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为了富国强兵,为何苏轼和司马光极力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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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语文教学和历史教学都会把王安石变法比作变法革新的先进势力对落后的保守势力的斗争,从小王安石给我们树立的都是为了富国富民而不惧腐败阻拦的伟人形象,反倒是司马光被批为万恶的守旧实力。小时候我的确也是这么想的,但近几年通过阅读《宋代的行政管理》却发现,看似懦弱贫瘠的大宋并不是想想象中的那样,书中宋代的制度是那样的紧紧有条,无论是应对工商纠纷,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还是各种税收,都是非常的合理。那么王安石的变法到底是要干什么?



图变的背景

要说王安石变法,就得了解变法的初衷。宋朝建国起,为了避免出现唐朝藩镇割据的局面,采用了收精兵集中在中央,实行了以募兵制为主的军事制度,这就等于政府时刻养着一支100万人的常备军,如此庞大的军队就造成了高昂的军费支出,遍观中国历史,宋代的财政收入是最高的,虽然收入高,但是基本上从仁宗开始年年都财政赤字,根本原因就是用来养兵。


但是这些职业军人天天除了训练基本也没什么事,打仗也用不了那么多人,慢慢的,军界就开始滋生腐败,这也是为啥宋军大部分都属于“战五渣”级别的原因。另一方面,由于宋代实行官员之间的权力制衡,以保证皇权的安全,造成了冗官现象,宋代官员的福利高、待遇好,因此养活这些政府公务员的费用又是一大支出。这就是为什么国家富裕,大部分人民小康,但是国库却总是空虚。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王安石提出了自己的变法方案。

大致内容

大纲:国之要者,理财为先,人才为本。

重要法规:青苗法-青黄不接之时,贷谷于民,立息以偿。市易法-拟收购农民手中滞销货物。

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结果


法规是很好的,从农民角度出发,但是实施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先说青苗法,因为大多数农民不识字,就得花钱请书吏,再到衙门申请。而不法书吏乘机作手脚,贪官污吏又层层盘剥。变法规定的二分利息,结果涨至35倍,农民宁愿避开官府,“哀求于富家大族,增息而取之”。官吏又采取一刀切的贷钱措施,下指标,硬摊派,实行权利寻租,以至农民谈贷色变。

再说市易法衙门为了挣钱,专收值钱的货,什么水果香料,一时间形成了全官经商、与民争利的局面。最有甚者,连市民挑水提茶也得交费,正可谓是“食土之毛,莫得免焉”。大宋出了名的《流民图》,便是出自这个时期,图上无数流民携儿牵女,身无完衣,四处啼饥号寒,口衔草根野果。许多人身披锁械,瓦负揭木,卖钱偿官,奄毙沟壑,累累不绝,而酷吏威逼,怒目追索。变法结果可见一斑。

我之所以说这也是意料之中的结果,就是因为变法中出现的一大漏洞,对于税收流程没有相关的法律监督机关来监督,因为变法要裁撤大量官员,使得很多位置之间制衡监督平衡被打破,再加上为官的有几个不贪没有灰色收入的,这才造成了这么个混乱的局面。

朝堂上的轩然大波

民间如此混乱(期间有几次小的农民起义),朝堂上的有志之士向苏轼等人自然是纷纷提出反对意见。而王丞相已经是非常固执了。发出了“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可守”的言论,依旧保定“当世人不知我,后世人当谢我”的信念。

如此一来,王安石全然不是那个为了富国强民的变法大家了,而是成了一个一意孤行、为了变法而变法的政治家。对于反对他的人,能贬就贬。而阿谀奉承之人,自凡是打着支持变法的旗号,就会被委以重任。比如李定、吕惠卿之流就是典型的小人。李定后来是伙同舒檀制造了“乌台诗案”,将苏轼投进大狱,关押达120天,后开赦贬至湖北黄冈。吕惠卿更是以诬告刑讯为能事,很为正人君子所不齿。为了封住百姓舆论,王丞相甚至派兵巡逻,专听人民议事,只要是说新法不好,马上用刑,一时间,大宋百姓已经到了“谈法色变”的局面。

闹剧的终结


一场胡闹的变法引起了全天下的变动,宋神宗再也坐不住。没了皇帝的支持,王安石马上成了众矢之的,不仅仅是政敌的攻击,甚至自己亲自提拔的人也对自己发起弹劾。在以司马光为主的反对派的进攻下。王安石被罢相,变法之事沉于水底。对于这次变法,朱熹有个特别公正的评价:“介甫之心固欲救人,然其术足以杀人。孔明无申商之心,而用申商之术,蜀以治。王安石有申商之心,而无申商之术,宋以乱。”经过了王安石变法的大宋已经变得脆弱不堪,粉饰太平也难以掩盖它暗藏的怒火。终于到了徽宗时期,在为了建造艮园而向全国征收奇石怪木的过程中,全国流民掀起了一场有一次的大起义,像我们所熟知的宋江起义和方腊起义由此而发,究其根本,在于这场闹剧般的变法。

失败的原因

其实想想今天对于王安石变法之所以如此推崇,除了是因为改革开放时期对于改革变法的舆论需求,还有就是王安石的个人修养问题。王安石其人为官不贪,两袖清风,高风傲骨,在官场出淤泥而不染,全然一副君子之风。不过也恰恰是这种君子气质,让这场变法成了不通情理、漏洞百出的失败之作,说他富国强兵,只是国库充盈了,却榨空了整个国家的百姓,又如何谈得上富国呢?王安石之后,北宋的军队作战依旧处于二流水平,又怎么能谈得上强兵呢?也无怪司马光当面指责王安石“不取诸民,将焉取之?”


火器工坊

虽然都给王安石变法捣过蛋,但司马光与苏轼二人,办这坑事的原因却截然不同:一个是为反对而反对。另一个却是为国家民族负责,不计个人得失仗义执言。

差这么大?那就先瞧瞧其中“为反对而反对”的一位:司马光。

虽然在宋代政治史和文学史上,司马光的地位都是无比崇高,他反对王安石变法的理由,他本人以及后世的信徒们,更是义正辞严的总结出一大筐。但具体到王安石变法的整个过程里,司马光的所说所做,却是轻松一抓,就是一大把天雷滚滚。

有多雷?先瞧一件把宋神宗都雷着的小事:司马光起初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被贬去陕西,到了陕西后气没喘就继续骂,言之凿凿给宋神宗上奏,说我亲眼所见,王安石的“助役法”正在陕西祸害老百姓。满篇有鼻子有眼的文字,却把宋神宗鼻子差点气歪:“助役法”还没在陕西实行呢,你哪只眼看见它祸害老百姓了?

而每次被王安石驳到哑口无言时,“地域黑”就是司马光的必放大招,比如福建籍大臣陈升之推行变法时,司马光一句怒喷:闽人狡险,楚人轻易。不止骂陈升之的福建老家,湖北湖南都打包骂。如果司马光在今天做电视男主播,就凭这乱咬风格,必然火到电视台都被砸烂!

不过对王安石变法的具体内容,司马光也多次就事论事讲道理,而且全是高大上的好道理,但细细推敲下,却发现全是歪理。

比如王安石变法中,给北宋王朝的国家财政带来巨大“补血”作用的“市易法”,这条司马光反对了很多年,哪怕眼看着它大大改善了国库财政且减轻了小民负担,实在挑不出毛病来了,竟然来了个雷理由:朝廷如果想着增加财政收入,那就是小人投机取巧,就算国家有了钱那也是丢脸。所以必须废。

而在反对王安石的“免役法”时,司马光更雷出笑话:宋神宗去世后,为了废除“免役法”,回朝的司马光疯狂上奏折,大骂“免役法”的各种毛病。但不同的奏折,内容却自打脸,上一篇骂“免役法”的奏折里,说“免役法”方便了富裕户坑害了穷人,下一篇却又话锋一转,说“免役法”把富裕户都坑成了穷人。

闹得变法派大臣章惇指着鼻子大骂:司马光你说话有谱吗?

同样不靠谱的,更有司马光在另一关键领域上的表现:国防!

王安石变法里的重拳,就是砸向国防,可放在司马光眼里,这却成了胡闹,他的《乞罢保甲状》一文,中心思想却叫人无语:宋朝人不管怎样埋头苦练,都不可能打败契丹西夏,不如忍气吞声不打。那国家怎么办?人家司马光自信呢:“顺其自然,天不灭宋”。

历史无数的兴亡血泪都可以证明,再强大的国家,如果选择司马光这样“顺其自然”的军事思想,那基本就和混吃等死没两样了。

更可叹的是,就在宋神宗执政晚年时,大宋军人浴血奋战,已经完全压制住了宿敌西夏后。宋神宗驾崩后高调当权的司马光,却为了证明自己“顺其自然”思想的伟大,上演了靖康之耻前,北宋王朝最国格尽丧的一幕:特意上了《论西人请地乞不拒绝札子》,强烈要求把宋军浴血收复的西北国土割让给西夏。甚至对西夏使者唯唯诺诺,干看着西夏使者在北宋朝堂上吆五喝六,冲着高太后大叫:神宗知错!

如此丧权辱国,他只是为了彻底踩倒老对手王安石,彻底废除叫大宋走上富国强兵之路的王安石变法。其内心算盘,他的好战友文彦博更早一语道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他的“为反对而反对”,就是以冠冕堂皇的理由,不惜毁坏江山社稷,只为给“士大夫”代言。其荒唐行径,也正如大儒王夫之的愤怒抨击:北宋灭亡,始于司马光!

这样满嘴仁义道德的“罪人”,恰是生活中最需要警惕的人,而最与司马光高下立判的,就是同样曾反对过王安石变法的苏轼。

虽然与司马光一样,苏轼也曾反对过王安石变法,甚至因为“捣蛋”的太突出,被王安石一怒贬官,变法推行的多年里,他也曾受够了罪。但是,就在宋神宗溘然长逝,守旧派全面掌权的年月,咸鱼翻身的苏轼,却证明了他比司马光伟岸得多的人格:挺身保护王安石变法!

如果说早年反对王安石变法的苏轼,同样理由很雷,但是多年的民间浮沉里,在亲眼见识了王安石变法利国利民的效用,特别是民间百姓的受益生活后,苏轼非但不曾如司马光那样选择性失明,相反有错就改。司马光掌权的年月里,吃够变法派整治的苏轼也就任翰林学士,上任后就给高太后上书:王安石虽针整治了我,但是他的变法是利国利民的,千万不能擅自废除啊!

甚至,当一意孤行的司马光,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完全废除新法,给北宋王朝接下来几年的积贫积弱深挖大坑时。满朝文武都在司马光的威胁下不敢多言,却还是苏轼站了出来,哪怕跟司马光撕破脸也拼命阻拦,一句话更是戳中司马光画皮:专欲变熙宁之法,不计较利害得失,不参照其所长!而在司马光厚着脸皮,继续一意孤行蛮干时,苏轼更是悲愤交加,喊出一句宋朝历史上无比痛楚的怒骂:司马牛!司马牛!

透过这声撕破脸的呐喊,透过苏轼不计个人荣辱,据理力争的身影。这位伟大的文学家留给后人的,不止是惊艳的诗词才学,更有为国家民族,不计私怨的胸怀担当!


我们爱历史

穷则变,变则通。王安石变法,立意很好,是改变北宋官场弊端,国家弊政,富国强军的迫切需要。但是有好的出发点不一定就有好的结果。在中国历史上,恐怕除了商鞅,变法真正成功的再无别人了。

北宋立国后,为了防止地方割据,收归行政权、财权、军权,采用分化事权的方式,维护中央集权;政治上实行文人治国,军事上奉行守内虚外。

由于种种弊政,导致无论官府结构还是军事机构,都庞大臃肿,多而无用,除了虚耗财政,一无是处。由此,导致财政亏空,财政的亏空迫使政府不断增加赋税,除了缴纳名正言顺的“两税”之外,还有各种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给民众造成沉重负担,加之连年战事和频繁的自然灾害,百姓苦难,各地怨声不断。农民由于没有生路,纷纷揭竿而起。

与东北边境的契丹族和西北边境的党项族连年发生战争,也是空耗国力,屡尝败绩。此种情况下,范仲淹推出的“庆历新政”,历经一年即告失败,并未改变这一严峻形势。

宋神宗即位后,有思变之心,重用王安石搞变法,王安石很快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神宗采纳王安石的相关主张,并要求其尽心辅佐。

王安石雄心勃勃提出了从吏治、农耕、土地、军事等一系列变法,但他的很多做法确实有诸多不妥之处,有些政策甚至是方方面面全输。招致了包括保守派在内的各种势力强大的抵制和反弹,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举例说明他变法的如下不足和弊端:

一、变法事先缺乏宣传,导致在变法的过程中无法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在变法的反对阵营中,有一大批的知名人物,而其中的精英部分,在经过足够的宣传说服后应该是可以被吸收进变法阵营中的;

二、政策执行不力,如青苗法、免役法之实行,与理想相去甚远。如果贫困民户自愿请贷官钱,还说的过去。但实际上是地方官强迫农民五家互保后再逐家派定数目,称为散青苗。地方官为了保障秋后本息全部收回,散派的对象是中上之家而非贫下之户,主要是怕贫下户无力偿还,如此还谈什么惠民?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这数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负担的。政策执行不力的根本原因是没有合适的人才推行新法。

三、刚愎自用,王安石性刚,与神宗议论国事,有所抗辩,声色俱厉,神宗每为之改容听纳。创行变法之初,司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过,自信太厚,王安石不但不以为然,还复书抗议,二人本是极要好又互相推重的朋友,从此划地绝交。原本苏轼是拥护新法的,但苏轼的很多正确的意见王安石也一概不采纳。

除此之外,变法触动了大地主大官僚阶级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司马光曾经多次上书皇帝取消新法。

