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调低部分有奖举报金额,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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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自2014年实施交通违法举报以来,交通违法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4年间接到市民的交通违法举报增长了3倍。深圳交警发放的奖金也越来越多,从2016年的117万余元到去年的400多万元。深圳交警宣布,从4月1日起,将取消部分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并降低三种交通违法的奖励金额,最高的降幅达到八成。同时还新增了乘客不系安全带的有奖举报。

调整内容:

占用公交车道、应急车道和违法停车这三种举报奖金和额度调低

面对日益增长的举报热潮,交警将通过合理规划、有序引导来规范此项工作,今年4月1日起实施新的《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对个别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新《办法》取消了部分有奖举报的奖励,并对举报占用公交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和违法停车三种有奖举报项目调低奖励标准及额度。

芦阳阳说,新《办法》取消了关于按量进行奖励的规定。按照原《办法》规定,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每个月数量达到5宗的,奖励50元;达到10宗的,奖励100元;达到20宗的,奖励200元,可循环类推,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新《办法》取消了该项规定。

2015年,占用公交车道行驶纳入有奖举报范围,设定奖励金额为:每宗奖励100元,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根据新《办法》,今年举报占用公交车道,每宗奖励2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元。每宗奖励大幅降低八成,每月奖励金额也降低了六成。

2015年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纳入有奖举报范围,设定奖励金额为:每宗奖励100元,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新《办法》对举报占用应急车道进行了奖励调整,每宗奖励5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每宗奖励金额减半,不过每月奖励金额不变。

增加7项违法举报有奖项目 举报不系安全带纳入奖励范畴

除了降低奖励金额,深圳交警还新增了部分交通违法的有奖奖励。

新《办法》增加了道路危险品举报、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泥头车非法加装挡板、繁忙路段违停等7项违法举报有奖项目。

根据新《办法》,增加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种类:未经批准从事道路危险品(包括“环保油”、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运输的举报。根据案件性质予以奖励;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理的每宗奖励1000元。

根据新《办法》,对从事建筑废弃物、装修材料、生活垃圾、建材等运输的轻型自卸货车(简称小泥头车)非法加装挡板的举报。每宗奖励10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

新《办法》新增对不系安全带的有奖举报。根据新《办法》,大型汽车(7座以上)驾驶人和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举报。每宗奖励10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小型汽车(7座以下)驾驶人和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举报。每宗奖励5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

新增繁华路段违停举报有奖 每宗奖励50元每月不超200元

去年5月,繁忙路段违停纳入有奖举报范围。由于上次发布的《办法》在2016年,因此繁华路段违停也是新增的有奖交通违法举报类型。根据规定,举报在公交站点违法停车的,每宗奖励100元,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现在调整后改为:每宗奖励5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元。

按照现行规定,举报机动车在人行道、人行横道、消防通道、道路网状线区(“黄方格”)违法停车,被处罚款1000元以上的,每宗奖励100元,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根据新《办法》调整后,每宗奖励5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元。

举报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500元的,达到5宗奖励100元,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新《办法》调整后:达5宗奖励5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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