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到底有多残忍?

看电影的厨子

不得不说在酷刑方面古代人很有创意,看手砍脚在脸上刺字都是小儿科,炮烙凌迟等酷刑是在残忍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古人的刑罚和今人的刑罚不一样,古人的刑罚更着重于发泄和报复,而今人的刑罚更侧重于改过自新。就算古人的酷刑再多,人彘在酷刑之中都排的上号。

吕雉是刘邦明媒正娶的老婆,众所周知刘邦好色且不太爱管老婆死活,吕雉因为刘夫人的身份吃了不少苦,而刘邦却依旧与戚夫人等美女快活。刘邦当了皇帝后一心相立戚夫人的儿子为太子,吕雉守了刘邦多年就是想让自己儿子当皇帝,戚夫人这时候来了个釜底抽薪,吕雉要是能善罢甘休才是怪事了。



吕雉先是给自己的儿子找来了四个白胡子老爷爷当靠山,让刘邦动不了她儿子的太子之位。刘邦死后吕雉开始和戚夫人算旧账,戚夫人的儿子被毒死,戚夫人本人也成了人彘。

吕雉的人彘本已极度残忍,但武则天将这种残忍推向了一个高峰,她发明了骨醉,可以看成是之前的升级版。



人彘的做法大家都应该不陌生,砍断四肢,割掉舌头,挖掉眼睛,然后再把一个已经不能称之为人的"人棍"放入缸里。"骨醉"的制作方法与人彘仅有一点差别,但就是这一点让收刑人更加痛苦万倍。

人彘的缸就是一个普通的缸,而骨醉得缸中装满了酒,一个小小的伤口如果沾上酒都能使痛苦放大数倍,更何况一个满身大面积伤口的“人棍”这种痛苦简直难以想象,在酒精的作用下能痛昏甚至痛死都属正常。


童话爱上

武则天的美貌在唐朝可以说是首屈一指,但是她对待自己的政敌却丝毫没有留下情面,残忍至极!

历朝历代的当权者都会发明无数的刑罚,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是最能体现其血腥、暴力的一面,而她借鉴的便是生活在西汉的“吕后”。


武则天当上皇后,首先要对付的就是以前反对过自己的政敌,萧淑妃和王皇后便是此事的受害者。

她在刑罚上完全向西汉时期的吕后看齐,吕后的“人彘”之刑是她把戚夫人扔进了厕所中,挖其双眼,断其手足,喉咙完全熏哑的刑罚。厕所中的戚夫人悲惨至极,以致当时观看“人彘”的当朝皇帝汉惠帝都吓了一场大病,精神崩溃数日。

武则天在此刑上更进一步,据《新唐书》记载:她听闻唐高宗李治总是探望从前的王皇后和萧淑妃后,便心生妒忌让人各打她们一百廷杖。

当王皇后和萧淑妃还没从一百廷杖的痛苦中缓过来时,武则天又让人把她们的手足砍掉扔进了一个装满白酒的大缸里。缕缕血丝滑进酒中,酒的香气已然入骨,但是她们早已被武则天的酷刑麻痹了神经,痛觉早就感受不到了。



骨已醉,人将死,王皇后和萧淑妃只能悲惨的喊叫,可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听到,数日之后,被发现死于大缸之中。

只能说“骨醉之刑”太过于残忍,而“最毒妇人心”也在其中充分的体现出来!


杂谈记

有的时候不得不佩服中国那些帝王和帝后们,他们简直就是天才的发明家,只不过他们发明的对象是刑法!

商纣的炮烙之刑,朱元璋的弹琵琶之刑,真是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

比之这些男性帝王,某些女性帝后们亦不遑多让。吕后发明了人彘之刑,武则天更是在此基础上发扬光大,发明了醉骨之刑!

何为人彘?彘者,猪也,所谓人彘,就是把人变为猪的刑法。怎么变?俱五刑也!去其四肢,挖双眼,割舌,割鼻,割耳!

何为醉骨?在人彘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将人彘丢进盛满酒的大缸子里面泡着,连骨头都会醉掉,是为醉骨。

有记载的的最早尝过醉骨之刑的应该是李治的萧淑妃!当武则天在后宫的残酷斗争中获胜之后,立马开始了政敌的血腥报复!

