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女子的“轉身”!從會計到知名律師,這些年她經歷了什麼

文靜之中不乏堅韌

纖弱之下透著智慧

這是初識李淑蓮律師的印象

這名來自雁北的姑娘,有著不同凡響的經歷,如果不是十九年前弟弟天降橫禍,她也許早已為人婦、為人母,過著平凡的小日子;如果不是在弟弟那場曠日持久的訴訟裡,飽受種種刁難後悲憤地拿起法律武器,她也許至今還是當地企業裡的小會計。經歷重重磨難後,她對法律產生信仰,自修法律本科專業,以396的高分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從一個財會專科畢業生成長為響噹噹的知名律師。

弱女子的“轉身”!從會計到知名律師,這些年她經歷了什麼

一路走來,李淑蓮用努力實現了勵志人生,也用執著的追求見證著法治的進步與法律的力量。

無情槍聲 改變人生

1999年1月10日,是李淑蓮命運的轉折點。

當天下午,李淑蓮的弟弟李某,乘坐張某駕駛的摩托車行駛在縣城大街上,和山陰縣某派出所副所長劉某駕駛的摩托車差點相撞。當時劉某掏出隨身攜帶的“五四”式手槍,朝李某連開兩槍,致李頭部貫穿傷,造成李某癱瘓,經法醫鑑定為重傷、二級傷殘。

案發後,對方不僅拒付醫療費,而且案情偵破遇到重重阻力,李淑蓮認為,背後的阻力來自劉某的舅舅時任山陰縣公安局副局長。

為了給弟弟討公道,李淑蓮和家人多方反映,2000年3月,在一位全國人大代表的熱心相助下,此案引起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重視,案件才有了實質性進展。出事後,李淑蓮無奈多方尋求法律和媒體的幫助。經過中央電視臺等全國60多家媒體和中央有關部門關注,這場跨世紀的訴訟最終結案,被告劉某被判處死緩,山陰縣公安局和劉某共同對李某做出賠償。

信仰法治 自學成才

給弟弟伸張正義的過程中,李淑蓮堅定了學習法律的決心。

李淑蓮回憶說,當年弟弟的案件曾遭遇律師“倒戈”,這極大地觸動了李淑蓮,她覺得追尋正義的道路是曲折的,只有自己掌握了法律武器,才能更好維權。於是,她自己尋找證據,蒐集材料,查閱法律書籍,邊學習邊應用,親自出庭為弟弟代理,最終迎來正義。在雁北那個小縣城裡,該案引起極大轟動。這與李淑蓮的努力和付出,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此後,李淑蓮有了做律師的想法。

弟弟的案子結案後,李淑蓮又重返大學校園上學,財會專業的她,最終拿到山西大學的法律本科文憑,後來又赴北京上學,還高分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成了名副其實的律師,今年隨著律師事務所的合併,她因業績突出,又成為目前山西最大的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多年執業,她辦理過不少在一定範圍內頗有影響的案件,贏得了業界及同行的讚譽,也贏得了眾多當事人的信賴。

弱女子的“轉身”!從會計到知名律師,這些年她經歷了什麼

胸懷大義 只為信仰

採訪中,李淑蓮說:“我選擇做律師不只為謀生,而是為了信仰。雖經歷過曲折,但對法律的期望從未動搖過,對法律的信仰也未曾懷疑過,遲來的正義讓我看到了法律的價值和力量。希望把這份力量施展到更廣闊的天地,幫助更多遭遇不幸的人贏得公平和正義。”

李淑蓮把律師行業看做是良心行業,盡全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堅定地守好自己的底線,她堅持著嚴謹、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始終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因為有過切膚之痛,在她眼裡,無論何時何地,摒棄功利心,能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著想,才是一個好律師最基本的執業準則。

李淑蓮堅信,業精於勤,依靠業務和能力,才能贏得更多的機遇和成功,為練就過硬的業務水平,使自己更專業化,她自費參加過很多培訓和學習,十幾年來從未間斷過充電,憑藉勤奮和聰慧,和多年的歷練與積澱,她的辦案能力突飛猛進,接手不少極有分量的重大、疑難案件,並獲得圓滿結局,多起案件被多家媒體追蹤報道。

李淑蓮的執業生涯中,留下不少精彩的足跡。有一次,她奔波萬里,為一名涉毒被告爭取到“槍下留人”的最大利益。

2014年8月底,一個來自雲南省勐海縣的人找到李淑蓮,說親人巖甲因涉毒案被判死刑,已進入最高院死刑複核程序,巖甲在看守所裡看到媒體對李淑蓮律師的相關報道,執意要委託李淑蓮為自己辯護。

原來,2011年8月14日晚,勐海縣巖乙、巖丙高價僱用巖甲託運稻穀,途徑查輯站檢出大量毒品,淨重9405克,巖甲因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李淑蓮接案時,該案已進入死刑複核程序10個月,死刑複核裁定是否已作出不得而知,時間十分緊迫,人命關天的事,對於辯護律師而言壓力太大了。刻不容緩,安頓好手頭的工作,兩天後李淑蓮直奔雲南。李淑蓮發現,案發前巖甲始終沒看到毒品,更不清楚毒品數量;案發前適逢其母親病危住院,急需救命錢;毒品持有人巖乙案發三年多未歸案,巖丙案發後在逃。

李淑蓮找到案件的突破口,經過不斷爭取,同年9月,最高院牽頭,西雙版納州檢察院和公安局開始對本案複查,在李淑蓮的多次督促下,辦案機關根據巖甲提供的線索抓獲了巖乙。

其間,李淑蓮三次前往看守所會見巖甲,往返最高院五次,將新情況形成辯護意見遞交到最高院。2016年1月11日,經最高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銷原判,發回雲南省高院重審。最終雲南省高院將巖甲改判為死緩。

執著敬業 永不懈怠

經過十幾年的歷練,李淑蓮在傳統訴訟業務已做得風生水起,但她並未就此止步,除重大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等訴訟業務外,又拓展了非訴業務。

兩年前,李淑蓮接受高某的委託,處理一起建設用地合同糾紛,因為某縣國土局根本違約,致使合同履行不能。就在李淑蓮為高某爭取最大合法權益的時刻,高某受到一些人的蠱惑,險些一夜間撤訴。最終,在李淑蓮執業精神的感召和專業知識的運用下,法院判決解除合同,退還高某曾支付過的土地出讓金200萬,加上違約金、利息和損失,共計350多萬。

無論是做刑事辯護,還是民事代理,李淑蓮覺得時刻處在合法與違法、敬業與懈怠的較量之中。需時時小心、事事嚴謹,不僅專業,還需專注。秉法走天涯,正義在心中,這是李淑蓮始終堅守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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