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篮球赛5月25日爆发群殴,场面惨烈,姚明没有出面,这事你怎么看?

皮尔斯243



该事件的发生,是因为两家体院正在参加中国体院杯的篮球比赛,把场上的争斗延续到了场下,并且愈演愈烈,最后发生了这种恶劣事件。我不是太懂法律的条文,但我觉得动用器械斗殴而造成流血事件,应该是够判了吧?哪位有懂的麻烦在评论区指点一下,谢谢了!



中国体院杯篮球赛是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中国篮球协会、全国体育院校竞赛协作会主办的比赛,换句话说,姚明也会出面处理这次事件。从CBA上个赛季开始,姚明三令五申,规范赛场纪律,杜绝赛场群殴。



去年的NBL比赛上,广西男篮与河南男篮在比赛中发生了群殴事件,轰动篮协,最后姚明开出了中国篮球历史上最大的一张罚单,有将近30人禁赛,一名球员被禁赛三年,罚款数额高达50万多万!



这次的事件也在篮协的管辖范围内,具体的处罚细则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对外公布。篮球场上是激情与荷尔蒙迸发的地方,要血性不要血腥,一旦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过激的行为,最后受伤害的可能就是多少个家庭的幸福。


篮球微数据

就在昨天,中国体院杯的比赛中发生了让人震惊的一幕,吉林体育学院和河北体育学院的比赛中,因为一次推人犯规,引发了恶性斗殴事件。吉林体育学院的一名学生用椅子将河北体育学院的学生砸倒在地。



在比赛中,发生这样的械斗事件还是非常非常少见的,就在去年的NBL广西男篮与河南男篮在比赛中也发生过群殴事件,最终双方也是受到了篮协的严厉处罚,其中20多人被禁赛。如今再次发生这样的事件,姚明作为篮协主席,不会不管不问,只是还没到出面的时候,到时候肯定会给公众一个交代。


体育学院篮球比赛,NBL等这些篮球比赛的个别参赛队员素质实在不敢恭维,在比赛中能做出用器械伤人的举动,真的骇人听闻。这种害群之马必须严惩,杀一儆百。


打人的学生不止面临被禁赛的处罚,这已经属于刑事案件了。故意伤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被绳之以法在所难免。不得不说,这个学生的前途就这样被自己给毁了。年轻人做事太冲动,冲动真的是魔鬼,相信冷静下来,他肯定会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懊悔不已。



从这件事件也映射出如今大学教育的一些问题,尤其像体育学院这种只重视专业而忽视思想品质教育的学校,在篮球比赛中就敢这么为所欲为,一旦学生走向社会又会是怎么样?值得让人深思。


浮夸了球

无论怎样,让暴力远离我们的竞技场,由于该赛事主办方涉及中国篮协,我想惩罚是迟早的事。



网上流传一个篮球比赛群殴的视频,目前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了解是中国体院杯篮球赛上河北体院和吉林体院两队发生斗殴,现场球迷称是由于一个防守动作引起的冲突。



由于赛事是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中国篮球协会、全国体育院校竞赛协作会主办的比赛,所以作为篮协主席姚明应该不会坐视不理,通过视频来看双方用到凳子等动作动手,而且考虑到是体院学生,整件事影响恶劣,罚单是早晚的事。



当然整件事也没题主所说的那样夸张,对于篮球场暴力行为,中国篮协肯定不会姑息,早在去年的NBL季后赛爆发冲突,广西男篮和河南男篮发生群殴,最后中国篮协主席姚明开出大罚单,25人禁赛其中一名球员禁赛三年,并共罚款超过50万元,可见篮协处罚力度之大。



你如何看待本次事件呢?


没事侃侃球

对熟悉体院杯的球迷来说,打架实在是太常见了,对于这个赛事,哪年不打架才应该上新闻。不过像今年打的这么厉害的,确实不多见。对于所谓体院的学生的素质,笔者只能说。。你懂的。

体院杯是由国家体育总局领导,中国篮协协办的比赛今年打架的双方是河北体院(黄色)和吉林体院(蓝色),双方打架的起因只是因为黄队的一个推人犯规。而最后演变成了大规模群殴,一位蓝队的球员居然拿起凳子像黄队的一个球员砸去,导致后者倒地不起。我想今年这么严重的事件,首先不应该由姚明要管,首先开管的应该是警察,这完全够得上刑事案件,该判得判,该拘得拘,现在的社会你有胆量犯罪,就得有勇气承担后果。



虽然说中国队有打架的传统,但姚主席上台一来,三令五申净化赛场环境,对于打架等恶性事件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这次的处罚决定也会很重。所以说打架有风险,出手要三思


