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杀人,我和我前男友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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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丨我和我前男友的头

故事:杀人,我和我前男友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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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杀人,我和我前男友的头

我杀了一个人。

是砍死的。

我把他大卸八块,或者更多块,多到数不清,这是一项非常精细的工作,花了我很多年。

我最开始是从指甲开始的,我剪掉了他的手指甲,然后是脚趾甲,我把他们一个一个剪掉,然后扔进垃圾箱里,这花了我一整年时间,但是这也让我下定了决心,之后的工作就快了很多。

四肢是比较好下手的地方,我把它们一个接一个的砍掉,然后沿着关节把它们分离。他的大臂和大腿很粗壮,上面满是肌肉,想来这么多年他也没有荒废了健身。以前我对这些肌肉爱的发狂,做爱的时候总是会想亲吻它们,可如今它们给我的处理工作造成了很多困难。

但是处理手掌和脚掌的过程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成就感,我把骨头和肉完整的剥离开,放到一起。处理完之后的手掌很像无骨凤爪。

我喜欢无骨凤爪,加点醋,放点芥末,我每天都可以吃一盘。但是来事的时候他总是不让我吃,说来事吃辣的不好。这时候我就会照着他手掌咬上一口,“这是补偿”我当时是这么说的。

其实他的手一点不好吃,还有点咸。

这样想着,我把剩下的躯干也一鼓作气的处理了,细细的剁成肉馅,冲进了马桶里,这又花了我一整年。

屋子里少了一个人,看起来空旷了很多,就连心里都仿佛豁然了起来。

“恩。”我拍了拍手,差不多了,应该开始新生活了。

“所以,”案板上的头颅一脸苦笑的看着我,说道,“我怎么办?”

我看着头颅,惊讶万分:“你怎么还在这里?”

“我一个脑袋还能怎么样啊!是你不把我扔掉的啊!”

“我正打算扔掉你呢,谁用你话多。”

“放屁嘞,你刚才拍手了吧,一脸事情解决了的样子吧!”

我抓起头颅的头发,狠狠地把它塞到冰箱里:“别用你那张哄过别的女人的臭嘴吐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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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了我的前男友王小明,我将他大卸八块,或者更多。这花了我很多年,其实本用不上这么久,但是我的确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来下定决心。说句老实话,我觉得从我决定下来开始,这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工作,但如今他的头颅依然在我的冰箱里,在我每次开关冰箱门的时候喋喋不休。

“你知道的,我已经不爱你了。”

“我知道,你找了新女朋友了。”

“是的,是真真正正的不爱你了,没有复合的可能。”

“恩,说这个有意思吗?”

“所以你留着我脑袋还有什么用呢?”

我伸向牛奶的手停滞了一下:“不关你的事。”

头颅还是以前那种无所谓的神色。

“嘛,你杀的我嘛,总归有点关系,你这样对我倒是没什么影响,但是你可能会有麻烦。”

我抓起牛奶,狠狠地关上了冰箱门,心里突然有些难过。

冰箱里面沉默数秒,传来了头颅闷闷的声音:“这牛奶快过期了,热热再喝。”

虽然我非常讨厌王小明,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大部分情况下他说的话总是对的。

就像当年分手的时候他说过“忘了我,有些残忍,但这样对你我都好”。

还记得当时我把自己的脸皮撕下来扔到膝盖下跪着,哭着求他,“可是我不能没有你。”

他说:“早晚有一天,·························我在你心里也会死了的,就像你在我心里一样。”他的话从来都没错,我杀了他,我惹上了麻烦。

警察走进屋子的时候,我慌极了。

“听说你这里死了人。”警察坐在我家的沙发上,顺手点了一根烟。

“没有。”我有些紧张,手指绞着衣服,天啊,我血迹处理干净了吗,刀有没有藏起来,指甲扫掉了吗,有没有留下蛛丝马迹!

“那这烟灰缸是谁的。”警察冷冷的看着我,手里的香烟忽明忽暗。“烟灰缸底部有香烟长期插入留下的微微烧痕,说明以前被经常使用。你一人独居,身上没有烟味,说明你根本不抽烟,我故意在你面前点烟,你闻到烟味皱了皱眉,表示你对烟味其实非常厌烦,而能让你这个讨厌抽烟的人,却在家里摆了个被长期使用的烟灰缸的,只能是你男朋友!他就是死者,而你!就是凶手!”

我大脑如遭雷击,嘴巴开始进行自我管理:“是这样的,我的父亲是个亿万富豪,因为抽烟我妈和她离婚了,所以我非常讨厌别人抽烟。离婚我跟我妈过,我父亲把这个烟灰缸给了我,对我说了一句对不起,这就是烟灰缸的来历。”

警察从沙发上跳了起来破口大骂:“你放屁,你丫男朋友脑袋就在冰箱里呢!你他妈连冰箱门都没关,你蒙谁呢!”

头颅在冰箱里尴尬的笑:“嗨~”

我气得嘴唇都白了:“你丫看到了就早点说,你知不知道编这段瞎话我死多少脑细胞!”