同时改革的最主要支持者宋神宗在关键时刻发生了动摇,宋神宗死后司马光出任宰相,彻底废除新法。

以上种种可以看出,王安石变法司马光、苏轼反对有他们保守的原因,更重要的是王安石的变法本身有诸多不足,且其变法策略、胸怀皆有不是之处。


谢金澎

宋朝主要的问题在于在于政治军事体制,而当初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许多人做出了不懈的努力,而其中最为著名者,莫过于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古代一次影响极为深远的变革,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进程,它是一次中国古代社会大变革的反映,同时其变法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也使中国的发展历程再次转向。在这场改革中,蕴含着向近代社会发展的诸多因素,而其改革的实施过程与改革结果,又无不体现了其浓厚的旧时代传统特色。


对于这场变革,列宁曾经赞赏王安石是十一世纪的改革家。当然,列宁同志虽然伟大,但对于万里之外的中国了解并不一定很深,因为列宁同志的原话翻译过来是:“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实行土地国有未成。”对于王安石变法我不敢说精通,但可以肯定王安石绝对没有促进土地国有的意图。反倒是其反对派倒有点复回井田制,恢复土地国有之意。而要想深刻的认知变法的成败是非,必须先对变法前宋朝本身的特色有所了解。

【卓有特色的祖宗之法】

宋代有一个现象极为突出,即“祖宗之法”屡屡被提及。虽然受宗法制影响中国历代均有祖训祖法。但宋朝对祖宗之法的重视程度,已经成了至高无上的原则精神,奉杨为神圣的政治号召,确实独一无二。宋朝的‘祖宗之法’,严格意义上来讲并非常人所理解的迂腐陈旧过时的祖宗遗言。而是真真实实的一种政治智慧,一个突出的现象就在于很少有皇帝将祖宗之法搬出来压制群臣,反倒是皇帝想做什么事的时候,常常会有一些大臣将祖宗之法搬出来当工具以阻止皇帝的行为。在帝国时代,如何制约至高无上的皇权,是官僚政治的一个难题。君臣共治天下的“祖宗之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此宋朝号称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祖宗之法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在于——制衡。“事为之防,曲为之制。”中央与与地方权利的制衡,中央内部权力的制衡——枢密使掌军政、宰相掌行政、三司掌财政。而实际上军权早已被分割,调兵、领兵、带兵也被分为数份。因此,我们要说明一个情况,那就是‘保守’一词在宋朝并没有贬义,保守,即保护守成祖宗法度的意思。

宋朝自建立起,就承载了晚唐五代以来沉重的历史负担,祖宗之法的立足点就在于防范如晚唐五代时期盛行的“突然之变”,如兵变、政变等篡权行为,以及防备地方割据。为此行事未免谨小慎微,祖宗之法的出发点在于防弊,在于防止突然之变。因此,我们要说明一个情况,那就是‘保守’一词在宋朝并没有贬义,保守,即保护守成祖宗法度的意思。祖宗之法,防备六种人武将、女后、文臣、女后、宗室、宦官专权独裁。效果果然不错,终宋一朝,未出现宦官、外戚干政,也从未出现严重的武装叛乱和兵变,像五代时期乃至赵匡胤这种军人篡权成功的案例彻底绝迹。

【唐宋之际的社会变革】

唐宋之际,中国社会的确有了一些显著的变化,为此有学者提出唐代为中世纪的结束,宋代为近代的开端。一个好战、朴素充满中世纪特色的贵族社会,转向了一个世俗、享乐、崇尚文化,充满生活意趣的平民世俗社会。

士大夫群体成为一支独立的力量。此时已经没有士族与庶族之分,新型士人崛起,北宋中期精英阶层的领军人物如范仲淹、欧阳修等,是一批新型的士人。这些没有家世背景的起自清贫的知识分子,即寒俊。其政治态度、理念追求、文化品格都与隋唐的士族知识分子有明显的不同。他们意气风发,是兼有文章、经术、吏干的新型士人,属于综合性官僚。也正是有了这些综合性官僚,宋朝才得以以这些平民出身的官僚来取代以出身为主的贵族统治天下。而且宋代的官僚常常“兼任”文学家、艺术家。

经济上,商业经济、城市经济繁荣,宋朝的经济与文化发达,也与政府治理理念有关。譬如北宋城市的极大繁荣,开封汴梁那由【清明上河图】描绘的繁华城市,与坊市制被打破有关。中国历代均有不同程度上的重农抑商,但宋朝程度为最轻。飞钱、交子的出现昭示着市场经济的发达。

宋代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后宫干政、外戚、宦官专权的现象,终北宋一朝,未出现大型兵变。(当然军事建设并不为人称道)。其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政治口号,也使得官员的创造力有所较大发挥。宋朝的治国理念对前朝没有太多的传承,试图走出一条新路,它不抑制兼并,任土地兼并而听之任之,它不太抑制商业,促成了商业的繁荣。但其特色的明显之处,似乎颇为矛盾,一个军人建立的王朝,其军事力量反而最受诟病。

【唐末五代的的社会形势】

这首先要从宋朝的开国形势说起,自唐安史之乱节度使拥兵割据以来,到五代时期,王朝更迭频繁,下面用一个数据说明情况。

907年,朱温篡唐,建国号称梁,史称后梁。

923年,李存瑁灭后梁,建国号称唐,史称后唐。

936年,石敬瑭引契丹军队攻灭后唐,建国号称晋,史称后晋。

947年,契丹军灭后晋,俘虏后晋皇帝,(五代版靖康之变)。同年刘知远收复中原,建立后汉。

951年,后汉大将郭威篡后汉,建立后周。

960年,后周大将赵匡胤黄袍加身篡夺后周,建立宋朝。

宋太祖赵匡胤对于这种王朝频繁更迭的现象深感忧心,也极为恐惧自己所建立的宋朝会成为另一个短命王朝。为此,赵匡胤做了深刻的总结与反省,在与宰相赵普的多次合作会谈后。终于总结出一个道理“藩镇太重,君弱臣强”,在与宰相赵普的多次合计下,最终思索出了一条妙计—— 做出了“高明”的分权措施。

在用人上,重文轻武,推崇文制。其典型则是将科举制发扬光大,据统计,唐朝平均年取士23人,宋朝平均年取士三百四十人左右,明清皆为一百人左右。且对待士子官员的待遇极为优厚,宋朝皇帝真宗赵恒还特地写了一首诗激励士子读书,即著名的【励学篇】,大肆宣扬读书可以带来荣华富贵,其中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更是广泛流传。虽然此诗有过于功利的指导倾向,但是,在宋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并非虚言。宋朝士子一旦中举,摆在面前的就是一条光辉大道,做官的俸禄也极高,在中国历代王朝中宋朝官员俸禄是最高的,没有之一。不仅如此,官员不仅生活优越,而且人身安全也为得到了极大的保障,尤其是高级官员。终北宋一朝,高级官员被诛杀的现象只存在于宋钦宗时期,那是北宋面临亡国之危时,下令诛杀了“六贼”中除蔡京外的五名奸臣。(蔡京被流放,途中病死。)而这次诛杀也是特殊时期极为罕见的现象,但反观其它列朝,管你高级低级官员,“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现象比比皆是,明朝开国功臣被杀以万计,清朝文字狱株连文人士子那也是极广的。

二、权力分配上,加强中央集权(这个好像很熟悉)。

三、中央权力制衡,以分权的方式集权。

四、抓紧钱袋子,紧缩银根。地方财政受中央监督,除留足本地政府需要外,财政收入一律上缴。地方上从此连官衙都修不气派了,唐代威武气派的官衙从此一去不复返,地方官衙逐渐破落,且有越来越破的趋势。

五、养兵。这一条乍一看好像没啥特别,哪朝哪代还没支常备军哪,宋朝不过是军队数量庞大了点,战斗力弱的离奇了点而已。但不得不说,宋朝军队规模庞大而整体战斗力较弱实在是有原因的。因为宋朝的军队不仅仅是一个军事机构,还是一个大型的灾民收容所。不仅仅负担了作战任务与维稳任务,还承担了救济义务。赵匡胤曾对朝臣说过一句话:变可能的叛乱力量为镇压维稳力量。因此每到有地方发生水旱灾害,就派人去灾区招兵,将灾民养起来。这还有个专有名词——养兵弥乱。但这种方法看起来两全其美,既达到了赈灾目的,又扩大了统治力量。但是,物极必反,聪明过头了也是这样。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被招入军队的灾民无疑增加了人民的负担。而且这种“赈济型军队”的战斗力也的确让人怀疑。史书记载,宋军步兵站不成列,骑兵上不了马。这固然有夸大的成分,但宋军的战斗力弱的事实也的确是久经考验,对辽、西夏的战斗以及后来对金的战斗中,败多胜少。

【庆历新政——改革的先声】

“祖宗之法”所带来的一些负面作用逐渐体现出来,分权制衡带来的“冗官”现象与“以文制武”以及“防备突然之变”带来的“冗兵”现象较为突出。本来宋朝科举取士就多,据史料统计:宋朝立国320年,科举取士超过11万,年均取士340人。而唐朝年均取士不过23人,明朝年均取士89人,清朝年均取士100人。中国科举时代取士一共16万7千多人。宋朝一朝取士就占整个科举时代取士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不仅科举正途官员较多,而且恩萌制度极其发达,历代的恩萌以宋朝最滥,不仅高级官员的子孙亲戚可以获得恩萌官职,甚至其朋友、门生、私人医生也能获得恩萌。并且为了分权制衡,不少职位设官繁复,一职数官,一官数职,再加上不少官员有空名官职而无实职,空吃俸禄不干事。

这里就要说一下宋朝官僚体系的特色了。宋朝的“官”是一个荣誉头衔,不是实职,类似于爵位,只用于评定等级,并没有实权。而一个官员的实际职务要看这名官员的“差遣”,“差遣”是临时性的,但这才是一个官员实际的职务。这样容易造成自然造成“冗官”现象。此外,由于政策性养兵以及对抗辽、西夏和镇压内部农民起义的需要,导致军队数量持续膨胀,太祖时期全国禁厢军22万,到了仁宗时代,已经有125万之多。“养兵之费,在天下十居七八”。“冗官”“冗兵”

带来“冗费”,财政逐渐收不抵支,赤字不断出现。当然,皇室还有个内库,加上内库的收入,大抵收支相当,但这不列入国库之内。这种情况持续到太宗之孙仁宗时代,情况已经很严重了。官僚队伍庞大,行政效率低。士大夫阶层中进行改制的呼声不断高涨,最终,这项使命落在了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己任的范仲淹身上。他主导了一次变革——庆历新政。

范仲淹,幼年丧父,奋发求学,26岁中进士。以为官为民,敢于直谏著称。并曾为统帅与韩琦统率西北边兵保卫边疆,抵御西夏,威震西北疆场,在军队与百姓中具有崇高威望。

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富弼、韩琦同时执政,欧阳修等四人同为谏官。宋仁宗责成他们在政治上有所更张以“兴致太平”。范仲淹与富弼提出明黜渉、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以澄清吏治为核心的十项改革主张。

改革在仁宗皇帝的支持下,由范仲淹主导,富弼为副手,韩琦,欧阳修等部分官员积极推动变法,但这种改革注定艰难,“十事”一宣布,“修武备”便在群臣的反对下作罢。其余九项法令也行事艰难。许多改革力度极其微弱,许多官员就已认为“规模宏大,论者以为难行”。

在之后的推行中,改革举步维艰,不断遭到责难,后来部分官员祭出“朋党”的大旗,污蔑改革者结成朋党。这招极其狠毒,“朋党”历来是宋朝皇帝所忌讳,是祖宗之法竭尽全力所防范的。

最后的结局大家都知道了,变革失败。仅仅一年零四个月,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改革官员陆续被迫离京或被贬出京。范仲淹同志在悲叹中写下了著名的【岳阳楼记】,同时期的欧阳修同志在滁州醉翁亭写下了【醉翁庭记】,“醉翁之意不在酒”,在文中欧阳同志续了下去:“在乎山水之间也”。但是,对于改制遭到挫折,刚刚被贬官而报复无法实现的欧阳修来说,其醉翁之意何尝不是对改革失败的痛苦惋惜哪。文学史上多了两篇雄文,这也许是“庆历新政”失败给文学带来的意外之礼吧。

其实,范仲淹等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还算是幸运的,虽然“庆历新政”失败了,但却得到了历代的赞誉,而后来推行更大规模的改革家王安石及其改革派官员,不仅变法失败,个人遭贬,许多人还被钉上了耻辱柱,蒙受了千古骂名。

【拗相公王安石】

庆历新政失败后,社会形势依旧严峻。庆历新政前存在的社会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继续恶性发展。“三冗”问题日渐严重,小型农民起义更加频繁。同时,城市新经济继续发展。士大夫阶层中变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已经到了几乎人人喊改革的地步。

仁宗同志自改革失败后,后期倾向保守。既然问题没解决,必然还会有解决的人,这个任务就落在了“拗相公”王安石身上。

首先介绍一下王安石同志的基本性质:

文学水平极高,“唐宋八大家”之一。文、诗、词无所不工。文笔犀利,擅长说理。

立场坚定,执着,换个词来说是执拗。在推行变法的过程中,因为力推新法,被送外号“拗相公”。

品格高尚,为人品德千年为世人所赞誉,作为熙宁变法的一号人物,因为其崇高的自我修养,在其变法追随者相继被打入奸臣行列的同时,对王安石同志的评价却以正面为主。列举个小故事:宋朝缺马,官员常坐轿出行,王安石后来辞相后,经常乘驴出行,有人劝他坐轿,王安石坚持拒绝。“王荆公辞相位,唯乘驴。或劝其令人肩舆,公正色曰:自古王公虽不道,未尝感以人代畜也。”

不太注重个人卫生。“囚首丧面”这个词最初就是用于形容王安石而被发明的。(有争议)

