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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市域鐵路S1線試運行越來越近,市政府網站5月23日全文公佈《溫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送審稿)》(以下簡稱《辦法》),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該《辦法》對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應急、設施管理等方面進行規範,同時也明確了乘客的權利和義務,從而保障軌道交通正常、合法運營。
《辦法》第四十一條
列舉了10類禁止行為
1
如禁止乘客攜帶自行車、電動代步等交通工具(殘疾人輪椅除外)進站、乘車,穿戴輪滑鞋、滑板、釘子鞋進站、乘車,攜帶充氣氣球等進站、乘車;
2
禁止乘客擅自在車站、列車內發放廣告、傳單等宣傳品,設攤經營,兜售物品;
3
禁止乘客在列車內飲食(嬰兒飲食除外)等。
圖為市域鐵路S1線惠民路站軌行區
“
第四十三條規定,在城市軌道交通設施範圍內拍攝電影、電視劇、廣告等,應當徵得城市軌道交通經營企業的同意,不得影響城市軌道交通的正常運行,並依法辦理有關許可手續。
圖為市域鐵路S1線鋪軌Ⅲ標
提問
若乘客違反了相關規定怎麼辦?
以違反第四十一條規定為例,不聽城市軌道交通經營企業勸阻的,《辦法》擬對乘客個人處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根據第八十一條,乘客無票、持無效車票乘車的,由城市軌道交通經營企業按照城市軌道交通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收取票款,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處
票款五倍以下罰款。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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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
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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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
《辦法》還針對市民關心的票價問題作了闡述。城市軌道交通票價計劃依法實行政府定價,定價與其他公共交通票價相協調,票價的確定和調整,會通過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等形式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經市發改、交通運輸等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並予以公告。
市法制辦
反饋
市民如有修改意見和建議,可於2018年6月23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方式反饋至市法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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