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後分手,跟離婚的人有什麼實質區別?

江湖秘籍

我是已結婚八年準備離婚了,以過來人的經歷和大家說說。



先說同居分手的。兩個人從相識到相戀再到同居,有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兩個人從脾氣、性格、愛好、生活習慣都有個瞭解。婚前同居就等於試婚了。試婚也是對兩個人脾氣性格的一個磨合期,過了磨合期就結婚,過不了就分手,只有生活在一起才能看到兩個人的所有缺點、優點,才能知道結婚後婚姻之路能不能走的長久。也算對婚姻負責的一種表現吧。

我沒結婚之前是反對婚前同居的。總感覺婚前同居不是好人,是很放蕩的人,怕結婚後婆家看輕自己。

結婚之後一年半決定離婚了。相親認識的,結婚後才發現他是媽寶男。生活中吃穿大事小情全是他媽一手安排,全聽他媽的,他完全就是個局外人,我是嫁給他媽的。婆媳關係很僵。結婚第二年生了兒子,從住院生孩子在我心裡就當老公死了,其中的心酸就不說了。要離婚了才知道試婚也是有好處的,現在也是支持試婚的。

言歸正傳。我覺得未婚同居分手現實中不會牽扯到孩子、財產、雙方長輩這些問題。情感上也不會太痛苦,因為明白分開才是對雙方好,還可以做到好聚好散。

結婚以後分手對雙麼傷害更大。兩個人認定對方要過一輩子才會選擇結婚。

結婚在感情上來說是付出全部的。在涇濟上來說是比未婚同居投入的更多。結婚房子車子彩禮酒席等等。人情上面對父母親人也會有傷害。



離婚對兩個曾經認定對方為彼此一生的伴侶,卻走不到最後。雙方在精神上也是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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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你的問題其實我們可以用愛情和婚姻和展開討論,未婚同居我們只能說男女雙方僅僅停留在愛情的層面,而一旦領了結婚證,就升級到了婚姻的層面。

愛情和婚姻又有著本質的區別,我們大致可以分析一下:

  • 愛情可能更加感性一點,男女需要的是激情,身體的滿足。而婚姻就比較理性了,男女除了身體的滿足,還要面對油鹽醬醋。 愛情的衝動和激情有研究表明最多維持一年半,而婚姻卻要平靜地生活幾十年。

  • 兩個人一旦有了愛情,可以為了對方廢寢忘食,就好比對方是美餐,看看都飽了。而婚姻呢?男女雙方就要為了家庭而奮鬥,擁有自己的一個小家,生個可愛的孩子,一家人其樂融融的過著小日子。

  • 如果是愛情是兩個人的事,與別人無關,自己吃飽管他其他人喝粥還是啃饅頭,反正隨時可以分手。但是一旦結婚,就不是兩個人的事了,而是兩個家庭的事,雙方的父母需要照顧,雙方的親情需要走動,這些都需要金錢來做支撐。

  • 愛情不分門當戶對,但是婚姻一定要門當戶對。為什麼呢?因為如果兩個人的三觀不同,相處一段時間可以,但是肯定不能長久的相處,也相處不了,各種各樣的矛盾,會把對方折磨的體無完膚!

由此可見,未婚同居分手和結婚後離婚,有以下本質的區別:

  • 未婚同居分手,他的感情還沒有消耗完,還有剩餘的給別人,還能帶來幸福。

  • 結婚後離婚,他的感情已經完全給了別人,沒有多於的給別人,跟這樣的人再結婚,也不會有太多的幸福。

  • 未婚同居分手,可以很快的忘記對方,不會把曾經的人帶入下一段感情,對別人很公平。

  • 結婚後離婚,很難忘記那個一起拜過堂的人,就算離婚了也已經刻在了骨頭裡,對下一段感情的人不公平。

  • 未婚同居分手,看不出這個人的品性,還有點念想給別人。

  • 結婚後離婚,這個人的品性就會被貼上一個差評,不管是誰的錯,只要是離過婚的,世俗的眼裡都會覺得這個人有問題。

我能總結的也就這麼多,如果朋友們有好的建議和想法,可以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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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兩性學

未婚同居分手後,在朋友或同事眼中,仍然是熱門的單身汪,矜持的大齡剩女。

離婚分手後,在世俗的眼中,就是玩膩了的渣男,和人見人棄的“二手貨”。



一樣沒結婚的男女,在卿卿我我的感情擦火中,抑制不住慾望的衝動,琴瑟合諧的黏在一起,不離不棄的同居在愛河中,無論三朋四友,四鄰八親,都欣羨這對小情侶的情濃意濃。

就算這樣的小情侶婚前同居,作婚姻生活的體驗,只會得到世俗眼光的一笑而過,誰沒個年輕的時候?