王安石同志是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人,好读书,擅属文。庆历二年,(1042年),21岁的王安石进士及第,名列第四。授予淮南节度判官一职。任满后,按照惯例进士出身的地方官任职期满,如果没犯什么错,就可以请求入馆阁担任人人羡慕的职务,但王安石同志不走寻常路,以为国分忧、为民办事的精神请求调到地方做知县。被任命为鄞县知县(今浙江鄞县)。王安石同志积极有为,不做太平官。大修堤堰,水利设施得到了优化。并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贷谷于民,收取部分利息,民众感觉很便利。这也是之后青苗法的雏形。因为政绩突出,不久王安石同志就升职舒州通判,王安石同志务求干事,不逐功名,不求担任馆职的事情让人赞叹不已,再加上其在鄞县任上政绩突出。朝中的宰相都开始关注起了这个年轻人。宰相文彦博推荐王安石,说这个年轻人淡泊名利,应当破格提拔,以此来抑制追逐名利的风气。于是国家召他来担任令人羡慕的馆职。但王安石同志不慕名利坚持到底,坚决不去。欧阳修推荐他当谏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为由拒绝,欧阳修以为王安石是因为家庭负担重,俸禄少才不去赴任。于是改推荐他当群牧判官,主管朝廷马政,察其耗损,这个官职俸禄高。但王安石同志的格调岂是追求高官俸禄?不干,请求到外地担任地方官,出任常州知州。到后来,王安石同志不慕名利的名声越来越响,朝廷每次要授予他好的官职,只怕他不来赴任。士大夫以见他一面为荣,估计比今天的当红明星都要要火的很。王安石同志工作不忘学习,曾经与“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大学者周敦颐相遇。一见如故,昼夜交谈思想,读书思考废寝忘食。后来,估计王安石同志认为自己地方经验已经足够了,适逢朝廷再次任命,便欣然进京赴任。

让王安石同志“安于本分”,不做“分外之事”是显然不现实的。一回到朝中,马上准备劝皇帝改革,使出了拿手绝活:撰写文章上书。要知道,介甫同志可是唐宋八大家之一,那水平不用怀疑。不久,一封【万言书】被放到了仁宗皇帝的办公桌上,大体内容,是强调变法的重要性以及人才的选拔与任用,提出了一整套选拔与任用人才的改革方案,颇具建设性。但仁宗皇帝也许是年龄渐长不愿再变革。这封万言书,仁宗皇帝看到后,置之不理,这也是一种态度——不支持。

随后形势几经变化,仁宗驾崩、英宗继位、王安石得罪权贵再次出知地方。英宗虽有改革之心,但身体状况不佳,不久驾崩。年仅 20岁的宋神宗继位。年轻人嘛,血气方刚,总是想干出一番伟大事业的 。宋神宗同志意气风发、志向远大、积极向上,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社会主义好青年。(错了,是封建主义好青年。)宋英宗即位后,次年改国号为“熙宁”。此年即为熙宁元年。(1068年)。宋神宗同志看到国家这个情况,很想改革图强,有一番作为。于是首先问三朝老臣富弼,问他如何处理边事。那会西北边境西夏很不消停,没事搞个边衅,甚至来个侵犯都很正常。富弼回答: 陛下你刚继位,先广散恩德吧,希望你20年不谈军事。【陛下临御未久,当布德惠,愿二十年不言兵。】神宗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受到打击,从此不大向富弼征询变革的意见了。这时神宗同志想起了王安石,神宗当颍王的时候,王府官员韩维等向他就推荐王安石,现在继位为帝了,马上任命王安石为翰林学士,再次调入朝廷。

王安石一到朝廷,神宗马上询问治国之道。王安石同志很有路线精神,马上指出,选择正确的治国路线,事半功倍。神宗颇为赞同,两人一拍即和,为了富国强兵,变法。当时的社会环境,也很适合变法改制,因为积弊越来越深。改革已经成了士大夫阶层中的共识。而在改革的具体问题上,有些人是不愿意大改的,其中典型代表便是司马光。

要说司马光同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我的同行,史学界的杰出人才,一部【资治通鉴】,为我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与【史记】并称为‘史学双壁’,而司马光同志与司马迁同志被业界并称‘史学二司马’。司马光同志的形象近千年来一直为正面楷模,(蔡京当权时被定为‘奸臣’时不包括在内),直到近代以来 民族危机人心思变,改制变革成为时代潮流之后。从小以聪慧的砸缸之举闻名的司马光同志的形象才逐渐变成了大封建地主阶级保守派代表司马光。

司马光与王安石在政治上为政敌,但早期双方却是朋友。君子和而不同,大体指的就是他们这种关系。两人的个人品德与才能均为世人所敬仰,但治国理念非常不同。司马光主张在原有体制框架内修修补补,王安石主张大举变革。两人对理财的观念也不同。在一次国家财政出现困难,打算在郊祭的时候不按惯例进行赏赐百官,司马光提出国家财政困难,就免去赏赐吧。而王安石认为这些治标不治本,赏赐很有限,而政府官员只要把理财工作做好了,就没必要亏待官员。而如果理财工作做不好,就应该免去理财官员的职务,更别说赏赐了。司马光不认同,认为所谓理财就是横征暴敛,而王安石提出“民不加赋而国用绕”,司马光同志则认为,天下之财有定量,不在民则在官,不可能有别的道理。如果明不加赋,而阴夺民财,其害甚于加赋。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司马光同志的思想的确太保守了,错误的认为财富恒定,不知道生产力是可以通过生产关系的系统调整而释放并提高。而王安石同志具备经济头脑,后来推行的理财政策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是否适应十一世纪,还未可知。不久,王安石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副宰相)。准备推行新法。

【变法正式开始】

主意已经下定,变法工作正式展开。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变法司令部,于是熙宁二年,建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类似于今天的发改委,全面领导变法工作。由王安石与陈升之主管三司条例司。陈升之为宰相,后来主张废除条例司,不久出判扬州。王安石引入韩绛进入条例司。但王安石的主要助手却不是他,而是吕惠卿。

【助手登场:吕惠卿其人】

吕惠卿,晋江人(福建晋江)。熙宁变法的改革派二号人物。吕惠卿这个人的道德品行在历史上很受争议,但有一点是公认的。此人才学甚高,能力很强。德有争议,才学无争。从宋史的记载与历代对他的评价来看,这个人的德行真是坏透了,其人被列入【奸臣传】。但是,真的是这样吗,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并非如此。从现有的史料研究来看,吕惠卿尽管并非有崇高的品德,但个人品行的确没有大问题。吕惠卿政务处理能力很强,变法派第二号人物,王安石同志的主要助手。在变法中因力推新法而遭保守派所忌恨,被扣上“小人”的帽子,变法后来失败并被否定后,吕惠卿名声日下。相传百年后,积毁销骨,元朝史官修史时亦采用习传说法,吕慧卿的形象也就以“奸臣”的形象光荣走进【宋史。奸臣传】。王安石早先与吕惠卿在京城相遇,两人的政治主张多有相同,于是结为莫逆之交。志同道合容易交朋友,这句话果然不假。王安石向皇帝推荐吕惠卿,说吕惠卿的贤才,就是前代的大儒也不能相比。这话都说出来了,那好,吕惠卿被引进条例司,与苏辙并列为检详文字,掌握起草文件。章淳、曾布被任命为条例司官员,组成了变法班底。

【第一波冲击:】

变法很快就受到了第一波冲击,在王安石同志刚刚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六月,御史中丞吕诲首先发难,入朝上疏路上碰上了同去朝廷为皇帝讲课的司马光。司马光问他入朝去干什么,吕诲同志明说弹劾新任参知政事(副宰相)王安石,司马光同志很惊讶:朝廷内外都为选官合适而高兴,你怎么意见和大家那么不同哪?

吕诲同志当即告诉司马光同志他的“高见”,大意是说,你别看王安石虽然名声在外,但这个人性格执拗,喜欢别人奉承自己,言论动听但不合实际。见到神宗皇帝后,上疏内容大致如此:王安石这个人啊,貌似忠厚,其实很狡诈。“大奸似忠,大诈似信”,王安石这个人骄傲不顺以欺慢陛下,隐毒残忍以害国事。陛下如果长期任用他,那么小人就会汇聚朝廷,忠臣贤人就都离开啦。我考察了王安石的事迹,他没有什么远大谋略,唯独标新立异,与众不同,只会用华丽的语言掩饰过错。我本着忧国忧民的意识,闭门思考了多日,最终认为,误天下百姓的,必是此人。

这篇上疏仔细来看,确实新意不大。基本接近人身攻击了,通篇只有结论而没有材料或事实佐证。你打官司还需要拿证据,做论文还需要引用文献支持自己的主张,而这篇上疏却通篇全是结论与评价,甚至许多言论不实,明显是傲慢与偏见的结合,至于王安石同志没有远大谋略,更是被后来的事实所驳倒。因此,这封上疏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没过多久,吕诲就收到了委任状:邓州知州——被贬了。

【第一项法令:均输法】

七月,经过全国调研考察,第一项新法颁布了。即均输法。均输法之输,不是运输,而是输纳、缴纳、供应的意思。原来,宋朝各路上供国家赋税,(宋朝路不是通行道路,而是一级行政单位,相当于今天的省)每年都有定额,丰收的时节不敢多买,年景不好歉收的时候,也不敢不足数。如果地方远,将这些货物送到京城的运费是很庞大的,消耗严重。远方的货物运到京师运费是货物的数倍,而到了京师由于供需问题常常要半价出售。许多大商人趁机发财。现在,打算改变这种做法,中心原则是“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不再固定不变的向各地征敛赋税,而是到歉收地区物价高涨的地区征收钱币,用钱币到丰收地区贱价购买物资。并且给予主办官员自主权,灵活机动,同样价格的货物,就在距离京城较近的地区采购。

均输法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与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的理财之法有共同之处。这也算是一种政府对市场的一种调节,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宏观调控的作用。政府采用灵活行政支出的方式,一方面减少财政支出,另一方面有益于国内经济形势的稳定,较过去的均输法有利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歉收的地区不再因政府固定的大量采购而物价飞涨,丰产的地区货物有了销路而不至于谷贱伤农)。单从这项政策来看,这项政策具备一定的理财水平。

不过,政策的是否能够得到良好的执行以发挥效果就不一定了。诏令发运使薛向主管这件事,从内库发钱500万,米300万担作为本钱。薛向督管此事,便请求设立官署,被批准。均输法一出,一些官员议论纷纷,担心这样会导致不方便。若单从方便的角度来讲:的确,均输法这种由官员择价采购且择地采购的办法的确不如原来的地方固定数额上供方便,官员操作起来便利。但对于国家来讲,这种方式的确有利。

当然,反对者的意见并非完全没有道理,苏辙对于均输法设置官署一事,就曾提出了他的担心:均输法尚未开始实行,就先设置官吏,那么。官员的俸禄需要钱吧,推行均输法的官员要深入推行政策需要办公经费吧;推行新政策,广而告之必须发大量的公文吧,这些也要经费支持。万一这批官吏的自律精神不足,在推行新法的过程中再贪污点经费(以北宋当时官场的情况,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很大。),吃拿卡要,那么开支一定会大大增加。苏辙同志担心“非精良不能销售,非贿赂不能流行。”不得不承认,苏辙同志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因为反对派的反对以及政策本身的局限,(如仅在京师附近六路施行)均输法最终效果不大。不过,均输法只是变法的序幕,真正触及变法大争端的核心——青苗法,紧跟着隆重登场了。

【改革的重点与核心——众矢之的的青苗法】

在王安石变法中,青苗法算是变法的核心了。这项变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土地兼并,以保证自耕农经济的稳定性,减少小农破产。每当青黄不接的时候,富户往往趁人之危来低价兼并自耕小农的土地。土地一旦高度集中,对社会的正常运行的打击是致命的。

青苗法的推出也反映了高利贷问题的严重性。高利贷在传统社会中有极高的市场(不可否认在今天影响力也很大)。根据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可以得出一个总结:

【高利贷的盛行往往意味着地区金融体制的不健全与金融水平的欠发达。】

说起“青苗钱”,渊源已久。青苗一词,作为一个政治名词,源于唐代,但与宋朝的“青苗钱”不同的是,唐代的“青苗钱”是一种附加税,每亩征收十五文,因交税时田间地头禾苗正青,因此这种增收赋税号为“青苗钱”,又称“地头钱”。

但宋朝的青苗与此的确已无关联。宋朝的青苗法最初还与一名地方长官解决军粮问题有关。

【一位业余军需部长的灵感】

李参并非一名军官,而是陕西转运使。北宋时因陕西地区担负防御西夏的任务,因此陕西地区驻军较多。因为粮食储备不足,李参同志常为军粮问题发愁。经过多年苦苦的实地走访与田野调查,终于想出一个办法:让农民估计自己当年的收成,贷钱于民,秋后加息十分之二,交粮还款。与王安石在鄞县的做法类似,实行了几年后,不仅解决了军人的吃饭问题,且仓库充实。

王安石看到了这种青苗法的好处,首先:可以收取利息,增加国库收入。第二,有了国家的低息贷款 ,民间便可以免受高利贷的盘剥。而最重要的是,缓解土地兼并。因为青黄不接的时期,也是富家豪族趁机兼并贫民土地的时期。现在有了政府的低息贷款,那么青黄不接的时期便可以轻松靠贷款度过,而秋收之后,归还政府的低息贷款应不是难事。这样,土地兼并减少,无地失地现象减轻,无业游民等“不稳定因素” 就减少了。

青苗法试图通过政府干预的方式,缓解土地兼并,王安石的确找准了病根 ,土地兼并一直是导致中国古代王朝灭亡的重要原因。社会矛盾与阶级矛盾激化的根源,并为农民起义提供了优质土壤。单从所开的药方来看,确实是对症下药,如果能顺利执行,就像鄞县王安石所做的那样,一定能够成功。但这项政策最终败在了执行上,王安石同志忽视了一个问题,像他这样全心全意为民谋利为国分忧的官吏,在大宋的官僚系统中并非主流。一项设计上并无太大纰漏的善法,最终在大宋官僚的执行中 ,彻底变质,沦为一项苛政,这里暂且不提。

青苗法的施行以常平、广惠仓法为基础。原来,宋朝政府本来也有调节粮食市场的职能,常平仓,始建于汉宣帝时期,主要是为了防备荒年,兼有调节粮价的功能。广惠仓仓如其名,广施恩惠。始建于以仁慈著称的宋仁宗在位时期。主要用于赈恤老幼病残者,这也是宋朝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变法派打算以此仓库储粮为本,放出青苗钱。是农民在青黄不接的时刻免于受豪强富家 的高利贷盘剥而失去土地,缓解土地兼并。此外,国家还可以 因此收到两分的利息,从高利贷者手里抢到了这笔收入。

