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爾袞獲封“皇父”是“太后下嫁”鐵證嗎

多尔衮获封“皇父”是“太后下嫁”铁证吗

清順治初年,遠在江南抗清的張煌言寫了一首名為《建夷宮詞》的詩,裡面有這樣的詩句:“上壽觴為合巹樽,慈寧宮裡爛盈門。春官昨進新儀注,大禮恭逢太后婚。”大意是:慈寧宮成了太后大婚的新房,禮部尚書制訂了隆重的大婚典禮。典禮非常隆重,到慈寧宮敬酒祝賀的人非常之多,把門檻都給踩爛了。詩文所記,即是清初著名的歷史謎案之一“太后下嫁”——皇太極遺孀孝莊太后“下嫁”給小叔子多爾袞。

當時南方的抗清勢力還在與清軍鏖戰,如果說這首詩有可能是張蒼水出於反清需要故意“炒作”的,那麼順治五年(1648年)十一月清廷自己發佈的一份詔書,卻似把詩的內容坐實了——詔書宣佈,將多爾袞的稱號由原來的“皇叔父攝政王”進封為“皇父攝政王”。

這一稱號的變化頗耐人尋味。雖然之前多爾袞的稱號也變過,由“叔父攝政王”改為“皇叔父攝政王”,但由“皇叔父”到“皇父”,性質就完全不同了:多爾袞是順治帝的叔父,稱“皇叔父”很正常,而“皇父”呢?——如果不是父親,如何能稱“皇父”?除非多爾袞已經成了順治帝的“父親”(繼父),也就是說,順治帝的生母孝莊太后“下嫁”給了多爾袞。

關於“太后下嫁”之說還有一些旁證。比如順治帝在多爾袞死後不久就開始大規模的“報復行動”,包括追責其罪,削其爵號,撤其廟享,黜其宗室,籍其財產,沒其府第,毀其陵墓,在列舉的多爾袞幾大罪狀中,就有“親到皇宮內院”一條。多爾袞“親到皇宮內院”,雖未必確指他已與太后成婚,但很容易讓人猜測,二人之間或有曖昧關係或同居關係。而順治帝的報復行動本身也透露出一些信息——多爾袞對福臨既有“擁立”之功,又是清軍入關的第一功臣,假如沒有類似“哈姆雷特式”的仇恨,為什麼要報復得如此決絕呢?

此外,還有一個疑似證據——孝莊太后死後並沒有回到關外與丈夫皇太極合葬,反而葬在了河北遵化清東陵的風水牆外。傳說這是因為孝莊太后覺得自己下嫁給多爾袞,無顏到地下去見皇太極,所以才遺命不與皇太極合葬,而“罰”自己為子孫後代看守“東陵”。

諸多說法和“證據”,使得“太后下嫁”成了清史上著名的謎案之一。那麼,事實果真如此嗎?

青梅竹馬,還是權色交易

在一些文學和影視作品中,“太后下嫁”謎案中的兩位當事人被描述成一對“青梅竹馬”的戀人,後來陰差陽錯成了叔嫂,但彼此之間仍保持著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為後來的“太后下嫁”埋下了伏筆。

“青梅竹馬”之說大概起因於二人年齡相仿:愛新覺羅·多爾袞,清太祖努爾哈赤第十四子,生於1612年;孝莊太后,蒙古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名布木布泰,生於1613年,兩人只相差一歲。不過除了年齡,其他能造就“青梅竹馬”的條件卻並不充足,比如距離——他們的出生地,滿洲的赫圖阿拉和蒙古的科爾沁相距很是遙遠。也有人這樣解釋:當年多爾袞陪同皇太極去科爾沁娶親時有機會見到年幼的孝莊。此說也靠不住。皇太極迎娶的第一位科爾沁姑娘是孝莊的姑姑,時間是1614年,這一年多爾袞2歲,孝莊1歲,一兩歲的幼兒見面,怎麼可能發生“青梅竹馬”的戀情呢?何況,史書記載,皇太極並沒有親自到科爾沁去迎親,僅僅是出赫圖阿拉城三百里迎親而已。可見,多爾袞和孝莊曾相戀於科爾沁的說法也完全不成立。

“青梅竹馬”之說靠不住,那麼天命十年(1625年),年僅13歲的孝莊嫁給皇太極後,她和多爾袞之間有可能相識相戀嗎?推測起來,二人發生曖昧關係的可能性也很小。天命十一年(1626年),努爾哈赤去世,年僅15歲的多爾袞此後一直隨其兄皇太極在外打仗,戎馬倥傯,在短暫的回家探親休整時即使有機會和孝莊見面,甚至“日久生情”,也沒有那麼多時間去“發展”。更何況,孝莊當時畢竟是“大汗”(後來是皇帝)的女人,與之“私通”風險實在太大。所以在皇太極“駕崩”之前,多爾袞和孝莊即使彼此有好感,也很難有“機會”發展關係。

