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上說著原諒,心裡卻又忌諱,總是過不了心裡那道坎怎麼辦?

嘴上說著原諒,心裡卻又忌諱,總是過不了心裡那道坎怎麼辦?

知乎問答:

結婚5年,老婆出軌被發現,想要回歸家庭,雙方都還有感情,想接受,但過不了心裡的坎怎麼辦?

結婚5年,雙方都是80後,獨生子女,沒小孩兒,雙方顏值、收入都中上等,有幾處房產和一些存款,經濟上毫無壓力,感情也一直不錯。

最近一年面對各種壓力,在溝通的過程中彼此都沒能控制好情緒。我工作比較賣力,生活中也是,能做的儘量主動去做。老婆眼裡沒活兒,各種買也不收拾好,家裡亂到無處下腳,經常打遊戲看韓劇不夠關心我和這個家庭,說了她不僅不改,還經常耍公主病,犯脾氣。於是我經常冷暴力回應,也有過拒絕性生活。老婆對被寵被愛的渴望極其強烈,在不被滿足的時候有喜歡聊騷的癖好,我挺頭疼的,說實話我也相信出軌這種事只要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但我如果不選擇離開,我還能怎樣呢?

事後老婆和我溝通過出軌的經過(老實說我只相信一部分),她出差,工作原因,有離異但非單身的80後男性追她(工作上的合作關係,非同事),那男人是老手,在前些天的一通攻勢鋪墊後借工作約我老婆出來喝酒,用訴說自己的感情經歷交換我老婆說出自己的苦悶,挑撥離間問為什麼你老公也不關心你,不打電話也不聯繫,其實我就那一天沒聯繫,結果倆人就聊到床上去了。後來那男人繼續各種曬健身照、秀廚技、說自己和現任女友要分手(其實是要結婚了),終於把一夜情變成了婚外情。

那段時間他們是各取所需。出軌三個月後,被我發現,現在和他斷了,想要回歸家庭。目前老婆對我無微不至的關懷和照顧,不願意讓我再提這事,想要和我去旅行,想要重新一起好好生活。我也想,我愛她,很深。就這麼斷了這段婚姻,實在是遺憾。回來後我就在她身上宣誓主權,各種讓她按我的要求做愛,一邊做我一邊問她為什麼,她哭了。不過後來再也沒哭過,也不讓我再提這事。心裡的傷,不知道怎樣釋懷……

這事已過去快一個月了,我不知道該怎麼抉擇,如果選擇在一起,該怎麼過好今後的生活,求真正有經歷有見解的高人給出有價值的建議!

目前已經在嘗試修復婚姻,但願能有好結果……

嘴上說著原諒,心裡卻又忌諱,總是過不了心裡那道坎怎麼辦?

心裡的坎怎麼辦?

在工作中,這個問題應該是最常遇到的,畢竟在國內婚姻還是出軌類危機來諮詢的客戶比例最高。只要婚姻危機中涉及到出軌,無論求助者是出軌方還是受害方,求助的目的是挽回婚姻還是走出心裡陰影,都會不同程度上需要處理,“心裡的坎”,這一問題。

如果要科學的對待這個問題,我們首先需要須從專業角度定義,什麼是“心裡的坎”,其目的就是剝離這一生活現象私人化和個性化的外衣,讓其抽象成為一個理論概念,變得可以理解和討論。

我傾向於將“心裡的坎”視為“創傷”(trauma)。創傷原意是指刺破或撕裂的皮膚,這裡指,我們的心靈如同皮膚一般,也會遭受意外事情的傷害。也就是說,我們的心靈也有一層“皮膚或甲殼,包裹並保護著心靈深處”。這個保護層可以把過於強烈過於複雜的刺激隔離在心靈之外,以維持心靈的正常運作[1]。創傷,即指刺激破壞的保護層,即撕裂了心靈的外表皮膚,傷害到了受保護的心靈,使得心靈就無辦法正常的運作。從這個定義可以瞭解,創傷,既與外界事件有關(過於強烈過於複雜的刺激),也與個人心理結構的狀態有關(保護層)。


