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一个股东,他不缴纳“认缴出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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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认缴出资的股东是什么情况呢?是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规定他可以享受这个权力,无限延迟实际缴纳出资,还是他已经过了出资期限拖延。前者,你们如果已经达成了一致了,那么你们共同承担责任,契约就是契约,除非公司倒闭了,不然你又如何能违反协议和章程,当初怎么约定怎么来,国家如今没有强制性实缴的法律条款了,所以他只认不缴完全可以,而且即使增资是需要完成实缴出资的,你也只能和他协商关于增资事项,要求他实缴他该缴纳的部分。不过倒闭的时候就不同了,如果公司倒闭,公司的债务人可以去找他,以他需要实际出资缴纳的金额为限,让他偿还公司欠款。

大多数情况当然不是所谓的说好了,而是对方故意拖延,而通用格式的公司章程是应该有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的,你完全可以起诉,实缴出资是法定义务,是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他不出资,但是登记的时候已经记录了他认缴的金额,那么如果公司倒闭,公司的债主都是可以上门找他个人要债的。如果公司不倒闭,你也是可以直接把他当杨白劳的,这方面也可以让他上老赖名单,程序比欠债不还还要简单。

虽然国家可以认而不缴,但是都是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你们几个股东都明白都乐意当然没问题,但是如果约定明天必须实缴,你如果不缴纳那就是违反了法律,属于虚假出资。你如果还想引入新股东,增资的时候如果没有实缴,是不能够增资的。那么虚假出资人还要负担违约责任。

可以催告,可以起诉,也可以先礼后兵。有理的一方不用胆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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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采取的办法,大体可以通过股东或公司来实现。

公司可以采取的办法

  • 公司可以起诉要求其依据公司章程缴纳出资,如果逾期缴纳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相应赔偿。

  • 经公司催告缴纳,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但是,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股东可以采取的办法

  • 股东可以依据股东协议或投资协议,主张该股东的违约责任。或者,以股东决议的形式对该股东进行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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