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兩名學生偽造、倒賣偽造的校園飯卡,被判有期徒刑

肇庆两名学生伪造、倒卖伪造的校园饭卡,被判有期徒刑

近日,北京警方抓獲53名偽造、倒賣所謂“可免費乘坐地鐵3年”員工卡的違法嫌疑人,多名買家也因購買偽造票證被治安拘留。

肇庆两名学生伪造、倒卖伪造的校园饭卡,被判有期徒刑

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觸犯國家法律,

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者,

或被處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肇慶這兩名學生,就是我們身邊的

真實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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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2016年11月開始至2017年6月,肇慶某高校的許某為圖財,夥同黃某偽造、倒賣偽造的校園飯卡。其中,許某偽造、倒賣偽造校園飯卡約70張,從中獲利約58000元;黃某偽造、倒賣偽造校園飯卡約90多張,從中獲利約10000元。

肇庆两名学生伪造、倒卖伪造的校园饭卡,被判有期徒刑

端州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許某、黃某犯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並向端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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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端州區人民檢察院的指控,被告人許某、黃某表示無異議,且有偽造的校園卡消費記錄流水賬等證據證實。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許某、黃某均通過其親屬退出了違法所得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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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區人民法院認為:

➤ 被告人許某、黃某無視國家法律,偽造、倒賣偽造的校園飯卡,其行為均已構成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公訴機關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予以支持。

➤ 被告人許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退出了部分違法所得,且被害人書面表示諒解;被告人黃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通過家屬退出了全部違法所得,有悔罪表現。因此,兩被告人均可從輕處罰。

肇庆两名学生伪造、倒卖伪造的校园饭卡,被判有期徒刑
肇庆两名学生伪造、倒卖伪造的校园饭卡,被判有期徒刑

法院判決

端州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七十二條、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許某犯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六萬元。(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限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繳納。)

二、被告人黃某犯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二萬元。(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限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繳納。)

三、被告人許某退出的違法所得10000元、被告人黃某退出的違法所得10000元,均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四、被告人許某未退出的違法所得48000元,繼續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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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車票、船票、郵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數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圖片|部分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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