當這樣同居的小情侶,墜入愛河不久,情感降溫,新鮮難續,火山息滅,纏綿生厭,情難依的絕情分手,不過在大家的眼中,“一場遊戲一場夢”,很快步入下一站幸福。



要知道,情侶的同居分手,那是兩個人的事情,並沒過多的牽扯不清。

而結婚的男女,經過了生死愛戀,走過了浪漫生活,涉及了柴米油鹽的滄桑,留下的是“三年之痛,七年之癢”,就算離婚了,彼此依然留有藕斷絲連,千絲萬縷的關係。

有了孩子後的撫養問題,婚後共同財產的分割糾紛,更有那種離婚不離家的奇葩情感,很唯分的清清楚楚,也難看的明明白白,更難斷的徹徹底底,任誰對離婚的男女,都不會有安全感。



再說,離婚有法律的陳序,更加牽扯著雙方大人,和兩家家庭的關係,很難辦理的盡人意。

因為這種千頭萬續,讓離婚的女人,更是不被人理解,很難走出無情留下的陰影,而步正常情況下的下一站幸福。

這樣看來,情侶的分手,只不過是青春期與成熟型過度下的必然,和年少的輕狂,時代的任性,並不會對彼此的下一段情史,留下多少牽扯不清。



因為同居情侶分手後,很快會冷卻情感,而穿越於下一站戀愛的分享中。

而離婚分手後留下的,是心傷,情傷,和過多的壓抑,讓彼此難在短期內,走出情變的陰影……


寫作情緣

1.未婚同居後分手和離婚的人,在社會層面的角度來說是不一樣的。離婚牽扯的人更多,離婚大多都會牽扯的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牽扯到兩個家庭的分裂,離婚都會兩家人出面協調,離婚牽扯到共同財產的分割財產和共同朋友生活圈的分裂,未婚同居不牽扯雙方家庭,只是兩個人的決定,分手一般沒那麼繁瑣。



2.離婚會給將來的感情生活留下印記,一本離婚證將會伴隨你下一段婚史,而未婚同居分手兩個人單方決定就好,不會留下任何法律文件。

3.離婚和未婚同居分手在雙方心理創傷方面是差不多的,甚至大部分未婚同居分手的人比離婚的人更痛苦。


4.一般未婚同居分手的人年齡大多比較年輕,感情經歷並不多,愛的也很純粹,不計較名分不計較物質財富,只為真愛兩個人就同居在一起了,分手的時候很多都是衝動不成熟導致的,那種極致的愛之後是極致的恨和無情讓人更難以釋懷。

5.結婚更多考慮的現實條件和物質基礎,是權衡利弊後的選擇,有愛的因素也有現實的考慮,兩個人走到離婚那一步大多是湊合不下去了,彼此雙方都麻木了,離婚反到覺得是解放了,心理特別輕鬆,只是想到孩子沒有了完整的家格外痛苦。


6.未婚同居分手後,雙方同居消沉一段時間就會開始新的生活,只留一段回憶慢慢淡化,可能此生不復相見。而離婚的人,要麼是財產分割不清楚糾纏很久,要麼是因為孩子始終還是有往來。

7.離婚的人,離婚之後的生活或多或少會被前一段婚姻影響,而未婚同居分手的人,除非是始終難以放下對方的,幾乎不會對以後的生活有任何影響。

不管是未婚同居分手還是離婚,都是一件痛苦的事,願天下有情人都能不輕易放棄一段感情!每一次感情危機都是重新認識和接納彼此的機會!好的伴侶會選擇留下來一起解決問題,壞的伴侶才會逃跑!