真正的“機會”出現在崇德八年(1643年)。這一年的八月初九日,皇太極還沒來得及留下傳位於誰的遺命,突然在前線去世,一下子讓“大清”朝廷炸開了鍋。當時最有實力繼承皇位的是皇太極的十四弟多爾袞和長子豪格,兩人身邊各形成一個支持集團,由於勢均力敵,兩派之間的爭鬥異常激烈。出人意料的是,最終繼承皇位的居然是皇太極年僅六歲的九子福臨。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結果,有人猜測,是福臨的生母孝莊(當時是莊妃)在關鍵時刻主動出擊,用自己的美貌(可能還加上感情)爭取到了多爾袞的支持,把兒子推上了皇位。

這一推測,有其合理的一面,不過並不全面。在除豪格之外皇太極的十個兒子中,福臨本來就是最符合繼位條件的,主要是因為他的“出身”比別人高貴——生母孝莊是皇太極稱帝時冊封的“五大福晉”之一。皇太極所封的“五大福晉”,也就是後宮地位最高的五位后妃,全部是蒙古博爾濟吉特氏,這並非他對她們都有多麼深的感情,而是因為當時逐漸壯大的滿清,特別需要蒙古這個堅強的盟友。皇太極需要,皇太極之後的政權仍然需要蒙古的支持,選一個出自“五大福晉”的皇子作為皇位繼承人,是最現成的獲得支持的辦法。在皇太極的兒子中,符合這一條件的其實只有兩個:一個是皇九子福臨;另一個是皇十一子博穆博果爾,西宮貴妃所生。博穆博果爾生母的位分雖然比莊妃還要高些(貴妃排行第三,莊妃排行第五),但博穆博果爾比福臨小兩歲,在年齡上不佔優勢。此外,福臨還有一個支持者也不容忽視——皇太極的第一福晉也就是正宮皇后(後來被尊為孝端太后)是莊妃的姑姑,從血緣上說,福臨對她更為親近。綜上所述,如果除豪格之外要選一個皇太極的兒子做繼承人的話,福臨本來就是最符合條件的。如果說孝莊在關鍵時刻為兒子爭取過,也不過是錦上添花,而不是起決定作用。

孝莊在福臨繼位的過程中所起的作用雖然不能過分誇大,但此後為了鞏固兒子的皇位,不惜犧牲自己以“籠絡”多爾袞的可能性還是有的。多爾袞多次“親到皇宮內院”,大概就是暗指這件事。從實際效果上看,此種“籠絡”還是發揮了一定作用的。到順治七年(1650年)多爾袞突然去世前,孝莊和多爾袞聯手,已經把豪格等政敵或殺或貶,完全控制了朝政,客觀上也使福臨的皇位得以鞏固(不管怎麼說,直到去世,多爾袞一直是攝政王,而沒有取福臨而代之)。因此,一些野史小說談及此事時稱孝莊“有功於社稷”,是不無道理的。

不過,即使孝莊和多爾袞有過事實上的同居關係,維繫這種關係的也不是什麼“青梅竹馬”或者說“日久生情”的情分,更多的是一種雙方利益的均衡。有兩件事很能說明多爾袞對孝莊的感情究竟如何:第一,多爾袞並不專情。他姬妾眾多,還不斷地通過各種手段“獵豔”。“太后下嫁”的傳聞傳出後一年多,他就又有了“新寵”——被他囚死的豪格的福晉。也就是說,哪怕太后真的“下嫁”給他了,還是不能阻止他“獵豔”的腳步。第二,俗話說愛屋及烏,但多爾袞對福臨的態度並不好。一是他故意忽略福臨的教育,以至於福臨在真正親政時竟然不識漢字;二是他故意隔絕孝莊和福臨,乃至於母子二人要隔好幾個月才能見上一面。也就是說,即使孝莊為了兒子和江山社稷犧牲了自己,也不過是保住了福臨的暫時安全,他們的命運,仍然掌握在多爾袞的手中,形同軟禁。如此處境,如果說是基於愛情,真的讓人難以信服。

“皇父攝政王”與《太后下嫁詔書》的爭論

對於“皇父攝政王”這個稱呼引起的種種聯想,學界早有爭議。著名清史專家孟森的解釋是:順治帝稱多爾袞為“皇父攝政王”,是為了表彰他的功勞,符合古人的“尚父”、“仲父”之意(比如周武王稱姜尚為師尚父,秦王政稱呂不韋為仲父——引者注),並不能說明孝莊下嫁給了多爾袞。