警察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走上前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可以不bb,但你说的每一句瞎话都要成为你的呈堂证供。”

“我的冰箱里有个脑袋不代表我杀了人。”

警察冷笑了一声“呵,你在质疑我的专业能力,需不需要我用我的推理能力给你还原一下犯罪现场。”

我自顾的硬着脖子,不肯低头,心里着实怕得要死。

“脑袋,你说!是不是她杀得你!”

所以你的推理能力就是直接问吗!

冰箱门半开着,橘黄色的冰箱光从头颅的后脑打出来,周围不断地有寒气向外冒着,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到头颅冷淡的声音,“不是,我自己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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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走后,我和头颅有好长一段时间没人说话。

“你为什么要救我?”最后还是我率先打破了沉默,毕竟我总是要开冰箱的,牛奶再放是要过期的。

头颅没有回答,反问道:“你为什么不扔掉我?”

我一时语塞,我为什么不扔掉这个脑袋呢。他和我分了手,他交了新女朋友,我花了好多年杀了他,我把他大卸八块,我为什么不把他的头扔了呢。

“因为最近猪肉涨价,我留着过年当猪头肉祭祖的。”

头颅没接我的梗,只说道:“快点把我扔了吧。”接着就用嘴巴把冰箱门带上了。

这话警察临走前也和我说过。

“我不管人是不是你杀得,你我都不是傻子,心中都有数。但是这脑袋你要尽快处理掉,扔了,或者当猪头肉吃了,怎么都行,不然你就得一直带着他。”

他冷冷的看着我,“拉屎都得抱着。”

不过他没把门带上。

进出不关门,老婆要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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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我把头颅从冰箱里拿了出来,我看着他跟他约法三章:“我迫于无奈,上哪都得带着你。但是你不要洋洋得意,在此我跟你约法三章。”

“一,不许和别人说我以前的事,二,不许和我抬杠,如若有犯,我就扇你一个嘴巴。”

“……可你这是两章。”

“啪”

我扇了头颅一个嘴巴,把他塞到了包里。

地铁和以前一样挤,人们都堆在一起,仿佛被一网捞起的鱼,互相推搡着扑腾着尾鳍。

人群有时让人惊慌失措,有时又是最好的伪装。

人海拥挤处,自己无足轻重,更容易肆无忌惮的释放丑陋。我突然发现每个人的身上都带着尸块,包里,口袋里,或露出一只手,或伸出一条腿,甚至有人把一整个尸体背在身上,掩目而泣。

每一个人都像是蹩脚的杀人犯,带着逝去的人踽踽独行。将可耻的谋杀的证据带在身上,把自己犯下的着罪行公布于众,任人嘲笑。我看了看自己手上的头颅,想着自己也不过是犯人之一。

头颅向指示牌看了一眼,说道:“坐过站了吧。”

“啪”

我又扇了他一个嘴巴,“我知道。”

“今天不去上班了,我要埋尸。.”

我抱着脑袋在地铁上坐了好久,周围的人一个又一个的减少,最后一整排座位上只有我一个人。犹如巨轮上的唯一乘客,在海浪中摇摇晃晃,地铁外面一片漆黑,我不知道自己驶向哪里,可能是冰山,可能是鲸腹。

头颅问道:“什么时候扔掉我?”

“再下一站好不好。”

我抱着脑袋出了地铁,街上阳光很大,晒得我有些发昏。周边的行人远远的看着我,眼神里满是同情亦或是幸灾乐祸,“看看这人,提着脑袋。”

头颅也不催我,在我手上摇摇晃晃。

突然有一只手拍到了我的肩膀上,“呦,好久不见。”

我转过头去,眼前的脸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熟到我手里还抱着他的头颅。

“王小明,好久不见。”

我的前男友王小明看了看我,有些得意的笑了一下。

“呦,把我杀了啊,怎么脑袋还抱在手里?”

“你说这个?”我故作嫌恶的把手上的头颅抛了抛,“正打算丢去喂狗呢,就碰上你了,还怪不好意思的。”

“哈哈哈,你能忘了最好了。”王小明有些同情的拍了拍我的肩膀,“祝你幸福啊,我和女朋友约了电影,改天再聊。”

周围人来人往,我抱着头颅仿佛赤身裸体。

王小明走后,我就蹲在地上开始哭。哭到后来没有了眼泪,就开始吐,就像是一块海绵想挤干身体所有的水分,仿佛每一滴泪水都可以带走我一点痛苦。

我就一直哭,一直哭,直哭到身旁再也没有行人才止住。

头颅静静的看着我,“差不多,可以扔下我了吧。”

我没有理他,拽着他的头发接着往前走去。

天渐渐暗了下来,路灯喧闹着同时点亮,光芒好像拳头,狠狠地砸在地上。道路自顾延伸,插进黑暗的小腹。

我提着头颅走了好久,却怎么也走不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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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徐大小越

昙花一现型作家,暖文爱好者,经常被人夸奖。主职异常神秘,据说涉及国家机密。半途而废型选手,作品很多但预计看一篇少一篇。

希望有一天可以成为超级网红作家,坐拥粉丝数千万,然后开个直播,实现自己的梦想——当个午夜电台主持人,半夜朗读睡不着觉闲着没事干的人写的粉丝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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