出軌,對於正常的婚姻來說,是一個強烈而複雜的外部事件,一種過於強烈過於複雜的刺激,它突破了心靈的保護層,傷到了被保護的心靈。而“心裡的坎”就是這種刺激一直停留於心靈的創口,影響心靈的正常運作,影響到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隨著心理科學的發展,對創傷的研究也在持續發展。我比較認可的一種觀點是“創傷是無法忍受而極度強烈的情緒狀態帶來的產物(trauma was the product of an

unbearable, overwhelming affect state)[2]。這就意味著,在某些婚姻中,出軌並不一定帶來創傷級別的傷害,如大部分的形式婚姻,或者夫妻關係一直比較糟糕,或者大多數的閃婚者,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深厚的感情基礎,出軌並不會帶來,強烈而持久的傷痛感,因為這類當事人在面對出軌時,多半不會爆發出強烈到無法忍受的情緒(當然會有負面情緒,只是在強度和持久性上有差異,也就是破壞性上程度較低),這種糟糕的狀態更不會長期存在,自然也就無所謂創傷。這種情況下,心靈的坎,要麼不存在,要麼就是矮矮的不起眼,多半不會問怎麼辦,而會問怎麼離比較有利。

嘴上說著原諒,心裡卻又忌諱,總是過不了心裡那道坎怎麼辦?

(說教和教育層面上的接受,多半是認同所產生的依附或屈服,比較難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心理結構的改善。類似於,老師對一個成績不好的學生說,你要更加努力學習,考上好的學校。

學生認同老師說的是對,花了更多的時間學習。如果學生的成績不好,是由於心理壓力太大,那麼這樣一種認同可能會導致成績嚴重的滑坡。在這種情況下學生對老師觀點的接受,就是說教和教育層面上的接受,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成本較低,而缺點則是處理複雜問題乏力)。

我們在處理這一類問題時,需要對出軌造成的傷害類型進行確認,前面提到的“無法忍受而極度強烈的情緒狀態”,就是一個比較有效的線索(當然對於這個線索的使用,同樣需要經過專業系統的訓練),確認出軌對當事人造成了創傷級別的傷害,即當事人的情緒狀態具有明顯的無法忍受,過度強烈的特徵。確認之後,就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考慮創傷,1、外界過於強烈過於複雜的刺激;2,心靈的保護層機制。順著這個思路下去,出軌,顯然是一個強烈而且複雜的外部事件,也就是一個刺激事件。心靈的保護層機制,這一部分就與剛才提到的它(創傷)是一些不能接受的觀念而導致,即在這種狀態下產生的念頭與想法,有著密切的聯繫。

專業層面的內容先介紹到這裡,我就以題主的情況為例,來具體聊聊“心裡的坎”該怎麼辦的問題。

在這之前我要強調一個點,這裡的分析主要基於言語信息中所呈現的複雜性進行,這個分析只是實際工作的部分展現。

前面我們提到了過度強度(的刺激),極度強烈(的情緒狀態),這些重要的心理過程和心理狀態特徵,只有在諮詢過程才能夠判斷。因為這些表示強度狀態的線索,大多數要通過非言語信息進行判斷,即敘述過程中的語氣的強弱,語速的快速,語調的高低,敘述過程中的停頓、猶豫等特點才能瞭解,而這些特徵是在諮詢中獲得的。

現在我們來看看題主的描述。

題主的婚姻,屬於典型的出軌導致的婚姻危機,那麼這道“心裡的坎”,有著明顯的外部刺激事件,而默認題主的傷害程度為創傷狀態。所以要走過心理的坎,就如題主所說,1、“該怎麼過好今後的生活”(解決外部刺激事件);2、“心裡的傷,不知道怎樣釋懷”(修復好心靈保護層),要同時兼顧這兩個方面的問題。;;

基於題主的描述(集中描述出軌,對婚姻的描述相當簡略),題主的訴求(提的問題是過不了心裡的坎怎麼辦),事情所處的階段(事已過去快一個月),我集中聊聊第2 點。對於第1點,只會簡單提及。

前面我提到過關於創傷的一個理論基點:它(創傷)是一些不能接受的觀念而導致。

基於這樣的視角,我們來看看題主的描述,“如果不選擇離開,我還能怎樣呢”,“就這麼斷了這段婚姻,實在是遺憾”,“我不知道該怎麼抉擇”,

即,得出第一個從心理層面所不能接受的觀念——是否離婚。

另外一個,軟弱。這是其中一位答主從得出的結論,由題主的描述,“老實說我只相信一部分”“ 我挺頭疼的”,得出的推論。

還有一個觀念,即“(身體)的獨佔權”,這是另一位答主的結論,通過題主的描述“b這種東西是不能隨便讓人x的”(題主之前有大量的類似描述),得出推論。

嘴上說著原諒,心裡卻又忌諱,總是過不了心裡那道坎怎麼辦?

