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经历过这样的婆媳矛盾吗?这位老太太做的是真的过分了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菜不要买那么多,买那么多你又放着坏,天气这么热,西红柿你买二十多个回来干嘛,还有这些青菜都焉了,还有冰箱里头你冰着一堆肉还没用,你又买肉回来干嘛,还有你整那么多榨菜干嘛!榨菜那么难吃的东西,你之前买的都还没吃完!”

“我都要吃吐了,你自己看看地上多少放坏了的菜。每次买新鲜的菜回来却煮的不生鲜的菜,有的剩菜都臭了还要吃。你这是节约吗?你就是在浪费钱,看着就烦。”

王某看着郑某买回来的菜压抑在心头已久的怒火喷的一下就爆发了,“每次跟你说买菜不要买那么多,不要贪便宜买快坏了的菜,天天浪费钱还自以为是的是在帮我们节约,脑子怎么想的,会不会生活。”

“煮焉菜放鲜菜变焉菜,买人挑剩下的菜,你是吃馊水变老的吗?这么爱吃剩的坏的老的焉的差的霉的臭的菜,你乐意我还不愿意。要你别做菜买菜偏要揽活,你回你的乡下好吧,烦死个人。”

你也经历过这样的婆媳矛盾吗?这位老太太做的是真的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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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气的一把把手里的菜往媳妇身上狠狠一丢:“我住我儿子的家,跟你有什么关系,我生出的儿子是你一个人的了?要滚也是你滚吧,房子又不是你买的,凭什么叫我回老家。你这么一个泼妇,没一点孝心,你懂什么是尊重长辈吗?叫你妈把你领回去重新教育好再出来,别丢人现眼,你自己会做菜吗,只会吃的败家货,我也忍你很久了。”郑某生气的健步走入洗手间,抱出一堆瓶瓶罐罐的化妆品。

“天天化的跟个鬼似的,我让你化。”郑某气愤的把手里的瓶瓶罐罐狠狠的摔在地上,地上炸了一片液体,粉末也是满天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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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婚后的你是否因为琐事婆媳之间摩擦不断,‘常言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只要不影响正常的家庭秩序,大多数人也都不会太当回事儿。只是,当一些“鸡毛蒜皮”被升级为“家怨”时,好像就没那么容易被消解。血浓于水的同时,也容易仇恨如山峦,难以逾越。而下面就有这么一家惨剧的发生。

真实案例:

2017年6月12日10时,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小区楼房内,耿某与刘某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六旬老太与健妇斗争落了败风,耿某被气的不行,出其不意抓起孙女就往家外跑,刘某赶紧追了出去,奈何依旧迟了一步,耿某在16楼与17楼中间过道处手提3岁孙女往窗户外就是一丢。

5月14日,北京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耿某八年有期徒刑。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耿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该案是因家庭日常矛盾引发,耿某与被害人是直系血亲关系,并未预谋实施杀人行为,且行为时受精神障碍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案件存在一定区别。

加之其系初犯、偶犯,到案后一直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害人的父母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亦均对耿某的行为表示谅解,依法对耿某减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你也经历过这样的婆媳矛盾吗?这位老太太做的是真的过分了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婆媳矛盾虽然不容易解,但是千万不要意气用事,犯下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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