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阿拉伯国家交往最早是在何时?“厚往薄来”政府曾压力很大

游彪

中国和阿拉伯国家交往最早是在何时?“厚往薄来”政府曾压力很大

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的交往由来已久。秦汉时期的典籍中将阿拉伯称作“条枝”,早在汉代时,中国就通过“丝绸之路”与阿拉伯国家展开交往。公元7世纪,在穆罕默德的努力下,阿拉伯半岛基本实现统一。到公元8世纪中叶,阿拉伯已经成为横跨亚、欧、非的大帝国。中国史书称之为“大食”。据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记载:“大食者,诸国之总名也。有国千余,所知名者特数国耳。”这表明大食是诸多阿拉伯国家的总称,其地理范围主要包括今阿拉伯半岛、两河流域、伊朗、阿富汗、中亚、叙利亚、埃及、北非、红海沿岸、亚丁湾南岸以及索马里南部的广大地区。阿拉伯人活跃于亚、欧、非三大洲之间,积极从事国际贸易。唐朝永徽二年(651)开始,大食多次遣使入唐朝贡。宋朝建立后,与大食的交往更为频繁。

宋廷有效控管的官方贸易

据《宋史》等宋代典籍记载,从开宝元年至乾道四年(968-1168年)的200多年间,大食入宋朝贡达52次之多,几乎每四年就往来一次。这些使团少部分是由国王派遣的使臣,大部分则是船主和商人。《岭外代答》中记载:“诸番国之富盛宝货者,莫如大食国。”大食的物产极为丰富,他们向宋朝进献的贡品琳琅满目,主要有象牙、犀牛角、珊瑚、珍珠、琥珀、玳瑁、玛瑙、宝玉、琉璃、猛火油、蕃锦、驼毛制品、金银丝线、乳香、沉香、檀香、龙涎香、龙脑、苏合油、蔷薇水、葡萄、千年枣、白砂糖等,多为当地特产珍宝、矿物、香药、食品等原料和一些手工业产品。宋朝政府将贡品“估价酬值”,并给予钱币、服饰、器皿、布帛、马匹等丰厚的回赐。有时,朝廷还会赐官给贡使。据《宋史·大食传》记载,开宝四年(971),大食来朝贡,朝廷赐其使者李诃末为正三品的怀化将军。除此以外,朝贡使团还可以免去沿途的商税,得到地方官的照顾等礼遇,例如妓乐迎送、宴请、乘轿等。在宋朝政府的种种优惠政策下,外国贡使在朝贡贸易中往往可以获得丰厚的回报。于是,不少外国商人假借朝贡的名义来华经商。

中国和阿拉伯国家交往最早是在何时?“厚往薄来”政府曾压力很大

厚往薄来”的朝贡贸易给宋朝政府造成了很大的财政压力。大中祥符九年(1016),朝廷下令控制进京贡使人数,削减贡物数量,除进京所献贡品以外的商品要纳市舶机构予以征税,以此控制朝贡贸易的规模。到南宋时,朝贡贸易已大大减少,大食入宋朝贡仅有4次。随着朝贡贸易的衰落,市舶贸易逐渐成为宋朝政府与大食商业贸易的重要形式。

宋代设置了专门管理海外贸易的机构——市舶司。市舶司“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宋朝先后在广州、杭州、明州、泉州、密州、秀州、温州、江阴军(今江苏江阴)、澉浦等九处设置了市舶机构。大食商船到达中国以后,首先得经过市舶司的阅货和抽解。所谓阅货,就是对进口货物的例行检查。所谓抽解,即对进口商品征收实物税,比例大抵是十抽一。市舶司在抽解之外,往往会强制性地收购一些外商的货物,谓之博买,一方面供朝廷之需,同时用于赢利。北宋初期,还曾对香药、犀象等多种外来货物货实行禁榷,也就是官府垄断经营,禁止民间买卖。禁榷和博买给宋朝政府带来了高额财政收益,但对民间贸易有一定的消极影响,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渐被朝廷放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