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靜 那曉凱 |
姚雯/漫畫
22年前劫殺“的姐”後即從人間“蒸發”,被抓捕時已先後使用化名8個。他,是否是當年的兇手?近日,經警方不懈偵查,檢察官嚴謹審查,王永飛因涉嫌搶劫罪被江蘇省揚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預謀劫財,“的姐”命喪荒野
1996年10月2日,在安徽省天長縣仁和鎮的一條荒郊小路邊,村民發現一具頭頸部傷痕累累的女屍,隨即報案。
就在警方尋訪死者身份時,10月3日上午,距天長縣40多公里的江蘇省揚州市,中年男子鄭某跑到當地派出所哭訴:他妻子聞某2日上午外出跑出租,至今未歸,手機也無人接聽。
警方立即將兩者聯繫起來,經鄭某辨認,天長路邊的女屍正是鄭某失蹤的妻子聞某。
命案如天!警方迅速展開偵查,1997年3月21日、5月18日,劫殺聞某的兇手王朝中、呂傑先後落網。
據兩人交代:1996年9月,家住安徽渦陽的呂傑聽說表哥想買一輛桑塔納轎車,便向同鄉兼朋友王朝中和王朋打聽是否有路子。三人一合計,決定偷一輛車賣給對方,從中賺一筆。
隨後,呂傑向表哥要了2000元定金,三人一起外出偷車,但直到9月底都沒能得手。三人便想了個狠招:搶個出租車!他們購買了繩子、橡皮錘和水果刀等作案工具,於同年10月2日傍晚在揚州市中心攔下了聞某駕駛的出租車,將其誘至較為偏僻的開發區振興路停下後,採用繩勒頸部、錘擊頭部等手段,致聞某死亡。
三人隨後分頭逃跑。呂傑駕車往天長方向,途中將屍體及作案工具拋至路旁,後駕車回到安徽渦陽,將車輛出售,車內500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據為己有。
1997年9月20日,王朝中、呂傑被揚州市中級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死刑。同年11月27日,兩人被核准死刑。
逃亡22年,他改名換姓還娶妻生子
對於警方的通緝,同樣手上沾滿“的姐”鮮血的王朋,卻像是穿上了“隱身衣”,消失得無影無蹤。
直到今年2月,一直沒有放棄抓捕的江蘇揚州警方,在王朋的老家——安徽省渦陽縣渦南鎮胡礆村蹲守時,發現王朋的兒子數次前往安徽省濉溪縣韓村鎮祈集村。經排查,警察在該村發現一個名叫“丁俊明”的男子,和王朋長得頗為相像。當地人介紹,“丁俊明”系2001年左右從外地來此處煤礦做工,現已成家生子。
見到警察,“丁俊明”神色十分慌亂。經訊問,他很快供述自己就是22年前犯下命案的王朋。
當年,王朋與同夥分手後,沒有回渦陽,而是輾轉浙江、江蘇等地。那時,由於乘車、住宿、打工等對身份核查不嚴,他僥倖躲過了通緝。2001年,他得知在安徽濉溪的煤礦安身容易,只要老實幹活,一般不會被調查,遂以一份尋人啟事中的失蹤人“丁俊明”作為自己的化名,在這裡落了腳。
果然,在隨後的17年裡,沒有人懷疑過他的真實身份。他在老家已有妻兒的情況下,在這裡重新組建了家庭。
多個名字,檢察官仔細核查兇手
今年3月5日,警方將當年通緝令上的“王朋”逮捕歸案,但逮捕證上的名字卻是“王永飛”。該案被移送至揚州市檢察院審查期間,檢察官發現,除了王朋、王永飛、丁俊明,該名犯罪嫌疑人還用過王可、王效心、王傑文、王峰、王鋅等名字,化名達8個之多!
如此混亂的名字,犯罪嫌疑人是否會被張冠李戴?
檢察官立即去看守所訊問“王永飛”,對方稱,“王永飛”是自己案發前所辦身份證的名字,但從小家人和朋友一直叫自己“王朋”,所以案發時警方根據同夥供述,將通緝令上的名字寫成了“王朋”。至於其他名字,均是為了逃避追捕而短期使用的。
為了進一步印證其身份,檢察官又根據查詢到的原始戶籍資料,要求“王永飛”詳細講述家庭狀況,全部吻合。此時,檢察官才確信眼前的“王永飛”就是當年犯下血案的“王朋”!
既要查證犯罪,也要保護嫌疑人的合法權利。當檢察官得知王永飛由於經濟原因沒有聘請辯護人時,立即根據法律規定,向揚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發函,為其指定了辯護律師。
目前,此案正等待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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