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鮮店欺詐遊客 三亞旅遊警察依法處罰

近日,一海鮮店在電子稱上動手腳,增加客人海鮮重量詐騙錢財,被三亞市公安局旅遊警察支隊依法查處,涉案人員蘇某根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並處1000元罰款。

5月16日,根據群眾舉報稱,天涯區三亞灣路鳳凰德順漁港飯店存在海鮮斤兩詐騙及商業賄賂行為。接到舉報後,旅遊警察支隊立即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經多天巡查守候,充分掌握涉案人員的違法證據後,5月20日20時許,民警將飯店負責人湯某紅、過秤人員蘇某根、收銀員湯某燕、廚師董某生等4人依法傳喚至支隊進行調查。

據蘇某根供述,其在幫遊客稱量海鮮過程中,通過事先調好稱具的參數,多稱遊客所購買海鮮重量,以此手法詐騙遊客,並承認自己之前曾多次使用相同手法詐騙客人財物的違法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三亞市公安局依法對蘇某根處行政拘留15日並處1000元罰款;追繳違法所得財物。通過深入調查,均未發現嫌疑人湯某紅、湯某燕、董某生等3人存在違法犯罪的事實,依法予以放行。

目前,三亞警方已將該店的相關事實材料移送工商部門處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