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扣押个人的护照,是违法行为吗?

爱钓鱼的70后大叔

单位扣押个人的护照肯定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关于护照的法规。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吊销和宣布作废,只能由公安机关和原发证机关依法作出。此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扣留证件。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是不得扣留、吊销或宣布护照及出境、入境证件作废的。因此,持照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护照。如果不是上述机关作出的关于扣留、吊销或宣布的决定,则可不予服从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但是由于我国现在的许多行政单位在规范在职人员的出入境问题上,为了方便管理往往是将员工的护照收归统一管理,不是不允许出国,是特殊的岗位以及职业,需要向单位申请以及报备,这些是一个行政单位的行政管理要求,但并非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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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扣押个人护照,是违法行为,原因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当事人的护照。 案件当事人拒不交出护照的,前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可以提请护照签发机关宣布案件当事人的护照作废。

也就是说,只有公、检、法、国家安全部门、行政监察机关有权扣押,其它单位无权扣押。但是现在许多单位都把党员干部的护照集中收回了,我们单位前几年开始就让党员干部如实告知有没有护照,如果有,统一交到单位办公室,集中管理,对有出国要求的填写党员干部出国申请表,经组织部审批,才可以出国。


千面2018

这个问题提法错误,正确的提法应该是:单位统一保管个人护照,是违法行为吗?回答不是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押个人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这里面就提到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扣押护照。

单位统一保管护照,是对领导干部或者特殊岗位的人员实施的一种统一保管措施,这不等同于非法扣押,这种统一保管针对特定的人员,而不是针对所有员工们。

如果个人对单位的这个管理行为不满意,有两个办法,第一,辞去领导岗位,普通员工就不需要统一保管护照的,第二,离职,只要员工不在特殊岗位了,就不用统一保管护照了。

统一管理护照,有利于统一管理领导干部和特殊岗位员工出国的随意性,现在很多国家互免签证,还有十年免签等政策,出国越来越容易,统一保管护照是在这方面进行有效管理,想出国的领导干部和特殊岗位员工,可以申请护照,然后才能出国。


韩东言

你的用词可能带有情绪,一般来说,没有单位会违法扣押个人护照、身份证之类的东西,充其量是代为保管。这在行政事业单位很普遍。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这里一般是科级以上)的护照一般都要求上交,由单位统一组织保管。这主要是为了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的规定,维护党纪政纪,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具体要求主要有两点:

因公护照管理

如果是因公护照,当然由单位保管,只有在有出国(境)进行公务活动时,比如随团去欧洲考察等,单位才会交给个人。现在公务员出国,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相当难申请,多数是因公出国。

因私护照管理

如果是因私护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护照按按要求是要上交组织部门保管,遇个人因旅游、探亲等非公务活动时,实行请示报告制度,出国后应在回国(境)后的10天内,将所持出国(境)证照交由指定部门统一管理,不得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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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公

当然是违法的。

法律不是文字游戏,不是“换一个说法”就可以规避的。《护照法》没有规定单位和组织可以集中统一保管护照,单位要求所属工作人员(不管他是不是公务员)上交统一保管就没有法律依据,就是违法行为。《出入境管理法》对出入境需要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规定,但也只限于岗位,和职务无关,组织部门擅自根据任职情况扩大出入境备案范围,也没有法律依据,也是违法行为。

至于有人说单位有规定,不服从可以辞职走人,更是法盲的说法。单位不能无法无天,单位的规定必须受制于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就没有效力,更不能用这个违法的规定处分所属工作人员。

其实现在的问题就是,虽然尊重宪法、尊重法律喊的震天响,但是老子就是要我行我素,你又咋样?也就是法盲口中说的:不服,卷铺盖走人啊。所以说,依法治国,任重道远,首先要等到治国的人愿意依法。


GY1958

我来做一个最权威的回答。

第一,一定级别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工作单位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前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并随时更新。这里的工作单位是指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他类型的不在此列。

第二,已经在公安机关备案的人员如果要去办护照,必须得到工作单位的批准。公安机关必须看到批准函件才能办理护照。

第三,备案的人员如果取得护照后,根据相关规定要把出入境证件交到本单位的政工人事管理部门统一保管,需要时走审批流程取出来就行了用了之后交回。

第四,这个规定针对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别拿护照法来说事,就像宪法说公民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但涉密人员你敢说宪法都说了言论自由,所以可以随便说?一样的道理。

第五,如果是私营企业扣留了员工护照,大不了去公安机关重新办就是了,想省钱的话直接报警取回护照。非国有企事业单位是没有资格在公安机关备案的。


军武影画

这个问题很简单,如果是扣押就是违法的,如果是统一管理就不是违法。

扣押具有强制性,单位统一管理不具有强制性。单位让你个人上交因私护照,你就照办了,那是你个人意愿选择让单位帮你统一管理护照,而不能叫做扣押。除非你明确不上交护照,单位派人搜你家,把护照强行从你手里夺走,那才叫扣押,这才是违法的。

其实,单位让你上交护照的时候,你完全可以拒绝上交,只不过是要被谈话、批评甚至撤职,被处分,你既然要当领导干部,就必须接受组织统一管理。有事外出的时候,向上级报告,组织还会批准交还你护照的,事情结束后,再交由组织统一管理护照。

如果你嫌麻烦,就辞掉领导职务,那么组织也就不会再让你上交护照了。


老马教育谈

首先,要明白了解,护照分为因私护照和因公护照。

因私护照就是我们普通公民护照,个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的。

而因公护照是国家统一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以及其他经外交部批准可持用外交护照人员等。

因私护照是由自己保管的,而因公护照必须由单位统一保管。

扣押因私护照差不多相当于限制人身自由,所以,如果所在单位属于一般性单位,无涉密事项的话,单位无缘无故扣押护照肯定是违法的。如果你持有的是因公护照私自保管,你也是违法的。


一个爱好传统的年轻人

本人在银行工作,由于收入很一般,也没有出国旅游的打算,因此,就一直都没有去办理护照。

单位其他的同事,他们的护照按照单位的要求,确实需要上交市行统一保管,使用时,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使用完,必须及时交回。

由于身处金融系统的重要岗位,出于案防的需要,严格管理,确实还是必须的。


沈阳杨艺

首先不该用扣押这个字眼。

单位收集所有人护照用的是统一管理,个人需要出境时,需要办理申请的手续,就是填写出境申请表,然后各级领导签字~最后去人事处领取。个人也很反感单位管理私人护照的制度,因为没被发现,也两年没上交。可是每次去办理签证的时候,各种担心,直到机场边检,生怕被拦阻。后来单位发通知,会与出入境单位对照人员名单,拒不上交的人通报批评。

有人说交了以后再挂失补办。出入境管理局会要你拿单位同意的证明,才会帮你补办。现在上交证件的也不止公务员了,银行学校都有。乖乖的交了吧,反正大家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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