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荣获国家督查激励项数全国第三 获5.1亿奖金

据了解,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次督查激励工作,我省获得督查激励项数在全国各省(区、市)中名列前茅。今年4月,组织开展了第二次督查激励工作,相应采取24项奖励支持措施。我省共获得24督查激励中的12项,获得项数位居全国第3,其中,省级获得4项,合肥、宿州、滁州、宣城等4个市和肥东、当涂、霍山、东至、宁国、天长等6个县(市)获得8项。

从省级层面看,我省财政管理、水利建设、扶贫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突出,被国务院督查激励。其中,财政管理、水利建设、扶贫开发工作连续2年被督查激励。财政管理工作获得国家奖励资金1.1亿元,比去年增加2000万元;水利建设工作获得国家增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成绩由去年的全国第6名上升至今年的第3名、获得奖励资金5.1亿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今年新增获奖项目,国家将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上对我省予以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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