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宅基确权,对非农业户口的影响?

黑夜中的灰太狼

现阶段,我们国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的是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土地确权,就是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对三权进行明确。

严格来说,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只能属于村集体内的农民所有。非农户口的人,即使过去户口也在这个村集体内,也不能享有这个权利。拿我本人来说,因为考上大学迁走了户口,我就不再拥有我们村的户口了。父母能享受的村集体的相关权利我也不能享受。这就是法律明确的规定。

虽然非农户口不能享有承包权,但是,完全可以依法通过恰当渠道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国家现在鼓励工商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想到农村干一番事业的人完全可以通过租赁、土地入股等很多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关于宅基地,我们国家法律也有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农户口不用享受宅基地;如果拆迁,和父母户口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可以得到补偿,非农户口不能得到;房屋所有权非农户口可以合法拥有,但是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想要合法拥有,除非将户口能迁回农村。但是,目前来看,想要把非农户口迁回原居住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户籍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非农户口要迁回农村的,前提是必须在迁入地有登记为本人名字的房产。估计就一条就把许多人限制死了。所以今后准备农转非的朋友要注意了,农转非后,不但许多农村优惠政策你将享受不到,而且今后房屋宅基地继承权也将没有。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各种各样的规定很到位,但是聪明的中国人总会想出很多变通的办法。就看你脑子活不活了,这个你应该懂的。


曾经沧海6342238

我跟你一样也是非农户口,自己单独立户,不属于原来的村集体,村里的土地和宅基都不能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你已是非农户口还能确权说明你原先户下有宅基地。

不知你扩建厂房涉及的地是你的还是别的村民的,如果是你的,通过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就可以搞定。

如果土地是别的村民的,你需要与他协商流转,再按程序申请厂房建设,你是没有资格自己申请(因为你不是村集体成员)。

你的自有宅基地可以翻盖,假如是你父母的,就没有权利。

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产权,非本村户口人员没有继承权,如果该宅基地上房屋小面积损毁你可以休憩,但不能大修和翻盖。等于是如果这个房子倒塌了,这块宅基地就由村集体收回了。

但实际情况你可以按照当地的政策通过其他手段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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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过去城市的户口对农民有很强的吸引力,这也是为何当时有农转非的存在。然而对于一些转了非农业户口的村民来说,随着土地确权的即将结束,农村的老家的宅基地成了他们的一块心病,那农村宅基地确权对这部分村民有何影响呢?



对于宅基地来说,它是保障农民正常生活的必须要条件,而户口不在农村了,但是却有房屋的完全的产权,那么可以在村集体开证明,并且要公告全村无异议,可以办理土地登记,但是必须标注权利人的属性为非本村成员。

大家都知道,农村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但是房屋属于农民,并可以继承,只要房屋不倒,非农业户口可以正常使用,但是,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确权给过继的人的。



因此,对于非农业户口在宅基地确权的影响,如果老家房屋倒掉,那农村的宅基地就回归村集体所有,和你就没关系了;如果老家房屋能正常住人,那么仍可以确权但必须标注权利人属性,并且继承者不能获得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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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给你明确一点,影响是有的。

农村宅基地具有福利性,是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一种生活保障,另一方面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只有村集体成员才能享受,所以非农业户口不是村集体成员,不能享受宅基地。

按照你问题大描述,你原来是在农村是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发生变化时,经村集体出具证明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确权登记,不过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标注“该权利人为非本集体成员”。

通过合法继承,对于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由于牵扯到“地随房走”“用益物权”具有继承权,但是这并不是你真正获得了宅基地,因为非农业户口继承的宅基地不准翻建翻修,一旦失去居用价值,村集体会按照规定收回。

拆迁补偿部分

农村拆迁一般分为两部分,一是房屋及附着物补偿,二是户口的补偿,农业户口可以得到安置补偿,非农业户口就没有了,只能得到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也就是说进行拆迁的话,不能享有和农业户口相同的补偿。

建议:1将户口转为农业户口,不过现在比较难。

2将宅基地流转给本村集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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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人员确权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有前提条件的,并且只限于户口迁出后的本次承包期限内办理该项:

  1、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地;

  2、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应把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不能确权);

  3、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30条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由原籍地的户主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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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宅基地的确权,与户口并没有直接关系,主要看你在农村有没有宅基地,如果没有跟你没有半点毛关系,如果有你名下有合法的老屋而你的户口已经是城里户口,就得赶快申请重建,免得倒了就不一定保得住了。确权不一定就是要与民夺利,主要是要更规范!关键是要去找干部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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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非农户在土地承包之初是没有承包地的,所以不会涉及土地确权。但在承包地以后转非农户的,在土地承包期结束前仍可确权。宅基地只要是已形成的事实就应确权与户口性质无关,但非农户的宅基地如果房屋拆迁就不能再建,而应交回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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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宅基地确权,是中国全面实现小康,农业现代化的农村土地革命,在这场大变革中,如何定好自己的位,对自己的未来是一次立命之基。所以每个开慧的人都有识时之机,识时之行的机会。对非农业户同样有参化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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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一部分非农户是可以合法回迁原户口的。其次,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开放给集体成员使用的性质决定了它,是不存在继承问题的。但同时为了保护私人财产,其土地上承载的财物是可以继承的。此外,随着土地确权结束和农业与非农户口走进历史,最重要的就会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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