但是,青苗法的实施,深刻的教育了人民大众,揭示了以下几个问题,可以用以下几个题目来反映 :

【论政治理想与政治现实的距离】

【论顶层设计与基层执行的偏差】

【论歪嘴和尚如何念歪经】

【论青苗法是如何变质的】

王安石同志与吕惠卿起草出青苗法草案后,出示苏辙等人,谦逊的征求意见:这就是青苗法,大家看看好不好啊,没有意见就颁布啦。擅长发现问题的苏辙同志马上就此再次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青苗法的本意是利民,但考虑到咱们大宋干部的整体素质,对于青苗钱发放过程中是否会出现权力寻租的问题表示深深的担忧 。

不要高估缺乏金融知识的人民群众的理财水平。青苗钱一旦下发到手,即使是良民也会乱用的,换句话说,容易鼓励超前消费。

贷款不易,还款更难,一旦青苗钱被滥用,到还款期限而不能按时还款时。那么,可以想见,一幕幕官吏持鞭催讨,鞭挞小民的人间悲剧将不可避免的上演。

最后,苏辙同志开出了药方:事情原本不用这么麻烦。苏辙同志说:唐代理财专家刘晏主持财政工作时,没有贷款于民,而是当谷贱之时国家用平价买入, 谷贵时国家用平价卖出,所以四方的物价比较稳定,现在此法还在,只是没有修补整治,如果将此法修补好,那么问题就解决了,不用费这么大劲去弄青苗法。在宋朝熙宁年间,常平法的确已经基本废弛了,常平仓制度已经名存实亡,有些地方官利用常平仓的粮食谋取私利,甚至与地主大户合伙做生意,共同囤积居奇,使得常平仓的作用走向了反面,至于政府挪用常平仓粮食充作军粮等行为,更是不在话下。其实,就常平仓本身,也有些缺陷,常平仓大多设于城市附近,而对于偏远乡村的农户来说,形同虚设。

王安石相公听了苏辙同志的看法后,点点头:君言确实有理,我们回去再考虑考虑。从此一个多月不提青苗法的事情。

苏辙眼光果然独到,具有前瞻性,提出的三点意见均陆续被事实所验证。但开出的药方明显出了问题,因为刘晏所施行的,还是传统的常平法,只能解决粮食的物价问题。而不能解决民间的青黄不接的时期土地兼并的问题。此外,也不能增加财政收入。无论对于“富国”还是“抑兼并”,常平法都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只是对常平法修修补补就能解决问题,这实在是太天真了。一句话,缺乏建设性意见。

估计王相公回去仔细思索了一通后,得出一个结论:问题提的很有道理,但给出的解决办法实际没用。一个多月后,京东转运使王广渊同志的报告打了上来:题目是:申请快速施行青苗法。大致内容是:现在春耕开始啦,农民春耕缺乏资金。高利贷分子也蠢蠢欲动,现在请求给我们50万本钱,贷给贫民,我一年可以获息25万。神宗皇帝一听:又能做好事又能得利,马上表示同意。而王安石同志也认为青苗法可以推行了。

熙宁二年,青苗法首先在河北路、京东路、淮南三路首先试点推行。青苗法的具体实施方案是这样的:

一、青苗钱自愿申请,不得强制摊派。

二、申请青苗钱资格审核合格后,一年分夏秋两季发放青苗钱,取息两分,随夏秋二税一起还本付息。

三、毎十户为一保,(具体各地情况不同,有十人结为一保者)以财力较强者为担保人,以富民为贫民作担保,由此可见,青苗钱的发放实质是农户联保小额金融贷款,在北宋时期,王安石就具有了贷款联保机制的思想,具有了初步的贷款的风险管控意识,这是极为可贵的。

四、 按户口等级的不同给予不同的贷款限额。宋朝的乡户分为五等,根据财产划分,最富者为一等户,最穷者为五等户。而青苗钱发放的限额也是一等户最高,可以贷款15贯,(一贯一千文),以下随等级递减,至五等户最高贷款1贯。

青苗法一经颁布,立马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反对。首先是河北转运使刘痒不散发青苗钱,这老兄实诚,不说话,直接以行动说明一切。但这哥们分量不够,但不急,三朝元老韩琦也提出了反对意见。韩琦是个重量级人物,有多重?

韩琦,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为三朝元老,曾与范仲淹率军抵御西夏,并称“韩范”,边疆人民传颂一首歌谣“军中有一韩,西贼闻之心胆寒。军中有一范,西贼闻之惊破胆”,可见其威名。后来又全力支持范仲淹主导的“庆历新政”。曾经担任宰相十年,位高权重,名重一时。青苗法推行时,韩琦正担任河北安抚使、出判相州(安阳市),相州是韩琦的家乡。宋制,文臣不得在乡中为官,只有元老忠臣可以衣锦还乡作为特殊荣耀。

韩琦上书:我组织河北全体工作人员深入研究学习了青苗法文件,深刻把握青苗法的精神实质,最终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了这一精神,最终决定——不予继续贯彻。

上书中讲:我仔细研究纲领文件,发现国家发放青苗钱的目的是为了抑制兼并,务求恩惠小民,而国家并不打算以此谋利。但是,下面所定的条约,是一等户可以借15贯,以下逐次减少,五等户可以借1贯。但是,一等户一向是兼并之家,过去常常兼并他人土地,那么青苗钱给他们干什么,鼓励他们去搞兼并吗?而一等户也是富户,根本不愿借青苗钱。现在国家借给他们,无异于放钱取息。富人不愿意借,而贫民虽然愿意借,但恐怕将来还贷的时候就困难了。而且虽说不允许强行摊派,但实际上摊派现象很严重。更离奇的是,坊郭户【宋朝的城市户口】竟也被迫贷青苗钱,难不成要在城里种田?干脆别费这个劲了,请求罢除提举官。将原来的常平法整治一下,还用原来的的办法得了。

神宗皇帝收到韩琦的上书后,将上疏从袖中取出,出示宰相:韩琦老同志真是忠臣啊,虽在外地,不忘国家。我本来以为青苗法可以利民,但没想到害民至此。况且坊郭户又何需青苗钱,官吏却强行摊派。

王安石激烈反对:如果能满足借贷的需求,即使是坊郭户也应该满足。况且青苗法并不是毫无根源,周代设置泉府官员,管理商业税收;收购滞销货物;并兼管借贷取息,这是承袭变通古代的法制。神宗仍然认为韩琦说的有道理,王安石同志向来革命立场坚定,为表示坚决态度,拿出杀手锏——称病不出。事我不管啦,你看着办吧。神宗皇帝也任性了一把,你病就歇会吧。谕告其它宰相,废除青苗法,王安石同志更生气了,辞官不做了,我回家。神宗皇帝发现事情严重了,挽留王安石。王安石入朝谢恩,立场更加坚定。将韩琦的奏章交付条例司,逐条批驳,颁布天下。这时当年推荐王安石的重臣文彦博也反对青苗法,神宗皇帝派了两名高级宦官到民间考察,回报的结果是青苗法很受欢迎。神宗皇帝因此也相信了。韩琦同志看到自己的主张没被采用,于是请求解除河北安抚使的职务,止管大名路,被批准。

随着青苗法的实施,暴露的问题逐渐增多。反对青苗法的言论也多了起来。司马光的对新法由中立转变为明确反对。神宗皇帝打算任命司马光为枢密副使(全国武装部队副司令)。司马光推辞,表示要求废除青苗法。王安石同志看到这种情况,不当就不当,收回任命诏书。知通进银台司范缜再三封驳诏书,皇帝就直接把诏书发给司马光,不通过门下省。范缜一看,门下省封驳诏书的体制被破坏,感觉无地自容,便申请辞官,被批准。反对声继续,为坚持新法的推行,部分反对官员分别被降职、贬官。下面是接下来的反对官员及处理结果:

知审官院孙觉反对青苗法,贬官。

御史中丞吕公著反对青苗法且评论吕惠卿为奸邪,贬官颍州知州。

陈留知县姜潜消极应付,担心受追究,主动称病辞官。

此外,监察御史程颖(程朱理学开创者之一)、张戬、右正言李常被罢免,因为王安石平日与程璟友好,虽然意见不合,但仍然很敬重他,后来改签书镇宁军节度判官,几天内,台谏的官员几乎被罢免一空。王安石立即安插变法官员为台谏官,从此,减轻了台谏对变法的压力。

在推行青苗法的过程中,变法者与反对者斗争最为激烈,这一方面有官员保守,且触犯大商人、大地主利益的因素。另一方面,也与青苗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种种问题,使得青苗法逐渐变质,沦为一项苛政有关。

青苗法执行过程的变质,可以当做一项典型的政策执行变味的案例来研究。地方官吏尽了最大程度的努力,成功改造了青苗法,使之富国秧民(长远来看是祸国殃民),自己飞黄腾达。

第一,任意提高利率。本来王安石定为年息2分,实际执行过程中任意提高利率,3分、4分屡见不鲜。并且有的地区充分开发聪明才智,发明出一种“特色版两分利息”。每年青苗钱发放两次,而春季发放一次,半年后收回,取息两分,秋季再发放一次,半年后收回。这样,实际上就成了4分利息。正如司马光所讲“岁收十四之息”。

第二,法令虽多次明令不允许抑配(强行摊派),但抑配现象仍屡见不鲜。并且成了普遍现象,如司马光所讲:“今之散青苗者,无问民之贫富,愿与不愿,强抑与之,岁收十四之息。”甚至后来有个别地区并不发放青苗钱,只摊派利息,成了附加税,“州县常平钱(青苗钱),实不出本,勒民出息,青苗钱堕落成了苛捐杂税。

第三,农民申请青苗钱的手续相对繁琐,部分官吏趁机渔利,实质上加重了农民借贷成本。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当时的青苗钱领取手续并不复杂,但考虑到当时农民不识字者占绝大多数。农民填写申请文书,等待官府批准。与民间高利贷只需议好价格便可成交,无不显得费事低效,况且文书不得不雇人填写,农民从中受到一定损失。

青苗法最后被演变成苛政,实在值得深思。王安石在鄞县做青苗实验时,效果良好,同比例扩大后,事情便截然不同。因为毕竟宋朝官僚的整体素质远不如王相公。而在操作过程中,激励体制也出了严重的问题。虽然不准抑配,但官员的政绩考核却是与青苗钱的发放数量挂钩的。各地设提举官,竟以多贷为功,贷的多,收利多,就容易立功提拔。这也是抑配现象层出不穷的原因。青苗法抑配现象的存在,成为反对派攻击新法的口实,但抑配现象屡禁不绝。那么,王安石没有察觉到吗?并非如此,不过王安石并没有认识到抑配的严重性,认为即便抑配,也多是富人多交点利息,穷人由于借的少,利息也少,伤害不大。所以最多抑配最多使富人受损,国家收利息受益。王安石明显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在青苗法遭到一片反对的时候,青苗法出现了“改良论”。王安石的恩师、当时的知青州充京东东路安抚使欧阳修擅自停止发放青苗钱。但欧阳修并非主张废除青苗法,而是打算给予修正,继续实施。欧阳修连续上书两次,提出修改主张:

批评青苗法借贷加息。建议取消利息,发放无息贷款。在其上书中:【必欲使天下晓然知取利非朝廷本意,则乞除去二分之息,但令只纳元数本钱,如此始是不取利矣。盖二分之息,以为所得多耶,固不多取于民;所的不多耶,则小利又何足顾。】。这项建议看上去不错,一旦不收利息,大家就不再怀疑国家是变相放高利贷,但是,问题在于:这项建议只是看上去不错,但现实中缺乏可操作性,因为一旦停止取息,会导致这项政策逐渐缺乏后续资金,而且一旦停止取息,估计神宗一看一直亏本,也没有推行的意愿了。一旦缺乏动力,政策就不可能有力推行。不过,后期对青苗法的确有了变通,将利息降为一分。

建议当农户不能归还上季贷款的时候,停止发放下季贷款,以防止农户因不能归还贷款而破产。这项建议得到神宗采纳,熙宁三年下令:禁止为为归还青苗钱的农户发放下季青苗钱。

为减少官吏渔利的风险。申请罢除提举、管沟等不必要的官职。由于这些官员增设不仅加重人民负担,而且这些人是监督青苗法执行的主力,抑配现象的存在与这些人“过于积极”有关,废除这些官职,更有利于提高效率。这项建议也得到采纳。

欧阳修同志的建议比较中肯,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被完全采纳。但欧阳修也并未因擅自停止执行青苗法而受罚。欧阳修与王安石的私交也未受到影响。熙宁五年,欧阳修逝世后,王安石写有【祭欧阳文忠公文】,盛赞欧阳修“果敢之气,刚正之节,至晚而不衰。”

青苗法大体上失败了,没有达到预定富国裕民、抑制兼并的目的。但也有部分成功,富国目的达到:为宋王朝带来了一定的财政财政收入。仅以熙宁六年为例,收取青苗利息292万贯。但富民的目的并未达到,农户并未从中得到利益,反而加重了负担。

【强大国防】

宋朝军队的战斗力,一直是一个让人纠结的问题。在与辽、西夏的战斗中,胜少败多。后来与金军的作战中,更是一展弱军本质。宋军一直给人一种战斗力奇弱的印象,宋史的记载是:步兵站不成列,骑兵上不了马。近年来,虽然有史料证明宋军战斗力可能不像我们想象中那么弱。举出的实例是后来蒙古灭亡南宋用了四十多年,这是蒙古战史中少有的现象。但是,这也不能说明其战斗力很强,只能说明不太弱而已。而宋军最大的突出问题在于【军队规模的庞大与其不胜任军事职能的落差】。仁宗年间,宋军足达125万,国库养兵之费十之七八。而宋军战斗力弱主要是体制问题。祖宗之法与分权制衡的负面影响在军事领域的反映。

