纖指十三玄_
對於這樣的案例,首先要對不幸失去生命的人表示惋惜與悲慟,雖然他的不幸是因為自己有錯在先,可是這種錯誤與代價非常的不對等,也就是一種不公平。對於這樣的案例還是應該具體分析,才能大致判斷果樹主人是否要承擔責任。
不承擔責任的情況:
果農盡到了安全提示責任,果農在果園的多個顯著位置張貼噴藥的危險標識,並對果園進行了必要的安全防護,還對周邊群眾進行了廣泛宣傳,果農使用的農藥並不屬於國家禁用的劇毒農藥。如果滿足這些條件,小偷還是不顧提醒或自信水果沒有噴藥擅自偷吃,那麼後果就要自負了。果農最多從人道主義上給些補償,不負法律責任。
要承擔責任的情況:
果農因為疏忽大意或過度自信,並未對噴灑農藥的果樹張貼危險標識,或者危險標識不明顯,也不告知周邊群眾,甚至使用了違禁的劇毒農藥。如果存在這些情況果農輕則要承擔民事責任,侵害他人的生命權,重則可能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也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刑法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心懷17
我是專業種植管理果樹,這個問題是多方面的,關係到果樹用藥與法律。我也相信看這個內容的都是關心三農或者關心法律的人士。
那就先說說果樹噴藥方面,現在按道理來說,高毒性的農藥是禁止使用的,(我們都是使用低毒性農藥,也不是長期使用)再說了,一般農藥都是有刺鼻的味道,噴灑農藥以後,一兩天的味道還是很明顯的,如果小偷吃出問題了,在法律上來說,明明才兩天的還有農藥味道還吃,這不是故意找死嗎?如果是你,明知道有農藥還吃嗎?而且偷吃也不能吃個飽的,不可能中毒死亡。
噴藥兩天以後基本上是中毒不了的,也不必擔心,我想各位看此內容的法律人士,明知道有農藥偷吃致死要不要負責?除非這種律師是睜眼說瞎話。不要光顧小偷,也要想想種植果樹的人也是很辛苦的。
接下來說說偷吃的方式,一般的果園都是用籬笆圍起來的,有些連狗都進不去何況是人。當然,有一些小偷是把籬笆破壞進去也是常有的事,從法律上講,私自進入別人果園偷吃是不可原諒的,死也是活該,法律從來都是維護正義的。如果是貴重的水果,偷一兩斤就不是小數目,好比入室偷竊致死誰負責?不可能讓室主負責吧?
再說了,要是幾百畝的果園也有籬笆圍起來,不可能讓人一直從早到晚的看管吧?那要多少人工費用來防一個小偷?明顯是不可能的。
最後再重複一邊,法律只能用於犯罪分子,維護人們的正常生活。想想種植果樹的人也是生活無奈啊。
蜂蜜果莊園
首先對於噴灑農藥後有沒有標誌號已噴灑農藥的標識呢?如果標識了噴灑農藥有劇毒的話,這樣的標識掛在果場周圍顯眼的地方。那麼這個責任就會相對小一點。
如果你沒掛,有這個標識的話,好像責任是蠻大的。因為法律相關條約有說明,如果這個噴灑農藥沒有標註,有這個相關的說明以及提示警告的話,那麼出了事情需要負責的。
但是在農村來說這個小偷的話應該不會這麼蠢。因為大家都知道果樹的話,肯定是要經常噴灑農藥的。所以在特別是成熟期的果子,小偷的話也很少去主動摘這些果子來吃,因為這樣的就是主動送死。
但是由於中種植的農民來說,他們的意識也漸漸提高了,為了防止別人摘自己的果子,也會經常在周圍,甚至比較顯眼的路口等等都標識有果樹噴農藥,禁止食用噹噹這些提示,警告牌。
所以這個問題呢,會引發很多爭議,就是該不該賠,因為在我們農村來說,總覺得是不應該賠的。
因為我的果樹裡面是我自己打的農藥,讓你的小偷在偷吃了果子,明顯已經是觸發法律在先,所以你破壞了我的我果場,我應該向你索賠才對,所以你不應該向我索賠。
但是在法律上來說這個,噴灑農藥之後,應當標明標識牌等等。如果被人誤食了,自己都不知道她那麼需要互相對應的責任,但是如果你已經掛了標識牌,那麼這個責任就會相當小一些。
所以我們也提醒各位農民的朋友們,如果噴灑農藥的話,一定要記得掛這個提醒語。
一個是防止別人誤食,第二個是防止別人破壞我們的種植過程。
但是這個問題我是農民的朋友們,看到了肯定會覺得很醜的,為啥他偷吃了我的果子,我還要去賠償他。萬一是碰瓷的呢,該咋辦?
好了,這裡是農村新視覺,就為你解答到這兒,如果有什麼疑問的話,請留言,我們一起討論一下。
農村新視覺
雖然不太懂具體相關法律條款,但是從身邊發生的實例來看,果農打完弄藥引起小偷中毒,那還是有責任的,不但有責任,責任貌似還挺大。
所以啊,我的意見,果農兄弟們有事沒事最好在果園邊上多放幾塊寫著“果樹已打藥,有毒”類似字樣的牌子,有備無患。萬一出了事,也算起到了警示作用,相關責任會小很多。
MISHA617
噴灑農藥防蟲害,為了果樹更好開花結果。但噴灑農藥應在醒目的地方,標識果樹噴灑農藥的時間和注意事項,已提醒路人以防意外中毒。因此,若有人偷吃噴灑農藥的果實,若未標明,估計應付法律責任;若標識了,所負擔法律責任應輕多了或負一定過失責任。總之,此種情況應儘量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