有地方出到了5萬一畝,宅基地估計也低不了這個價。

不過,目前農村更多的還是私下交易。價格可能比較高。

以我們村說一下,我們家的宅基地大約有一畝地那麼大,在劃為建築用地後,又有了準見證,有人出價到了30多萬吧。

當然了,這和交通等條件有很大的關係。

從全國的消息來說,目前能確切知道得是宅基地退出還耕後,每畝的補貼是六萬以上。這是很多地方在試點的一個政策。

至於宅基地作為其它目的退出的話,只能看每個地方的具體情況了。大家可以以六萬一畝為基本參考,不同的情況再作不同的分析。

在未來,宅基地的轉讓政策可能也會像耕地一樣,出臺“三權分置”的政策。這樣的話,農民可以選擇出讓宅基地其中的某一項權利,讓宅基地更合法有序的進行轉讓或者返耕利用起來。


新農民

農村土地改革其中重要的一項就是農民自願而且有長的退出宅基地,這是一項新的改革,很多地區都在探索進行著,對於你的疑問農村宅基地長期不使用,自願退出能拿到多少補償的問題,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村宅基地改革首先是福建、四川、安徽、重慶等一些地區陸續推出的相關方案,這個改革是因為目前農村的一些現狀比較嚴重,很多的農村是空心村的現象,據有關研究所報告稱,農村的宅基地14%是閒置的,而在南方浙江農村閒置甚至達到了50%以上,湖南農村宅基地大約15%左右閒置,還有一些地區達到了25%以上,正是因為這種現狀推進了改革的加快,由於各地區經濟狀況不太一樣,所以補償參差不齊沒有統一標準,比如成都宅基地的方案,採用了鼓勵與約束相結合的機制,對資源退出的宅基地以及地上建築等進行評估,予以補償。
就比如成都的青槓樹村,以140平方米作為一個人均極數,低於這個數的每平方米30元,不足這個面積,如果超出這個數的,作為村集體資產收回,每平方按米60元的價格補償,例如八口人面積為2800平方米宅基地,自願退出宅基地後獲得十多萬元的補償。像安徽蕪湖的宅基地農民,按每畝3萬元獎勵,如果在縣城買房,購房所在政府還會有20%到50%不等獎勵。而在上海就不一樣了,上海農民這樣退出宅基地的補償能達到一畝上萬元,嗯湖北一畝地僅僅補償26000元。

所以宅基地的補償到底補償多少還要看所處的地區政策情況。補償價格可以諮詢當地的有關部門。這是最明確的。


農家小伍

我國農村分佈廣,範圍大。基礎建設落後,隨著城鎮化的實施,農村大量年輕人到城市裡打工居住,家裡房子長期無人住,使農村宅基地荒廢,造成了資源浪費現象嚴重。

於是國家出臺了一些關於農村土地政策,讓農民有償退出閒置的宅基地。

農村退出宅基地的具體原則。

1、農民自願退出,不能強求。

2、退出的宅基地統一管理,不能再做宅基地。

3、實行有償退出宅基地。

對於農村宅基地償多少,國家沒有具體政策發佈。根據部分地區的宅基地補償標準看來,經濟條件好的地方補的多一些,而條件差的地區補的少一些。補貼標準。

一般10~20萬元左右,有的地區5~8萬元左右,還有部分山區只有3.5萬元。

目前看來,退出宅基地的人不多,大部分農民還是不願意退出宅基地。一旦退出就等於終生退出,因為農民的根還在農村,心中總有不捨。

農民朋友們,你希望宅基地退出應該補償多少,歡迎交流評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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