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棗強一男子採取以“跳樓”相脅以擴大事態的方式討債,結果卻因觸犯法律而走進了拘留所。
5月15日17時12分,棗強縣公安局棗強鎮派出所接到一群眾報警,在棗強某項目工地,有一群眾欲“跳樓”。群眾安危高於一切,接到報警後,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縣局110指揮中心指派巡特警,消防大隊前往支援,以防發生不測,值班局領導韓文科同志也趕赴現場指揮救援。民警現場獲悉,冀州區某加工廠老闆馬某因某建築公司拖欠其貨款多次索要未果,遂採取以跳樓相威脅、向欠款方施壓的形式索要貨款。當時,馬某情緒激動,不允許民警接近,經過民警對其反覆、耐心地勸說與喊話,並找來該建築公司的項目部經理,承諾馬上支付欠款後,民警最終將馬某從高處成功、安全地救下。
馬某雖然達到了要回自己的錢款的目的,但因其所採取方式的極端性,造成了大量群眾擁堵圍觀,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棗強警方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平和、有序進行,任何人、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一旦突破法律底線,給社會帶來惡劣影響,必然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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