萧淑妃,作为失败者,已经被打入冷宫。武则天不解恨,将萧淑妃处以人彘之刑,仍旧不解恨,又命人将萧淑妃丢到酒缸里泡着,惨不忍睹



萧淑妃临死前,立下誓言:武则天是老鼠,她萧淑妃就会变成猫,抓尽世间老鼠!


小镇月明

武则天告诉你,没有最残忍的刑罚,只有更残忍的刑罚。


我们众所周知的关于武则天使用的残酷刑罚,是一个叫做人彘的刑罚。这个刑罚的发明人是汉高祖刘邦的皇后吕雉,在刘邦死后,吕雉用这个刑罚来对付戚夫人。而武则天则经过改进之后,把这个刑罚发扬光大,创造出了可怕的

醉骨之刑

武则天当上了唐高宗李治的皇后之后,开始疯狂地打压她的前任王皇后和她的敌人萧淑妃,残酷地将此二人施以醉骨之刑杀死。

可能武则天是将吕雉作为了自己的偶像,在刑罚上不仅模仿吕雉,先将王皇后和萧淑妃做成人彘,而且还在此基础上加入了自己的风格。

吕雉的人彘之刑大致流程是,先将人的舌头割去,把眼睛挖去,将四肢砍去,然后将人放在一口大缸之中,被施刑仁在痛苦中慢慢死去。戚夫人就是第一个被实行人彘之刑的人。


而武则天发明的醉骨之刑则是在人彘之刑的基础上,将装有人彘的大缸倒入烈酒,然后人彘的伤口在烈酒地刺激下更加疼痛。

更加要命的是,酒可以从人彘的裂骨处进入骨髓,使人彘的骨头就像喝了酒一样,疼痛逐渐进入人心里,然后慢慢变得麻木,等不再疼痛了,人就死去了。



武则天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君主,但是她也有其残忍的一面。骨醉之刑反映了武则天的黑暗一面,也体现出了我国封建统治的局限性


围炉煮酒话春秋

武则天作为“千古一女帝”,在治国理政方面颇有建树,但在对待政敌特别是“情敌”方面,手段极为残忍,下面看看武则天使用过哪些酷刑。

人肉叉沙包:请君入瓮

《朝野佥载·周兴》记载:“即索大瓮,以火围之,起谓兴曰:‘有内状勘老兄,请兄入此瓮。’”



此记载意思是,来俊臣为了让同是酷吏的周兴招供,就给他弄了个类似于今天烤炉的刑具,跟周兴说:哥们!这东西就是“真话发生器”,怎么样,进去试试?周兴也是“业内人士”,自然知道套路,反正是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索性全盘托出。

“人彘”教程2.0版:醉骨之刑

“彘”就是猪,也就是下贱的代名词,为了好养,汉景帝就把自己的儿子刘彻小名取做“彘儿”。

不过“人彘”可就是另一个意思了,发明人是高祖皇后吕雉,为了对付戚夫人,命人把她的舌头割下,四肢砍掉,眼睛挖出,然后把残躯放入缸里,自己看着戚夫人在剧痛中慢慢死去。



把这种酷刑发扬光大的,却是武媚娘,同样是对付情敌,她改良了这一刑罚,让受刑者生不如死,具体方法是:在“人彘”的基础上,在瓮里再倒上酒,让酒从伤口渗入骨头,名曰“骨醉”。

这一改良的残忍之处在于,初期酒使得伤口产生难忍的剧痛,继而产生麻醉,同时酒又能消毒,让受刑者延长生命。

很难想象受刑者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是怎样的绝望与无助,但相信几百年后吊死在煤山的那个皇帝砍杀自己孩子的话可以得到注解:愿生生世世无生帝王家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国学经典荟