上述三點,顯然是折磨題主的心理存在物。現在就來重新梳理一下題主的描述。

1、離婚

但我如果不選擇離開,我還能怎樣呢?

這是題主心中的掙扎與無奈。選擇離婚,“我愛她,很深。就這麼斷了這段婚姻,實在是遺憾”。如果不離婚,又會面對“心裡的傷,不知道怎樣釋懷”。

這個念頭看起來似乎很有道理,可是仔細一琢磨,會發現其中有一個痛苦的陷阱——如果不離婚,又會面對“心裡的傷,不知道怎樣釋懷”。這似乎在說:如果離婚,心裡的傷就可以釋懷。離婚是對妻子出軌的代價和懲罰。很多位答主都直接或間接表達類似的觀點——離婚

是對出軌者的懲罰,不離婚是被出軌者的軟弱。

首先來看看,離婚是不是可以讓題主擺脫痛苦。

不同婚姻的情感模式千差萬別,所以離婚,是不是就可以擺脫痛苦,還真不一定。題主的情況來看,現在沒有孩子,在思考離婚選項時,可以不太考慮孩子及孩子相關的難題,如單親、孩子的教育和撫養等一系列問題,這是有離婚不難過的地方。

可是,題主也有自己需要難過的地方:

1、我愛她,很深”,從這點來看,離婚意味與心愛的人徹底分開,這已經足夠傷感了。

2、“結婚5年”,這一點也會加重離婚的痛苦感,從相戀到結婚,肯定不只5年,這5年可是人生比較黃金的年華,這一段一起走過的歲月,何況還是雙方還比較般配的情況下。

3、“雙方顏值、收入都中上等”,想必還有不少共同的語言,有著多數相同的興趣和愛好,還有許多的相互欣賞,這都是兩個情感的羈絆。這些羈絆,既是婚姻夯實的基礎,也是離婚痛苦的荊棘。基於這些方面,題主選擇離婚,痛苦程度會相當高。

再來看看,離婚是對妻子的懲罰,這個問題。

必須對出軌者施以懲罰,否則那還不得寸進尺,無法無天了。可是離婚,一定就是對出軌者的懲罰嗎?這還真不一定,要根據婚姻的具體情況而定。我做一個個案,出軌的丈夫就希望趕緊離婚,離婚對於他來說是一種激勵,正是他想要的東西。我們來看看題主的的描述,妻子現在的態度——“現在和他斷了,想要回歸家庭”。是的,妻子知道自己錯了,想要回歸家庭。剝奪對方想要的東西,自然算是一種懲罰。所以在題主的情況中,離婚似乎可以算作對妻子出軌的一種處罰。

(當然生活當中,有很多婚姻,在遇到出軌時,並不會像題主那樣有著導致痛苦的深厚的感情基礎,如我接觸過的一些感情基礎薄弱的年輕夫妻,或者一些結婚多年,卻夫妻感情冷漠,又或者結婚多年,夫妻雙方的情感一直不匹配,這樣的婚姻,在遭遇出軌時,離婚即使會帶來痛苦,那也不會像題主那般難)

說到這裡,似乎有一點變得清晰,那就是離婚,會讓題主的“心裡的傷,不知道怎樣釋懷”變得更加難以釋懷,很可能重新陷入更加複雜的痛苦漩渦中。 離婚,雖然是對妻子出軌的懲罰,可是這是傷敵一千,要自損八百的招。而且如果題主如果是真的“我愛她,很深”,自損可能更深。

2、軟弱和身體的獨佔權

當婚姻遭遇出軌時,整個婚姻和家庭結構會受到巨大的衝擊,在這樣的衝擊下,出軌受害方會受到巨大的心裡創傷,而不同的人在承受這種創傷時,會有不同的表現——有些人會否認自己:(配偶外遇),是不是自己做得不好,也許沒有人會喜歡我;如有些人自我貶低:我一直這麼信任你,可是你做的這些,讓我覺得我根本就是你隨手可以扔的垃圾;如有些人放棄自尊:如要你回來,我願望做任何事情;如有些人會自責自己的懦弱與逃避:我怎麼會這麼蠢,這麼膽小,竟不敢去揭穿真相;有些人則會徹底改變對世界的看法:我恨她欺騙了我,我再也不會相信什麼所謂的愛情;有些人則會變得自閉消極不想見任何從,也不想與任何人聯繫……我們在面對這些行為資料時,看似多種多樣,充滿了變化,可是具體到某個人及其當時傷害所處的階段來看,卻是極其個人特點,有著許多個性化的特徵。

