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度太高,小米品牌屡“失火”

小米创始人雷军在演讲中曾提到,“首先,需要给产品起个好名字,清晰地表达产品,让人一看就知道产品是干什么的;其次,为产品名字注册保护商标,越早越好,越全越好;最后,一定要拥有产品名称对应的全拼域名,最好是全球通用的.com域名。”

雷军深知品牌保护的重要性,因而在创立小米品牌之初,即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多个类别的“小米”商标。随着小米手机大获成功,成为新的国货代表,跻身为国产手机领军者,为了防止他人攀附小米品牌商誉,小米公司又陆续将紫米、粟米、虾米、万米、红米、美米、纯米、黄米、智米、易米等各种米申请为注册商标,构建起庞大的商标帝国。

知名度太高,小米品牌屡“失火”

小米在诉讼中指出,其拥有“小米”商标专用权,并一直在手机、耳机、路由器、电视等商品上使用“小米”商标;经过多年发展,小米品牌已具备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备受消费者青睐。被告销售的“小米”电源适配器非小米公司生产,系假冒山寨产品,其行为构成侵犯“小米”商标专用权。

知名度太高,小米品牌屡“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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