武则天发明的“骨醉之刑”,极其残忍,和著名的“人彘”刑罚不相上下。

话说武则天当上皇后之后,马上就对自己的敌人进行血腥的清算。曾经的王皇后和萧淑妃被直接打入了冷宫。

武则天听说皇上不忍心他们两人受罚,准备另行处置。于是心生怒火,直接让人来到冷宫,把王皇后和萧淑妃抓出来打了100棍。

这还不算,王皇后和萧淑妃的手脚也被砍了去。痛苦不堪的两人又被放进了装了酒的大酒缸里泡着,让她们两人骨头都泡醉了。

可怜的王皇后和萧淑妃就这么泡在酒缸里,折磨了几天才死。

不得不说,能想出这样的刑罚来,是有多么的狠毒,多么的痛恨这两人。

相比较汉朝的吕太后,把戚夫人手脚砍掉,挖出眼睛,做成的“人彘”。武则天的这个“骨醉之刑”,也差不到哪里去。

可见,有时候人心狠起来,绝对能发明出令人胆寒的酷刑。


七追风

最毒妇人心,武则天堪称代表。皇帝李治废王皇后与萧淑妃,把她们关到了不见天日的黑屋子。立武则天为后。

武则天上台,手段毒辣,对以往旧敌连根拔起,斩草除根。

约摸过了一个月,李治突然想起了他的王皇后与萧淑妃就偷偷去看了下。

《新唐书》、《旧唐书》、《资治通鉴》记载“武氏闻此,勃然大怒,命杖二人百,剔去手足,置于酒瓮,言“令二人骨醉!”


从历史来看,种因得果,什么仇什么怨那么大仇恨?想必以前王、萧二人也没少做坑害武则天的事,而且估计更加阴险、毒辣。

只是成王败寇,到这她们的运气、福气用完了而已。

(武则天受难)


王、萧二人,好歹和武则天还有仇,遭此罹难,还情有可原。

大家再看武则天重用的来俊臣时代。

那十几年,来俊臣街上看谁不爽、谁得罪了他、谁的名气大、谁的老婆漂亮,直接会把他们制造的各种刑具往他前面一扔说“这是审讯你一家老小的刑具!”个个一看皆胆战心惊,俯首甘愿接受他罗织诬告的罪名。



原因是什么?

来俊臣深得武则天信任,他们专门帮武则天去杀一些武则天不喜欢的人,写有《罗织经》专门给他们党羽以莫须有罪名罗织别人的罪行范文,如果你不愿意接受他们罗织的罪名,将直接被杀,诛九族,先斩后奏。

所以来俊臣凭着武则天信任,到处肆意杀人,贪赃枉法,最后心眼都瞅到太子,公主那里去了。著名的“

请君入瓮”(把犯人丢进大瓮里,四周用火烤来逼供)就是来俊臣惯用的杰作。

来俊臣年代,达官贵人被其冤杀的上千家,平民不计其数。

那时候洛阳大街上都是他的党羽,都争相比谁冤杀得最多、酷刑最残忍。可以这么说,你能想到的他们都有,没想到他们也有,商朝的炮烙对他们来说只是入门手法而已。

百官每天上朝都会和家人生作死别说“

此一别,不知可有余生再见!

来俊臣最后被狄仁杰等告发,被斩首示众,一时洛阳上下,百姓手舞足蹈,相互庆祝说“从此可以背靠席子睡觉了!

来俊臣被杀,他的尸身被百姓千刀万剐,手撕殆尽,颅喂狗,骨挫灰而民恨未止。

武则天听民情如此怨愤,又诛杀所有来俊臣及其党羽九族以平民愤。

武则天重用的来俊臣罗织法和骨醉相比,简直大巫见小巫。


不书三少

武则天,御姐范,下起手来,啧啧称舌。在当李治皇后的时候,发明骨醉刑法,估计她也借鉴了吕后的人彘手法。



戚夫人,小三上位,吕雉成太后,剁掉戚夫人手脚,挖出眼球,铜灌耳致聋,毒药把她致哑,然后把她扔到厕所,当年备受刘邦宠幸的戚夫人就这么成了“厕神”,现在的“所长”。

武则天创新了,一百杖,血肉模糊;剁掉手脚,扔到酒罐子里,醉人骨……尝受的对象是萧淑妃和王皇后,也是宠幸一时的女人。



人彘pk醉骨,我认为后者稍胜一筹,伤口撒酒,痛,如果血肉模糊,被砍掉手脚,浸泡呢?