我真懂个球


中国体院蓝球杯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违反了社会主义体育道德风尚,给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抹了黑,据悉中国蓝协已经出面处理此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2条,234条等规定,凡是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造成轻微伤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聚众斗殴造成重伤害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打球中间碰撞引起的无意碰伤不属于故意伤害。但由于打球产生了某些矛盾时,不能正确处理,而采用了聚众斗殴打群架的,造成轻微伤或重伤害或致人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与聚众斗殴罪对待。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该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新时代的优秀品德,应该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充当主力军的作用,而不能动辄采取实施暴力拳脚相加的社会混混行径,这种做法与社会主义新时代大学生的道德风尚和品德要求是格格不入的。


妙手文

发生这一幕可以说是我国教育有欠缺的表现。篮球比赛,本身确实存在竞争,存在火药味。篮球赛是一种竞技比赛,是靠自己的技术水平和合理的战术安排来击败对方,而不是靠武力来解决。我相信任何人都知道篮球赛上是靠得分和防守来战胜对方,而不是靠武力解决问题,甚至动用器械来打人。但是发生了这种问题,尤其是发生在我们祖国的花朵--大学生--身上,我们就应该好好的考虑一下了,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呢,仅仅是这些热血少年一时的冲动吗??

我们的教育一直提倡德智体全面发展,但是很多时候,这只是一种口号。我上高中的时候,班里面有几个体育生,每天除了训练外,就是睡觉,聊天,反正就是不学习。学习水平到什么地步呢,一篇英语课文认不得几个单词,语文考试时作文直接抄写阅读理解的文字,这是一个高中学生应该有的水平吗?当然任何事情不能一概而论,并不是所有的体育生都是这样,但是我接触的绝大多数都是这种状态。可以说我国培养的运动员绝大多少都是四肢发达,但是情商和智商相对较低的。毕竟像姚明这样情商和智商都很高的运动员在我国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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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中国篮球赛在进行比赛中发生了让人震惊的一幕,吉林体育学院和河北体育学院的比赛中,因为一次推人犯规,爆发了一场群殴的事件,场面非常惨烈。

对于这件事情,作为法律人士有话说:

一、体育比赛应当遵守比赛规则,触犯规则就是犯规。

常言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体育比赛中更是如此,打篮球的要遵守打篮球的规则,打拳击的应当遵守打拳击的规则。否则的话就是轻则是犯规,重则是犯罪。

而我们看到的这次群殴事件,双方的球队显然超出了犯规的范畴,上演了全武行。打篮球不是打拳击!



二、群殴队员涉嫌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参加群殴的队员,作为体育比赛的管理机关,当然应当从行政范围内予以处罚。

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这一恶性事件,显然触犯了法律,应当依法制裁。根据当时案件的情况和《刑法》的规定,涉案的群殴队员至少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严重的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这有待于有关部门查处后定性。

希望有关人士接受教训,遵守体育规则,发扬体育精神,格守体育道德。


法重情深

这是叫“好了伤疤忘了痛”吗?2017年8月30日,在NBL的季后赛中,广西男篮和河南男篮爆发了大规模的群殴事件,当时轰动一时,作为篮协主席的姚明当时应该被气疯了吧,这是分别不给我面子嘛,于是下了中国篮球上历史最大的一张罚单,然而一年都还没过去,中国体院杯篮球赛上河北体院与吉林体院又发生了这样的斗殴事件,我想姚明在这次真的会气疯吧!

这次的比赛虽然不是NBL,但是仍归姚明管!

一般大学里或者大学之间的友谊篮球赛可能姚明管不了,但是这次的“体院杯”的比赛(全称“全国体育院校篮球联赛”),根据它的规则来说,是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中国篮球协会以及全国体育院校竞赛协作会联合主办的篮球比赛,而姚明作为中国篮球协会的主席,对于性质如此恶劣的斗殴行为,不可能坐实不管,现在就看这件事后续如何处理了!

比赛斗殴,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常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但是对于这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来说,他们很明显不是这样认为的,但是比赛有比赛的规则,如果一方违反了比赛规则,就应当以规则来处罚,而不是通过暴力来处理,否则不仅违背体育道德,更是违反法律!


李钦宇

一个公平竞争的竞技,到了国内就是蛮狠耍横的大比武。可见这些人的素质有多低下,越是不成才的东西越是嚣张跋扈,自以为是。可到了外人眼里你什么都不是,只能证明你无能,品性低下。这些人长就一副傲骨,确没有一颗恒心。你有那本事,有那技术,在国际舞台去展示你的能力,在竞技场上力压群众,一场比赛没有你就要输,达到这种地步你才有资本横,别一天光吹嘘自己如何如何牛掰,技术如何如何优秀,世界第一,世界领先,正真到了该拿出来时你却是一颗趴蛋。


又在小路上

河北体院与吉林体院在比赛中的这种群殴,足见双方规则意识之差。性质严重的话,篮协对此不出面予以重罚是不可能的。当然,在此之前肯定要先去具体调查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再说,不可能仅凭网络描述与照片就直接给出结论的。

此事不知目前是否已经上报篮协?按其性质,比赛主办方与当事方都应当主动上报篮协说明当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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