我們來看看題主的描述,“在前些天的一通攻勢鋪墊後借工作約我老婆出來喝酒……那男人繼續各種曬健身照、秀廚技、說自己和現任女友要分手”,這些內容都是妻子出軌過程的細節和具體描述,可以想想,能夠把這個過程扣到如此細節的程度,如健身照、秀廚技,如此細枝都瞭解如此清楚,一種可能是題主通過一些手段獲得了相關的證據自己親眼看到的,另一種可能就是題主高強度的反覆追問出軌過程。

這兩種可能,是我在工作遇到的最多的兩種可能。題主更傾向於後一種可能——高強度的反覆追問。一來題主的描述,“一邊做我一邊問她為什麼”,可以佐證。另外,題主對事情的發現過程,也沒有提及任何藉助非常規手段的信息,如找朋友幫忙調查或找人調取資料或破解之類,綜合這兩點判斷,題主在創傷後的行為表現之一就是高強度反覆追問。這樣的做法或許具備了一定的強迫性行為特徵,這種追問得到結果讓自己非常心痛,可這種痛也無法阻止自己的追問,似乎不是自己相停就願意去停止追問,不太受控制了,或者說控制起來太難了。

高強烈的反覆追問,這是一種非常可怕的行為,被追問者是出軌方,一個犯錯的人,由於內心的愧疚與羞恥,在面對追問者咄咄逼人的氣勢下,往往沒有辦法做到閉口不答。我們遇到過比較嚴重的個案,如果出軌者不回答,會面臨更糟糕的對待,會有心理上的壓力,如追問者會說:你不想回答,是不是心裡還有著;你不想回答,是不是之前說的話都是在騙我;更有甚者還會有肢體上的衝突或者暴力(打她,威脅她,要去單位舉報,甚至還會把她綁起來…當然,題主的情況遠遠沒有這麼嚴重,一方面題主夫妻的感情基礎還是不錯的,另一方題主的妻子似乎算比較坦誠)。所以,在這種情況,出軌者對出軌過程事無鉅細的交待,很可能並非無所顧忌,肆無忌憚,而是承受不住受害者在這個過程施加的壓力,做出的反應,自然也算不上欺弱欺軟了。

這種類型的強迫性行為一旦出現,對已經受傷的婚姻、夫妻雙方都是一種災難。無論出軌方是否回答這樣的問題,受害方的傷痛並不會好多少。也許,出軌方回答了,受害方覺得對方是坦誠的,能夠得到些許安慰,可是由於所的提問題,本身就是自身痛苦無法承受的體現,就是在傳遞痛苦,同時也是痛苦的載體,這種問題下的答案,(除了讓題主“b這種東西是不能隨便讓人x的”,這樣的念頭再一次傷害到自己,還能有什麼實際的意義呢?)所以這些答案本身就是傷害!

這些問題通常會是:你們見了多少次面,發生了多少次關係,都是在哪裡發生的關係,每一次發生關係的過程是什麼樣的……這無疑將流血的傷口扒得更大更深,而對解決當下的問題卻沒有多大益處,至少是收益與痛苦太不對等了。

這一點在題主的描述已經得到了體現,“一邊做我一邊問她為什麼,她哭了”,這樣的追問無疑讓妻子無比痛苦,可是題主的心情又會好得了多少呢。因為面前的這個女人,仍然是自己深愛的人,“我愛她,很深”。她的哭泣,可以說咎由自取,可是直接讓她哭的還是愛著她的男人,這個男人的追問行為。自己將心愛的人弄哭,想必心痛也無法避免吧。這想,這也是題主後來沒有再提的原因之一吧。這當然也並非一種軟弱,可能用心軟來的形容比較合適吧。

再看看題主追問的具體內容,雖然他沒描述自己如何追問,不過通過他得到的答案做一些適當的推斷,如“在前些天的一通攻勢鋪墊後借工作約我老婆出來喝酒,用訴說自己的感情經歷交換我老婆說出自己的苦悶…為什麼你老公也不關心你…說自己和現任女友要分手”,這些問題多半是:具體是怎麼說的,到底說了什麼,你說什麼內容了,發了什麼樣的照片……細細去感受,應該可以感受到一種控制感。