宋太祖为了防止武将搞兵变政变威胁皇权,使北宋成为短命的“第六代”。因此军人出身的他对军队采取了多项措施:

强干弱枝,壮大禁军。北宋军制,军队有四种。分别为禁军、厢军、蕃军、乡军。

禁军是王朝的主力部队,驻扎京师附近与战略要地。战斗力最强,且最为精锐,主要担负作战任务与镇守战略要地的任务。禁军待遇最高,除平日的军饷外,还有名目繁多的赏赐。为强干弱枝,禁军不断淘汰队伍中的老弱病残,并且在厢军中挑选精壮兵士,调入禁军,使禁军保持强大。

厢军:厢军是地方部队,又被称为:“差役”兵。本来就属于地方征募,而且厢军精锐还不断被调入禁军,宋朝士兵由厢军变为禁军被视为升格,而禁军变为厢军被视为降格。禁军中不合格的老弱病残不断被淘汰入厢军,再加上厢军平日缺乏训练,战斗力可想而知。官府也知道这些兵不能打仗,于是主要担负修筑城墙等建筑工程以及官府的各种杂役。厢军既然兵员素质较差,而且不担负主要作战任务,自然待遇也较差,基本被视为二等军队。

蕃军:边疆以少数民族士兵组成的军队,拱卫边疆。

乡军:是地方的自卫民兵性质的军队,主管地方治安与防卫。

推行更戍法以禁军分驻京师与外郡,内外轮换定期回驻京师。通常更戍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等地,一般以三年为期轮换。出戍边远条件落后地区的军兵,半年一起轮换。以此达到兵将分离的目的,减少武将擅权,培植私人军队的可能。从根本上消灭武将叛乱的基础。这种办法固然利于防止武将叛乱,但也不利于统帅在紧急时刻率军作战,无形中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

降低军人地位,文官地位高于武将,文官统兵,以文制武。

这一点广为人所诟病,但其实在和平年代,文官地位高于武将是一个普遍现象,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正常现象。不仅宋朝,明朝乃至清朝,在和平稳定的环境中也是文官制约武将。武将地位尊崇的时代多为开国时代或战火频仍之时,或五代十国这种乱世。不过以文制武的措施的确打击武将积极性。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作为最高军事长官的枢密使,多由文官担任,武将担任枢密使的情况极少。即使武将官位很高仍低文臣一等,即便是仁宗年间枢密使狄青,也因武将出身而备受排挤猜忌,最终焦虑之下生毒疮而终。

宋朝军队对辽、西夏作战的屡次失利还有很多其他原因,不完全是体制问题。很多客观原因也是确实存在的;例如:燕云十六州的丧失(失去了防御北方民族的东段天险)、丧失军马主产地(导致宋朝缺马,无力组织大规模骑兵)、北方民族政权的政治体制成熟(辽、西夏、以及后来的金均建立了较完善成熟的政权,组织体制健全,不再是如匈奴般的部落联盟性质的原始简陋政权)。

神宗之所以支持王安石变法,主要是因为在富国强兵方面有着共同的政治诉求。王安石在强军强国方面,相继推出了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 、裁兵法、军器监法。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宋朝的国防力量。

【将兵法】

更戍法自太祖时代推行,军队定期更戍,使兵不识将、将不识兵,有效地防止了武将叛乱。除此之外,还有让士兵多次迁徙调动以防止懒惰的深意。因此,开封城的军兵领取军粮都需要费一番周折。驻扎城东的士兵需要跑到城西取粮,驻扎城西的士兵需要到城东取粮,而且赵匡胤同志有着有着极为超前的预见力:早就预见到了可能会有士兵偷懒,于是增发一条律文——不许雇人背负。使得禁军可以在领粮的时候锻炼体质。想想几百年后清朝八旗子弟常常雇人执行军务,不得不佩服赵匡胤同志的先见之明。

但是,虽然达到了防止武将专权的目的,也暴露出现了一些问题。第一、兵将分离,势必削弱军队的凝聚力,影响战斗力。第二、不断地搞更戍迁徙,这也是很费钱的,调动将领军区互换,可能花费还不大 ,但这可是成批的军队更戍,消耗财政收入也成了问题。

熙宁三年,十二月。改变更戍法,并最终废除。设置京畿、河北、京东、京西路三十七将,陕西五路四十二将。“将”是一个军事组织单位,从规模上来看大体相当于今天军队的一个旅。毎将设正副将各一名,正副将均选有武艺的武将担任。毎将统辖士兵自三千到一万不等,而军队不再调动更戍,由将领统帅操练。此举果然奏效,宋军战斗力一度得以提高。

【大裁军、保马法、修军械(置军器监)】

虽然采用了将兵法,但将兵法是对于还有救的军队来说的。冗兵问题还很突出,国家财政大半用于军费,而庞大的军队臃肿虚胖是没有战斗力的。因此,王安石同志及变法同僚整顿军队,采取了双管齐下的手法。一方面,对精锐禁军改用将兵法提高战斗力。另一方面,进行全军大考核,大裁军。禁军考核不合格,降为厢军,厢军考核不合格,退伍回家。除此之外,你年龄都过50岁了,回家养老吧,打仗这种活已经不适合你了。大裁军的的动作之大实为惊人。裁军之后,宋军人数竟从“一百十六万二千”减为“五十六万八千六百” ,116万军队裁减为56万,自然大大节省了军费。据漆侠先生估算,熙宁年间军费支出比庆历年间减少一千三百万。由于裁汰的都是老弱病残,因此有效地解决了宋军脂肪过厚的问题。

士兵的问题解决了,下面就该解决马匹的问题。汉朝卫青、霍去病率骑兵远征匈奴至漠北,霍去病更是封狼居胥,唐朝骑兵灭亡突厥。在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战斗中,取得如此赫赫战功,少不了一支强大的骑兵。汉朝在关中西北河西走廊地区有大型军马场,极盛时有40万匹马,今日著名的山丹军马场就是其遗存。唐朝鼓励民间养马,马匹更多,“步军皆有私马”。因此汉唐皆有实力组织一支强大的骑兵。但宋朝的确缺马,否则坐轿之风也不会如此快的在宋朝流行。适合建立大规模养马的牧区,不在北宋王朝的控制之下。导致其无法建立起一支大规模的骑兵部队。而在冷兵器时代,步兵对抗骑兵明显落于下风,又因为石敬瑭出卖幽云十六州,天然的失去了东部天线。华北大平原暴露在游牧民族的骑兵之下。 为弥补骑兵的不足,宋军步兵多为弓弩手,各种威力强大的重弩如床子弩便是此时发明的杰作。但对抗骑兵最有效的还是骑兵,为此,鼓励养马就成了当务之急。

熙宁五年五月,颁布保甲养马法,首先在京师附近开封府和担任防御西夏重担的陕西五路试行。凡是开封府内各县保甲民户,愿意代养官马的,国家将官马供给保甲民户来养,官府出钱让民户购买。一般户可以养一匹,富户可以养两匹。国家每年派人去查看一下养马情况,别养瘦了。开封府放养不到3000匹,陕西放养不到5000匹。如果马匹病死,由民户赔偿。作为报酬,养马户为国家养马可以免除一些如折变、沿纳钱等杂税,开封府的养马户还得到了官府一定数量的预付钱为酬金。在开封与陕西五路试行后,效果不错,就普遍推行于各路。保马法的确效果不错,显著的一点就是马匹病死率大大降低。这也可以理解,对于一个普通民户来说,承担一匹马的损失是很大的。保马法一方面鼓励了民间为官养马,可以为建立强大骑兵提供基础。另一方面减少了养马的花费,节省了养马的支出,起到了财政节流的作用。(民间养马自负盈亏,核算成本,浪费现象较少。)实质上,保马法等于国家转嫁了养马的风险。但是,将养马的风险转嫁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民户,显然更危险。普遍推行一段时间后,发生了瘟疫流行,于是保马法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打仗也不例外,为了改善军队的武器装备质量。王安石之子王雱建议置军器监:“今天下甲胄弓弩以千万计,而无一坚利者,莫若更制。其法,敛数州之所作而聚以为一,若今钱监之比,择知工事之臣,使典其职,且募良工为匠师。”军器监监督制造兵器的质量,效果良好。使宋军的武器装备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保甲法——攘外还是安内?】

宋朝军队的性质,与今天的国防军极为不同。宋朝没有公安警察队伍,也没有武警部队。其担负着对外作战与对内镇压的双重任务。宋朝“不抑兼并”的国策使国家土地兼并激烈而面对农民起义“今盗贼一年多如一年,一火(伙)多如一伙。”【欧阳修语】的社会形势,即便是百万宋军也难以全面控制【英宗时代禁军663000,厢军499000,总兵力116万两千人】。于是,“团练”这种地主武装开始兴盛。发展到晚清,还出现了大名鼎鼎的“湘军”与“淮军”。无论如何,团练的兴盛,意味着国家形势的不稳定和统治力量的不足。其实,宋军疲于应付农民起义,也与军队质量的下降有关系。为了加强对基层的控制,以及建立后备军,或者说类似于今天的预备役部队,也为了节省募兵的军费。王安石的意见是:要想节省军费,就必须停止招兵,实行民兵。于是变法派官员推出了保甲法。首先在开封、祥符二县试行,试行效果不错,于是推广开封府内17县,熙宁七年,推广全国。

保甲法:农户毎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一名。五十家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一名。十大保为一都保,设都保正、都保副各一人。保长、都保长都由富户担任。保内每户有男丁两人以上的,选一人为保丁,纳家财多、武艺高强者,也充当保丁。授予保丁弓弩,教习武艺,农闲训练。设置都教场,每五日教习一次。保丁的任务主要是巡逻、警戒 、维持治安。主要是执行警察任务。每一都保,每夜轮番派5名保丁巡逻。捕捉到盗贼可以去领赏。更关键的是【实行连坐制度,如果保内有人犯强盗、杀人、强奸、传布妖教等罪,知情不报,连坐受罚。这与秦国商鞅变法时的什伍连坐制是如此的相似,带有浓厚的法家思想倾向】。

关于实施保甲法的目的,据王安石言:“今所以为保甲,足以除盗;然非特除盗也,固可渐习其为兵。既人人能射,然后与募兵相参,则可以消募兵骄志,省养兵财费。”从此可看出,王安石实行保甲法的首要目的是除盗,即消灭民变于萌芽之中。其次,是全国大练弓弩,可以使培养出一支具有军事素养的庞大后备军。节省招兵的军费。同时也给那些“偷情顽滑不能自振之人”的募兵敲敲警钟,小子,不要太骄横,会武艺的人多了,不好好干小心下岗,不缺会打仗的人,许多人随时可以把你替下来。我们过去极为关注保甲法强军的作用,但王安石设立保甲法的最初目的,主要还是加强对民间基层的控制,防范农民起义。

保甲法首要目的是为了控制基层,从源头上消灭农民起义,即“除盗”。这一目的明显达到了,在开封实行保甲法后,“昨行于开封府界,法稍成就,盗贼比之昔时,十减七八。”王安石论“保甲之法成则寇乱息而威势强矣。”采取将广大农村壮丁编入保甲,互相巡查监视的办法。极大地加强了对农村的控制。但是,强军的目的就明显没达到,保甲法行之多年,但由于训练等水平仍很业余,终究还是民兵,不敢将其投放真正的战场。不过节省军费的目的的确达到了,据宋史记载,每年节省募兵费用六十六万多。

保甲法的实施,对普通民众来说就是平白无故增加了劳役,而且推行全国后,弓弩、袍巾等需要自备,无疑增加了民众负担。许多人担心无钱买弓弩而忧心,并且有谣传将调往边境戍守,乡民相聚哭泣。神宗听说了这件事,与王安石商量,保甲法推行能不能缓缓。王安石同志回答:“光阴可惜”。一寸光阴一寸金啊,寸金难买寸光阴,皇帝这变法可不能停滞啊。不久,开封府知府韩维上报,发生了乡民断腕断指逃避服役的情况,问题严重了。神宗就此问题向王安石同志询问了情况,王安石回答,此事不知真假,就算是真,也不足为怪,公卿大臣还有不理解新法的,更何况普通民众。保甲法不仅是除盗之法,还是培养国家后备军队的基础工程,必须排除万难坚持。但保甲法的确不太受民众欢迎,保甲的实施,一些地主担任保长,出现权力寻租问题,往往保长由当地势力大的官绅担任,想想民国时期横行乡里的保长们,宋朝的保长也不会相差很大。司马光曾反映这一情况,虽然说五天训练一次,但保长、正长以泥棚、除草为理由,将保丁聚到校场,向保、正长贿赂的被放回家,否则留下服役。有人说,我干活不就行了,不贿赂。但是如果不回家,农田里的庄稼的收成就是个严峻的问题了。保甲法对普通民众来说,的确不是好事。熙宁六年,开封府发生了群众上访事件,诉其县令违反法令,在农忙季节进行训练。保甲法推行中出现的腐败可见一般。

【富国开源】

【募役法】

我国古代的民户,对于统治王朝一般承担两项义务,缴纳赋税和服劳役。为政府出钱与出力。这也是一个王朝得以存在的基础。赋税制度屡有变化,秦时采取重税政策,三分之二的收获均要上交,同时承担沉重的徭役。汉朝采取薄赋政策,汉高祖时代十五税一,景帝时代三十税一,到汉武帝时代,贯彻积极有为的政策,徭役明显增多。

唐代,赋税采取租庸调制。按男丁数量征税,租即田租,每年纳粟二石,庸是力役,每年为国服役二十天。调即每年缴纳绢两匹,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此外,如果哪年国家没事,不需要你去修河挖渠什么的,那么,你可以按每天缴纳绢三匹的价格,缴纳60匹,那么,你就不用去服役了。这叫做“输庸代役”。这样,人民的负担总体较低,由于当时国家采取均田制,所以大家负担大体均衡,也可以承担。后来田地不均了,按男丁的数量来征税的办法行不通了。有的人家财万贯、地广千亩,交这些税,有的人无立锥之地,也承担这些税,这就很不公平了。后来改革,改成两税法。改成按土地多少征税,将租庸调合并在两税中。但政府的诚意似乎不足,征收了“庸”钱,但瑶役照样有。照样两税法施行不久,税率不断增长,人民的负担更重了。