心路陪伴者

未婚同居後分手,跟離婚當然是不一樣的!前者沒有婚姻關係的法律約束,後者是有的。前者只是男女朋友之間的一種未婚同居關係,也叫試婚。是不受法律約束,也不受法律保護的。自由度很大,有很強的隨意性,聚也罷,散也罷。都是很簡單的事。不需要承擔什麼義務和責任,也就不會留下什麼後患,沒有婚姻關係那麼多的煩惱,也就不會我那麼多顧忌了!

婚姻關係則不一樣了。它是男女關係的一種法律約定。婚姻伴侶之間是有義務和責任的!不是隨隨便便的。同居中的性關係是不合法的,因此就不擁有生育權。婚姻中的性關係就擁有合法的生育權。同居關係一拍兩散,分手之後,就不涉及到子女撫養,房子、財產分割,老人贍養等等糾紛。也不存在其他的責任與義務的承擔。而婚姻關係就包含了一系列的糾紛,還有責任與義務。婚姻關係破裂,必須履行相關的法律手續,法律程序才能解除婚姻關係。才有資格重新選擇再婚。還必須承擔婚姻關係破裂所帶來的後果。

男女之間的同居關係結束之後,仍然是自由之身,仍然是單身,不受約束,仍然可以選擇戀愛婚姻。離婚之後的男女,雖然是單身,但是他(她)在上一次婚姻中遺留下來的一系列問題就是拖累,就是負擔,就是後患。對他(她)的再婚是有很大的干擾和影響的!人們在選擇婚姻伴侶時,對於這個問題是非常在乎的。如果不接受上一次婚姻留下的那些附帶品,再婚就不可能成功。這就是同居分手者,比離婚者更受歡迎的主要原因。


滄海一滴

如果僅從精神心理角度分析,離異人士尤其是女性遭嫌棄,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面子問題。

未婚同居過的女人不可能在相親的時候告訴你自己同居過,就算你自己知道她的秘密,但別人不知道,你可以自欺欺人,在別人面前有面子。而離異的女人地球人都知道,你怕別人看不起,沒面子。

二、觀念問題。

未婚同居過的女人叫姑娘,離異的女人叫少婦。姑娘和女人的區別在於:姑娘被社會打上了純潔、純粹、純真、美好的標籤,而離異的女人是不乾淨的、不新鮮的,老練的、圓滑的、複雜的、不美好的。至於事實如何,我沒有興趣關心。這是一種觀念,一種潛意識或者集體無意識,沒有辦法克服。

三、習慣性世俗心理。

大家都認為離異的女人不好,所以就不好,沒有理由。就算對面的女人是個十分優秀的女人,他離婚完全是前任的責任,但是我沒有耐心、時間和興趣瞭解你的底細。請走開,有請下一位。

離異人士遭嫌棄,是世俗觀念綁架的結果。

四、處女情結。

處女情結其實非常頑固。儘管未婚同居已經成為普遍現象,但這不等於處女情結已經完全退出市場。

由於處女情結在作怪,男人會一廂情願地、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未婚同居的女人畢竟和走過婚姻的女人不一樣,前者可能是偶爾被人佔有,而後者卻是長期被人佔有過的。


幸福作坊

首先從法律程序上來說,未婚同居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而結婚了卻是受法律保護的!即便是結婚了再離婚,他們也是解除了夫妻關係而已!

其次,未婚同居是兩個人的事情,而結婚了就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前者關係很簡單,大家相互喜歡,可以自由選擇!也就是說,沒有結婚的話他可以和你同居,也可以和別人同居,這都是他的權利!但是結婚了就不同,這些都是有法律規定的,也有道德約束的!

最後,說說你說的問題,為什麼都是同居後者卻被看不起呢?那是因為世人眼光也不一樣!同居的話,你不說,沒人知道!但是離婚了的話,你不說他們也知道,因為相關部門都有登記的!離婚了,就相當於是退貨了,而同居的話頂多是別人試用一下!雖然話不好聽,真的就是這樣一個事實!


還有就是傳統觀念也在作怪,讓很多人打心裡覺得離婚的女人低人一等!以上就是農夫也瘋狂的見解!有不同的意見可以討論!