我在某位答主的回答看,看到題主說過一句“b這種東西是不能隨便讓人x的”,然後找到題主之前的發的內容,可以看到,題主痛苦也體現在腦海中不停的浮現妻子出軌做愛想法的念頭和畫面,而且大多數都是性有聯繫的,這些與身體有關的強刺激在不停的轟炸著題主的心靈,哪怕這樣的念頭與想法只會讓自己極度痛苦,也無法讓自己不去想。

題主的痛苦表現,一方面體現了強控制感,另一方面又聚焦於身體,這樣的痛苦呈現,比較容易讓人把之與身體相關的控制感和佔有慾聯繫起來。

這是創傷所帶來的一種結果。如果把他痛苦呈現的結果就當成痛苦的原因,從而得出他痛苦就是因為這些控制慾和佔有慾在作祟,那就得斟酌斟酌了。

一個健康正常的人,有“控制感”和“佔有感”(我在工作會使用駕馭感和擁有感),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也是適合的。

如果題主痛苦的原因是由於他就是一個有著強烈控制感和佔有慾的人,那麼這種人格特質會在生活中有著許多體現。

我們來看題主的描述,“我工作比較賣力…能做的儘量主動去做…在不被滿足的時候有喜歡聊騷的癖好,我挺頭疼的”,這些內容似乎可以判斷,題主並非一種控制慾強人的,倒有點任勞任怨,似脾氣也還不錯;“還經常耍公主病”,妻子在家裡還可以擺擺譜,耍耍脾氣,這多半是伴侶不太會發脾氣。在題主描述的後半段,“也不讓我再提這事”,妻子在這種情況下,還能夠提出這樣的要求,而丈夫同時也接收到了這個信息,這似乎意味著他們兩人之間感情,並沒有太多控制與佔有的基調。

也就是說,至少從題主有限的描述,相對於強烈的控制感和佔有慾,更可能得出相反的結論,即題主並非一個有著強烈控制感和佔有慾的人。

那我們該如何去理解題主呈現出來的控制與佔有的特徵呢?

我打一個比方,如果我們面前擺著一個桌子,桌子上放著我們心愛的東西,比如放著鮮花的精美花瓶,這個時候突然桌子晃動起來,變得搖搖欲墜,而桌子上的東西也變得危險起來,這個時候,我們會有什麼反應呢?我們或許可能會轉移桌子上的東西;我們或許會趕緊走開,避免受傷;我們或許會扶住桌子,不讓它搖動防止它倒下去。

婚姻就有點像這張桌子,上面盛放著愛情與美好,突然而至的出軌,讓婚姻變得岌岌可危,這張桌子也就搖搖欲墜,而題主的行為就像緊緊去扶著這張桌子,雙手用力而痛苦的抓著,去抓著自己能夠抓到的東西,哪怕這些東西只會讓自己無比痛苦。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題主所表現出來的控制慾與佔有慾似乎是遭遇變故帶著的結果,是溺水之人的奮力掙扎,是求生慾望的突出表現,這往往意味面臨危機的事物還有著巨大的生命力,是一種積極的表現。

所以,在處理“心裡的傷”的第一步,就是正確的理解自己的痛苦表現,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在痛苦的沼澤中真正找出一條可以走出來的路。

當然創傷的處理本身,還包含的很多的問題,如何去處理一陣一陣的痛苦高峰,如何出梳理那些痛苦的念頭,如何去面對不斷浮現的畫面,這些都是一些專業的問題,總是會涉及具體的細節,如出現什麼樣念頭,會讓人有什麼樣的情緒,這些念頭產生之前發生過什麼事情,眾多的念頭當中,哪些念頭出現的頻率高,這些念頭帶來痛苦都是一樣的嗎…

這個過程,我寫出來似乎很長,不過在實際的諮詢當中,可能就是轉念之間的事情。另外,實際的諮詢過程,這個過程往往與其它事情交織在一起進行,大多數的客戶,比較迫切的需求,會比較集中在婚姻關係的處理,特殊階段與丈夫相處的思路與方法等互動性質較多的事情。

最後再簡單提及一下,前面提到的——“該怎麼過好今後的生活”(解決外部刺激事件)。

嘴上說著原諒,心裡卻又忌諱,總是過不了心裡那道坎怎麼辦?

