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韓城三男子酒後騎摩托車被查,阻撓交警辦案,被傳喚

渭南青年網韓城訊 5月25日晚,韓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按照近期工作部署開展全市酒駕、毒駕的集中整治行動,西莊中隊根據行動安排在新城區秦晉大道設立檢查點,大約凌晨時,薛某某、樊某及張某某三人在韓城市新城區喝完酒後由薛某騎一輛無牌摩托車回家途中,在行駛到秦晉大道時,被正在夜查的執勤交警依法攔停,民警對滿身酒氣的薛某進行現場酒精含量測試,測試顯示薛某酒精檢測濃度為77mg/100ml,已構成酒後駕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摩托車暫扣,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囂張!韓城三男子酒後騎摩托車被查,阻撓交警辦案,被傳喚

隨後,駕駛員薛某被傳喚至交警大隊,得知薛某跟隨民警前往交警大隊,薛某的朋友樊某、張某某、劉某某尾隨警車進入交警大隊院內,與辦案民警在西莊中隊辦公場所發生爭執,並打電話糾集其他朋友欲來交警大隊阻撓辦案,民警當場明確告知,勸其儘快離開,對方拒不配合,仍繼續擾亂民警辦案,在警告三次勸阻無效後,民警當即撥打110,在轄區新城派出所民警接警後趕到現場處置時,對方氣焰仍十分囂張,派出所民警立即依法強制將涉嫌妨礙公務的樊某、張某某、劉某某三人傳喚至派出所,對三人妨礙執行公務、擾亂機關辦公秩序進行進一步調查取證,隨後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依法處理。

囂張!韓城三男子酒後騎摩托車被查,阻撓交警辦案,被傳喚

警方表示:對於嚴重危害社會管理秩序,有損法律尊嚴的反管理及妨礙執行公務、擾亂國家機關辦公秩序行為將一律採取零容忍態度堅決予以嚴厲打擊。

囂張!韓城三男子酒後騎摩托車被查,阻撓交警辦案,被傳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溫馨提示:交警的執法權是由國家和法律賦予的,服從並配合警察正常執法,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如果缺乏這基本的法律意識,很容易將“小事”擴大化為“大事”,其後果也只能自己承擔。如果自身利益與執法行為發生衝突,應當剋制情緒,通過合法的方式解決問題,暴力抗法不僅不利於解決問題,還可能因此給自己招來刑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