到了宋朝,仍然采取民户去官府服劳役的办法。差役常常成为普通民户的沉重负担。条例司推行募役法,【也称免疫法,但名不符实】。告诉大家,不用去官府服役啦,以后普遍交点钱代役,由政府雇人干活。这样既不耽误农活,也不耽误国家工程。于是命令吕惠卿、曾布相继起草条款。按民户的贫富分等为5等向国家交纳钱,称为“免疫钱”,越富交的越多。官户、女户、寺观、单丁户,也要交钱,称为“助役钱”。然后官府雇人服役。先在开封府推行,然后推广全国。

募役法的立意,的确是好的。既然农民的本业是种田,就不应该打扰他们。徭役这种事情就应该交给专业人士(工匠)和没田种的社会闲散人员去干。体现社会分工的优越性。而且原来享有免疫特权的人户也需要缴纳免役钱,是国家增加了一笔开支。其实对农民来说还有一个好处:官衙胥吏、工头常常在农民在官衙服役的时候勒索克扣、威逼欺凌。但实施的具体法令,就让人感到不太厚道了。首先,单丁户、女户,过去本来没有徭役,现在却要缴纳助役钱,这有敛财的嫌疑。【司马光意见】其次,本来两税法中征收的赋税,已经将力役折算了进去,这回等于重复征收。【苏辙意见】。

差役法(原法)与募役法两者孰好孰劣,因人而异。对于当时经济较发达且工商业水平有一定提高的江南地区来说,募役法比较好。当地商品经济发达,而土质黏重,农业劳力较多。交钱代役比较合算,后来苏轼担任杭州地方官时,发现当地人对募役法比较欢迎——“民感便利”。而江北地区商品经济不甚发达,(首都开封开封地区除外)。江北为旱地,土质较疏松(与江南水田对比)。同样面积的土地需要劳力较少,而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缴纳钱币比较困难,正如司马光所言,乡户有劳力、有粮食、有绢、麻,但没有钱币。如果征收钱币,乡户只能贱卖粮食获得,这不是害民之举吗?江北地区对募役法是不欢迎的。当然,最不欢迎募役法的,还是原先享有免役特权的官户。触犯了权势阶层的利益。这直接埋下变法失败的祸根。但募役法的推出,也透露出国家政府对人身控制的逐渐松弛,越来越倾向于经济剥削,与后来明朝的“一条鞭法”和清“摊丁入亩”有一脉相承之处。

【市易法——金融机构的改革】

由于宋朝商品经济发达,且坊市制度早已终结。城市规模越来越大,且城市经济极其繁荣。否则,也不会出现超时代钱币的出现——交子。京师开封更是如此,【清明上河图】与【东京梦华录】,一展开封之繁华。城市繁华,商业必然发达。管理市场、稳定物价也提上了议事日程。北宋的商行已经出现了准垄断组织,豪强商贾操纵市场,压制同行 ,牟取暴利。以茶行为例,开封茶价被十几家大茶商操纵。

熙宁五年,颁布市易法。汴京设立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场滞销的货物,市场货物短缺时卖出。并允许商人借贷,收取利息。主要目的是打击大商人投机,增加财政收入,稳定物价。市易法的许多措施,有些类似于今天的宏观调控举措,放贷取息,有国立银行的功能。但市易法并非完全创举,从战国时代李锂就提出了平抑粮价的主张,西汉桑弘羊实施了平淮法。但过去均限于粮食,而市易法则扩大到市场百货,这也反映了宋朝商品经济的发达。

市易法作为一种经济立法,是一种先进的国家对市场的管理模式,带有利用“有形的手”,即国家宏观调控的性质,对于建立一个稳定和谐的商品市场秩序起着重要的作用。打击了大商人垄断,以茶行为例,大茶商市易法施行后,立即失去了操纵茶价的能力。而且政府从中获利较多,从熙宁五年到元丰二年,七年时间里。市纺司收入至少六百零二万四千贯。

但是,又是但是,熙宁变法中的种种变法法令多逃不了“但是”一词。实施的结果极其糟糕,强大的政府插手市场,加上官员胥吏“用心”的执行。又一次造成令人遗憾的结果,变私人垄断为国家垄断。市易司垄断货源,导致“卖梳朴则梳朴贵,卖脂麻则脂麻贵。”的局面。“官自为兼并。。。上下均受其弊。”逐渐蜕变成国家垄断市场,甚至批发销售也被官员所操纵。就算做不大的生意,也得来回经官员批准,当然,中间受点勒索,也是免不了的。过去一致认为市易法打击了大商人,但近些年的研究却证明受打击的是整个商人群体,开封一度出现商业萎缩的现象。

【兴修水利、清丈土地——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

发展生产才能得到更多的财政收入。在农业社会,兴修水利一直是大事,水利设施是否齐备直接制约了粮食的产量。川蜀地区自从修好了都江堰,从此获“天府之国”美名,可见一般。但普通小农无力兴修水利工程,因此必须官府鼓励,组织兴修。熙宁二年,三司条例司颁布农田水利条约,鼓励兴修水利,实行7年内,全国兴修水利1万多处,灌溉民田36万多顷。大大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反对变法的苏轼后来担任地方官时也认为此举“惠民实多”。

至神宗熙宁年间,北宋立国已有百年,土地兼并激烈。而国家掌握的地籍已经名不副实。当时有一个人有实际拥有百亩良田,但地籍上显示他只有四亩。其余的九十多亩都是后来兼并的,地籍已经多年没换。这样他只征四亩的税。而不少已经失去土地的人家却要按地籍纳税。这种现象很普遍,据宋史记载:当时纳税者才仅有十分之三。皇帝也不开心了,诏令全国清查土地,按土地多少征税,和土地好坏征税,按土地质量分土地为五等。这次全国大清查,清丈全国土地二百四十八万多顷。占当时土地的百分之五十四,查出了许多隐田。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由于触犯大地主利益,清丈工作受到阻挠,到元丰八年,皇帝下令停止方田。

【挫折不断】

改革不是一帆风顺的。虽然是句废话,但的确正确。

变法尚未开始便遭遇了御史中丞吕诲的反对,直接弹劾王安石,但论据明显不足,拿不出靠得住的说法。处理结果:贬官出知邓州。

均输法推行后,知谏院范纯仁上书认为王安石改变祖宗法度,搜刮民财,请求屏退王安石。处理结果:贬官出知和州。

随后青苗法的推行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反对,为坚持新法,王安石坚决罢贬了数十名官员,仅因反对青苗法受到罢贬朝廷官员的就达二十多人。尤其是韩琦上书反对,导致青苗法差点被废除。

熙宁四年,保甲法的实施导致开封府出现百姓自断手腕的现象。导致变法受到更多的抨击。

司马光同志在青苗法推行之后,在给皇帝的经筵讲学中,不断给神宗皇帝灌输保守持重思想。司马光同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汉朝萧规曹随为例,汉武帝改变汉高祖的法制导致盗贼满山。(看来宋朝对汉武帝的评价和今天不太一样。)全面的论证了祖宗法制不可变。但是,吕惠卿同志也是讲学官,于是展开辩论。司马光同志讲法制不可变,当年汉高祖仅以约法三章就解决了法制问题。后世守法持重,天下安定。而吕惠卿回答:先王的法律,一直在变化。有一年一变的,这就是布法象魏。(每年在宫廷外的门上公布法律)有五年一变的,就是巡狩考绩制度。汉高祖当年的确是约法三章,但你知道吗?后来随着时事发展变成了约法九章。辩论继续进行,变法继续推进。后来变法法令司马光不能阻止,于是便请求外任,熙宁四年判西京御史台,跑到洛阳去修史了,在洛阳15年。终于修成名耀千古 的【资治通鉴】。【通鉴】与史记并称史学双壁。这本史书价值极高,其中的特色也很明显,其中保守思想较为突出。对历史上的变法人员,评价较低。

但最终对新法推行构成致命打击的,却是一张图——【流民图】。

【【流民图】事件,改革的挫折与中断】

流民图事件的主人公是郑侠。郑侠当时是个小官。郑侠少年时代刻苦读书,王安石发现了这个人才,派人陪他读书。后来郑侠中进士后,王安石也多有提携帮助。而郑侠看到了变法过程中的一些弊端,极力反对新法。

熙宁六年七月开始,发生旱灾,这次旱灾长达数月。郑侠当时被任为监安上门,正好赶上荒年。加上看到流民扶老携幼的逃荒,这种情况在北宋时期的确是常见现象,甚至在整个古代社会都是常有的事。一旦遭遇天灾,普通民众所能做的只有机械的逃荒,这样可能是荒年保命最好办法。而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次天灾与变法有关系。(事实上天灾与变法也不可能有关系。)郑侠深刻的明白图象这种传媒手段比文字的威力大得多。于是将所看到的流民景象绘制成图上报。看来宋朝的写实画水平的确很高,估计后来的大画家张择端深得此图真传,【清明上河图】的画风也许与这幅【流民图】的画风是一脉相传的。

郑侠带着这个流民图去反映情况,吃了闭门羹,这也正常。郑侠同学灵机一动,本着非常之事非常手段的原则,假称密急文书飞马来报,果然顺利的被呈到了神宗面前。并且郑侠附加的上疏中有“罢安石,天必雨”的字样。神宗看到了这幅图,夜不能寐,回去进行了怎样的思考不知道,但第二天命令开封府分放免行钱,三衙停止熙河用兵,青苗、免役暂停追索欠款。恰巧几天后大雨,旱情缓解。群臣进入朝廷恭贺降雨,神宗向王安石等出示郑侠的上疏和绘图。王安石一看,神宗的对他的信任已经不再牢固。于是请求离职,神宗也同意了。于是王安石以观文殿大学士的身份出知江宁府(江苏南京市)。

关于这张流民图,史学界是很有争议的,许多史学家指出郑侠作为一个小官,却有如此大的胆量假冒紧急文书上呈。很有可能是保守派用于攻击新法而设计的一项攻击手段。但目前尚未有更多证据来证实。

王安石去相后,由韩绛代替自己的位置,吕惠卿仍为副手辅佐。韩绛与吕惠卿继续推行新法,马上被人各送外号一个。韩绛光荣的变成了“传法沙门”,吕惠卿得号“护法善神”。抛去戏谑的成分,这两个外号的确很贴切的反映了当时韩绛与吕惠卿的情况,韩绛接替王安石的地位,本为正职,却只获号传承新法的和尚“传法沙门”。而吕惠卿作为副职,却被称为守护新法的神。“护法善神”。这不是咬文嚼字的问题,当时吕惠卿在新法的保护工作上更为得力,吕惠卿维护新法主要做了两项工作。一、稳住地方。写书信遍送监司郡守,讲述新法的好处,并向其陈述利害。二、不慌不忙的请求神宗下诏,不会因为官吏违法的缘故而为此废弃新法。后来,在吕惠卿的努力下,神宗下诏恢复新法。随后发生了一些事情,历史上有不同的争议,以下详细分论。

首先是宋史版本:

王安石去相后,吕惠卿有了“射羿之志”,打算趁机取代王安石独揽朝政,妒忌王安石被再次启用,于是想尽一切方法阻塞王安石的仕途。

这时恰逢一位王安石旧交李士宁被卷入一场谋反案中。李士宁是一个气功大师,自称已经活了三百岁,而且还能预测祸福。对此不得不说,神仙啊,大神仙。但李士宁先生恐怕光忙着预测别人的祸福了,忘了给自己算算,结果被卷入一场谋反案。况且还与皇室宗族有关。吕惠卿同志趁机穷治此案,打算以此牵出王安石。随后王安石与吕惠卿之间出现了矛盾。宰相韩绛在中书省,深感工作能力与斗争力比不上吕惠卿,于是上书皇帝建议起用王安石,此举正中下怀,皇帝马上下诏令王安石回京。吕惠卿同志着急了,马上找到皇帝,提出反对意见。并列举了王安石与弟弟的过失,打小报告。神宗皇帝将吕惠卿的上言密封出示王安石。王安石看到后上表,其中有“忠不足以取信,故事事欲需自明。义不足以胜奸,故人人与之为敌。”的话语。神宗看到后,催王安石回京。王安石接到诏书,立即动身,日夜兼程外加快马加鞭,七天就到达了汴京。

随后,吕惠卿同志因涉及财务问题被贬官出京。吕惠卿涉嫌与地方知县张若济买田产牟取奸利。其中,吕惠卿财务问题的揭发,有王安石之子王雱的参与。王安石并不知情。随后,王雱指示门客搜集吕惠卿罪状,最终打算将吕惠卿打入制狱。王安石同样不知道这件事。吕惠卿奋起自救,上书皇帝,称王安石放弃平生所学,崇尚纵横家的末流权术,搞阴谋诡计。神宗将此书拿来询问王安石,王安石回家问儿子王雱,才知道了这件事。王安石同志因此责备王雱,王雱在怨恨吕惠卿的同时,背部毒疮发作而死。王安石因此痛苦无比,成了王安石再次离开相位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宋史的记载,并不完全可信。因为修史者虽为元朝史官。但受到了保守派思想的影响,有些史料选取并不严谨。根据现有的研究,大致认为吕惠卿与王安石并无权谋之争,后来出现的矛盾主要是一些变法政策的分歧,以及变法官员邓馆和王雱的一些行为导致的。而且,王安石告老还乡之后,吕惠卿与王安石在元丰年间达成和解,后来和好如初,两人的矛盾是政治观点上的小分歧和误解导致的,并非权力之争。

王安石虽然恢复相位,但是变法派已经出现分裂,实力大大削弱,吕惠卿被贬官出京,吕惠卿手下官僚以及邓馆等部分变法官员也被贬黜,曾布因反对市易法早已被贬。而儿子王雱病死,使王安石失去一个重要助手的同时,感情上也受到极大创伤。宋神宗的态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王安石已得不到更多的支持。王安石极力请求解除相位,熙宁九年,王安石二度罢相。从此隐居江宁。