至於孝莊太后死後沒有與丈夫合葬於昭陵,是因為無顏見先夫於地下、葬清東陵風水牆外是“罰”自己給子孫“看陵”的說法,孟森也不以為然。他認為,在清朝,皇后不與皇帝合葬者,“累代有之”,如順治皇帝的第二位皇后孝惠章皇后就不與順治合葬,而是另起孝東陵葬之;雍正皇帝也只有一位皇后與之合葬;嘉慶皇帝的第二位皇后也不與嘉慶合葬,而是別起昌西陵……在孝莊太后去世之前,已有孝端皇后同皇太極合葬於昭陵,所以不葬孝莊太后於昭陵也是非常正常的。

而類似於“太后下嫁”這樣的朝廷大事,照例應當詔諭給藩屬國的,然而孟森說自己遍查順治初年的《李朝實錄》,也找不到有關“太后下嫁”的詔書,可見根本就沒有“太后下嫁”這件事。

孟森先生的說法有一定的道理,因為給多爾袞加尊號的事,在順治五年之前就做過多次了。入關之後,多爾袞的稱號一開始是“叔父攝政王”,沒多久改為“皇叔父攝政王”。他的特殊待遇也是一加再加,從免去向皇帝跪拜,到與皇帝一起接受百官朝賀,可以說是“加無可加的富貴”。至於順治五年十一月,“皇叔父攝政王”又被改為“皇父攝政王”,則透露出順治和孝莊的一種無可奈何。因為在這一年的三月,多爾袞囚死了他的政敵、當初的皇位競爭者豪格,“兩虎”變成了“一虎”。也就是說,用福臨繼位來維持平衡的時期已經結束了,大權獨攬的多爾袞,下一個目標是什麼,處於權利中心的孝莊不能不有所警惕。為了緩衝迫在眉睫的危險,把“皇叔父”變為“皇父”,就成了一根救命稻草。即使看上去有點怪,畢竟比“皇叔父”又更親近了一步,以求多爾袞看在“皇父”這一稱號的份上,保住自己兒子的一條命(我的兒子即是你的兒子),但這並不能說明太后真的“下嫁”給了多爾袞。

然而,當孟森把自己的考證文章拿給好友胡適看的時候,胡適慎重其事地回信表示,孟森先生的考證文章“似仍未能完全證明(太后)無下嫁之事”,因為“皇父”之稱究竟不能等同於“尚父”、“仲父”之稱。

看來,在沒有發現過硬的材料之前,誰也說服不了誰。

1947年1月28日,劉文興發表了《清初皇父攝政王多爾袞起居注跋》一文,披露其父劉啟瑞在宣統初年發現了《太后下嫁詔書》:

清季宣統初元,內閣庫垣圯,時家君(劉啟瑞)方任閣讀,奉朝命檢庫藏。既得順治時太后下嫁皇父攝政王詔,攝政王致史可法、唐通、馬科書稿等,遂以聞於朝……時又於起居注檔上,見有《皇父攝政王起居注》一冊,黃綾裝背,面鈐有弘文院印。皇父者,多爾袞尊號也……特書式博大,與康熙立館後所修起居注式不合……家君心竊疑之,遂語諸同僚,不虞竟散失,蓋為同僚某聞而竊取之矣。越一年,始見諸廠肆,家君亟購存之。惜書面已褫去,某君恐事發,乃為之重裝者,即是本也。

文中所提到的《皇父攝政王起居注》的原件的確存在,已被四川師範學院圖書館在1959年從廣州古籍書店中購得,但是《太后下嫁詔書》的原件,除了劉文興說他的父親親眼見過,並沒有其他人看到,這不能不使人懷疑。後來,有人為撰寫《清代宮廷史》就此事專門問劉文興的好友、故宮博物院資深專家朱家溍先生。朱家溍回答說:“我和劉文興是極熟的朋友,劉先生在文字聲韻的研究中態度是非常嚴謹的,但在生活中卻有些喜歡開玩笑。關於《太后下嫁詔書》一事,我曾詢問過劉先生。他哈哈大笑說,詔書是沒有的,因為打算賣掉這部書,所以寫跋語時加點噱頭,何必認真,姑妄聽之而已。不過劉先生相信太后下嫁是真的。”

