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勞動爭議能否直接起訴?有哪些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

勞動爭議是經常出現的,勞動爭議產生的原因有很多,多數是由於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利益造成的,而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也很多,那麼發生勞動爭議能否直接起訴,有哪些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

發生勞動爭議能否直接起訴?有哪些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

江西吉泰律師事務所的鄭強強律師做出了詳細解答:

一、發生勞動爭議能否直接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的精神,勞動爭議案件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是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逾期不作出仲裁裁決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當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因此,如果沒有通過勞動仲裁,直接到法院起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發生勞動糾紛之後,不能直接起訴到法院,要先經過勞動仲裁的程序。

鄭強強律師:1.專業領域:合同糾紛、婚姻家庭、勞動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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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我評價:誠信、專業、高效

發生勞動爭議能否直接起訴?有哪些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

鄭強強律師補充:

二、有哪些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

(1)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果能夠成功,這將是最佳的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當事人雙方都可以很方便快捷的解決掉自己的問題。解決了時間和訴訟成本,還能給當事人雙方留下比較大的交往餘地,不會鬧得太僵。勞動者靜悄悄的來,靜悄悄的離去。免去了雙方對簿公堂撕破臉皮的尷尬,也比較符合中國人熟人社會的特徵,但是這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要學習勞動法,瞭解勞動法的相關法律規定,不然,總是霧裡看花,弄不明白,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難以達成一致。

(2)向單位的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很多大企業工會比較健全,勞動仲裁調解委員會也比較值得信任,勞動者就完全可以依靠工會的力量,向企業的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成功皆大歡喜。不過,由於通過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達成的調解書沒有法律效力,在執行的過程中如果雙方出現爭議,仍需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沒有辦法了,還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吧。

(3)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得已為之,只能對簿公堂了,這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雙方都吃力不討好,白白給律師賺取了不少業務。因為,畢竟專業的人處理專業的事情比較好,稍微複雜一點的勞動關係,沒有律師的參與,自己考慮不全面,應該爭取的沒有爭取到,悔之晚矣。而在我國的民事訴訟仲裁中,法院和仲裁庭遵循的是“民不告官不糾”原則,你沒有要求,就不會主動判給你。

在勞動仲裁中,一般仲裁委員會都會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結果經雙方簽字後和仲裁庭裁判結果都具有法律約束力,15天以後如果沒有向法院提起訴訟,那麼自動生效。預期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可以提請法院強制執行。

(4)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當事人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在仲裁結果作出15天之內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注意:法院不受理沒有經過勞動仲裁庭處理過的勞動爭議案件。勞動案件如果沒有經過勞動仲裁,當事人不可以直接拿到法院訴訟。

以上就是對“發生勞動爭議能不能直接起訴和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勞動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爭議案件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是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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