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要炒你魷魚?沒那麼容易,先支付經濟補償金,看專業法律解讀

萬惡的資本家總是想榨乾勞動者的組後一滴油,想方設法讓員工多幹活,少發錢,一不高興還想開除員工。

對於不瞭解《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朋友,權利受到了損害卻渾然不知,今天就來告訴你們單位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以及支付金額。

老闆要炒你魷魚?沒那麼容易,先支付經濟補償金,看專業法律解讀

一、用人單位辭退員工或解除合同需支付補償金的情況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重大情勢變更,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以上屬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仍然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的5種情況

二、勞動者辭職或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

1.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h,每月加班不超過36h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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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於合同到期的情況

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如果要求在降低原工資待遇的前提下續簽勞動合同,那麼勞動者可以拒絕續簽,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經濟賠償金數額

以上10種情況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那麼補償金的支付標準以及數額究竟是多少呢?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不受12個月限制)

對於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最多12個月)。

中部某市職工月均工資大概在4000左右

五、經濟補償金翻倍的情況

對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那麼經濟補償金在上述標準翻倍。

例如常見的女性在法定產假內解除合同的、患病在規定醫療期內的、啥話不說不發工資直接讓你回家的等等情形。

以上規定主要在《勞動合同法》46條、47條、87條有相應論述。

老闆要炒你魷魚?沒那麼容易,先支付經濟補償金,看專業法律解讀

下一期將用一份法院的判決案例再次釋義,經濟補償金不是玩笑,是員工維權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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