所謂發現《太后下嫁詔書》一事,原來是劉文興為了在轉讓《皇父攝政王起居注》這一珍貴檔案時賣個好價錢而特意加的噱頭。

至今是否有這麼一份《太后下嫁詔書》仍然是個謎。其實為了滿足多爾袞的權利慾望以獲得暫時的安全,不管是改稱“皇父攝政王”,還是如張煌言詩裡所描述的,在慈寧宮小範圍地舉行“太后下嫁”的婚禮,對孝莊來說都是情理之中的事。至於詔書佈告天下,筆者卻覺得不大可能。雖說清軍入關之前,兄弟死後娶嫂子或弟媳是傳統風俗,但畢竟此時已經入關,不宜給本來就笑話滿人野蠻的漢人以口實,除非像順治那樣頭腦發熱的少年天子,才會把從兄弟那兒奪來的董鄂妃拿來炫耀,多爾袞、孝莊畢竟是比較老練的政治家,不至如此。

孝莊太后“未葬昭陵”之謎

孝莊太后特殊的陵墓,至今被很多人看成是另外一個“太后下嫁”的證據。

清朝帝陵有三處:一處是關外三陵——永陵、福陵(瀋陽東陵)、昭陵(瀋陽北陵);一處是河北遵化的清東陵;另一處是河北易縣的清西陵。孝莊太后的丈夫皇太極葬在關外三陵之一的昭陵,他的“五大福晉”除孝莊外,都和他葬在一起。按照祖制,孝莊太后死後本也應該同皇太極合葬昭陵,但她的園寢卻在遵化清東陵的風水牆外,名為“昭西陵”。那麼是不是如流言所說,孝莊太后是因為下嫁給多爾袞,無顏再去與皇太極合葬,才“罰”自己葬在清東陵的風水牆外,為後世子孫守陵呢?

《清實錄》記載,孝莊太后臨終時對自己的“後事”是這麼交代的:“太宗文皇帝(皇太極)梓宮安奉已久,不可為我輕動。況我心戀汝皇父及汝,不忍遠去,務於孝陵(順治的陵寢)近地擇吉安厝,則我心無憾矣。”說皇太極的梓宮“安奉已久”,的確是夠久的,皇太極死於1643年,而孝莊太后是在康熙二十六年(1688年)以75歲的高齡去世的,之間相差了四十幾年。孝莊太后不願輕易驚動皇太極的亡靈,而願意就近陪伴在英年早逝的兒子順治和正在當皇帝的孫子康熙身邊,是可以理解的。

不過,這卻給康熙皇帝出了一道難題:既不能違背祖制,讓孝莊太后遠離昭陵;又不能違抗孝莊太后之命,遠離順治和康熙父子。怎麼辦?康熙帝最後想了一個臨時辦法,把太皇太后生前所住的慈寧宮以東五間新建的宮殿拆除,搬到清東陵的風水牆外,修起了一座“暫安奉殿”,將太皇太后的梓宮暫時安置在那裡。“暫安”的做法在古代並不少見。皇帝或其他地位尊貴的人突然去世,陵墓還未修好,往往將靈柩暫時停放在一個地方,等陵墓完成後,再選擇一個吉日葬入墓室。不過,孝莊太后的“暫安”卻長達三十幾年,直到康熙皇帝去世都沒解決,也就是說,康熙皇帝到死都沒有想出一個既不違背祖制又能滿足祖母遺命的辦法。

這個“暫安”的難題是由雍正皇帝解決的。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皇帝在追述了孝莊不與皇太極合葬、願意在孝陵附近就近安厝的遺囑後,決定將“暫安奉殿”改建為“昭西陵”,並於次年正式將孝莊太后下葬到昭西陵的地宮。

雍正皇帝之所以將孝莊太后的陵墓稱為“昭西陵”,是有很深的含義的:皇太極在瀋陽的陵寢叫“昭陵”,“昭西陵”表示在“昭陵”的西邊(“昭西陵”所在的河北遵化在瀋陽的西邊),雖然與“昭陵”相距遙遠,但二者同屬一個體系,從而滿足了與皇太極“合”葬的條件;“昭西陵”與葬有順治帝和康熙帝的清東陵比鄰相處,滿足了孝莊太后不忍離開順治父子遠去的遺願;而“昭西陵”又處於清東陵的風水牆之外,表示它和清東陵完全是兩個系統、不至於讓人發生誤解,正所謂一舉三得。而且,從昭西陵的規制來看,該陵是清代所有皇后陵中規格最高、形制最為尊崇的一個,絲毫看不出“罰”孝莊太后“守陵”的跡象。

到今天為止,因為缺乏鐵證,“太后下嫁”仍然是個謎。實際上,處於政治核心的男女關係,是不能用普通人的愛情觀去衡量的。不管有沒有太后正式下嫁這回事,也不管他們之間有沒有感情,多爾袞和孝莊的關係中,起主導作用的是政治;而感情,即使有,也是極不重要的附屬品。就“謎”本身來說,不管其過程引起後人多少的猜測,孝莊太后卻是公認的最終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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