宋神宗并未因王安石的离去而停止变革,而是从幕后走向台前。并改年号元丰,表示继续推行变法。但变法更倾向于扩大财源。以求对西夏作战中获胜,后来在对西夏的战斗中惨败。宋神宗受此打击,郁郁寡欢,病情加重。

元丰八年,宋神宗病逝,他十岁的儿子继位,即宋哲宗,改年号元祐(1085年)。宋哲宗年幼,太皇太后高氏实际主政,调司马光回京,废除新法。司马光同志兢兢业业,不遗余力的废除新法。并食少多,以诸葛亮自居。将青苗法、免役法、将官法和西夏并称四害。表示四害不除,他死不瞑目。王安石居江宁(江苏省南京市),基本不管政事。但仍关注政事,得知新法多被废除,尤其是得知募役法被废除后,说道:这条也要被废除吗?不久去世。而司马光同志也因废除新法过于劳累,于当年九月去世。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早先支持变法的蔡京同志。在得到五日之内废除免役法改为差役法的法令后,众人认为太急了点。唯有蔡京同志雷厉风行,五日办成。司马光当即竖起大拇指,蔡京同志好榜样啊,大家都像蔡京同志,何愁事不成。但司马光也许没想到,多少年后,正是这个蔡京,将自己的名字刻在了元祐党籍碑上。

变法派官员大多被贬官出京。吕惠卿也被贬官,既然要贬官,当然要写个贬官文书,由谁来起草哪?对吕惠卿来说,很不幸,这一光荣任务落在了大文豪苏轼身上。苏轼同志的水平的确不俗,当即挥毫写下名篇:

吕惠卿以斗筲之才,穿窬之智,谄事宰辅,同升庙堂,乐祸贪功,好兵喜杀,以聚敛为仁义,以法律为诗书,首建青苗,次行助投,即免役法。均输之政,自同商贾,手实之祸,下及鸡豚,苟可蠹国害民,率皆攘臂称首,先皇帝求贤如不及,从善若转圜,始以帝尧之仁,姑试伯鲧,终焉孔子之圣,不信宰予。尚宽两观之诛,薄示三苗之窜。此谕!

短短百余字,字字诛心。看来,的确不能得罪文学家,因为他可以以一篇名作让你“名扬千古”——以另一种方式。

元祐八年(1093年),高太皇太后去世。哲宗亲政,立志恢复新法,启用变法派。但新法已经开始变质。哲宗去世后,徽宗继位当政,蔡京当权,以恢复变法为旗号,行打击异己之实。将司马光等309人列为奸臣,刻名于碑上,称元祐党人碑。其中包括司马光、苏轼、苏辙、文彦博、黄庭坚。以及变法派人士章淳、曾布。。。。。。

【王安石变法的反思:】

1.【王安石变法的名声为何这么坏:】

历代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大抵是负面的。王安石变法长时间被当成北宋灭亡的原因来看待。而变法的领导集团骨干除王安石外,多被指为奸臣。吕惠卿、章淳、曾布等均被打入【奸臣传】。至于蔡京,的确做恶多端,进入奸臣传不算委屈。王安石变法失败后,直到近代。九百多年中一直被当成苛急之政来看待。关于变法失败的原因,较为复杂。对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论调不同。基本公认的有:【变法主张过于超前,不完全符合变法社会环境、变法操之过急、用人不当、保守派实力强大、触犯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等,在新法执行过程中民众负担有所加重,虽部分的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但未能做到实际上的“民不加赋”。保守派对史学的重视,在修史的过程中对变法人员多有贬低。除此之外,我总结了一些王安石变法失败后名声糟糕的原因:

【学术争端:荆公新学与程朱理学的较量】

值得一提的是,众所周知,王安石博学多才,我本人对王安石最早的印象是一个伟大的诗人,因为最早学到的是王安石的诗词,直到后来才知道王安石更是一个政治家、改革家。“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意趣之高雅,自不待言。

但今天许多人不知道的是,王安石同志不仅仅是文学家、政治家还是一个对儒学研究有极高造诣的儒学家。王安石还创立了一个学派——荆公学派。王安石历来对儒家经典颇有研究,并对经义注释常有不同看法。后来王安石主政,在变法过程中修撰【三经新义】,重新注释经典。列为科举的参考书,考试的指挥棒指哪哪灵。荆公新学迅速崛起,不久被定为官学正派。但好景不长,变法失败后,荆公新学略受打击,但之后仍然存在影响。一直到南宋。

荆公学派在北宋后期与南宋初期极为兴盛,统治北宋后期思想界六十 年。但之后,就像大家所了解的那样,程朱理学最终成为了儒学的主流。而荆公新学到了宋理宗时代,被彻底批判。之后历代理学家为了表明自己是儒家的名门正派,都少不了把荆公新学拉出来批判批判。到了时期,已经生生的变成了异端学派。理学家在批判荆公新学的同时,对它服务的熙宁变法也自然是不遗余力。最终将其熙宁变法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

【北宋灭亡的替罪羊:】

王安石变法遭到全面否定并受到口诛笔伐的时期,在于南宋。“靖康之乱”后,北宋灭亡了,南宋建立。政府自然要拉出一个替罪羊出来向臣民交代北宋灭亡的原因。北宋灭亡的原因无疑是复杂的,其深刻原因无疑是其军事政治体制有问题。而直接内部原因,无疑与北宋末年宋徽宗昏庸无道,贪于享乐,长期宠信任用蔡京、童贯等奸臣有关。不过,自古讲究为尊者讳。王朝的灭亡不能由君主承担主要责任,更何况南宋王朝更有特殊之处,它直接继承于北宋。原则上来说宋朝并未灭亡,只是国土沦丧,首都被攻陷,中枢机构被破坏而已,南宋严格意义上来讲不是新朝代,而是北宋的延续。如果将导致靖康之耻的责任归结到皇帝身上,将会直接动摇君主权威,降低皇帝的威信,甚至动摇刚刚建立的南宋政权的合法性。因此,总结原因时,拉个替罪羊是极为合适的。这和岳飞被冤杀的罪责最终被归于秦桧,而宋高宗所受抨击较少是一个原理。

大罪责,大失误应当有相匹配的大型替罪羊,小羊不足以服众,这是千古不易的真理。当年著名的杨家将杨业因监军王侁撤走援兵而苦战殒命辽土。但最后背负迫害忠良千古骂名的却不是这个小人物,而是大将潘美。(戏文中著名的潘仁美原型。)大将潘美并未有明显劣迹,责任当以王侁为主,但戏曲家认为王侁这个人级别太低,分量不够重,不足以承担迫害杨业大将的重任,为了加强戏剧效果,展现反动势力的强大,必须找一个大型替罪羊,于是富有失察之责的大将潘美被戏曲家、小说家打扮包装之后,隆重登场,从此成为中华戏曲中经典的奸臣形象。

话题扯远了,单论北宋灭亡的直接原因,无非是北宋内部的腐败无能与金政权的迅速崛起。金国发展的好,这个责任不需要人担负,但宋朝内部的问题,就需要人来承担责任了。实话实说,北宋的灭亡与宋徽宗昏庸贪图享乐、与蔡京童贯等人把持朝政,祸国殃民有着直接的关系,以“北宋六贼”最为闻名,即蔡京、童贯、梁师成、朱勔、李邦彦、王甫等六人。而无疑宋徽宗责任最大,但本着为尊者讳的原则,且宋徽宗为南宋皇帝宋高宗之父,不可以担负主要责任。而六贼分量不够,就要继续深挖。深挖六贼之首蔡京,当朝宰相,祸国殃民。此外,蔡京擅权期间打出的旗号便是复兴新法,虽然蔡京的许多倒行逆施与王安石变法的精神已背道而驰,但毕竟挂出了变法名号。于是变法的名声也受到玷污。

担负北宋灭亡责任的重任,蔡京等六奸臣是不够的。必须深挖根源,找出大羊。顺藤摸瓜,蔡京提倡新法打击异己,而不少徽宗时期的奸臣早期都是投机新法起家的。在加上北宋末年新旧党政、洛蜀党争等党争倾轧不断,那么好了,大羊找到了。王安石以及其变法集团,成了北宋灭亡的罪魁祸首,而王安石变法也被当做了“苛急之政”的典型屡受批判。王安石变法所受到的负面评价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做了北宋灭亡的替罪羊,受到蔡京等政治投机分子的拖累。

【中下级官僚与胥吏阶层的执行:】

再好的决策也需要良好的执行来配合实施,三流的执行能把一流的决策变成三流决策。

民间有句俗话——歪脖子和尚念歪经,好经都被歪脖子和尚念歪了。又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说法。许多政策的发布,原本出于善意,但政策的执行到了基层往往会走样。以弄虚作假,雁过拔毛的现象屡见不鲜。和尚之所以念歪经,两种原因,一、和尚水平不够,不能深刻理解真经的精髓。二、和尚故意念歪经,以自己的意志来念出有利于自己的经文。现实情况中,以第二种居多。宋朝胥吏的总体文化水平虽然不太高,但总高于普通百姓。以官务为业,工于公文。

要破解这个问题,那就不仅仅要对变法的决策者进行研究,还需要对法令的执行者与传达者进行研究即——中下层官僚与胥吏阶层。

和尚为什么要故意念歪经,和尚他也是要吃饭的。而且处于掌握权力的位置,那么通过念歪经来牟利,是极有可能的。

胥吏,这是一支不容忽视的强大力量。常言“强龙不压地头蛇”,在宋朝这个典型的文官政治王朝,科举制盛行。官员定期调任,胥吏不换。在某种程度上,胥吏阶层的势力甚至大过地方官员。看看宋江同志参加革命工作前,在郓县的工作经历以及西门大官人在阳谷县的势力,就有直观的感受了。虽然【水浒传】为明朝人所写,不完全与宋朝史实相符,但毕竟大体反映了当时的基层面貌。

【变法各项政策的历史传承:】

王安石变法从大方向上失败了,毕竟王安石的各项新法屡被废除,最后还受蔡京等人的连累担上了北宋灭亡的责任,被当成“急功好利之政”的典型,作为反面教材被批评了近千年。许多变法人士被打入奸臣传(虽然部分人员如蔡京等人的确是投机分子,但如吕惠卿,章淳等人的确受到了不公待遇。)。但具体来分析每条新法,就会发现其在历史上有更深远的传承。

首先是众矢之的青苗法,青苗法在元祐年间被废除,后屡复屡废而终于废除。但青苗法设计的优越性渐为人所认识。不断为后世所效仿,但均改换名头,不用青苗之名。南宋极力反对青苗法的朱熹,在福建推行社仓。夏放秋收,收取二成的利息,实际采用了青苗法的内核。

其次是募役法,元祐元年司马光主持废除,仍然实行差役法,一直到南宋仍然如此。此举不仅受到改革派反对,而且反对新法者亦不赞成。苏轼就反对不加区别的废除新法,而后世的朱熹也认为募役法优于差役法。

第三,保甲法。时废时起,但靖康之变后,保甲法的精神内涵有所变化。后来形成保甲制度,被历代沿袭。元朝的保甲制度基本沿袭金朝。明朝的里甲制度与保甲制度相结合。直到民国时期,更被发扬光大,建国初被废除,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又为反共以及将强基层控制进行恢复建设。新中国建立后废除。

【对中国历史进程的影响】

王安石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积贫积弱的现象,熙河用兵,括地两千里。但变法终究失败了。而最大的恶果在变法过程中出现了党派斗争,陷入了党派斗争的泥潭。新旧党争不断,最初是政治路线的不同,后期则变成了纯粹的党派斗争,极大地消耗了国家元气。而在党派斗争起家的蔡京等随后擅权误国,(当然宋徽宗责任更大)对北宋的灭亡,有一定间接影响。变法的各项政策时废时复,有些沿用到南宋。其中带有创新性质的理财新法,更是被换名沿用数百年。

王安石变法失败,败在其思路过于超前,整个社会的配套机制跟不上,社会土壤尚没有肥沃到足以推动这种准近代化改革。在仅有部分绿洲的沙漠里培育樱桃树,难度偏大。先知先觉领会变法深意的精英太少,在原有的官僚体制下,其执行中出现走样,实属不可避免。

作为一次准近代化改革,一次无意中向近代社会探索的变法,终究归于失败,但其所绽放的创新光辉。以及其培育的准近代经济思想萌芽,永远光耀千古。

参考材料:

【宋史】

【宋史纪事本末】

【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

北宋青苗法研究


南宫钢铁


看了一下已有答案,一声叹息

为黑而黑不说,居然还有打分的?

王安石政治能力95分,新法怎么又被废了呢?司马光政治能力30分,居然四朝元老?

王安石文学能力85分,你找个86分的出来瞧瞧?

司马光文史能力85分,这是?
被各位认为守旧的司马光是最早发现弊政,呼吁革新的那批人之一。仁宗朝,意气风发的司马光给仁宗上了一道打脸折子

昔太祖初得天下之时,止有一百一十一州耳,江南、两浙、西川富饶之土皆为异域,又承五代荒乱之余,府库空竭,豪杰棋布于海内,戎狄窥觎于边境,戎车岁驾,四方多虞,当是之时,内给百官,外奉军旅,诛除僭伪,赏赐巨万,未闻财用不足如今日汲汲也!陛下承祖宗之业,奄有四百余州,奈何竭府库之所蓄,罄率土之所有,当天下无事之时,遑遑焉专救经费而不足

意思就是:太祖地盘又小还要打仗,没听说钱不够花。祖宗给你留下一个四百多州的大地盘,占着天底下最富庶的地方,却天天吵着钱不够花,祖宗积攒下的家底被你搞的“只余空簿”,咋回事?

估计你也不太清楚,还是我司马光告诉你吧,“今入者日寡,出者日滋

司马光认为原因很简单,你吃老本的原因就在于收入少,花钱多。这毛病你改不改?

仁宗表示,“俺习惯了,就不改,咋滴?范仲淹厉害不?他让俺改俺都没改,你一个毛头小子懂什么!”