3、該怎麼過好今後的生活

要走這種痛苦,自然得尋找外部事件發生的原因,也就是要找出桌子搖搖晃晃的原因,有些搖晃是隨機原因,而有些搖晃則是出現系統性偏差,即內部出現了大問題。一個在婚姻生活中過得非常糟糕的人,怎麼可以會不痛苦呢?如果這樣都不痛苦,那麼這個人基本上已經喪失了對婚姻生活的美好期待,更沒有任何努力的動力了。

題主的婚姻中存在著比較明顯的問題,如對夫妻之間的矛盾有迴避和逃避,也有束手無策,對分析和理解婚姻局面現狀也比較被動。如題主在面對困境時,所能採取的措施是“冷暴力回應”“ 拒絕性生活”,這些措施都是疏遠性、分離性的方法。這些方法在處理朋友關係,同事關係或許傷害不會那麼明顯,可是在處理親密關係時,就變得非常複雜。一方面這是親密關係的性質有關係,夫妻之愛,是強依戀性關係,與朋友之愛和同事之愛,有著巨大的差異。而疏遠性、分離性的方法在處理強依戀性關係時,其實可能帶來的傷害可能遠遠超乎想像。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婚姻,夫妻之間都形成真正的依戀,這與夫妻之間的情感基礎有關,也與夫妻雙方的依戀類型有關。我們來看看,題主的婚姻,一方面兩人的“感情也一直不錯”,也就是說兩人之間有著依戀關係,另一方面“老婆對被寵被愛的渴望極其強烈”,也就是說她對依戀有著比較旺盛的渴望,這兩點都可以加重疏遠性、分離性方法對依戀當事人的傷害程度。

當有這樣的概念之看,再看看題主提到一個事情“在不被滿足的時候有喜歡聊騷的癖好”,如果她是真想出軌,通常會搞地下工作,而不是這麼明目張膽,除非她真的是無所顧忌。她是不是肆無忌憚,這一點在之前有過討論,而在這裡有一點也能佐證,她肆無忌憚可能性不大,即“出軌三個月後,被我發現”。她真出軌後,並沒有讓丈夫知道,而是進入了地下活動,這個行為擺在“在不被滿足的時候有喜歡聊騷的癖好”,這個現象來對比,可以發現,她前者有躲避,而後者卻沒有,有著極其明顯的行為方式的轉折。這很可能意味著,她在通過“有喜歡聊騷的癖好”這種行為來逼迫丈夫來滿足自己“被寵被愛的渴望”,而不是對出軌的無所顧忌。“聊騷的癖好”類似於,丈夫在無奈時,選擇“冷暴力回應、拒絕性生活”,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癖好這個詞容易產生誤導,可能用回應,即“在不被滿足的時候用聊騷來回應”。當然,這並非說逼迫不成功就可以出軌,而是說,從事態的發展來看,出軌是婚姻矛盾產生後,在使用了一種渴求被愛的方法受挫,問題升級後的一個產物(當然這個產物之所以會出現,多少體現了這位女性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如題主說到過“還經常耍公主病”,顯然她某些方面確實沒有那麼成熟)。這也就是說,在雙方產生比較大的摩擦與矛盾時,特別是某些性質的矛盾,在雙方習慣的矛盾處理模式中,問題會變得越來越嚴重,最重要的是,可能雙方對於這種惡化的狀態,都處於無覺察狀態,等到事態嚴重之後,不好事實已經爆發後,才能產生足夠的衝擊性,將矛盾雙方從之前的拉鋸狀態拉出來。而這種狀態並不所有出軌的婚姻都會這樣,有些婚姻往往處於雙方都知道夫妻矛盾很激烈,似乎出問題是儘早的事情。而題主的婚姻危機似乎並非如此,無論是題主,還是題主的妻子,似乎都不太相信兩個人的婚姻真的會發生這麼嚴重的事情。

婚姻,如果從專業上看,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領域,很多事情都涉及到多種因素,而且事情又是流動變化(這也使得我在解答過程,一不留神就變成了長篇大論);從生活的角度來看,卻又是一個非常普通的領域,絕大部分人都會經歷的生活階段,都可以說說自己的觀點與經歷。所以,婚姻諮詢,這真是一個看上去極不專業,可又專業性極高,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領域。

[2]、《Contexts of being: the intersubjective foundations of psychological life》, Robert D. Stolorow, George E. At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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