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巴達克起義時中國是哪個朝代

斯巴達克起義時中國是哪個朝代

斯巴達克斯起義(又稱“第三次奴隸戰爭”),是羅馬共和國末期(前73年-前71年)由斯巴達克斯領導的大規模角鬥士奴隸起義。這次起義是古羅馬三次奴隸戰爭中規模最大的一次。

斯巴達克斯起義發生於公元前73年-公元前71年,這一時期相當於中國的西漢漢宣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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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宣帝劉詢(公元前92~前49)

西漢第七代皇帝.本名病已,字次卿.公元前73年至公元前49年在位,廟號中宗.漢武帝劉徹曾孫,戾太子(劉據)之孫.出生數月,適逢戾太子巫蠱事件,被關押於郡邸獄中.後遇大赦,得以恢復皇族身分.元平元年(前74)昭帝死後,因無嗣子,霍光等大臣奏請皇太后迎立劉詢為帝,是年十八歲.

宣帝即位之初,委政於霍光,地節二年(前68)霍光死後始親政事.他著力整頓吏治,強化皇帝威權.為了打破霍氏左右朝政的局面,命令群臣奏封事,以疏通下情,並規定丞相以下的百官都要奉職奏事,以考試功能.地節四年,又借大司馬霍禹謀反一事廢皇后霍氏,徹底清除了霍氏的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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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之主:漢宣帝劉詢

宣帝尊崇儒學,於甘露三年(前51)詔諸儒講論五經異同,稱制臨決,但他任用官吏比較注重名實相副,多數選用那些熟悉法令政策的“文法吏”,並以刑名考核臣下。

當時,一些地位很高的官吏,如司隸校尉蓋寬饒,京兆尹趙廣漢等都因罪被處死,太子劉奭以為持刑太深,建議重用儒生,宣帝訓斥說:漢家的制度原本是“霸王道雜之”,不能單任德教。

同時,為了維護封建法律的正常行使,宣帝設置了治書侍御史,審核廷尉量刑的輕重失當。地節三年增設廷尉平四人,次年又令郡國呈報獄囚被掠笞瘐死的名數,由丞相御史統計上奏皇帝;此外還蠲除了某些苛法,宣帝所採取的另一方面重要措施,就是招撫流亡,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他於地節元年詔令假郡國貧民田,三年又詔“池籞未御幸者,假與貧民”。流民還歸鄉里者也“假公田,貸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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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屢次蠲免和削減田租、算賦、口錢以及罷榷酤官,令民得以律佔租,減天下鹽價。設置常平倉以省邊境轉漕等。這些措施都取得了比較顯著的效果。元康年間由於連年豐收,谷價降至每石五錢,邊遠的金城、湟中地區每石也不過八錢,這是西漢以來最低的谷價記錄。

宣帝時,西漢王朝與周邊少數族的關係大體上相安無事。神爵元年(前61)趙充國平息羌患,挫敗了羌豪藉助匈奴勢力企圖隔絕漢朝與西域往來通道的計劃。其後,漢政府設金城屬國,以安置降羌。三年,鄭吉於襲破車師、迎降匈奴日逐王后並護車師以西北道,號都護,廢止了匈奴為奴役西域而設置的僮僕都尉,西漢王朝的政令自此頒行西域(見西域都護)。甘露二年,因匈奴內亂,五單于並立,呼韓邪單于款塞稱臣,原來畏服匈奴的烏孫及其西至安息諸國,也轉而尊漢。以此邊境晏然,徭役省減,為政治的安定和社會經濟的恢復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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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帝統治期間“吏稱其職,民安其業”,史稱中興。但是由於西漢封建王朝積弊已深,宣帝著力推行的招撫流亡,安定民生的措施,並不足以從根本上限制貴族、地主豪富對土地的兼併,所以,隨之而來的仍然是農民的破產和流亡.他在位時,膠東、渤海等地農民的反抗鬥爭已經發展到攻打官府劫掠列侯的程度,連宣帝本人也不得不承認當時民多貧困、“盜賊”不止。元帝即位後,社會矛盾進一步激化,終於使西漢王朝一蹶不振。

斯巴達克斯起義簡介

公元前73年,70多名角鬥士和奴隸在斯巴達克斯的率領下逃離卡普亞的角鬥士訓練所並發動起義,隨著各地奴隸和貧民的加入,起義軍迅速擴大到約12萬人。起義軍四處襲擊羅馬各地莊園城鎮,多次擊敗羅馬軍民兵和執政官率領的羅馬軍團。後世的歷史學家普魯塔克認為當時逃亡奴隸的主要目的是從山南高盧(現在的北意大利)翻越阿爾卑斯山,回到自己的家園。但阿庇安和弗羅魯斯等學者則認為叛亂者的目標是進軍羅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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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魯塔克的《比較列傳》和阿庇安的《羅馬史》記述了本次起義的經過,此外弗羅魯斯、弗朗提努斯、李維和撒路斯提烏斯等人的著作中也有關於本次起義的記載。

近代以來,伏爾泰、馬克思和列寧等思想家和革命家給予斯巴達克斯起義極高的評價,稱之為“正義的戰爭”,並將起義領袖斯巴達克斯視為帶領勞動者階層反抗壓迫尋求解放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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