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非常茴香豆

这个问题我还专门研究过了。

1.当时武则天篡位之前手段相当残忍,让男权社会彻底震动,所有后来男性写史书的时候,都偏向于把武则天写的很残忍恶毒,所有最重要的研究武则天的四本正史都不太可取,所以这件事情有可能是假的。

2.关于王皇后和萧淑妃的死,史书记载很混乱,有的说是杖毙,有的说是骨醉,有点不可信。

3.当时武则天的地位并不是特别稳固,李治当时的懦弱是史学家刻意描画的,所以想不通她当时处死二人就算了,为什么要做的这么残忍。

4.就算这事是真的,根据描述,是先打了一百棒,打的血肉模糊,然后切去四肢,放在酒坛子里,因为酒可以消毒,所以两个人痛了三天才死。

但是,有任何医学常识的人可以想想,那两个弱女子,如果一百棒子没打死,砍掉四肢大量出血也死了,怎么可能三天才死呢?

吕后的人彘没泡在水里,而且可能包扎了伤口,而且也有可能是史书故意记载的更残忍了。

你自己想,一个弱女子,被打的几乎成了肉泥,不救治,又砍断四肢,然后泡在水里流血,能活多久?而且极度的痛苦可能会导致昏厥,或者心脏负荷不了而死亡。

这个问题还是用现代医学思考会比较好。


4.28补充。这个问题我又考虑了几天,发现又有几个疑点。

其一,明朝中后期宦官当政,经常把文官拉去拔掉裤子打屁股,打死的不少。一百杖如果不通融,一般是会死的。就连王阳明这种能文能武的健康年轻男人,40仗就打昏了几次,几乎打死。王皇后和萧淑妃两个深宫女子,一百杖没打死,真强悍!

其二,翻阅了一下中外酷刑史,凌迟和剥皮这种酷刑倒是听说有三天不死的,但是凌迟并不是每个都是3000刀,历史上真的到达3000刀的其实挺少的,一般的其实只有两三百刀,一天完成而已。真达到3000刀持续3天的都上史书了,是很少见的个例。

剥皮这种只有耳闻,没有详细记载,所以详细情况不清楚。

而且凌迟和剥皮都是不伤及毛细血管不大量出血的情况才有可能活到三天。砍断手足大量出血,戚夫人那个外加细菌感染,怎么可能活到三天?

其三,查看一下中外现代化医学记录,没见过一例手足断了不止血的情况下活到三天的案例。就算在战争时期或者战乱国家,也没听说过这种案例。

所以,打成那样,然后砍断四肢,从科学技术的方法来看,是绝无可能活三天不死的。戚夫人那个,如果是真的,应该很快就死了。但是汉惠帝去看的时候,没任何记载说看到血淋淋很可怕,只说汉惠帝认不出这个东西是什么来。如果血淋淋一直出血,汉惠帝应该很容易发现是人或者什么动物。而且,喷涌出来的血应该很吓人触目惊心,汉惠帝这种柔弱敌人,应该更觉得大量鲜血可怕吧。不是分辨不出是什么东西来觉得奇怪。史书的描写让人感觉血已经停止流淌被擦干了。那怎么可能?当时止血水平如此之高?

武则天这个更是不可能。应该打一百杖就死了,如果没死,砍断手足之后放入酒坛子肯定很快就死了。三天之说绝对是史官因为厌恶武则天而瞎写的。

而且一百杖是否真的存在都不可信。关于武则天的正史记载是离的越久远写的越可怕。强烈感觉所谓骨醉之刑,是后人史官根据吕后这个故事给编造的。


实梦阁

武则天的醉骨之刑,可比吕后的人彘之法“高级”多了,是后者的升级版。戚夫人被吕后砍去四肢,挖掉五官,活生生做成人彘。而武则天听说李治要去看望在冷宫之中的王皇后和萧淑妃,勃然大怒。果断出手赏了二人两百大板,差点把人打成肉泥。还不过瘾,下令砍掉二人四肢,置于酒瓮之中。朋友们都知道,伤口沾酒无异于撒盐,满瓮的酒气又熏得人如处梦中,没过几天,二人就死了。所以说,武则天比吕后更毒,也比后者更幸运,这也是为何前者是女帝,后者只是太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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