農夫也瘋狂

其實,看到這個問題好幾天了,我的心裡真有話要說。關於這個問題,我必須說說,一定要說!

咋們,先說說離婚的女人。

結婚受法律保護,這離婚的女人,別人知道也沒啥呀,我又沒有偷偷摸摸和這個男人睡,那是法律允許的。

離婚了,沒辦法,光明正大分手,還給個本本,你看見哪個未婚同居的敢到處張揚,說我睡了男人啦,偷偷摸摸的,見不得人。

離婚的女人,請你把頭抬起來,走出前段婚姻的失敗,大膽尋找下個婚姻,祝你早日找到幸福!

這是個法制社會,未婚同居,不可行!

我來講三個故事:

這第一個,估計國人都有耳聞。就是前幾年,有個小護士扶孕婦,被孕婦拐騙到家,讓其男人強姦後殺害的新聞吧!

這個孕婦就是婚前和其他男人同居過,她的男人知道後……當然,她的男人變態。

姑娘們,你們看看,就是這樣一個變態男都忌諱他的老婆婚前和其他男人同居,你們想,一個健康的人會不會忌諱?

會的,更忌諱!

有句古話: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故事二:我的朋友,婚前同居,幸運的是她和她愛的男人一同走進婚姻。

你知道婚禮的煩心事嗎?婆婆一家拒絕花一分錢辦婚禮。她就這樣沒有婚禮領了結婚證,婚後婆婆家的氣受得就別提了,所幸,她的男人處處保護她,難得呀!


姑娘們,你們看,這未婚同居使不得呀!

故事三:我和老公婚前互相喜愛的不能能了,但我堅守自己的底線,拒絕未婚同居。

其實老人們都一樣,能省則省,能不花錢則不花。

我的婆婆自以為我們可能越了雷池,也想著少花錢,被我拒絕了。源於我自己的堅守!

姑娘們啊!請慎重!請不要未婚同居!

不要抱著別人不知道的心裡!

你敢保證你不會碰到那個孕婦的丈夫一樣的男人嗎?

誰。也。不。敢。保。證。

記住!這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
我是情感作者雲超smile,請關注我。

悟空問答首發!


雲超smile

未婚同居,分手後還是單身女性。而結婚後又離婚,你的簡歷就要寫著離異咯。你說,區別大不大?

未婚同居,相親的時候不一定知道。即便問起,你說沒有、或者說有一次也沒有關係。誰給你詳細記錄?誰,還真是請來私家偵探把你的過往情史查得一清二楚?

但離婚的那可騙不了人,戶口本上有註明。而且,民政局等也會有相關記錄。你即便在相親的初期,能夠將對方騙到。可真正領結婚證的時候,可什麼都騙不了人啊。

所以,同居真的關係不大。而離婚,在相親市場上就比較吃虧。哪怕你是很好很好的女性,但就是因為你有一段失敗的婚姻會受到其他人的歧視。

當然,有人比拼前男友或者前女友的。但,我相信沒有誰比拼前老公或者前老婆的。

最關鍵的是:同居後分手,不涉及財產問題。而離婚,還要分家產呢。哎,傷不起啊傷不起。


飄雨桐

婚姻是什麼?婚姻實質上就是愛情的歸宿。是社會對男女愛情的一種認可。

同居是什麼,同居就是相愛的兩人在沒有婚姻契約的狀態下生活在一起。

所以,婚姻和未婚同居的區別就是一個是法律上認可的夫妻,一個是法律上未認可,沒有受法律保護的夫妻。


其實我看來,未婚同居分手和離婚本質上都沒有太大的區別,要是硬說有區別那就是結婚要比未婚同居多去了一趟民政局花了幾塊錢呢辦了兩張證。

如今,許多熱戀中的男女都會選則未婚同居,目的就是為了提前感受結婚的生活,也就是試婚。但是,這種試婚的代價也是不小的,畢竟,對女人的名聲還是要有一定的影響。


所以,我認為未婚同居分手和離婚並沒有太多的區別。都是“離婚”感情沒了,分手就是離婚。

謝謝,大家可以在評論區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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