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
关于进一步深入打击整治
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部署
我市警方于2018年1月3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深入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清扫行动”,并取得显著阶段打击整治成效。
截至
5月
13日
我市警方共查处涉赌违法犯罪案件七百余起,其中:
刑事案件
治安案件
刑事拘留
治安拘留
一百余起
六百余起
二百余人
四百余人
自行动部署开展以来
我市警方始终坚持
“主动出击、打早打小、
露头就打、不停地打”
工作思路
以依法严惩一批涉赌犯罪分子
查处一批赌博犯罪大要案
和打掉一批职业赌博公司等犯罪团伙为目标
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
↓↓↓
1
“六合彩”
赌博
2
聚众
赌博
3
彻底整治
↓↓↓
茶馆、麻将馆、宾旅馆等行业场所
农村、城乡结合部和等复杂区域
着力实现“面上扫、点上打、网上清”,
确保查处一批、震慑一批,
有效遏制辖区社会面赌博问题。
行动期间,我市警方牢树“一盘棋”理念,全面统筹“网上”和“网下”两个战场,整体部署、合成作战、专项推进,并采取分类分级整治,对重点区域、复杂部位开展集中整治。
案例
网上下注线下结款,27个赌窝被“一锅端”
2月27日,海沧公安分局接到市民报警,称辖区内有人在网上开设“六合彩”赌盘,金额很大。与此同时,市公安局特勤大队也同步掌握了这条涉赌线索。双方迅速组成专案组展开全面侦查。
专案组调查发现,被举报的是一个大型“六合彩”赌博网站,参赌人员一般在网上下注,在线下结款。经过走访摸排,专案组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事实并锁定嫌疑人窝点。3月27日上午,警方对该团伙位于思明、海沧、集美等区的27个窝点展开抓捕,抓获包括邱某清在内的18名嫌疑人,在警方的敦促下,又有5名嫌疑人投案自首。
警方抓捕现场
经查,自去年以来,邱某清(男,43岁)在网上开设了“DW”六合彩赌博网站,并伙同邱某玮等人共同运营,先后发展了多级代理及会员。该团伙按照管理员(大股东)、股东、总代理、代理和会员逐级开设账号,采取线上投注与线下结算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犯罪。据警方调查,这个赌盘一期的涉赌资金都在200万元左右,自去年以来,该网站共接受投注数千万元。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个别涉案人员在逃。警方敦促这些人尽快投案自首。
连接境外赌场图像,用这种噱头吸引赌客
近日,思明警方接到市民的举报,称东坪山和莲花五村等地发现一伙疑似赌博的可疑人员。接报后,警方迅速展开侦查。经走访摸排,警方了解到,该团伙常常纠集数十人聚众赌博,为掩人耳目,在多地流动赌博。
经进一步侦查,思明警方摸清了这伙人的活动规律,决定组织收网抓捕。
警方现场查获的赌博工具
5月10日凌晨,思明警方组织警力对涉赌窝点进行了冲击,现场抓获张某、郑某、连某友、杜某兵等22名嫌疑人,缴获现金9万余元,以及作案专用电脑、手机、显示屏、点钞机、账单等一批赌博工具。
经查,这伙人当中的张某、郑某、连某友、杜某兵为赌场股东,他们利用网络连接境外某赌场大厅,纠集数十名参赌人员实时押注境外赌场开奖结果,赌资高达数百万元。
警方抓捕现场
民警说,这个团伙的赌博方式很简单,股东每期都准备一部分资金,连接境外的赌场大厅实时传输开赌结果,再按输赢来划分赌资,“开奖结果就三个,龙、虎、和,押中就按赔率分钱。”民警说,赌法上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这种传输图像的方式比较新鲜,容易吸引赌客。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络赌博特点
网络赌博通常指利用互联网进行下注或者参赌的赌博行为,一般分为两类:
1
传统的赌博转移到网络上
2
网络游戏中衍生的赌博活动,赌资往往不直接与人民币挂钩。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
赌博形式灵活多变
2
具有虚拟性和隐蔽性
3
赌资巨大,犯罪门槛低
由于完全是数字化交易,参赌者在下注时完全没有概念,以致网络赌场每日流动资金较大。而相对应犯罪门槛较低,只需电脑、手机便可在网上架起赌博平台。
4
网上网下互通,境内境外互联
近年来,境内网络赌博在侦办中往往指向境外,且呈现网络赌博与传统赌博相结合形式。
法律解读
赌博犯罪
分为
开设赌场罪
赌博罪
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开设赌场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1
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2
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3
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4
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02
赌博罪包括聚众赌博和以赌博为业。组织3人以上赌博,达到以下任一情形即构成“聚众赌博”:
1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
赌资数额累计5万元以上的;
3
参赌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
4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犯赌博罪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03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
1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
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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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供稿
福建法治报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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