北宋危机在仁宗朝凸显,以致

弱甚矣,忧至矣,非立大奇不足以救”~李觏




谁是“大奇”?当然是既有丰富的地方工作经验又有充分的理论知识的王安石

王安石在嘉祐四年和六年先后给仁宗上《言事书》、《上时政书》谈革新的紧迫性

以古论今,则天下安危治乱尚可有为,有为之时,莫急于今日,过今日则臣恐有无所及之之悔矣”!

王安石的意思是:现在变法革新还来得及,再过一段时间就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医出些什么毛病可别怪咱

仁宗表示:再过两年俺就要死了,折腾个啥劲呀?这件事留给更有智慧的后人去解决,俺还是洗洗睡吧



王安石治理地方大有成效,对时弊见解深刻,深得各方大佬赏识,司马光也赞其曰

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

即便旧党上台,司马光也没认为王安石是奸邪,为其辩解曰

人言安石奸邪,则毁之太过,但不晓事,又执拗耳






至于变法的利弊得失,可以参考我在问题“王安石的改革对后世有影响吗?”以及“为什么史书中说王安石是北宋灭亡的罪魁祸首?”下的答案,这里不赘述,只强调三点


1.仁宗朝便亟须革新,错过变法最佳时机的锅扣不到王安石和司马光哥俩身上,应该谁背?


2.王安石变法与司马光更化都显得过于极端,是什么使修佛之人王安石和温良君子司马光变得如此偏执?谁斗倒谁又是由谁说了算?

党争加剧的锅倒底谁背?


3.党争的结果是皇权独大,朱熹看得明白

神宗尽得荆公许多伎俩,更何用他?到元丰年间,事皆自做,只是用一等庸人趋承耳

徽宗重用“六贼”,征花石纲,建艮岳,耗尽国力而不受制约,以致靖康年间无兵无财,天下瓦解。

北宋灭亡的锅应该谁背?







有功劳便称叹圣主英明,有过失就责怪大臣误国,这在君主时期可谓常态。既可明哲保身,又可彰显自己的存在

应该从皇权至上中走出来了

所谓“仁宗不仁,神宗不神







为国钓鱼

王安石变法是发生在北宋时期重要的事件之一。当时,王安石提出变法主张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富国强兵,却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


但本文特别提出了苏轼和司马光两人的极力反对,估计主要是因为他们三人具有相同之处:都是北宋年间仁宗皇帝和神宗皇帝时期的文臣;都是被百姓称颂的父母官;都是正人君子;都是赫赫有名的历史巨星级人物。



那么他们为何极力反对王安石变法呢?通过研读史料,得出三点结论。


一、性格特点不同。


尽管三人有相同之处,但性格却大相径庭。王安石具有积极向上、富有激情、大胆创新、敢于冒险、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等性格特点;苏轼属于谨慎小心、维稳主义类型的人;而司马光却属于思想保守、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类型的人。


俗话说:性格决定一个人对事务的看法。他们的性格都有优缺点,但按照苏轼和司马光的性格弱点,自然会对王安石变法造成阻碍。

二、政治观点不同。

每个人在政治领域中的站位和视野不同,自然影响对一项新举措、新做法的认同度。


对于王安石的变法主张,苏轼主观上不反对变法这件事,而是对于王安石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激进做法不是特别赞成,还曾为此建议皇帝要稳定局势、静观其变、别太冒险、徐徐图之。



而司马光则认为祖宗的规矩不可轻易改变,没变法之前北宋社会也很安定、富足,根本不需要变法,司马光是切切实实的反对变法。

三、思维方式不同。

王安石、苏轼和司马光在主观上都是忧国忧民的,他们之所以极力反对旨在富国强兵的变法,主要还是思维方式不同。

比如,有一年冬天,因为河北地区发生旱灾,国家的财政收入不足以应付,所以,在朝堂之上就展开了一场热烈的争论。

王安石是从宏观的角度思考问题,认为国家财力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没用对人,应改革财政制度,最终的落脚点是不增加百姓税赋而使国库充足。


司马光则是从微观的角度思考问题,认为天地间生产不出太多的财货百物,都是有限的,只有民间或者官府才有,若想达到不增加税赋而使国库充足目的,不靠盘剥百姓是无法实现的,那样的危害更大,落脚点还是沿用原财政制度。


而苏轼则还是保持维稳思想,就是可以改革,但不能操之过急,要三思而后行。


虽然最后,因为一些反对派的阻拦、还有他不善于用人、小人陷害等种种原因,导致王安石变法还是以失败告终,但王安石仍然是历史功臣,他的很多变法主张都被采纳了,而且为后来的改革提供重要理论依据。

尽管三人之间意见不统一,但他们之间的争执从来都是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的。他们仍是要好的朋友。



据史料记载,王安石的晚年十分凄凉,死时竟然没几个人去吊唁,只有司马光和苏轼两人对他表现出真挚的友情。正是因为,司马光大胆向皇帝提出“朝廷(对王安石)宜优加厚礼”的建议,王安石才被朝廷追赠了太傅的殊荣;苏轼还曾亲自执笔写下《王安石赠太傅》一文,给予王安石极高的评价。

其实,无论历史还是今天,当某人或者某个国家有项新的办法或者制度出台前,都有提意见或者建议的环节和过程,即便是有反对意见或者是出现失败的情形,那也是经常可见、无可厚非之事,也没有谁对谁错之分。


古代的四大发明、商鞅变法、一条鞭法、王安石变法等等,都属于改革和创新,由此可见,我们国家正是因为不断创新才有了今天的发展和成就。


  


有书共读

这从那说起,怎么又把矛头指向王安石了。王安石的变法虽然在历史上有争论,但肯定的还是为主,其几项变法内容也被后世延用,虽然,后来被司马光否定而失败,但当时确实为北宋富国强兵做出贡献,其成效也很显著,多为历代肯定。

首先,他是在神宗时期,宋立国一百余年,官僚腐败盛行,国弱民贫,军队管理混乱战斗力下降,边患四起民不聊生的社会背景下开始变法,降低了农民负担,增加了朝廷收入,提高了军队战斗力。其积极影响是主要方面。由于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宋熙宁六年,王安石指挥宋军收复河、岷等五州拓地2000里,建立起对西夏的防线。

失败的原因,主要是变变法触动中上层官吏,地主豪强,尤其是当时放高利贷者的利益。大家知道,宋朝的金融体系很发达,世界上第一张纸币就产生在宋代。当时金融高利贷被豪强控制,是其主要盘剥贫民,收获利益的重大来源。被王安石的新法,青苗法打破了他们的金融垄断,由国家向贫民放贷,利息当然低于高利贷。农民和国家受益,但放高利贷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再一个就是官僚腐败,执行不力或执行中变相,同样是青苗法,国家规定利息20%,在地方执行中却变成了30%,实际损害了农民利益,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硬性派贷。再加上各大官僚的反对,司马光就是反对派的代表。最后,变法最坚决的支持者神宗,顶不住压力开始动摇,王安石被罢相。虽然,又曾经复相,但终因阻力太大,王安石在儿子去世后,辞去相位不问政事,专注学问。后神宗去世,哲宗即位,高太后垂帘听政,司马光等反对派控制朝政,新法被废除,变法失败。四十一年后北宋灭亡。

王安石变法对后世影响很大,被列宁称为十七世纪的改革家。即使在南宋虽然被否定,但其推行的如,科举改革、免役法、保甲法、保马法等仍被执行。尤其是为二十世纪中国的改良派所推崇,其中梁启超,胡适等都给了很高评价。

总之,王安石变法基本上实现了富国强兵,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进步,其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遭到了顽固守旧势力的反对,最终还是失败结束。


无奈且向上

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十一世纪最重要的事件之一。要讨论苏轼和司马光为什么极力反对王安石变法,我们首先要了解变法的主角、背景、要解决的问题、经过和影响。

王安石变法的真正主角,是宋朝第六位皇帝宋神宗,是他反复做王安石的工作,让王安石牵头组织变法。然而,变法失败,大家都将变法带来的不利影响的这笔帐,算到了王安石的头上,印证了刘邦那句名言:“有善归主,有恶自与。”这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那么,宋神宗为什么要变法呢?这是因为北宋经历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五朝,再至宋神宗时期,已经发展了一百多年,这如一台机器,用了百多年,自然已经老化,吃国家的公务员队伍越来越庞大,人员越来越众多,财政入不敷出,周转不畅,国家机器就转动不灵了。同时,还有内忧外患在掣肘着这个本来就有点转不灵的国家,比如北方的辽国,西边的夏国,有的要输岁币,有的时时骚扰,打打停停,不堪其扰。国内呢?有些活不下去的老百姓开始造反,比如,四川的王小波和李顺的起义,就发生在这一时期。

你说,宋神宗继承了一个这样庞大的国家机器,却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烂摊子,你说他急不急?加上,宋神宗继位时还未满二十岁,正是意气风发想干大事的时候,所以,他赶快把王安石从地方调到京城,先任副宰相,再任宰相,让他负责变法,变法在熙宁年间,故史称“熙宁变法”,因王安石是牵头者,又称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他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充实国库、加强军备、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限制土地兼并等等。针对这些问题,他推行了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保甲法、将兵法等等。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行增加了政府收入,抵制了土地兼并,加强了军队建设,促进了农业发展。

那么,这么好的改革,苏轼和司马光又为什么极力反对呢?这是因为,改革虽好,但在推行改革措施的过程中变了样,好心办了一点不好的事情。比如,推行青苗法,就是政府成立一个国家银行,春耕前借款给农民买种,秋收后农民还本付息,好吧?但是,本来自愿的贷款,在推行过程中变成了强迫贷款,而且利息很高,这就非但没减轻农民负担,反而增加了农民负担,让老百姓有怨气。

再比如募役法,就是将原来按户轮流服政府差役,改为由政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农民按贫富交纳不等的免役钱,地主官僚也要当差或交钱免役,后来清朝的官绅一体当差纳粮,就是募役法的翻版,目的是使老百姓从役事中解脱出来,保证农业劳动时间,促进农业生产。但问题是,一方面,农民倒不少服差时间,就是没有钱,所以反而加重了负担。这一方面,地主也不例外。而另一方面,原来当官的都不用服役,现在你王安石变法要交免役钱,这无形中得罪了好多地主官僚。

苏轼和司马光反对的,主要也是这些。最关键的是,王安石变法不仅得罪了苏轼和司马光,更得罪了以他们为代表的地主官僚阶层,这无异于将自己打入了另类,陷入了孤立,因此最后导致变法失败。


帝国的脸谱

每个人都有良好的愿望,却往往事与愿违

王安石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其变法是为了富国强兵不假,但光有良好的愿望是远远不够的。看看变法的结果,比如王安石

最得意的青苗法,其初衷是为了给贫苦农民提供低息贷款。但结果呢,变法给官府提供了盘剥的机会,低息贷款变成官方的高利贷。最后,青苗法在一片骂声中废止,王也被迫去职。

为何会这样呢?毛泽东对此有过很精深独到的评论:无通识,并不周知社会。也就是说,王老先生是坐而论道,愿望很好,想法也不错,但是理论一碰到现实就走样,出现严重脱节。特别是在用人问题上,王安石犯了很大的错误,他重用的很多都是投机分子,司马光说:吏不得人,皆为民害

苏轼和司马光都看出了其中的问题,因此,都对新法表示反对,但他们两人又有明显不同。

苏轼是个纯粹的文人,相对简单一些。他对于新法并不是全盘否定,只是觉得王安石步子迈得太大,容易扯着蛋,急功近利,就会事与愿违。虽然在政治上,两人尿不到一壶,但是,两人都是文人,在精神上还有许多共鸣。当苏轼因乌台诗案被下狱时,归隐林泉的王安石和在朝为官的弟弟王安礼一起为他求情。

爱好砸缸的司马光就有些复杂了。司马光是个文人,更是个政治家。所谓同行是冤家,王马两人年龄差不多、经历差不多、学识差不多、名气差不多。“既生瑜,何生亮”,更何况两人在治国理念存在巨大差异,有人说是“儒法之争”,其实更多是守旧和革新之别,司马光反对变法的最大理由就是:祖宗之法不可变

王安石变法失败后,司马光上位,立即

反攻倒算:凡是王安石搞的,都废掉;凡是王安石废掉的,都恢复。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所有变法内容全部废除。苏轼则因为反对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刀切”,又被保守派发配了出去。

王安石得知变法被全部废除后,痛哭流涕,不仅为自己,更为了大宋江山。他说,自己变法积累的财富只够大宋30年花销的,30年后政府就会财政紧张,必将加重对百姓的盘剥,国家就会出现动乱。

果然,大约30年后,爆发了方腊起义,此后起义不断,大宋越来越弱。七年之后,金军南下,北宋彻底玩完。


饮水君

历史上有无数次变法,没有一次变法是顺顺利利、风平浪静的,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让变法难以继续下去。而究其根本,都是变法触动了一些利益。

王安石变法发生在宋朝神宗时期,是一场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社会改革运动,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理财”、“整军”,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

这次变法遭到了以司马光、苏轼等为代表的保守派的强烈反对。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往常的派别之间争夺的是权力,这次争议却围绕着政策展开。换言之,大家争论的焦点不是要不要改革,而是怎样改革。

这次变法推出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总体来说有三方面:富国之法、强兵之法、取士之法。其中,富国之法与百姓生活最为息息相关,包括了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等等。这些措施看起来都是利国利民的,可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问题,条文与执行出现了偏差。

新法与社会现实差距过大,社会一时之间无法完全适应,可变法派又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加之轻用小人,导致具体实行过程中问题层出不穷,严重违背了变法的初衷,利民最终变成了扰民。

如此状况让闲居洛阳四年的司马光也不得不上书言明新法弊端,青苗钱使民负债,官无所得;免役敛钱,养浮浪之人。苏轼也坚定地站在了反对的队伍。以司马光、苏轼为代表的名臣并非不懂道理,他们的反对与变法中出现的问题不无关系。如果在改革中善用贤能,徐徐图之,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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