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包公“請”得閻王相助,智破奇案!

故事:包公“請”得閻王相助,智破奇案!


話說德安府孝感縣有一秀才,名叫許獻忠,年方十八,生得眉清目秀,丰采俊雅。對門有一屠戶蕭輔漢,生的一個女兒名淑玉,年十七歲,姿容俏麗,每日只是待在樓上繡花。

蕭家的樓是臨街的,這蕭淑玉經常可以看見許生從街上走過,而許生一睹小姐芳容之後,也心生愛慕,兩下相看,各有相愛之意,時間長了,二人也便熟稔起來,暗自通起了書信,互訴衷腸。

一日半夜裡,許生搬了一個梯子,搭到淑玉的樓上,與淑玉攜手蘭房,情交意美,二人私定終身,直到雞鳴時分,許生與淑玉辭別,相約夜間再聚。淑玉道:“放梯子在樓邊,夜裡有人經過看見不便。我今晚備白布一匹,半垂樓下,你夜間只將手緊抱白布,我在樓上吊扯上來,方便很多。”許生非常高興,到了夜裡果然依約而來。兩人私下來往了半年多,左鄰右舍都知曉,只有蕭輔漢一人被瞞著。

直到一天晚上,許生因朋友請喝酒,太晚了沒有過來。有一個明修和尚,夜間叫街,見樓上垂下白布,以為這家人忘了將曬的布收回去,便想著去偷布,他悄悄的過去伸手扯布,忽然樓上有人吊扯。和尚立刻明白了,定是有人夜間私會,吊上去,果然見一美貌女子。和尚心中大喜,便道:“小僧與娘子有緣,今日肯舍我宿一宵,福田似海,恩大如天。”淑玉慌了,不肯失身於他。拔下一根銀簪送給和尚,求他放過。和尚哪裡肯走,正準備強行施暴。淑玉高喊有賊,和尚怕人聽到,慌亂中拔刀將淑玉刺死,摘下淑玉的簪、珥、戒指下樓逃走,這時蕭家父母都已睡去,並未聽到動靜。

第二天早飯時,蕭母見女兒不起,上樓查看,才看到女兒被殺害。這時,鄰居有人向蕭輔漢透漏:“你家女兒平素與許獻忠來往,以有半年之久。昨夜許生在好友家飲酒,一定是酒後誤殺。”蕭輔漢聽聞包公斷案如神,便寫狀上告,告那許獻忠強姦殺人。

包公為官極為清正,立即差人拘原被告、證人等聽審。包公先問證人,左鄰蕭美、右鄰吳範均供證:蕭淑玉住在沿街樓上,瞞著父母,與許獻忠來往已經半年。互有情誼,並非強姦,至於殺人緣由,夜深之事實在不知。許生亦是忽聞淑玉死訊,悲傷不已,含淚道:“通姦之情瞞不過眾人,我也甘心肯認。若以此擬罪,死亦無辭;但殺人事實並不是我。”蕭輔漢道:“他只認輕罪而否認重罪,小女房間只有他到過,不是他還有誰?一定是小女不從他,心生怒意將小女殺害。”

包公看許生容貌端正,性情和善,不像兇惡之徒,問道:“你和淑玉往來時,樓下有沒有人經過?”許生回答道:“以往並沒什麼人,只是本月有個叫街和尚夜間敲木魚經過。”包公將許生暫時收監,隨後密召公差王忠、李義,命二人暗查那叫街和尚住在什麼地方,公差查到那和尚在玩月橋觀音座前歇腳,包公吩咐二人秘密執行一項任務。

故事:包公“請”得閻王相助,智破奇案!


這天夜裡,明修和尚又敲木魚叫街,大約三更時分,回到玩月橋,只聽橋下一陣低聲啼哭,很是悽切滲人。和尚趕快在橋上打坐,口中不停默唸阿彌陀佛。身後傳來婦人之聲,似哭似喊道:“明修明修,你要來奸我,我不從罷了。我陽數未終,你竟將我殺害,又搶我釵珥。我已向閻王伸冤,閻王命二鬼使伴我來取你性命,你竟念阿彌陀佛來講和。只好便宜你拿財帛與我以打發鬼使,方與私休,不然再奏天曹,定來取命。念諸佛難保你命。”明修於是手執彌陀珠佛掌答道:“我一時失心要奸你,見你不從又要喊叫,恐人來捉我,故一時誤殺你。今釵環戒珠尚在,明日買財帛並唸經卷超度你,千萬勿奏天曹。”女鬼又哭,身邊二鬼又叫一番,更覺悽慘。和尚又唸經,一再應許明日超度。忽然,兩個公差走出來,用鐵鏈將和尚鎖住。和尚驚慌:“是鬼!”王忠道:“包公命我捉你,我非鬼也。”嚇得和尚面色如灰,直說看佛面請求寬恕。王忠道:“莫要汙了佛祖!”遂將其帶走。原來包公一早就命二公差僱一婦人,在橋下裝鬼,嚇得那和尚道出了實情。

第二日,包公宣明修上堂,明修將要強姦不從後殺死淑玉的經過供認不諱,並在廟中搜出明修破襖內的釵、珥、戒指,蕭輔漢確認無疑,的確是愛女插戴之物,明修認承死罪。

包公召來許獻忠道:“殺死淑玉的是那和尚,理應抵命;但你身為一個秀才奸人室女,也該除去你的功名。如今你尚未娶妻,淑玉亦未嫁,你二人兩下私通,實如結髮夫妻一般。如今此女子為你垂布,才誤引此僧,又因守節遭致慘死,並沒有玷名節,無愧於你。你如果想要再娶,必須除去功名;要是想留前程,須將淑玉奉為你正妻,收埋供養,不許再娶。你如何抉擇?”獻忠道:“我深知淑玉素性賢良,只因我引誘才有私情,我並無再與別人交往,昔日相通時我亦許他發科時定明媒正娶。不料遇此賊僧,淑玉以死明節,我豈忍心再娶。今日只願收埋淑玉,認為正妻,以不負他死節之意,決不敢再娶也。”包公喜道:“汝心合乎天理,我當為你力保前程。”

後許獻忠得中鄉試,歸來致謝包公道:“不有老師,獻忠已作囹圄之鬼,豈有今日。”包公道:“今思娶否?”許生道:“死不敢矣。”包公道:“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許生道:“吾今全義,不能全孝矣。”包公道:“賢友今日成名,則蕭夫人在天之靈必喜悅無窮;就使若在,亦必令賢友置妾。今但以蕭夫人為正,再娶第二房何妨?”獻忠堅執不從。包公乃令其同年舉人田在懋為媒,勸其再娶霍氏女為側室。獻忠於是以納妾禮成親,其

同年錄只填蕭氏信息,並不寫霍氏,可謂婦節夫義,兩盡其道。而包公雪冤之德,繼嗣之恩,山高海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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