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輪撞寶馬拒賠理由為窮 留守兒童損壞老師物品拒賠理由他是老師

三輪撞寶馬拒賠理由為窮 留守兒童損壞老師物品拒賠理由為他是老師

事件1:

杭州濱江的黃女士反映,5月9號,她開著寶馬車回到小區,結果被一輛送快遞的三輪車撞了。可是對方拒絕賠償,理由竟然是:寶馬車主有錢,而自己窮。並說出“你這麼有錢,為什麼要我賠”的可笑言論。最後寶馬車主讓步對方賠付4000元。

三輪撞寶馬拒賠理由為窮 留守兒童損壞老師物品拒賠理由他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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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這個事情,我們是不是可以得出如此推論:

我這麼窮,看病為何要花錢?

我這麼有錢,是不是可以打你一頓再給你點錢?

我這麼窮,誰也不怕,反正我沒錢!

他一定覺得有錢人的錢掙的特別容易,他送快遞很辛苦。

是誰沒有教育好這個開三輪車的快遞員?估計我們老師要背鍋了。

事件2:

5.18日,我們學校一個學生劉同學用萬老師的水杯喝水,把水杯給摔碎了。因為中午這個學生到學校比較早,口渴就想用老師的水杯喝水,老師的水杯是離窗戶比較近,然後這個同學撬開窗戶(窗戶鎖著),通過窗戶把水杯拿出來,喝完水之後,把水杯放進辦公室桌子上的時候,沒有放好,掉到桌子下面摔碎了。

三輪撞寶馬拒賠理由為窮 留守兒童損壞老師物品拒賠理由他是老師

下午,老師們到校之後,萬老師就把劉同學叫過來批評了幾句,讓他回教師了。並沒有說讓他賠償。然後下午我有課,課後我就問他,你把老師的水杯弄碎了,下週賠償他一個。劉同學說:“為什麼要賠償,他是老師啊,再說,萬老師他也沒有讓我賠償。”弄壞東西,不知道自己錯的,這就是鄉村學生普遍現象。我說:“你損壞東西應該賠償,和他是老師無關,你弄壞同學的東西或者其他人的東西都是應該賠償的,你拿著水杯的瓶蓋週末去超市給萬老師買一個同款的。”最後劉同學答應給萬老師買一個水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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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到了5月21日,週一的時候,劉同學依然未賠償,到了5月26日,劉同學依然未賠償。別人說:慣子如殺子,慣學生如同害學生。其實老師也並非想讓同學賠償一個杯子,只是想讓他意識到自己錯了,想讓他吸取教訓。讓他養成好的習慣,養成為自己行為負責的習慣,可是學生就是不聽,不聽,怎麼辦呢,我真的不想我的學生將來像這個騎三輪車的快遞員一樣,到最後碰了別人的車,最後說一句:“我以前損壞老師的東西,老師就沒有讓我賠,也沒有說我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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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時代如果不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不學會做人的道理,如何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呢!

大家有什麼好辦法嗎?幫一幫鄉村老師,這些鄉村孩子怎麼教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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