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先後五人受嚴處 皆因貪杯惹的禍

【摘要】

日前,桐城市先後五人皆因貪杯惹禍,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獲,受到桐城市公安局的嚴厲處罰。

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保持對酒駕高壓嚴打態勢,自4月29日至5月18日,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六中隊先後查獲五起違法行為人涉嫌危險駕駛。4月29日12時30分左右,違法行為人吳某酒後駕駛二輪摩托車與他人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民警查獲,經鑑定,吳某體內酒精含量為81.4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同年5月9日,民警在轄區金神鎮設卡開展稽查行動,陳某醉酒後駕駛皖HUA二輪摩托被當場查獲,經鑑定,陳某體內酒精含量為85.9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同月11日、15日、18日,中隊民警又相繼查獲鍾某、楊某、李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其中,涉嫌醉駕行為人吳某拒絕接受處理,在民警調查期間多次傳喚均未到案,民警對其進行布控,於5月21日將吳某抓獲,並於當日對其實施刑事拘留。目前,上述醉酒案件中的5名涉案人員均已到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