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有的事业单位招聘,不在网上进行公布,只在自己的内部进行转发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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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目前都是比较正规的,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一、有编制人员的招聘。这类招聘是非常严格的,编制人员都要求“逢进必考”,因此考试肯定要通过统一招考,需要组织部、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按照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步骤,最终确定聘用人员的。

二、没有编制人员的招聘。这类人员目前有两种,一种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一种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但两种都是没有编制的人员。这种之前很多都是用人单位自己组织笔试、面试,但慢慢也越来越规范。黄山市在2017年底就发布了《黄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草案》,要求此类招聘要根据岗位性质、工作要求等情况拟定公开招聘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进行聘用。

因此,如果有事业单位招聘不在网上进行公布,只在自己的内部进行转发,一般是不符合规定的。现在,随着国家对机关单位选人用人的管控越来越严格,这种现象会慢慢被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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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是违规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当地监察委举报。

1、事业单位招聘,必须公开、公正、公平,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这是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里面严格规定的。该《规定》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要求,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时,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里面第八条也规定: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因此,事业单位招聘必须公开、面向全社会公示,不然就是违反《规定》的。

2、事业单位招聘必须向主管行政单位申批,还必须通过一定的招考程序,严格按《规定》要求,招聘需要的人才。聘用人员还要有5—7天的试用期和公示期。

3、事业单位招聘,还要遵循“回避制度”,即“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因此,事业单位招聘不但不能在小范围内公示,而且还不能任人唯亲。

4、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如果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依照该《规定》第三十二条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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